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欲來:算計代價不是罪

“瓦罐不離井口破,將軍難免陣前亡。”

風雨欲來:算計代價不是罪

筆者最近讀近代史,發現以前沒注意到的事情。第一次鴉片(按本質應稱為:清英貿易戰爭),清軍從虎門到鎮江,被打死打傷的士兵其實並不多,將軍卻多數殉國。(中英兩軍,總的陣亡比是600:1)

比如1840年7月定海之戰清軍潰敗,總兵(相當於如今的集團軍司令)張朝貴負傷身亡,知縣姚懷祥投水殉國。

1841年虎門之戰中的炮臺陸續被攻陷,清軍士兵陣亡的只有200多名(共部署8500人,大炮377尊),但廣東水陸提督(相當與今天的大軍區司令員)關天培陣亡。

1841年8月廈門之戰,清軍死亡70餘人,總兵江繼芸戰敗後投海自盡。

1841年9月定海之戰,清軍陣亡340人,三位總兵陣亡。隨後的鎮海之戰,總兵謝朝恩戰死,兩江總督裕謙戰敗自盡。

1842年6月16日吳淞戰役,清軍陣亡88人,江南提督陳化成陣亡。鎮江之戰,清軍陣亡300多人,副都統(相當於大軍區副司令)海齡戰敗全家自盡。

為什麼在民心全無,軍心渙散的情況下,清軍將領能視死如歸呢?

不是因為別的,只因為清代軍紀森嚴,“守將失城寨者斬!”要麼不當將軍,要麼做好戰死的準備。與其被朝廷正法,不如戰死沙場。鎮海之戰後三法司會審,判處69歲的浙江提督餘步雲死刑,不是因為傳說中的臨陣脫逃,而是軍法如此。

筆者不禁想到,上次大逼迫來臨時,我國教會中許多傳道人變節,很多著名傳道人加入官辦宗教組織。豈不是連前清的軍官都不如嗎?聖經指出:“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路16:8。心志若不堅定,何必站在傳道人的位份上自取其禍呢?

受苦與被羞辱:傳道人的本分事

傳道人蒙召來跟隨主、服事教會,就是站在教會帶領人的位份上。這也就是長老、監督的屬靈含義。提前3:1。患難與逼迫對傳道人來說就與將士沙場要流血一般,屬於天經地義。牧人若被擊打,羊群就會分散。傳道人若軟弱跌倒,就會絆倒許多的人。這當然是非常危險的事,經上說:“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太18:7。既然如此,蒙召來服事神的人就需要事先算計代價。

主耶穌說:“凡不揹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33

身在彎曲悖謬的世代,邪惡淫亂的世界,傳道人面對世界上的王當然需要付代價。使徒說:“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6:12-13。這個磨難的日子,自然不會在詩情畫意中輕鬆度過。

基督徒可能要面對的局面:

一開始是教會被衝擊,傳道人失去現有的生活供應。小型教會的牧者生活會尤其艱難。

然後是因為傳道人拒絕加入官辦宗教組織,所以會陸續被捕入獄。家裡的頂樑柱突然失去。

隨後而來的分別是凍結家庭存款,沒收個人自住以外的房屋(更不要提教會買的聚會用房產),孩子不能考大學,配偶失去養老金等,並連累同胞兄弟姐妹。我們不要低估對方的決心與手段。歷史上比這更殘酷無情的手段多的是。“弟兄勝過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吧!只是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了。”啟12:11-12

1692年康熙禁教聖職一下,隨即有數以萬計的天主教徒被殺,雍正帝時還有皇族因信仰被流放的。文 革時因為信耶穌遭到迫害的更是數不勝數。聖經沒有說逼迫會越來越輕,相反是說會越來越嚴重。“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後3:12-13

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堅定地信靠救主耶穌基督,不過不是每一個人都要站在前面從容面對死亡與逼迫。但傳道人需要在大患難中為主作美好的見證。上世紀五十年代,因為知道逼迫馬上就要來臨,北京的一些年輕大學生基督徒就練習在冬天洗冷水澡,做好為主坐監受苦的準備。這種心志真是難能寶貴。筆者認為幾位這樣的主內前輩,他們後來被神大大使用。所以說,算計代價不僅不是犯罪,而且有一定的益處。既然完全交託,就一無懼怕。

今日我們如何算計代價:

首先,我們要審視自己信主與服事神的動機,是否因為認識到自己是罪人而來到主面前,是否蒙神呼召才起來服事?如果是的,感謝主;如果不是,趕緊悔改。這時還來得及。

其次,如果自己被捕後遭到汙衊,甚至連教會肢體會心中生疑,是否願意為主而忍受羞辱?比如會造謠汙衊你貪汙腐化,獨裁橫行,貪戀女色等。“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聖經中的提醒是一種預言。

第三,如果會牽連到妻子、孩子、父母、手足,是否有此心理準備,願意為主付此代價?主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不是無所謂,是為了全家長遠蒙福的選擇,臨到時必然是極其痛苦的。

最後,如果不是公開上刑場殉道,而是在沒人知道的地牢中慢慢腐爛痛苦地死去,你是否願意歡喜領受神這樣的安排?“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7-38。日光之下,沒有新事。

顯然,這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需要面對的挑戰,是傳道人特殊的恩典與榮耀。只不過若非出於神的呼召,不能勝過環境,就反而不美。所以,今日的國內家庭教會傳道人需要審慎思考,做出選擇。選擇兼職傳道並不丟人,就算不參與聖工也不是犯罪,但若絆倒人就有禍了。

可嘆現在許多人是把傳道當作職業,貪圖的是屬靈的地位與眾人的尊敬,甚至是城市教會優渥的待遇(如今很多是一萬多月生活費的)。還有很多是文化基督徒,滿足於學術性的辯論,常常論斷人。似乎什麼都懂,其實真不懂愛。因為年富力強又有學問,往往有參與教會服事是同工之一。可是他們家庭生活通常很糟糕,多年沒有能帶領哪怕一個人悔改歸主。這樣的屬靈光景,遇見逼迫、大患難豈不是岌岌可危嗎?所以筆者在此勸勉我國家庭教會的傳道人們,算計代價,做出選擇。

如果願意為主受苦受辱,那麼,感謝主,你選擇了一條上好福分的道路。若不是,也沒什麼丟人的,能在主前交賬才是最重要的。

風雨欲來:算計代價不是罪

來源: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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