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微信摇一摇,摇来骗子真不少~

「以案说法」微信摇一摇,摇来骗子真不少~

还可以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但是很多人都还意识不到你所添加的陌生人或接受添加的好友很有可能就是个骗子。

桐城一女子被骗22万余元,

太湖两女子不仅自己被骗,亲友也一同被骗。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两起案件具体案情

「以案说法」微信摇一摇,摇来骗子真不少~

女子被骗22万余元

2017年7月,袁某与汪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相识,在取得袁某信任以后,汪某开始编造各种事由骗取其钱财。如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在未获得订单的情况下,以下订单、发货等理由骗取袁某117000元;以发生车祸、需要赔偿为由,骗取袁某3000元;以陪客户喝酒导致胃出血,需要做手术为由,骗取袁某15000元;以自己赌博被抓,需要交罚款为由,骗取袁某90000元。理由虽然“狗血”,但真心将汪某当做好朋友的袁某,选择义无反顾的相信他。截止2018年3月,汪某共骗取袁某人民币225000元。

「以案说法」微信摇一摇,摇来骗子真不少~

桐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其自愿认罪、退赃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添加“附近的人”须谨慎

2017年3月初至2018年3月,被告人卢某某使用假名张小华,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胡某某、汪某某为好友,在与该两名女性交往过程中,谎称其是太湖县房管局、太湖县扶贫办的工作人员,编造虚假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胡某某、韦某某、汪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2400元、价值840元中华牌香烟两条、价值810元的苹果5S手机一部、茶叶若干。太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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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使用“微信”、“陌陌”等新型交友工具,添加好友时一定要谨慎。与陌生网友交往多留心眼,注意查证对方的身份、职业等基本信息。尤其是涉及钱财时,更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供稿:桐城法院谢莎、太湖法院吴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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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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