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辱罵我,我打了她一個耳光,醫院鑑定軟組織挫傷,對方賴著醫院不出來,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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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敘述的對方辱罵你也是有錯,而你打了她一個耳光,你的錯誤就更嚴重一些,醫院只能做出病情的診斷,打官司需要的是法醫鑑定,只有法醫鑑定結果出來了,才能知曉案件的性質,如果法醫鑑定輕微傷的屬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如果法醫鑑定輕傷以上的屬刑事案件,就要根據刑法裡面的相關規定來處理。

對方當事人因傷住院治療,如果是治療因你毆打所造成的損傷,你的責任是不可推卸的,當然對方要住醫院多長時間,要視傷情的康復狀況和醫生的意見,而你是無法要求對方當事人出院的。

如果法醫鑑定為輕微傷,能夠雙方經協商後達成一致意見,用調解的方法解決問題最好,這就需要你有一個誠懇的態度,主動賠償對方的損失,取得對方的諒解,雙方能夠握手言和,這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就賠償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對方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依法裁判。


求圓4


首先,打人肯定是不對的,你當時出了口惡氣,事後呢,面臨賠償。

既然對方被鑑定為軟組織挫傷,肯定會有相應的損失,你作為侵權人得賠償,他住院是他的事,從你這方考慮,你不墊付醫療費不就得了,他願意住多少天就住多少天。

至於出院後怎麼賠償,那是法律上的事,根據他提交的證據材料,經過法庭的質證自然會有判決,如果存在掛床現象,自然不會支持。

但你想一分錢不賠,不可能。都是成年人了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光當時解氣了,事後後悔不,賠錢的時候心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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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夫人


你們之間的行為是你毆打他人,承擔主要責任,他罵人有過錯,適當減輕你責任,這是判罰的基本選擇,兩個人的衝突,傷重的會佔便宜,傷輕的會處罰重一些。

看你輕描淡寫只打了一個耳光,正常的法律程序是,受害人報警,警方立案,受害人到醫院治療,傷害鑑定,這個環節是最關鍵的,傷害鑑定可以決定你們案件的性質,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像你們這個是軟組織挫傷,是輕微傷,只追究治安責任,如果是輕傷以上那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了。說你們這個案子處理原則,他看病,治療,你們之間可以協商,你賠錢,他要是滿意就會撤案,你只損失錢,如果協商不成,警察會拘留你,一般七天左右,但醫藥費,賠償你也要給的。

所以眼下你要做的,就是和他達成調解協議,讓他撤案,這才是你的最大利益,當然是要損失錢的,活該誰讓你打了人家一巴掌,如果他打你,那麼你就牛了,你們就可以反過來了。無論如何,讓他降解,撤案,才行。


韓東言


動手前就該想好“打贏拘留,打輸住院”。當然,這是打得比較重的。

打得輕的,那就是鬥智鬥勇鬥無賴了。

“軟組織挫傷”到底是怎樣的傷情?打個比方,你磕到桌角,走路摔倒,都是軟組織挫傷,也就是腫了,紅了,有點痛。說的直白點,就是皮肉傷。

消毒一下,最多包紮一下,然後養幾天就好了,住院是不需要的。

別人辱罵你,你就大耳光子扇過來,兄弟啊,打人的時候很威風啊,怎麼打完就慫了呢?

對方現在賴著不出來,是討個說法,還是想要賠錢?如果是想要讓你接受懲罰,還是想要錢?按照這個傷情,也上升不到刑事案件,耗費心力打官司誰都懶得,除非人家家裡有礦。

要錢的可能性大一些,除了醫藥費,還有痛,誤工費,精神損害。

所以啊,樓主有兩條路。

1、要不找人繼續打,打的她懷疑人生,一輩子都在醫院裡。

2、協商賠錢。


傅一聲


2005至2009年的四年期間,我幾乎每天都在處理你所經歷的這種事,這在我們東北很簡單的兩個字定性,訛人,大多數處理結果是這樣,你打人,且有足夠證據證明是你實施毆打他人行為,那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對你實施行政拘留,並處罰款,如果你是公務員,那麼行政拘留,對你影響較大,如果不是國家行政人員,拘留不拘留,啥影響沒有,派出所對這種案件一般都會調解處理,對方如果做法醫鑑定,住院產生的費用等也都是被打方先行墊付,被打方賴在醫院不走,目的就是一個,想通過這種方式最大可能訛詐你的錢,對於這點不必要理會,如果被打方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可以對她進行賠償,我覺得打個耳光,最多賠償1000至2000元左右,破財免災,雙方都省去麻煩,如果獅子大開口,那就不用理會對方,先要求警方正常處理,醫藥費問題屬於自訴,被打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賠償多少你就賠償多少即可,即使他住院花了一百萬,賠償他一百萬,錢也是都給了醫院,到不了他個人手裡一分錢。。。。。。所以被打方如果智力精神都正常的話,要個一兩千塊錢走人,是最明智之舉,否則,魚死網破,兩敗俱傷


夜微微涼2013


說兩件真實的事情,可能會讓你有些啟發。

幾年前,我一個同事把車開到路邊,自己在車裡睡覺,一個老太太騎自行車撞到了汽車, 我同事下車查看,老太太一點事都沒有。

老太太當時還挺好,說沒事,讓我同事留個電話號碼就可以了。

我同事回來後和我說,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因為車子只有交強險,萬一遇到訛人的就慘了。

結果,害怕什麼來什麼,第二天,同事就接到了電話,老太太說自己怎麼怎麼不舒服,讓同事帶她去看,接下來的日子,幾乎每天都有電話打來,理由也是五花八門,總是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讓同事幹一些奇葩的事,比如買早點,洗衣服,最後同事終於扛不住了,直接攤牌,花了兩萬解決了事情。
第二件是我自己的事,那時候,我在做水果生意,臨近過年,十分的忙,還要自己騎著三輪電瓶車送貨。

在一個路口,我送完貨,老遠看見一個老頭騎著電瓶車嚷嚷著衝了過來,他的車沒剎車,直接撞到了我的電瓶車上,我的是鋼鐵結構,他的電瓶車當場散了。

因為我覺得不是我的責任,我就沒搭理他,直接走了,沒走多遠,他騎著破電瓶車追了上來,大街上把我逼停,說我撞了他,讓我賠錢,把交警都嚷嚷來了。

交警把我和他的車拖走了,讓我帶他去看,我和他講道理,他就說這裡痛,那裡痛,總之哪都不舒服。

沒辦法,我把他帶到當地一家中醫院做檢查,檢查結果當然是沒問題,但他就是不走,還獅子大開口,要我賠一大筆錢。

我當時沒說什麼,直接找到當護士長的舅媽,給他吊水,就吊最便宜的葡萄糖,整整吊了一下午,到了晚上,他吃不消了,商量著讓我給他修電瓶車就可以了。

後來去交警隊領車,兩輛車,拖車費收了我四百,我交了錢,也給老頭修了車,後來在當地媒體論壇發了帖子,曝光交警亂收費的事。

幾天後,交警聯繫到了我,退了我兩百。


遇到這類無賴,你不要怕,也不要慫,其實沒多大事,扛住,一切都好說,你越怕,對方越吃定你!


KING凱軍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公安機關可以先行調解,調解不了了的依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拘留或者罰款,罰款可以單處也可以並處!

對你來說,1,先和對方調解,調解麼就是錢吃虧,人家滿意為止,填寫調解協議書。

2,對方不想要錢或者你給的錢太少不能滿足,動用43條。可以單處500以下罰款,也可以單處五日以下拘留,也可以處罰款並拘留!這個看你的行為大小,行為惡劣有可能高於五天拘留,但最多15天再加500罰款!這是派出所的自由裁量權。說幾個加重情節吧,毆打小孩,毆打孕婦,毆打老人都是從重情節~~~

3.對方的醫藥費在派出所處理了以後受害人可以去法院告你,派出所再不管,對於財大氣粗的也可以放棄民事賠償!


習慣就好就好吧


現在打架首先考慮好自己有多少錢!錢多就多打點,錢少就少打點,沒有錢就別打了。肯吃虧不是痴漢!



我來自中原大地



默默93982蔡愛萍


中國現在有幾個現象,扶不起,打不起,說不起,除非你有錢,特別特別多的那種!不然還是乖乖的做個孫子比較好!他罵你,你也可以罵他,甚至吐他口水!但是你先動手了,你就麻煩了!最佳選擇就是,讓對方動手打你,這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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