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福建中招錄取總分將提至800分!要考13門科目!

重大改革!福建中招录取总分将提至800分!要考13门科目!

重磅!

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今日出臺!

這是繼2017年以來我省首次被告中考統一命題之後,

首次對全省中考招生制度模式出臺重要文件!

根據這份實施意見

福建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將“兩考合一”

中招錄取總分將提升至800分

要點先看

2021 年的全省初中畢業生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 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語文、數學、英語各 150 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100 分。體育與健康 40 分。採取考試分數與相應等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中招錄取總分為 800 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 150 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體育與健康滿分 40 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6 科滿分 310 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數科學合理折算後計入中招錄取總分,具體由各設區市確定折算方案。

省級中考統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 月中下旬。

✔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須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2018 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到 2021 年畢業升學開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

✔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按不低於 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促進初中學校均衡提升。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各設區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須控制在本地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 5%左右。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之後進行。

✔2020 年起,中招錄取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等特長生加分項目。

01

改革目標

——繼續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等 9 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省級統一組織考試製度。2018 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繼續推行由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計劃編制、考試報名、招生錄取,招生管理更加規範有序、監督有力。

——2021 年的全省初中畢業生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 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02

主要任務和措施

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1.考試性質與功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初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實施,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考試製度。福建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2.考試科目與內容。

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下同)、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的信息技術(以下簡稱信息技術)

等 13 門科目,均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過早過度偏科,確保達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要求。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操作考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英語口語考試探索。綜合實踐活動納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各科學業水平考試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依據教育部課程標準制定的《福建省初中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用於指導教師開展日常教學與複習備考,提供考試命題與教學評價依據。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要求實施測試。

考試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統籌“兩考合一”考試定位,突出學科思想方法和學科核心素養培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的聯繫,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題量適度、難易適當。

3.考試方式與組織。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9 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統籌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

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考試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含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下同)組織實施。

物理、化學、生物 3 門科目實驗操作實行現場操作考試,考試的形式、方法、時長,由設區市教育局根據不同科目的性質特點確定,縣(市、區)教育局制訂測試方案並報設區市教育局核准後組織實施。

4.考試分值。

省級統考科目卷面滿分分值,語文、數學、英語各 150 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100 分。體育與健康 40 分,其他非省統考科目分值由設區市根據不同學科的性質特點具體確定。

5.考試時間安排。

初中學生在校期間,各科學業水平考試只報考 1 次。各科目考試均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進行,不得提前組織學生參加考試。

省級統考科目安排在每年 6 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時間、時長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地方或學校組織的測試科目,安排在 4~5 月份進行,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確定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各科目分年級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重大改革!福建中招录取总分将提至800分!要考13门科目!

6.評卷工作。

省級統考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定學業水平考試試卷參考答案、評分標準以及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具體評卷工作由設區市組織實施。條件成熟時省級統一組織實施評卷。各地要制定評卷工作實施細則,省教育考試院加強評卷工作過程指導和質量監控,確保評卷工作客觀公

7.成績呈現方式與畢業使用。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和升學錄取的基本依據。各科根據原始成績,劃定五個等級,由高到低位次分別為 A、B、C、D、E。原則上每個學科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 等級 15%、B 等級 30%、C 等級 35%,D、E 等級共 20%;A、B、C、D 等級為合格,E 等級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過 5%。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學生初中畢業資格認定的基本依據,考試科目均達到 D 及以上等級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學生畢業當年未能達到要求的,可在離校 2 年內申請補考相應科目,補考通過的認定為 D 等級,且僅用於畢業資格認定。

建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綜合素質評價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克服唯分數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評價結果作- 8 -為學生畢業依據之一,是學生升學的重要參考或依據之一。

改進招生錄取辦法

1.科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結果。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原則上採取考試分數與相應等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考試分數使用: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 10 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折算分數相結合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中招錄取總分為 800 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 150 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體育與健康滿分 40 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6 科滿分 310 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數科學合理折算後計入中招錄取總分,具體由各設區市確定折算方案。

考試等級使用:中招錄取計分科目及未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的市級統考科目,要設定等級底線要求;對未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的市級統考科目,探索實行等級獎勵分政策,防止群體性偏科,確保國家課程實施質量。各設區市要根據文理兼顧、全面發展原則,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各科等級在中招錄取中的使用方案。

2.合理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設區市教育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要結合辦學特色創建,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使用方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應至少提前一個學期公佈,使用情況必須規範、公開。

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須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2018 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到 2021 年畢業升學開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依據之一,探索基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內容,以量化積分或等級獎勵分數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3.完善優質高中定向生和完成義務教育後的特殊群體升學政策。

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按不低於 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促進初中學校均衡提升。

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錄取辦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並動態調整。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招錄取政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受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的報名、考試、錄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通過隨班就讀、舉辦特教班等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模,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提供便利。

4.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

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各設區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須控制在本地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 5%左右。經設區市教育局批准的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該校總招生計劃的 10%以內;經設區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範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 15%左右(但不超過 100人)。

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後進行。各地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村學校學生和貧困家庭子女。

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1.加強考試報名和招生計劃管理。

落實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提升計劃,根據省級下達的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原則,統籌區域內學校佈局容量和班額控制要求,每年分縣(市、區)、分學校一次性編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自主招生數須納入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管理。

已連續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 100 人的高中學校,要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同一校區高中部招生計劃均不得超過 1000 人、班生額不超過 50 人。內地民族班招生計劃單列。

民辦高中(含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各地應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將民辦高中統一列入招生計劃。設區市教育局應認真審核民辦學校招生方案,按照學校實際辦學能力逐校下達招生計劃。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含籌設期間)的民辦高中不得參與招生。

所有高中階段學校須嚴格按照設區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確需追加招生計劃的,須經設區市教育局批准,且增加幅度不得超過 5%。

2.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範圍管理。

嚴格控制跨市域、跨縣域招生校數和招生規模。因國防建設、重大教育改革實驗等特殊需要,確需跨設區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由學校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商相關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原已批准跨設區市招生的高中,從 2019 年起由學校主管教育局按上述程序辦理後方可繼續跨設區市招生。

3.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大幅減少、嚴格控制中招錄取加分項目,逐步將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 年起,中招錄取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復,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4.改進招生錄取管理。

2019 年起,統一由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組織管理本地區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區招生的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要建立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管理平臺,凡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學生,均須經過學校所在設區市的招生管理平臺統一錄取。

5.加大招生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實行“陽光招生”,主動、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資格、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錄取結果等。要加強招生信息監管,杜絕虛假招生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

有關改革的完整內容可點擊這裡查看

快把這個重大消息告訴大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