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年的老员工,但他不同意走,怎么办?

奇葩史说


我是靖蜀黍,我关注职场动态,我就是喜欢在职场中奋斗的你的样子,酷~

我知道大部分的回答应该都是对于公司或者老板的谩骂和鄙视,为什么会将一个已经在公司服务了20多年的老员工就这样无情的辞退?还有没有良知和道德底线呢?

其实虽然这个题目很简单,但在靖蜀黍看来背后其实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把这个题目分解成两部分

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年的老员工

核心问题是公司为什么要辞退20多年的老员工,根据我的分析可能有几种原因,一是公司已经没有合适的岗位适合老员工;二是老员工不愿意提升自己,倚老卖老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三是某些事情公司需要老员工来背黑锅;四是公司已经入不敷出就快倒闭。

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主要的原因是在老员工,是老员工的不愿意与时俱进,养着老员工已经严重影响公司企业文化和团队的和谐,公司不得不辞退他。对于这种情况,重点在于向老员工说清楚辞退的原因,特别是在老员工已经出现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的时候,就应该多次采用谈心、警告的方式,提早给他释放压力,并在这个过程中留下谈心、教育和警告的证据,如果一而再再而三,老员工还是如此,则表现出辞退的无奈,同时给足赔偿金,这样老员工也就无话可说,并且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要挟公司或领导。

第三种和第是种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运营不善出现问题,并把责任转嫁到老员工身上

,这个一个方面做好说服工作,最后关键就是用足够的钱去安慰补偿老员工,当然如果公司要倒闭了,在尽可能的前提下赔偿向老员工倾斜也是应该的,所以,最终还是钱的问题,钱到位了,也就不会有异议了。

老员工不同意走

这种状况的原因也有几种,一种是公司没有按照国家《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足够的赔偿;二是在辞退过程中不够尊重老员工,没有及时说明清楚他被辞退的原因,感觉受到了侮辱和忽视;三是不认同被辞退的原因,老员工感觉受到了不公平对待;

老员工不同意走,真正背后的原因其实不是说服没有做到位,就是钱没有给够或者心凉了,之后就比较容易跟公司杠上了。

怎么办?

一方面做好说服工作,最好是公司高级领导直接出面向老员工解释说明辞退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到老员工心服口服。

另一方面,一定至少要按照国家的规定予以赔偿,虽然可能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但企业错误在前,这也是没有办法要面对的损失,否则老员工上仲裁庭起诉,后面企业的损失可能更大。有人情味的公司还会再额外补偿,以感谢老员工20年的付出,这样,还有什么老员工会死赖着不走呢?

另外一点就是所有的补救方式一定要照顾老员工的面子,老员工已经服务公司那么多年了,总不能丢了脸回去,对于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很多时候面子比补偿还要重要!

辞退20年的老员工总是悲哀的事情,但只要做事做到有理有据,老员工还是跟企业有感情的,也不会愿意为了自己的退休费跟一个工作生活了20年的企业对簿公堂!除非真的是受了大委屈,老员工受了大委屈,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力资源和老板并没有做好解释工作,这个时候只能尝试的补救了!

靖蜀黍没有在一个单位待过10年以上,也许我的这些论点和论据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如果你有相关的经验,你可以怼我!指导我!教我!


靖在职场


公司人员需要一定的流动,才有利于不断发展。有的公司新鲜血液不足,导致自身逐渐被行业淘汰。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如何辞退一名20多年的老员工呢?



一、辞退原因

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他们会认为企业缺少人道主义,没有考虑员工晚年生活。

正如打油诗:千辛万苦进银行,为谁辛苦为谁忙……若得时光可回首,此生不愿进银行。一般来说公司辞退员工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公司正在发展转型,需要裁员,尤其是一些没有优势的老员工。另外一种是个人自身原因。有些老员工倚老卖老,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有些是自身的职场素质无法胜任岗位。



二、如何解决?

若员工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直接辞退。但若是没有,最好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手段。这位员工在公司已经工作二十年,而正常情况工作十年以上就需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辞退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公司强制解除职工的和劳动关系的方面,公司需要向员工付出经济补偿金二倍的经济赔偿金。当然还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情况下。



综上,职场很残酷,时刻做好被淘汰的准备。公司辞退一名20多年的老员工,也是为公司发展做打算。但辞退的时候注意方式方法。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更多问题欢迎关注交流,成长路上我们一起前行!


许悠然


我朋友的父亲曾经供职一家大型国企,五十多岁时和他年龄相仿的一大批老员工们都被要求提前内退,只发基本的工资和养老保险。

国家经济转型之后,几乎大部分的国有企业都通过让老员工下岗的方式来进行转制和发展。我朋友的父亲这种情况还不算太差,最起码老员工们还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所以当年并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有的企业连任何补偿都没有,等到了退休的年纪,还要自己补全欠缴的养老保险才能领到退休金。

现在国家已经颁布了比较健全的法律来保护这些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所以,如果老员工不同意走人的话,可以通过补偿等方式和他来协商。

如果不是企业战略发展的原因,仅仅是针对这一名老员工,可能因为能力有些无法达到要求,或者身体原因不适应工作节奏,如果态度还不错的了话,毕竟是为企业服务了这么多年,尽量采取的方法能够达到双方都满意。比如可以考虑给他调岗。如果实在是没有合适的岗位,那就给与补偿。

有一个朋友,他从初中毕业就在一家工厂上班,已经工作了20多年。今年工厂方面不准备继续聘用他,给了两个方案,一个是去其他下属公司当保安,一个是领一笔补偿款走人。我的这位亲戚选择了后者。毕竟才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出去找事情还是有很多机会的。

如果这位老员工违反了企业的相关规定,那就不用赔偿。


遇见小mi


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岁的老员工,但他不同意走,怎么办?

你是HR吗?你是老板吗?不管你是谁,你在拿着裁员的大棒,要拿一个为公司奉献了20年的老员工开刀,你在做坏事,是不良HR,是无良老板。虽然我鄙视你,但为了让你下辈子能做个好人,我还是愿意告诉你该怎么做!

方法一:直接辞退他,赔他40个月的工资

20年工龄的老员工,该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只要员工不犯严重错误,公司是不能不补偿辞退的。你现在想让他走,正规渠道就是赔40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宁愿赔他40个月的工资,他不愿接受赔偿,而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你就造成让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实,比如他的岗位已被其它员工替代或者取消他的岗位,这样法院会判决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应当支付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不上班期间的工资和缴纳社保,如果结案时间花一两年,那老员工又可以多拿好多个月的工资,这样公司是损失大了些,但却很能宽慰老员工的心--谁让你违法辞退老员工呢?总要付出一点心痛的代价。



以下是普法时间,请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方法二:不安排他工作,让他每天无所事事,忍受不了内心的无聊后发疯的离职

比如,撤掉老员工的办公桌,搬走他的电脑或设定登入权限限制他使用电脑,不安排他任务,让他每天无所事事,让他最后忍受不了内心无聊的煎熬而主动辞职。这招是每个老板或HR必须掌握的逼迫员工主动辞职放弃赔偿的伎俩,对一般劳动者往往奏效。但对于工龄20年的老员工或者熟悉劳动法的员工,也许你就被弄得灰头灰脸的。因为你这么做也是违法,老员工会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理由要求赔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公司还是要支付其在方法一中所提的40倍工资和诉讼期间的工资等等。



以下是普法时间,请学习。

所谓劳动条件,是指工作任务、劳动的场所和设备等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所必备的要素。在现时的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因单位不安排工作内容和任务、限制员工工作的权限,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而被认定没有提供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方法三:等到老员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再终止他劳动合同

老员工在你公司上班了20年,如果来你公司之前在其它地方又上了十来年,那么他的年纪离退休年龄60岁也没几年了。你不如继续安排他工作继续履行合同,这样每月发他工资,让他退休时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那样你也不用再支付赔偿金了。--这是你最省钱的方法,老员工熟悉公司流程,熟悉工作任务,可能效率慢一点,但胜任工作是没问题。你继续聘用他,一方面可以节省40个月的赔偿金+仲裁期间的工资,另一方面你也不用招其它人来顶替他的位置而额外发给其它人工资--这样一算,比你逼员工辞职赔偿稳赚不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轻易辞退老员工,没门。还是按照我的方法三办理吧--做个良心企业家或者良心HR会得到很多点赞的。


职路弯弯


企业要做百年老店、知名品牌,各种用工方式要经的起推敲、评价。

现有《劳动合同法》2008年施行、2012年修订,越来越符合现实需要,在法制社会,对企业用工要做到合情合理。



本题从企业角度出发,讨论主动辞退20多年工龄员工,从道义上说,有点不好接受。但企业宁愿承担赔偿金,也要辞退该职工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法律条文太繁杂,这里简单说明辞退该员工可能依据的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合理解除合同

根据第40条、4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我们取整20年计算,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该职工20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1、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工龄有零有整,那么,未满六个月赔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按一年计算。

二、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第87条规定,按照第47条的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计算。

也就是参照上述第一种赔付金额的二倍执行,按20年工龄计算,应支付4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因为各种原因不同,不能说的太详细,具体法律条款大家可以查资料看。但总的来说,不论什么原因,应优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这样才有利提升企业凝聚力,不会造成企业信誉等各方面损失、影响。


河东三叔


要看老板有没有良心吧,可以分成三种不同的辞退方法。

一、没良心的公司老板是这样做的。

把他放一边、晾一晾,开会不叫他,好差事不给他,垃圾工作给他一堆,让他忙个半死,但就是做不出成绩来,做不好就揪出来点名批评,月底或年底绩效考核再给个差评,别人加薪1000给他加薪50,很多人都受不了这等屈辱,会像发了疯一样自己请求离职。

二、有一点良心的老板是这样做的。

直接按劳动法开掉他,就赔他40个月工资作为辞退赔偿,话说这种方法很多人却盼不来呢,我以前好几个同事,做了才几年,他们想离职另谋出路的时候,都盼着得到这样的机会呢。

三、有良心的公司老板是这样做的。

让同行或猎头挖走他,话说现在用这种做法的人挺多的呢,既不用赔钱,也没有令对方受损、受辱,很多时候还可以得到一份更好的工作,何乐而不为呢?

你们又遇到过怎样的,有良心的或没良心的做法呢?欢迎发表你的意见,相信你们的评论更精彩!


设计制造迷


在看到这个问题后,我想反问一下提问者,如果你为一个企业付出了20年的青春,现在面临被辞退的人是你,你会同意走吗?如果说这名员工从20岁开始进入公司工作,如今也年过40岁,这样的年纪在社会上竞争力已大不如以前,如果是基层工作者,更是不好再找工作,企业单纯为了节省成本而辞退员工,一方面有卸磨杀驴之嫌,另一方面会让员工心寒。


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我们会认为这样的企业没有人性,不考虑员工晚年生活,但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假如公司老板执意要辞退这名员工,作为公司HR,在其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价值体现呢?下面从几方面进行客观分析:

首先,从解除类型来看:此情形属于企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内容规定,劳动者存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假如员工并没有违规违纪,则不适用此条;



第二,从立法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提问中,员工是不同意解除合同的,而且我们注意到员工在单位工作了20多年,此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可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即使是单位裁员,也应当优先留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最后,不管是企业老板、HR还是员工,在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执行,必要时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HR必须掌握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即维护企业利益,又保障员工权益,不能一味执行公司决定。


HR学院



任何一家公司,作为经营性的实体,都是要讲利益的,这是公司经营存续和发展的本质。

一个员工在企业里面,无论资历多老,一旦不能继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价值,甚至在自己的职位上造成了负面作用,影响了其他人的晋升发展和公司文化的提升,那他的离开就是时间问题了。

虽然我们很多人都认为企业应该是一个讲人情味的地方,尤其是一个在企业中“奉献”了20多年的老员工,是否要走到辞退的这一步,在我看来,这是必须做的,如果企业都讲人情,忽略了效益的本质,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导致企业的亏损和倒闭,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辞退的问题,我认为即便是员工存在工作能力不足、过失等问题,但是为了顾及员工的心态和企业的形象,我的建议还是采取稳妥的方式进行操作为宜,可以有以下几种点:

1、主动的沟通,毕竟企业和员工之间也像两口子过日子,需要双方觉得合得来才行,确实不行了,该分手就得分手;

2、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按最多2N+1的倍数支付工资补偿,让员工觉得即便是离开也是受到尊重的;

3、让员工认识到公司发展到相应阶段的时候对员工能力的要求,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及其他同事的发展情况;


尽量取得理解和互信,是维持长期关系的一种必要手段,如果员工觉得受了委屈,离职之后到处说公司的坏话,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即便省下了赔偿金,声誉的损失可能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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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胎孩子的全职爸爸,带娃休息间隙,偷空答个题,放松一下被小家伙蹂躏的神经,就是这个样子。😆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方便时给个关注,谢谢您啦~


元宝爸的育儿日记


相对于公司来说,员工永远是弱势群体。公司要想辞退一名员工太简单了,哪怕你是工作二十多年的老员工。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在私企里,员工就像是案板上的肉,老板就是屠夫,想怎么切就怎么切的。



辞退老员工,老员工却不愿意走,整的公司好像多么委屈,多么善良似的。凡是在私企工作过的人都知道什么原因,我希望公司就不要猫哭耗子假慈悲了。根本原因只有一个,没有按法律规定给人家应有的补偿。

一个人在私企工作二十多年,大好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企业,从工作年限分析,年龄差不多接近五十岁,离退休也就是一步之遥。突然之间,企业举起屠刀,要把老员工扫地出门。无论是谁,情感上都是难以接受的。再加上一些无良老板,总是千方百计地逼迫员工主动辞职,目的就是为了不用支付离职补偿金,其心何其毒也。怪不得马克思说:资本都是血淋淋的,从头到脚充满了血和肮脏的东西。

企业就不要假惺惺了,至于怎么才能让老员工离开公司,凭公司HR和老板的智慧,是不可能没有办法的。这样惺惺作态,无非就是想不花钱达到辞退人的目的罢了。说句良心话,那样做是很没良心的。不过。既然是题目,作为答题者的我们,还是要进行解答的。我认为,有四个选择可供参考。

一,有点良心的做法,给老员工办理内退。员工没几年就可以正式退休,可以给他办理内退,让他离开工作岗位。内退只要支付极少的工资就可以。

二,有点人味的做法,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既然想让人家走,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钱给到位了,没人死皮赖脸的赖着不走的。

三,丧尽天良的做法,找个员工违反公司纪律的借口。这个做法就有点缺德了,不过,中国缺德的老板太多了,很多老板都是这么做。只要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辞退时是不用赔偿的。

四,毒辣阴狠的做法,调岗发配。如果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那就把员工调岗,或者是远远的发配到分公司,工作辛苦,待遇下降,员工无奈之下就会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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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点事


对公司来讲,想要辞掉一位员工的方法实在太多了。即使碍于法律规定而不能单方面辞退,也可通过各种管理手段,让员工自己请辞。

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位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老员工,几乎可以说是把自己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献给了公司,却也逃不了被公司抛弃的命运。

因此,很多人就会认为,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道义的。然而,社会总是残酷的,企业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对企业来说,辞退一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员工完全是合理的。至于是否合情、是否合法根本就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别老是爱举着道德高尚的大旗去埋怨公司的无情、社会的残酷、人性的丑恶。抱歉,因为你说的都是事实,自然埋怨也就毫无价值,与其如此,还不如好好想想自己在公司的价值。

试问:一个对公司都没有价值的人,又谈什么公司无情呢?就连对社会没有价值的公司都难逃被淘汰的命运,到时又有谁来同情这些公司?


回归问题上,如果这个员工对公司没有价值,那么被辞退是合理的,合不合情则因人而异。而在合法上无法直接辞退,那么,就

做相应的管理手段,比如施加绩效压力、调离其他岗位等等方式,让员工自行请辞。

当然,这种软暴力的管理手段,能不用则不用。毕竟,对于二十多年的老员工,我觉得最好的方式,自然是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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