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的影视剧我们可以知道,清朝处决犯人非常有讲究。犯人被判决死刑后,一般要等到秋后才开刀问斩。行刑日当天,官府把犯人押往菜市口,要等午时三刻一到,才能将犯人斩首。
古人云:刑人于市,与众弃市。后来“弃市”就指代了执行死刑。元明清三代都定都于北京,在北京所设置的刑场都带有“市”字,都是特别繁华,人流非常集中的地点。
元朝时的北京叫大都,当时的刑场设在如今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一带,叫“柴市”。大文豪文天祥就是在这个刑场英勇就义。
明朝时,北京的刑场设在如今的西四,叫“西四刑场”。那时候西四有一座标志性建筑,叫“西四牌楼”。民族英雄袁崇焕就是在西四刑场惨遭凌迟。
到了清朝,刑场被搬到了宣武门附近。当年宣武门箭楼吊桥旁有一座石碑,上面刻着“后悔迟”三个大字。每次处决犯人以后,官府会命衙役在地上撒上炉灰,掩盖血迹。菜贩子们可以在那里继续卖菜,所以叫菜市口。
清朝把刑场设置在菜市口这样的繁华地点,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菜市口作为繁华地点,在这里处决犯人。能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广而告之,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的作用。
二、显示程序的合法性。表明官府处决犯人,并非是偷偷摸摸,随便抓个人就杀头,而是经过了合法的审判,公开宣示其罪行,众目睽睽下斩首。
三、老北京的老百姓去世后。很多都葬在陶然亭。而菜市口离陶然亭很近,方便尸体的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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