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進我家偷東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麼也不知道在睡覺,需要負責嗎?

山裡膘客


按照現在的邏輯,那一定是要負責的啊。因為你沒有給小偷提供良好的偷盜環境。應該泡杯茶給小偷,然後把門打開,讓小偷走門,拿了錢之後還要客氣叫聲大爺。真的這樣,那就完蛋了。


這是不知道現在的人都怎麼了?走在馬路上自己摔倒了,要告公路局,最後還得逞了,賠了好多錢。還有的,小偷進家門偷到,最後被狗咬傷了,竟然要戶主賠錢。這不是世道顛倒了嗎?之前還看到過一個新聞,小偷偷東西,在陽臺上,被業主嚇了一聲掉樓下摔死了,最後小偷的家屬也要業主賠錢,這要賠什麼錢?偷錢的時候就應該想到啊,這是一個高風險行業,既然入行了,那就承擔風險啊,畢竟回報是沒有付出任何努力的。


題目都說了,小偷偷東西的時候,自己在睡覺。就算不睡覺,就算看著小偷,自己摔死了,能怪業主嗎?如果小偷跑進屋子裡,把人砍傷了怎麼辦?這時候就不用負責了嗎?所以這些理由真是太奇怪了。


小偷就是一個違法的職業,既然從事了,那麼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些人做著傷天害理的事情,獲得額外的回報。要是給與這些人寬鬆的處理,那就是告訴他們這樣做沒有什麼成本,反正怎麼著我都有保障。沒偷到錢沒損失,沒偷到錢受傷了還能有人賠錢,這個生意划得來啊。


因此,對於這樣的人堅決不姑息,小偷偷東西,不管結果如何,都要負主要責任。


老王偵查記



這種情況很難界定,但是我認為法律會這麼判: 小偷因為已經死了,就沒有什麼罪過可言,但是小偷是在你家死的,並且是地滑而死,你就要被判間接故意殺人罪。理由有以下幾點:


1. 小偷在沒有死亡的情況下,一定是盜竊罪。但是小偷因為盜竊而死,注意結果是死亡,那根據我國法律死人從無的原則,對死人和其家屬就不判罰任何罪名和賠償責任。






2. 在我看來,小偷既然已死 不判罰任何罪名,但是死亡的地方是在戶主家裡,那麼根據地域原則,無論戶主有沒有對小偷進行實際的動作,(就像提主所說自己正在睡覺),也要 判罰刑事責任中的附加刑。毫無疑問,賠錢是必須的。死者為大,再者,家裡邊太滑,戶主在明知道有可能會發生小偷滑倒而死的案件情況下,還不整治地面滑的現象,導致事情真實發生,屬於間接故意,所以要背叛為間接故意殺人罪,處10年以上 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知道 大家都有沒有意見,歡迎反饋和留言,隨時回覆。


冷漠世界熱心人


我就非常搞不懂了我有沒請人家到我家偷我需要負什麼責?我肯定是沒有責任的啊,我只需要向公安機關說明小偷死的時候我在幹嘛就行了。不但這樣我還要起訴小偷要小偷家屬賠償我的精神損失這些費用,你跑我家來偷東西死在我家裡這是多晦氣的一件事!所以起訴是必要的。

如果真的法律判我需要賠償的那豈不是助長了小偷的氣焰啊,小偷也會因為這個大搖大擺的去偷了。所以我覺得的這個我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是你自己跑來我家偷東西,我有沒請你來。你的死活管我屁事!

所以在此事我個人認為是無責的,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的話都是說不過去的啊!很多人說了一大堆理由、我個人就想問一句他自己跑來找死我能有啥辦法?不和小偷家屬要經濟賠償就已經很不錯了還給他承擔什麼責任!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本期編輯:傾城楠木】


村淘農人


不需要。

法律的作用即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群眾的人身安全和利益。

小偷的行為

小偷進入題主家裡行竊,其行為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盜竊罪中的入戶盜竊

按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題主的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屋主對於其邀請或許可進入其控制領域的進入者承擔著相應的注意義務。

對於被邀請者,房主應承擔較高的注意義務,如果被邀請者受傷,房主應承擔侵權責任;對於被許可者,房主承擔一般注意義務,如果被許可者受傷,須考慮房主的過錯程度;對於非法入侵者,房主不承擔注意義務,如果非法入侵者受傷,房主不承擔責任。

小偷的入戶盜竊行為是在非法進入題主家裡後因環境或其他原因受到損害,題主是無法合理預見他會在自己家裡,無法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他免受自己所控制的領域帶來的損害。

即便題主在控制自己家裡的物件或整個領域方面存在過失,但因小偷是非法進入題主家裡的行為是非法行為,題主對其並無合理注意義務,且小偷本就應對自己的過失行為承擔責任。

綜上,題主不需要對小偷的死亡負責,法律不保護違法行為,法律只保護合法行為的權益。否則,一旦對違法行為進行保護,會變相鼓勵壞人作惡。


律師說


東郭先生後傳

東郭先生被獵人救了下來,慌慌張張的跑回家,一夜驚魂不定徹夜未眠。

第二天一大早,東郭先生就來到他的私塾,打掃院子,準備給學生們上課。從日上三竿到日當正午,一個學生都沒有來。東郭先生著急,就挨個上門去找,可全村人對他是唯恐躲之不及,不是閉門不納,就是避而不見。東郭先生一臉懵懂,不知所以。

無奈,東郭先生只好到好友東李先生那去,想去一探究竟。可老友也不知所蹤,只是給他留下一封信,信中說到,“素聞仁兄以仁義著稱,不想此次先救後殺,實乃道貌岸然,偽君子真小人,城不可交也。”

東郭先生頓感誠惶誠恐,馬上返回家中,做了深刻反省。痛心疾首之餘,覺得對不起那隻死去的狼。雖然我未殺狼,但狼是因為我而死。我應該負責,應該給它的家屬做出賠償。

於是,第二天,東郭先生又騎上那頭毛驢,帶上牛肉,雞肉等物資,趕到救狼時的那座大山。他要找到狼的後代和家人,給它們賠償。

東郭先生的行動感到了狼群,它們不僅收下了牛肉和雞肉,連同東郭先生自己,還有他的毛驢也一起給留下了。東郭先生不解,就問眾狼,我誠心誠意了向你們賠禮道歉,你們為什麼還不放過我呢?狼說,這就是我們的規則,歷來是誰強,誰就自然會多吃一口,從來不會謙讓。

東郭先生無奈,望著天邊的月亮,他不知道今天還會不會有獵人救他,他默默祈禱,願上天垂憐。


無奈且向上


一般來說,主要擔心承擔責任主要有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責任

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則要根據犯罪構成要件來說,但不管是哪種刑法理論,構成刑事犯罪必須具有犯罪行為,即實施了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違法的行為。

就這種情形來說,你並未實施任何違法行為,自然也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

民事責任

民事侵權責任法的歸責原則主要是過錯原則,即對於事件的發生存在過錯則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對於主觀過錯的判斷,主要基於以下兩點:

第一,行為人是否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義務。例如法律對某一特定領域規定了行為標準,行為人若違反了這些標準,就具有過失;

第二,行為人是否違反了一個合理人的注意義務。合理性的注意義務主要是指多數人在特定情況下應當達到的注意程度。

於整個事件的發生,不具有過錯,不應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另外,從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本意出發,同違法行為做鬥爭,確定正確的價值取向,起到指導、警示的教育作用,也不適合判處業主承擔責任。


葉律師


小偷進我家偷東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麼也不知道在睡覺,需要負責嗎?一看這題目就知道:你不是被前期的一些不良報道嚇著了,就是你睡覺做夢還沒醒過來!不必引經據典證實,也不必搬出法律條文對照!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根據你敘述的情況,無論小偷是在你家裡摔死的,還是小偷攀爬樓層時摔死的,與你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你對小偷的死亡,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當然,警方還是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查的,你只需要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實事求是的說明情況就可以了!面對當前社會上的一些不良謠傳,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應當相信國家的法律!相信警方!是絕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的!假設萬一被你遇到了,社會上謠傳的情況:被人誣陷或被人冤枉!你也應當相信網絡信息的力量!最起碼咱們的悟空問答平臺,是絕不會袖手旁觀的!








hyh139


我又發現您是分批次邀請的,別的答主已經答過好幾天了,我今天剛剛接到您邀請。

你們的題目說“小偷進我家偷東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麼也不知道在睡覺,需要負責嗎?”這題的情況不是真的,是編的吧

因為,有點奇怪喲。

您的家是個什麼樣的狀態?

他為什麼會摔死?

平地能摔死嗎?

他滑倒,摔死了嗎?

您怎麼知道他是摔死而不是別的原因死呢?

您一個人在家嗎?

如果確定如您所述,他是摔死了,不管他在您家還在別處,他自己摔死了,他自己負責任,跟您沒關係。

您要知道,您要不要負責,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是基於您存在過錯

如您所述,您在睡覺,小偷進您家,那過錯的是小偷,而不是您,您在自己家愛做什麼做什麼,睡覺是很正常的行為。

您沒有義務去照顧小偷,去盯住小偷,告訴他:你要注意安全啦,地下滑,這都不是你的義務。

法律也不可能去規定一個入侵的小偷的安全、生命權健康權由屋主來負責。

所以,您既沒有過錯,又沒有法律規定的義務,您不需要對入侵的小偷負任何責任

相反的,您可以要求小偷的家人,就小偷死在您家所導致的房屋貶值、精神損害,等等,在小偷的遺產的範圍內予以賠償

建議您一定要這麼做。

因為您要求小偷家屬賠償,至少可以抵消小偷家屬的訛人動機。

這事您不用負責,是既不用負民事責任,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小偷自己負責。


陳群律師


如果這是查明的事實,當然和你沒有關係。

沒有過錯,何以擔責?

先說刑事責任。一個人如果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主觀上一定要有故意或過失。一個熟睡的人,不可能會實施故意行為,這是毋庸置疑的。有沒有過失,就看你是否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即使是在自己家中,比如你在家中私設電網,那就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電死了人,法律要追究你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而從本案情況看,也沒有這些方面的行為,因此,你主觀上無任何過錯,小偷的死亡純屬意外,你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那麼,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呢?

我認為,也不需要。我國侵權責任的規定是,公共場所管理人因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需要承擔侵權責任。但本案並不是在公共場所,而是行為人非法的侵入了他人住宅,是一種性質惡劣的入戶盜竊行為,嚴重危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法律沒有也不可能規定房主有保障其安全的義務,自然也就不必對小偷自己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賠償。如果這樣都要賠償的話,那麼我們家裡都不要擦地了,說不定晚上就會進來小偷因地滑而摔死,自己還要賠償,這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如果你發現了小偷,在與其撕打過程中造成其死亡,那就要具體分清你到底是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了,就是另外一個事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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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法海一粟認為,題主無需為小偷的死亡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在法律上,行為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無非是: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又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1、題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題主沒有實施犯罪行為;小偷的死與題主沒有關係。因此,題主當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2、題主無需承擔行政責任。因為,題主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小偷的死亡與題主沒有關係。因此,題主無需承擔行政責任。

3、題主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因為,雙方沒有合同關係,題主沒有違約行為,因此,題主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題主是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法海一粟認為,題主也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1)題主沒有實施侵權行為。因為題主在睡覺。

(2)題主對小偷不負注意義務。因為小偷是非法入侵者,題主作為房屋所有人,對於非法入侵者,不負有注意義務。

(3)小偷的死亡與題主沒有關係。因為小偷是自己摔死的,因此,與題主無關。

(4)如果讓題主承擔侵權責任,哪怕是承擔補償責任,都會顛覆人們的價值觀,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綜上,題主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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