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昆山电动车主捡刀砍死宝马车主属于正当防卫吗?

中国创业协会会长V


仔细看过视频几十遍,个人坚定不移的认为于某肯定正当防卫!纹身男平时就是放贷、混社会为生,打架很平常,见于某一人骑着电动车,下车就对于某一顿暴打,暴打还不解气,反身回到宝马车抽出砍刀,试想什么样的人能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我觉得还是用北京通州检察院的解释比较权威。

通州检察院美女检察官就"于某反杀纹身男刘某”一案已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那就是电动车男于某反杀纹身男刘某属于正当防卫或者是无限正当防卫。这个解释已经被广大司法界人士所接受,也被广大网民认为是最美检察官。这个结论就是非常明确的告慰大家,电动车男是正当防卫。

希望支持电动车于某的人越来越多,好人有好报!

如果您同意我的观点,请点击右上角红字"关注",谢谢!



慢慢红尘路有你陪伴66


个人反复观看视频,首先说说纹身男的情况,违章占道,冲撞骑行者,酒驾,故意伤人,拿刀故意杀人!有前科,劣迹斑斑!从一开始,白衣哥都处于被动挨打的份,毫无还手之势!纹身男的行为是整个事件的诱因,也是他自己命丧街头的导火索!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很多网上说白衣哥拿刀追砍纹身男使其死亡,我个人觉得完全是胡说八道,根本没有观看视频中的重点,重点是应该是从纹身男砍人用力过猛刀掉地上开始,这个时候两人都开始抢地上的刀!如果纹身男抢到,白衣哥就倒下,恰好被白衣哥抢到,但这时纹身男想要继续伤害值有增无减,所以白衣哥捅了纹身男腹部两刀!这时捅两刀完全属于正当防卫范围,非常符合正当防卫标准!但正是由于这两刀,肠子外露,致命伤就是这两刀,所以纹身男致死刚好处在正当防卫范围内!至于后面追砍,根本不致命,所以就没有追砍致死之说!就是不追砍,纹身男也得嗝屁!何况纹身男朝车跑去,拿其它武器可能性极大,所以白衣哥觉得危险没有解除,才引发追砍!最可怕的是对方人多势纵,其他人也非常有可能伤害他性命!所以直到警察赶到,白衣哥才松开手中的刀!所以我觉得追砍属于无限防卫,当然也可能被判定防卫过当,根据中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并不算罪,因为刑法里没有防卫过当罪!所以就算判防卫过当,白衣哥应该不算触及刑法!当然人死了总要受罚的,希望是很轻的判罚!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我只能说逝者安息吧!同时希望中国法律更加健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个别平时嚣张跋扈之人,也可以收敛点了,别以为老师人好欺负!


明月峥


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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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牛速拍


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看法!防卫肯定是防卫,至于是否防卫过最终是由法院判定,法律是为民而生的,也应该为民而用。我反复观看了几次视频也注意到了一些细节,故而我们理性分析一下,首先过错方是纹身男,其次凶器也是纹身男的。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御制止了,纹身男的拳脚攻击。第二次,又提刀攻击,也是被迫防御制止。第三次,是关键纹身男是追砍白衣哥时凶器脱手,并非纹身男主动放弃凶器终止行凶,且有再次拾刀的动作和行为,仍然具有行动攻击能力,也不能判断纹身男是否放弃再次发起攻击。第四,白衣哥第一次拾刀自卫后有扔刀又捡起的动作,证明此时白衣哥有终止自卫的行为和行动。是什么原因让白衣哥再次拾刀自卫,当时某种外接因素(语言,肢体动作等)刺激了白衣哥继续自卫的行为,虽然纹身男有开车门的动作也不能证明他是退让躲藏,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自卫,完全是正当防卫。俗话说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况我们是人。当我们一次二次的受到伤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不应该自卫吗?我想问问那些说白衣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的律师们,你们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胁是冷静思考,怎样做是正当防卫,怎么做又是防卫过当,因为你们专业。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时我不超过10字的评论,这次不一样,因为关系到一个人的后半生,关系到一个普通老百姓一家人的生计。我不为博取关注,只是谈了自己的看法。支持起点赞!








见证111




恶到头时终有报——昆山纹身龙哥砍人被反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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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白衣男子是你

好好的走在自己的路上

被别人撞了又霸道的要你让道

你会如何应对

--

假如你已经屈服让到了路旁

而他又抽出来80公分的砍刀

亮出了满满纹身的恶像

你又会如何去做

--

刀光剑影下

血流成河

那是电影

如今却挥在了你的身上、脸上、头上

你又该如何抉择

--

是跪地求饶

还是任由一刀一刀的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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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是儿戏

我们本无恶意

而恶人却苦苦相逼

--

生命不是儿戏

砍刀的寒意和锋利

让我们战战兢兢没有了任何躲避

受到如此威胁的我们

应不应该无限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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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一再相逼

何苦让善良的人终于捡起了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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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沉默中爆发

就在沉默中灭亡

--

恶到头时终有报

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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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莫横

横多了会让你趴在地上

人莫狂

狂多了会让你躺在路上

人莫恶

恶多了会让你葬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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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不是盔甲

它可以闪瞎普通人的目光

却挡不住砍刀的疯狂

--

纹身不是金钟罩

它可以让你亮出混社会的徽章

却罩不住肠子的流淌

--

人本善

你何故还要践踏别人的底线

肆无忌惮

--

你本恶

何故还要恨不得别人跪在你的面前

苦苦求饶

--

恶到头来终难逃

人不收你天自收

--

五进班房

你是不是觉得已吃惯了牢里的伙食饭

入得社团

你是不是觉得可横行了天下的街头间

--

人就是人

何必做社会的渣仔

--

佛曰 回头是岸

而你

回头已是鬼门关里面

夫子曰

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善良的人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

以暴制暴

不是最好的方法

却是最佳的抉择

--

你用砍刀砍别人

却死在了别人捡起的你自己的砍刀下

--

是离奇还是讽刺

是宿命还是为了送你最后一程

--

砍刀无罪你有罪

别人无心天有心

--

昆山龙哥

今生纹身再狂傲

今生兄弟再众多

还是要记住

下辈子莫猖狂

这辈子不送,一路走好

--

二十年后

莫再纹身

也莫再碰——砍刀

--2018.8.31



董太龙


【屠龙歌】

社会我龙哥,

人狠话不多。

五短矮身材,

纹龙充大个。

金链拇指粗,

佩刀三尺多。

三进又三出,

作奸又犯科。

一日酒肉酣,

跨马招摇过。

路遇当道者,

耀武又扬威。

翻身下白马,

亮出屠龙斩。

挥刀砍将来,

却料刀飞溅。

我辈白衣汉,

无畏寒光闪。

大汉伏身起,

抽刀水流断。

龙哥秒怂蛋,

抱头又鼠窜。

一身横练功,

顿时烟消散。

龙纹无护体

凡胎肉开绽。

龙刀反屠龙,

肠穿肚也烂。

兄弟义气消,

顿作鸟兽散。

一代混世王,

伏尸草丛间。

除恶须务尽,

民心自向背。

天道有周章,

法理有明断。




三建3


首先事情的起因是被害者违章强行从非机动车道转弯,从而发生冲突。

其次,宝马车上主动挑衅引发冲突,而且人多势众给电动车主造成心理压力,但是起初电动车主只是一味退让。

第三被害人在电动车主人车以移至人行道上,此时他主动放弃挑衅这个事也就过去了,但是被害人不肯善罢甘休,返回车上取出管制刀具(此处被害人又有违法行为)。

第四被害人执械向电动车主劈砍,已经实质威胁到电动车主的人身安全,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权使用任何手段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第五刀具是被害人在施害过程中自己失误脱手掉落,并非电动车主主动攻击抢夺。

第六双方在抢夺掉落刀具时电动车主抢到刀具,为了保护自己制止被害人继续对自己生命安全的威胁对被害人进行攻击,这是合理的正当防卫。

第七被害人死亡并非电动车主本意只是在防卫过程中无意造成的结果。

每个人都有权利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对危害自己的行为予以反击,这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爱走路的杨林


社会我龙哥,

车好妞也多。

时时俯卧撑,

到处来纹身。

今日乱变道,

不料被蹭到。

下车耍酒疯,

拳脚一阵风。

犹觉不过瘾,

回头把刃擎。

酒色穿肠过,

手抖刀掉落。

白衣猛回首,

捡来正趁手。

可怜把肚捂,

一命成呜呼!



王大善人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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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顾问大师


1. 宝马男在交通路口附近,压实线强行驶入自行车道,已属交通违法;

2. 宝马男交通违法后,对让行稍慢的自行车男进行殴打,涉嫌寻衅滋事;

3. 宝马男车内藏凶器长刀,有涉黑嫌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4. 宝马男光天化日之下,持长刀砍人,涉嫌故意伤害;

5. 长刀掉落后,宝马男并未立即逃跑,而是与被伤害者(骑车男)都去争抢地上的长刀,只不过长刀被骑车男先行捡到;

6. 骑车男捡刀后反砍宝马男,是人身受到伤害后的正常反应,应属正当防卫;

7. 宝马男被砍后,转身跑向车门,有可能是逃跑,也有可能是想进车拿其他凶器,特别是未能进入驾驶侧车门后,又跑向后门,让人怀疑后备箱里还有其他凶器,公安机关在审理此案时应对车辆进行搜查,以确认或排除这种可能;

8. 骑车男追砍宝马男,并非刀刀致命,只是为了更有效地制止宝马男的侵害。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骑车男应属正当防卫,充其量属防卫过当。

顺便说一下,那位蹭热度的律师,不认真分析,信口雌黄,是对当事人的极不负责,也是对法律的极不负责,更是对自己执业职业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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