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權歌曲,成都一音樂酒吧被法院「切歌」


我真的還想再活五百年……”1樓一個包間裡,紅綠燈光閃爍。四個年輕人沉浸在歌聲中,直到近10名法警推門而入。“搞啥子哦!”唱歌的人放下話筒,一臉茫然。

法警告知顧客,法院正對音樂酒吧展開執行行動,並在顧客離場後給包間大門貼上“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封”。

原來,音樂酒吧未經權利人許可,亦未支付版權使用費,侵犯了其享有的涉案音樂電視作品放映權。實際上侵犯的是原來著作權人的權利,正規的渠道是:通過集體授權委託音著協代表他們行使權利。音著協在收到版權費後,會把這筆錢支付給歌曲著作權人。

有網友笑稱:以後不能唱歌了。。。在鄉間的小路上,哼上一曲歌。突然,背後衝出一群人,石頭,棍棒,磚塊。拿錢來,你侵犯了XXX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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