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試之特值法解利潤問題

利潤問題是數量關係當中比較簡單的一類題目,是我們在實際考試當中優先要考慮的一類題目。當利潤與特值相結合的時候,這個題目的技巧性往往是比較強的。特值法最主要的特徵在於:所求為乘除關係,且對應量未知。這個結論能滿足大部分的特值題目。廣泛性是夠了,但是很多同學在判斷的時候覺得這個特徵還是不夠明確的。而在利潤問題當中,特值有更加直觀的特徵。

事業單位考試之特值法解利潤問題

大家來看第一題:

某件商品先以10%的利潤率定價,再降價10%,問最終商品的利潤率是多少?

在做這個題目時,我們可以假設成本為100,那麼定價即為110,降價以後的實際售價為99。99比100少了1%,從而可得出利潤率為-1%。

這就是特值法解利潤問題的第一種情況:數據均為相對數。這種情況下我們往往設分母為100(如果已知利潤率就設成本,已知打折就設原價)。

大家來看第二題:

一季度某件商品單價為15元。二季度此商品降價,最終銷量增加了50%,銷售額增加了20%。問二季度的單價是多少元?

在做這個題目時,我們可以假設一季度的銷量為2件,那麼二季度增加了50%以後就是3件。一季度的銷售額為15×2=30元,二季度銷售額增加了20%,所以為36元。所以二季度銷量為3件,銷售額為36元,那麼單價=36÷3=12元。

這就是特值法解利潤問題的第二種情況:已知銷量之比。這種情況下我們往往根據比例係數把銷量設為特值。

大家來看第三題:

某件商品先以50%利潤率定價,在賣出總量的80%後,打7折出售,問最終的利潤率是多少?

在做這個題目時,我們可以先假設進價單價為100元,那麼定價即為150元,剛開始每件商品利潤為50元;打7折以後售價為150×70%=105,每件利潤為5元。另外,可以假設總量為10件,那麼前面這個階段賣了8件,後來賣了2件,總進口額=100×10=1000。所以總利潤為:50×8+5×2=410元,所以利潤率=410÷1000=41%。

這就是特值法解利潤的第三種情況:數據均為相對數,而且知道銷量之比,這個時候可以設兩個特值。

文:昭通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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