如果女人一生的婚姻中只能要一次彩礼,离婚率会下降吗?你怎么看?

搭配风暴


要彩礼跟离婚有什么关系?而要几次彩礼又跟离婚有什么关系?而离婚率下降又跟要不要多少彩礼又有什么关系?

其实题主的逻辑,应该是指增加离婚的沉没成本,使然某些离婚男女并不会头脑一发热,吵了几句,就喊叫着要去离婚,也使然将要离婚的男女会更理性的去看待离婚这件事,并不是说一说就跑去离婚了。

不过事实上来说,绝大多数离婚绝不是因为彩礼的问题而离的,至于说的什么一生婚姻中只要一次彩礼这件事,更是让人觉得想的太荒唐。

我们知道,彩礼的问题是一种自然形成的习惯,至于离婚则是因为大多感情不合产生的,当然经济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因素,但极少听到过因为彩礼的事而离婚的。

为何?因为这彩礼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陪嫁给要出嫁的这个女人的,而所要的彩礼,也多是用在两人的结婚身上,试问,你作为一个将要结婚的男人,彩礼能让女方家吞了?

就算不要彩礼,是不是还是需要花钱办婚礼?还要不要出这个钱?如果出这个钱以什么样的形式给予了?

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个彩礼的问题,而是男方的经济承受力的问题,如果觉得彩礼过多,也可以简单点办,非要装成有钱人一样的给多少,那怪谁?

而且婚姻跟彩礼其实一点逻辑都没有的,就算因为钱的问题,也是因为婚姻后那男的赚的少,而女方需求大,不能满足而产生的矛盾,所以说了这多,题主是不是觉得自己的问题逻辑方向就错了,应该说到可以设立那种银行信用评分一样,把那种机制运用到婚姻上来,这样还可能让离婚率下降点,不过离婚这事,毕竟是个人的私事,离婚不离婚不都是由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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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视界


如果女人一生的婚姻中只能要一次彩礼,离婚率会下降吗?你怎么看?


这题有点扯犊子,先不说这个能否实施,即使实施,人家要离婚也没有办法。

虽然看上去二婚的时候没有了好处就不会离婚。

但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很难说得清楚。


假如二婚男方的家庭条件比第一方好很多呢?

前一个百万负翁,后一个百万富翁。

谁都知道选择,跟着前面苦哈哈,跟着后面乐呵呵。


而且,即使不以彩礼的形式出现,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

隔三差五的回娘家,带回去个几万块,你能怪她太孝顺?

你情我愿的事儿,压根就没有办法处理。


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

还是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

条件好的,刚刚上班就月薪上万。

人家幸苦一辈子,月薪三千,甚至两千。


这样的情况下,傻子都知道选择跟着有钱人跑啊!


另外,即使真的有效,也只能阻止一小部分。

现在很多女人生活条件比男人好多了。

薪水不比男人少,消费比男人低。

随便找一个冤大头,拖着不结婚的那种。

几乎什么都是男人出钱了,结婚的时候还得说一句,需要多少钱的彩礼。


试问一下那些男同胞,你的前女友,前前女友,前前前女友身上一共花了多少钱呢?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那些开支是不是可以省掉?

虽然双方都消费了,都快乐了,都开心了。

但分手后,人没了,钱没了。


当然,也有一些恶心得不行的人,分手之后算账,算得清清楚楚,甚至用过多少杜蕾斯都要算计的,那就真的是太不要脸了。


只能说,要么抱着结婚目的走一起。

如果只是玩玩,只是开心,还是省省吧,你还要娶媳妇的,到时候彩礼钱你前女友,前前女友,前前前女友可不会给你……


司畅Ailan


这是个假设的问题:即婚姻可以用价值(彩礼)交换(离婚)的成本问题。以经济的角度去考虑,成本与收益是相对应的。经营的成败与价值收益有很大关连。以此角度切入,离婚率可以降低!

既是交换、价值的体现,与男女性别、习俗法规、感情关系就没有关系。这个问题是“假设”,就不能设置前置条件和交量、立场、性别、归属等非经济外的因素:投资就会为了收益,交换就是为了回报,有买就有卖,很明显的事情。

因此,在此假设条件下,离婚率可以降低。基本点是:父母花的钱“买”的媳妇,如果离婚,这钱就打了水漂,他们愿意让媳妇离婚吗;父母花钱“买”的女婿也同样的结果。

结婚和彩礼联系在一起,并且打上交换的角色,其始作用者当然是双方父母,与结婚主体的“决定因素”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是在公平条件下假设的条件。回到现实,我们无可绕过婚姻与彩礼联系的天然存在:1.女嫁男娶占主流;2.婚姻以“家庭”为立足点,家庭有很大的贫富差别;3.女性结婚脱离原生家庭,由贫家向富家分流;4.男多女少的性别差异;.5.彩礼(还有车、房、生活开支双方消费)是由男性提供。

核心要点:结婚是为对结婚后果负责任的法律关系保障,是付出,结婚不会从中得到物质上的盈利,只有离婚才会从中盈利。否则要做为裁判的婚姻法何用?

结婚可以有多种理由,感情首先捧在首位,爱情被追为婚姻的神明。在以此为本去缔结的婚姻,谁会在乎彩礼与婚姻有多大的关系?

什么人在乎彩礼与婚姻关系呢?当然是穷人。穷人不只是男人,也有女人。只有穷人通过婚姻和彩礼可以达到转移财产、占有财产的目的;然后通过离婚把这些财物占为己有。由于其不是名正言顺的“收入”,就借口习俗、养女儿的成本等诸多因素“暗渡陈仓”甚至明抢豪夺!在大部分人,结婚不是为离婚去的,否则不会有为离婚敛则的少部分人。

穷的男人通过“天价彩礼”成就婚姻,他付出了成本,是支方;穷的女人通过“天价彩礼”结婚,其父母得到收益,自己得到车房首饰,是收方。如果离婚,是否有利益,清楚明白。

穷人相对占大多数,离婚有收益,离婚再嫁的诱惑就多一些。二婚的彩礼并不会因头婚免除,二婚的女人和父母就有利益再增值。如果二婚没有“彩礼”的诱惑,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离婚自伤互饬吗?

况且,占据“天价彩礼”还有习俗和法律的保障。依法依俗骗彩礼,闪结闪离可速富!

主流婚姻不全受彩礼影响。就如离婚不是为彩礼去的一样。但这并不掩盖离婚为彩礼去的一部分。

什么地方彩礼高,什么人叫骂彩礼高,什么人从中去得利益。但其残酷的是婚姻是富嫁穷娶。只有富男人娶穷女人,没有穷男人娶同价位的女人,更别说富女人会娶穷男人。

而这些只是结婚所有的现象。婚后的财产支配、儿女抚养这些利益分配,更复杂。

婚姻被财富主导,被金钱支配时,离婚的概率会加大。因为金钱的所有权流转、变化最容易最大!

离婚率会继续偏高。只要经济为婚姻主导,它的“生命力”继续增强。当婚姻或婚姻法失效时,将是衷亡之时。

但正如婚姻不会消亡,离婚不会消失。


农人心语


题主的这个问题与离婚率高没半毛钱因果关系,对控制离婚率好像有效,但无可操作性。第一任去找接盘手要彩礼?扯皮之事不少!

现代不是古代,要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成就婚姻大事。也就是说,现代人几乎全是自己物色的伴侣。如果还有包办,买办等婚姻现象的话,那是极少数的,可以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现代人离婚率高主要原因还是太作!自已选的鞋,自己穿一段时间发现不合脚,然后当破鞋一扔,归结为两个字:任性!



按描述的意思,第二任要为第一任买单,而且是全款。给彩礼的一方永远要买单。收彩礼的一方嫁一百次也是收定了一次彩礼。女方(要彩礼的主要群体)嫁一百次也只收一次彩礼。给彩礼的一方就要苦等接盘手付款。如果是接盘手一方,你的女人就是嫁了一百次,也要按全款支付前任男方。那么问题来了,我反正付全款,干吗要去捡烂桃子吃呢?我找个新鲜的行不?实在过不下去了,一手女人一离,我就是前任了,只需要盯住前妻找的接盘手是谁,我稳赚不赔。对男方绝对利好消息。

对女方呢?她心里一万个草泥马。我嫁你一个只得一次彩礼,我嫁一百个还只得一笔彩礼。想赚钱的女方是没门路了,想过日子的女方她不在乎,反正单有人买,我只管吃就行了。

这个思路确实脑洞大开,独具一格。这对那些想赚钱的女方确实有抑制作用,对男方似乎没有损失(白用)。咱不意淫了行吗?且不说有没有可操作性,这也不符合现代女人金贵的社会现实啊。她们会绝地反弹,估计题主是男同胞吧?作为男人感谢你提供这么好一方案。这样一来还养不养后代呢?如果前任为我生了一男半女,我就不考虑再去拣烂挑子了。专心养育后人,有接盘的了,彩礼也回来了。用这彩礼去外面潇洒走一回,什么都解决了。这叫借鸡拣蛋,想想都激动啊,这绝对是弱势男的福音啊。

言归正传。抑制离婚率越来越高的最有效办法,如果是双方自愿结婚的夫妻,因为任性或花心,或喜新厌旧者,在离婚时,谁提出离婚,由谁付一笔离婚费!如果因出轨等原因,需提供证据。由出轨方付全款!这笔钱上交民政,用来奖励生二胎的夫妻。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者,夫妻二人都必须交纳离婚费!这笔费用按当地人均GDp来衡量调节,数目不能太小!太小了没效果。如果夫妻双方有谁故意隐瞒重大生理缺陷,病史,婚育史等,这属于骗婚。由骗婚者全部承担离婚费用!如果有家暴之类而离婚的,只要属实,由施暴者承担!这才是解决那些任性而为喜欢结离婚的有效方法!既合情合理,生二胎者奖金也有了,又能传递传统道德的正能量。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办法总比困难多,就看那些居庙堂者愿不愿去想去做了!


BMLGGZSGCS秋水长天


据我接触的离婚中,除开少数婚姻专业户(让人感觉像骗彩礼)还没有是因为彩礼的问题而离婚或者最后不想离婚的。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

1、出轨

2、感情不和

3、性格不合

4、三观不合

5、原生新生家庭矛盾

6、孩子

……等等

很多时候离婚是因为各自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无法将婚姻进行下去。而和彩礼联系不到任何关系。所以不管彩礼如何变化影响婚姻的存续都不大。

现在影响婚姻的最大变数是大家观念改变,程序简单化。离婚从以前的要经过层层调解,到现在的即来即办,大大降低了时间成本。

有时因为调解工作,回去再考虑考虑等情况,让当事人认为婚姻登记机关是行政不作为,投诉也是悲哀。


婚姻登记凌凌麦


题主这个假设本身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女方的彩礼并不能跟男方入赘做类比!

彩礼是一种风俗,是男方彰显自身经济实力,并向女方表达诚意的一种媒介!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条件尚可的女方家庭会将彩礼的一部分、甚至是全部作为嫁妆返还给男方,很多女方家庭还要再添不少。这些仪式证明了两家对婚姻的诚意,并不是买卖!

在两家都付出很多的情况下,还有不少男性拿彩礼说事,那为什么女性嫁到男方家就要侍奉公婆?孩子就要随夫姓?而男性对岳父岳母就完全拼人品?女性是不是也需要计较一下?

男方入赘则是两码事,是男方自愿到女方家生活,女方家庭为了表达诚意,给男方家庭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但据我所知绝大多数入赘女方的男性是没有“嫁妆”的……

综上所述,成熟、有实力的男性是不会在彩礼这件事情上过多的矫情的!不可否认的是确实存在天价彩礼的现象,但媒体上天价嫁妆的报道也不少,为什么男性这时候就“选择性失明”了?

婚姻是结两姓之好!如果双方从一开始就计较谁占便宜、谁吃亏,把婚姻当做一桩买卖,那即便是结婚了,也会矛盾不断!(我是葡萄,愿意和你一起探讨人生、情感方面的困惑,诚信互粉!)





葡萄爱情观


首先,离婚率跟彩礼没有半毛钱关系,跟彩礼有着紧密关系的是结婚率!所以,题主的一系列关于降低离婚率的假设条件,根本就不成立。

其次,无论是初婚,还是二婚三婚,甚至五六七八婚,给不起彩礼的,初婚一样不给;不差钱儿的,n婚该给还是给。彩礼不是结婚的法定必要满足条件,只是一种民俗。一纸结婚证都无力保证的事情,一项民俗又能左右的了什么?

再次,题主所设想的男方倒插门到女方家,还臆想跟女方要彩礼,更是无稽之谈。要想把这个条件合理化,相信只有一点:那就是倒插门的男人给女人生孩子,然后生的孩子跟女方姓。这样,倒插门的男人要彩礼才会有据可依。

最后,妄想用女人一生只能要一次彩礼来降低离婚率,倒不如干脆用彩礼去限制结婚率来的更实际。法律明文规定彩礼数额,对于男方,给的起就结婚,给不起就打光棍儿;对于女方,也不能漫天要价,水涨船高。如此,大家既公平,也会因为看在“钱”的薄面上,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离婚率或许可能有所下降。

当然,还有一种更直接而简单有效的办法:无论男女,一生只能结一次婚。离婚随便。同时规定:无证同居视为犯罪。想想看,是不是比题主的设想更加好那么一丢丢呢?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能解你所惑!


铸红枫向标


结婚要彩礼的次数和离婚率没有半毛钱关系

如果女人结婚就是为了要彩礼,那男人们要小心了,这样的女人不娶也罢

完全是拿婚姻用钱来衡量,即使走进婚姻的殿堂,幸福也不会长久

因此,结婚男女千万不要让彩礼,房子,车子,面子等这些问题懵逼了双眼,一旦这些问题凌驾于两人的感情之上,那就很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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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头小旭


我觉得你肯定是个男人,并且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男子主义者,对女人的偏见不是一点点😡女人们嫁人都是冲着彩礼去的吗?往远了说,我和老公是裸婚,没有要一分钱彩礼噻!往近了说,我二哥的儿媳前年结的婚,才要两万块钱彩礼(坐标重庆,亲家那边除了陪嫁的东西之外,把这两万块钱又给女儿带过来了,这还是亲家两口子欠债的情况下,不然陪嫁还会多)……我分析呀!你一定是因为好吃懒做、无所事事才没有存上一分钱,自己娶不上媳妇,就来怪女方不该要彩礼,还堂而皇之地把自己打扮成被彩礼害苦了的受害者,把天下所有的女方都形容成骗钱老手,把天下所有的岳父母都形容成卖女儿的坏人!我鄙视你👎


凤146983974


先说第一点:谁规定的材料。第二层面:女人要是外面有人,哪是变的非常可怕,什么都不会再管了,钱,亲情,都会被她们的疯狂所淹没。可一旦成全了她们,最后她们的那种可怜和内心只有自己能感受的滋味会跟随她们一辈子。一个人,不清楚这几点就是白活一生,对不起这身人皮:1,感情再好,再深也要腻味的时候,2,世界上没有不生气的夫妻,因为你是人,不是神,人有七情六欲就会有脾气。3,谁都想找自己喜欢的,可问题是你不一定是人家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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