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中梗阻」的三大病根(透徹!)

思響哥薦

現階段,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正處於攻堅期和深水區,全面深化改革必定觸動原有的利益格局。“中梗阻”現象既是改革的產物,同時也反作用於改革,對改革產生負面影響。如一些基層幹部對改革方案“斷章取義”、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隔斷了改革方案從上到下傳達的渠道,阻礙全面深化改革。

今天,思響哥就來扒一扒“中梗阻”到底梗在哪?一起來看!

來源 | 人民論壇雜誌及人民論壇網(rmltwz)改革中的“中梗阻”是指阻礙改革政策落地或使改革效力降低的中間阻力。

“中梗阻”現象是改革過程中的社會性問題,在民生工作中表現最為直接。在面對人民群眾具體的生產生活困難面前,“中梗阻”主要梗阻在以下幾方面:

1、梗在“少作為”

在涉及到大量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時,“少作為”者沒有能夠真正做到“以人民為中心”,而從維護個人利益或部門利益出發,具體表現為“守”“推”“享”。“少作為”者大多把工作標準認定為“過得去”,不是不願工作,而是願意為個人利益或部門利益工作;或者不是不願工作,而是把工作作為差事,而不是事業。

在這樣的觀念指導下,凡有利於個人利益或部門利益的工作,他們就表現出一定程度的積極性;凡是與其利益無關的事情,就 “守業看攤”,坐等觀望、被動接受工作指令;或者是“推諉扯皮”,明知政策漏洞,不提示、不彌補,對待群眾“踢皮球”,拖延辦事效率;再者是“享樂主義”,高高在上,享受權力帶來的快樂,沒有把權力當作一種責任和義務。

扒一扒“中梗阻”的三大病根(透徹!)

2、梗在“不作為”

在一些涉及群眾具體利益的問題上,比如住房問題、待遇問題、保障問題、養老問題等不去深入基層瞭解群眾的困難,而是喊口號、做樣子,以空對空,沒有把解決群眾的疾苦當作工作重點。

“不作為”的幹部大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工作上懈怠不作為,另一種是空喊口號,不肯擔當、不肯落實。在基層單位,“不作為”的幹部呈現兩個極端的格局,但共同特點是“三怕”:怕幹事、怕較真、怕困難。“不作為”就不會接到地氣,就不會發現工作中的困難,更不會準確找到解決問題的好辦法。這樣做下去的話,只會脫離群眾、降低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望。

3、梗在“亂作為”

廣大基層單位、基層幹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事業航船中的基礎部件,這些部件必須在有條不紊、井井有序的狀態下,才能保障大船的正常行進。反之,如果機器部件各行其是、亂動亂轉,那麼大船也無法前行。如果說,

“少作為”“不作為”降低前進效率的話,那麼亂作為的危害遠遠大於前者。由於基層單位,特別是縣處級以下的單位,處於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是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維護穩定、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如遇到基層幹部的亂作為,就會出現政令不暢、良策難以落地生根,導致“上級喊破嗓子、群眾跑壞腿腳”的“兩頭急”和“上下通中間阻”、甚至欺上瞞下的“中梗阻”現象。同時,基層單位直接面對群眾,亂作為直接損害群眾利益,極易導致對抗性矛盾,形成群體性上訪,甚至爆發大規模衝突,損害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中梗阻”,實質上就是影響妨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實際效果的執行不到位問題。這種執行不到位有兩種情形:

一是“抗拒型”執行

所謂“抗拒型”,是指地方和基層等執行主體不同程度地與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要求相對抗,造成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運行過程的中斷,從而導致政策執行失敗形成“梗阻”。

當前,黨中央出臺全面深化改革的許多政策,大多直接針對的是地方和基層主體的權力,針對某些固化的利益群體。因此,在某些地方執政主體和某些基層執政主體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抗拒型”執行的行為,導致黨中央的執政過程“中梗阻”。

這種“抗拒型”執行的“中梗阻”,也被稱為官場潛規則對顯規則,是對黨的意志和宗旨的干擾和背離。這種官場潛規則,綁架、抗拒和抵制顯規則,使黨中央的決策難以落實,而形成形形色色的“官場腐敗”。潛規則的暗流裹挾之下,少數領導幹部習慣於兩套規則——臺上的顯規則和臺下的潛規則;兩個嘴巴說話,兩張面孔做人,而成為某種程度上口是心非、兩面三刀、八面玲瓏的官場“兩面人”。他們把個人利益和管著自己烏紗帽的個別上級領導的指示放在首位,為了維護個人利益和小集團利益,不惜犧牲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抗拒黨中央的顯規則,搞官官相護、權錢交易、權權交易。

這些官場“兩面人”如果長期佔據著許多執政主體的領導崗位,把持著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政局,就會導致官場潛規則替代顯規則,造成黨治國理政的嚴重“梗阻”,極大地削弱了黨的執政能力,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和威望。

二是“虛假型”執行

所謂“虛假型”,是指地方和基層等執政主體的形式主義行為造成的“中梗阻”,它會導致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拖延或扭曲進而失敗。這種“中梗阻”,典型地表現為各級執政主體在執政過程的表面文章、故作姿態、故意拖延、懶政不作為、變形走樣、陽奉陰違等形式主義行為。這種“虛假型”執行行為,有程度不一的三種表現。

首先,這種行為,往往從模糊地或歪曲地解讀上級規制性政策開始。在執行上級政策時,為了保持和強化本部門或本單位自身的權力和利益不被削弱,某些執政主體往往從自己的利害得失出發,或由其負責人親自出面,或由其下屬機構人員出臺,對上級政策做有利於己的解讀,致使政策的執行偏離正確軌道。

其次,這種行為,

還表現在黨中央高層決策出臺後,地方主體卻遲遲不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拖延、架空已出臺的上級政策。應該承認,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往往帶有戰略性、全局性和原則性,需要地方甚至基層主體通過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或實施細則予以具體落實。如果這一制定配套或實施細則的關鍵環節出現問題,當然就談不上真正落實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

而如果上級組織只一味施加壓力,簡化必要的政策運行過程,迫使某些部門草率行事,匆忙出臺有漏洞的配套政策,也勢必造成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效果不彰,甚至適得其反。

最後,“虛假型”執行行為最惡劣的表現,是地方等執政主體在制定配套政策或實施細則時,私自“夾帶私貨”,插入實際有利於己而最終弱化黨中央高層決策整體功能的若干所謂規定。面對上級組織的高壓態勢,個別部門制定的配套政策或實施細則,多見“原則上如何”,有意為“原則下”留例外空間,或者放寬違規尺度和弱化處罰違規行為的力度。更嚴峻的是,出臺了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在實際執行中也僅僅是應付,甚至放鬆政策實施的監管,放任自流違反政策的行為,或者教條主義地對待上級要求,而置黨和人民的整體利益於不顧。

總之,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需要工作在地方和基層的各級領導幹部忠於職守地貫徹實施,需要他們牢記宗旨,善於執政,高效執政,不能對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中途截留、任意加減、偷工減料,不能搞“抗拒型”執行,更不能搞“虛假型”執行,徹底暢通“中梗阻”。這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記黨的宗旨,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治國理政的出發點和歸宿,堅持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

原標題 | 《以智慧和恆心破解“中梗阻”難題》,作者: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北京黨建基地研究員 劉漢峰、《抗拒型“中梗阻”與虛假型“中梗阻”》,作者: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孫壽濤

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關注人民論壇雜誌及人民論壇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