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政治屬性的生成與演進

很久以前,古老的海洋呈現在年輕的人類面前始終是一個無邊無際、深邃無底、充滿神奇傳說的謎。然而,在近代以來人類對海洋探索、認識和爭奪之中,海洋不僅露出了“廬山真面目”,而且屬性也隨之發生了根本性轉變。

海洋的政治屬性

在全球海洋瓜分中初步形成

海洋是佔地球表面71%的巨大水體,具有流動性、連通性和開放性特徵。海洋不像陸地地形地貌那樣容易辨識,而且終年承受海風、海浪、海流和水壓的綜合影響,因而海洋是廣闊深邃、神秘莫測、變化無常的自然存在,在漫長的人類歷史裡並不是像陸地那樣先驗地存在於人們的視野之中。儘管古代世界就已經有了佔有海洋的說法,譬如在羅馬法中,海洋不僅屬於物的範疇,而且與空氣等同都被視為共有物,為全民所共有而不屬於任何人或團體。但直到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各種海洋統治主張也僅限於濱海一帶的有限海域,並沒有哪個國家主張對整個遠洋擁有排他性的統治。英國國王在確定不列顛君主所應擴及的海域界限時就曾宣佈自己為“不列顛海洋的主權者”,“諸海的主權者”以及“海域之王”等。在1337年的國王敕令和1430年的議會檔案裡都出現過“四面八方的英國海之主”的頭銜,英國不僅試圖對英吉利海峽、加來海峽和愛爾蘭海確立自己的管轄權,而且希冀對自北非到菲尼斯特雷角的大西洋確立自己的統治。但由於古代社會的生產和整個經濟結構水平低下以及由此產生的統一全球市場的缺乏,對海洋進行佔有不過是一種說辭而已。

人類對海洋的認識有一個逐步深入的過程,這個過程的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人類社會的發展方向。英語中“世界——World”原意是“生活舞臺”,這個舞臺最初只侷限於世界最大的內海——地中海,而要想將整個地球作為世界歷史的大舞臺,就必須將五大洲和四大洋聯合在一起,而直到新航路的開闢與新大陸的發現,人類的世界才像現在這樣屬於一個整體,“生活舞臺——World”才呈現出“全球圖景”。也就是說,15世紀末的成就不僅在於發現了通往東印度群島的海上通道,還包括髮現美洲以及麥哲倫繞過合恩角。由於達·伽瑪和麥哲倫的航行,人們終於發現海洋是連在一起的,而且大洋是可以安全穿越的。地球的形狀和海洋一體的發現使得此後的沿海交通變成了遠洋運輸的附屬物。

因此,可以說,地理大發現使人類在驚異地感受到世界性大航海對社會發展起到巨大推動作用,也對海洋的認識從局部走向全局。人類通過海洋可以到達地球上的各個大陸和島嶼,這是陸地與海洋認識的真正轉折點。海洋的屬性在這一歷史時刻被重新得以勘定,海洋不再是分割陸地的天塹,而是將大陸和世界連為一體的媒介,即便是最遙遠的陸地彼此之間也是聯繫在一起的,整個地球終於向人類揭開了神秘的面紗。就在人類剛剛看清地球全貌的時刻,海洋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人們便急不可待地開始了對全球海洋的爭奪與瓜分。新航路的開闢和新大陸的發現過程中產生了全球性的海洋帝國——葡萄牙和西班牙,他們為了各自的海洋利益展開了激烈的角逐。從此,在這片廣袤而嶄新的海域上上演了一場場激烈的爭奪與搏殺,維權與爭權、正義與非正義的較量愈演愈烈,海洋見證了地區和世界海洋霸權的興衰起落。

由此可見,海洋的政治屬性就是伴隨地理大發現而經歷了一個由外及內、從無到有、從單一到複雜的過程,也是一個“先入為主、贏者通吃”的過程,這一過程促使國家與海洋建立了全新的聯繫。此後,海洋就以“物”的屬性成為了所有權的客體,成為世界各國爭奪和瓜分的對象,由此衍生出“海洋屬於誰”這一海洋政治的核心問題,儘管海水的顏色一如既往地湛藍,但世界海洋從此不再平靜。海洋從自然存在轉變為了政治的存在。從15世紀中葉開始,葡萄牙和西班牙率先完成地理大發現以來,荷蘭、法國、英國、俄羅斯、德國、日本、美國等西方列強先後走向海洋進行爭霸。他們藉助海洋通道,以殖民掠奪為直接動因,以海權爭奪為主要手段,在全球主要資源產地和戰略要地進行了多次海上戰爭,在擴大海外市場和海洋霸權的激烈爭奪中,不斷提升與強化了海洋的政治屬性,海洋也成為了民族國家走上富強的坦途,難怪德國地理學家、地緣政治學創始人拉採爾意味深長地指出:“只有海洋才能造就真正的世界強國。跨過海洋這一步在任何民族的歷史上都是一個重大事件。”

海洋政治的內涵

在“藍色圈地運動”中不斷拓展

管子曾經形象地說過:“其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續日,千里而不遠者,利在前也。漁人之入海,水深萬仞,就波逆流,乘威千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不上,深遠之下無不入焉。”這就是千古不變的利益驅動原則。海洋政治都是圍繞著“海洋屬於誰”以及“誰來分配海洋”和“怎樣分割海洋”展開的,也是主權國家圍繞海洋利益發生的矛盾鬥爭與協調合作等政治活動的總和。為此,人類社會先後掀起了四次瓜分全球海洋的浪潮,“藍色圈地運動”愈演愈烈,每一次參與爭奪的主體和瓜分的內容都有所不同。

率先瓜分世界海洋的是大航海時代的先行者葡萄牙和西班牙,他們通過教皇敕令、裁決以及相關條約將世界海洋一分為二,排他性地佔有了全球海洋貿易權和航行權。接踵而至的是法國和英國,尤其是英國率先提出把全球海洋劃分為分屬沿海國家主權範圍的“領海”和不屬於任何國家主權、各國均可自由航行的“公海”。領海與公海的劃分隨即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雖然沿海國家管轄領海寬度3海里未獲得國際社會的一致認同。然而,就在二戰的硝煙還未散盡的時刻,美國總統杜魯門於1945年9月28日連續發佈了兩項聲明和兩道命令,聲稱美國對其沿海及其領土附近公海下的“大陸架”自然資源擁有管轄權。在美國的“引導”下,拉美某些國家先後發表了類似的公告和法令,提出了200海里管轄權主張,隨之而來的是《領海及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公海捕魚及養護生物資源公約》和《大陸架公約》等條約的簽訂。

但人類沒有停下瓜分世界海洋的步伐,1973年至1982年長達9年的第三次海洋法會議成了人類對海洋進行第四次分割的起點。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地球上3.6億平方公里公海中的1.3億平方公里海域分配給了各個沿海國家,所分海域約佔原有公海總面積的36%。這片海域恰好是人類最具開發和利用價值的,生物資源佔海洋總儲量的94%,石油儲量佔87%,並覆蓋了幾乎所有海上交通咽喉要道。

由此可見,世界各沿海國家都在不遺餘力地力爭最大限度地佔有和瓜分世界海洋,爭奪的範圍和內容也在不斷擴大。最初是海上航行權和捕魚權的爭奪,隨後到沿岸海域,領海寬度成為了爭論的焦點,之後推廣到毗鄰區、專屬經濟區,進而從上覆水面轉向海底大陸架以及海底資源,公海海域的面積在逐漸縮小,而海洋政治的內涵也隨之得以拓展。海洋利益爭奪所及之處,就是海洋政治內涵延展之處,海洋政治內涵也從單一的航行權、捕魚權增加到領海管轄權、大陸架、毗鄰區、專屬經濟區、群島水域、海底人類共同財產等,海洋政治的內涵就在各沿海國家海洋利益的激烈爭奪中得以不斷拓展、增添、補充,顯然,這種海洋利益爭奪仍將繼續下去,海洋政治內涵也會隨之同行。

海洋政治規範的話語引領性

逐步得以建構

海洋政治是一個“無政府、有規範”的領域,海洋政治規範在其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海洋政治規範既包括海洋行為的合法性源泉,又包括具體的海洋法和海洋制度。回顧500年以來海洋政治規範的演進可以發現,海洋秩序建構一直存在“自由”與“控制”、“開放”與“封閉”、“分享”與“獨佔”之爭,並且此消彼長、此起彼伏,至今仍未平息。用形象的話來說就是,海洋一直處於兩股“頂頭風”的夾擊之下,一股是從海洋吹向陸地的自由之風,另一股是由陸地吹向海洋的主權之風,海洋規範則始終處於他們撞擊的中心。

這兩股風之源就是“海洋自由論”與“海洋封閉論”(簡稱“開海論”與“閉海論”)。在“自由之風”與“主權之風”的共同吹拂之下,最終形成了以“公海自由”為內容的包容性規範和以沿海國得以對其沿岸特定海域行使管轄權排他性規範,兩種規範相比較而存在,相競爭而發展,雙方在演進中呈現出了緩慢的、漸進的、對進式的共生共長的發展模式。也就是說,一方面海洋自由的內涵在不斷拓展和深入,另一方面沿海國的海洋管轄權也在不斷擴大,任何一方都無法也不能徹底征服、取代另一方,二者在對進共生共長的發展中不斷釋放出各自的合理性。

海洋政治規範既是一套規則體系,也是一套話語體系。政治規範與政治話語之間有著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繫。事實勝於雄辯。在海洋政治規範建構過程中,政治話語總是走在政治規範確立的前面,或者說是海洋政治話語引領了海洋政治規範的建構,正是先有了格勞秀斯的“海洋自由論”,之後才有“公海自由”制度的確立;先有美國“大陸架聲明”發表,後有海洋法大陸架制度的形成;先有拉美多國的“200海里海洋權”主張,後來“專屬經濟區”制度的確立。

可以說,任何一項海洋政治規則的確立都是一個漫長的爭論過程,涉及各個沿海國的切身利益,每個沿海國都力爭國家利益最大化,這就需要通過理解、接觸、討論、協商,努力從中去小異,求大同,凝聚共識,雖然這是一個充滿矛盾紛爭,但又是切實可行的途徑。真理越辯越明,通過論辯產生的共識和行為規範,與其說是對海洋政治規範的客觀反映,倒不如說是一種政治妥協,一種利益平衡,一種以一定語言符號形式對複雜多變、利益糾葛的海洋利益和海洋政治規範進行的梳理、歸納和預期,海洋政治規範的建構特徵在這一理解、接觸、討論、協商過程中得到了鮮明的體現。

正因為海洋政治話語提供各國必須遵守和服從的海洋政治規範的合法理由,因此,海洋政治話語不僅對海洋政治規範有著很強的導向作用,而且還潛在地制約著海洋政治規範的發展方向。“話語”不僅是施展權力的工具,而且還是掌握權力的關鍵。500年的海洋政治實踐表明,誰擁有海洋話語權,誰就能夠更好地掌控世界海洋政治規則的制定,誰就在海洋政治發展中處於主導地位。從這個角度上看,海洋政治規範是一種話語性存在,不僅在於海洋政治話語的創制方面揭示了話語與海洋政治規範的內在關係,而且更在於海洋政治話語本身就是海洋政治規範的形象展示。可以說,海洋政治規範通過海洋話語得到表述,海洋政治話語既反映著海洋政治規範現實運行機制,又制約、引領海洋政治規範的發展方向。

從鄭和下西洋,到護航亞丁灣,站在歷史和現實的交匯點上,海洋之於我們的意義已從自然走向更為廣泛的領域。過去我們鼓起勇氣挑戰自然的海洋,今天我們不僅面對自然的風浪,還要面對海洋政治諸多現實挑戰。我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建設海洋強國符合我國發展規律,而且是世界發展潮流,更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選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