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如果人為了做一件好事的最終目的,而在過程中做了一件壞事,那麼他會受到懲罰嗎?會有怎樣的因果報應?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果報不是懲罰,它只是事態發展的結果,就像你做飯時,水和米的比例沒掌握好,或者火候沒注意,結果做出來的米飯夾生,燒糊了,你因此沒能吃上可口的米飯,或者乾脆就沒飯吃。沒人因為你不好好做飯而罰你餓肚子,是你自己把事情辦砸了。

回到問題,為了做好事的最終目的而在過程中做了壞事,這要分兩種情況:無意的和存心的。無意中做了壞事,惡的果報會遠遠小於存心做同樣的一件事。如果事後自己發現了,應該儘快懺悔,以在惡業成熟之前改變緣起,從而使後果相應地向好的方向改變。

如果是存心做壞事,並且真正造成了傷害,那就是造了惡業,不管你的最終目標是什麼。具備明確的動機、對象和造成傷害的結果,這種惡業的力量會很大,果報顯現更快,而要改變結果的難度也更大。

所以我們做事情首先要有好的發心,在做的過程中也要時時反省檢點,謹慎地取捨因果,儘量避免出現好心辦壞事的情況,更不能以為自己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因果不欺人,自己造下的惡,猶如射出的箭,箭頭所指是未來的自己。

——希阿榮博堪布

《透過佛法看世界》之“箭頭指向未來的自己”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可是,釋尊在因地時也曾為了救人而殺人,比如“大悲商主和短矛黑人”的公案,難道不是目的是做好事,過程是做壞事呢?

《大密善巧方便經》中記載:

當年釋尊是一位名叫大悲的商主,他和五百個商人一起去取寶。途中出現一個叫短矛的黑人,他想:我把這五百個人都殺掉就能獲得巨大的財富。

大悲商主此時知道了他的所思而作意到:這五百人全都是不退轉的菩薩,要是短矛黑人殺了他們,未來將長久墮在地獄中感受痛苦,不能讓他造這個業!可又沒有更好的辦法,於是便殺了短矛黑人。

他當時想:殺了他,我墮地獄,但不能讓他墮下去。如是大悲商主在毫無私心的攝持下殺了人,不僅沒有造下殺業,而且還圓滿了七萬劫的資糧。

這就說明

只要有利益眾生的心,可以對於身語上的一些戒律做開許。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只有在毫無自私自利、對眾生有極大利益的情況下才能這樣做,而我們自己的心到底有沒有徹底遠離貪嗔痴還很難說。

——節選自∣《入菩薩行論 · 淺釋》第六十二課慧燈法師講釋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公案中,大悲商主為了救人而殺人,並非出於對惡人的嗔恨,也不是在救的人和殺的人之間做了取捨——內心捨棄了短矛黑人,所以犧牲他,以此救護五百商人。

大悲商主殺死短矛黑人,是出於對短矛黑人的慈悲,寧願自己造作殺業,他捨棄的是自己生生世世的安樂,他是用生命在保護短矛黑人。這種慈悲和無私,跟目的做好事,過程做壞事,有著天壤之別。

然而,即使如此,這個公案卻還有續集——

佛陀成佛之後,有一天突然出現了一隻降香木刺,上天入地地追著佛陀要扎他的腳。目犍連尊者說:“我可以把這隻降香木刺扔到三千大千世界以外的地方去。”

但是佛陀說:“不要這樣。”接著對他講了往昔在因地殺害短矛黑人這個故事,隨後佛陀伸出一隻腳來,讓這隻降香木刺扎入腳中,頓時整個三千大千世界都被震動了。

《大寶積經》中說,這是佛陀在行持方便波羅蜜多。因為當時有需要度化的眾生,所以佛陀才有這樣的示現。

所以說,即便是有清淨的發心,在名言當中還是要遵循因果不虛的規律。

——節選自∣《極樂願文 · 淺釋》第十九課慧智法師講釋

所以,我們要更加謹慎地取捨因果。

正如上師所說,“不能以為自己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有堂皇高尚的最終目標,在過程中就可以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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