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開展先行上線運行

為實現動產抵押登記工作信息化、規範化、便利化,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有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於2018年初建設完成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並進行了系統應用試點工作。目前系統運行條件基本成熟,將於8月31日起在北京、遼寧等地開展先行上線運行工作。

一、系統建設及應用的原則

一是系統統一原則。系統由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建設,申請人和社會公眾通過互聯網訪問系統辦理業務,地方業務部門通過工商專網訪問系統辦理業務。建設全國統一的系統可改變各省獨立建設的信息孤立現狀,避免因信息不共享產生的業務風險,同時還可節約開發運維成本。二是業務和標準統一。系統按照《物權法》和《動產抵押登記辦法》的要求統一全國動產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流程、書式要求和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確保全國動產抵押登記業務辦理統一規範。三是線上線下同效。系統審核通過的《動產抵押登記書》等文書與現場辦理的具備同等效力。考慮到各地實際情況,系統在推廣全程在線辦理的同時保留了現場登記錄入等功能。

二、系統的主要功能

1.申請、登記功能。申請人在系統上實名註冊後選擇抵押人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或工商部門,按照《操作指南》提示,填報和提交動產抵押登記申請的相關信息。登記機關在線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後予以登記或不予登記。

2.公示功能。動產抵押權登記後,將在該系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申請人可以在系統中打印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的登記書,無需再去登記機關現場領取紙質文書。

3.查詢功能。社會公眾可以通過輸入抵押人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或身份證號)或者登記編號在系統中查詢相關主體的動產抵押登記信息。

系統的推廣應用,將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充分便利服務企業和社會公眾,有效拓展動產抵押登記網上辦理的廣度和深度,延長網上辦事鏈條,實現動產抵押登記在線申請、在線審核、在線公示、在線查詢一網通辦,切實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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