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给?刑法里这条罪名专治这些黑心老板!](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有一个姓张的鞋厂老板,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拖欠20多名工人工资约50万元人民币,因无力支付,外出逃匿。在他逃匿期间,张老板明明知道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再三催促他支付员工工资,还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责令他支付,仍然逃匿,拒不支付。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文案:艾启诚
图:刘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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