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致新生的一封信

致新生的一封信

親愛的新同學:

歡迎你加入網上人大的大家庭!

人生有很多種選擇,不同的選擇成就不同的人生。我們從四面八方來,我們從五湖四海來,為了一直追尋的理想、為了將來更美好的生活,我們選擇了網上人大繼續學習。這是我們人生的一個新起點。

中國人民大學的校訓是“實事求是”,這是人大精神的核心。作為一名人民大學的學生,我們首先要養成不輕信、不盲從、不唯書、不唯上的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理性精神。在學習的過程中,我們要掌握專門領域的知識和技能,深入瞭解學科發展規律,努力構建完整的知識體系;同時,我們也要注意培養自主學習的能力和習慣,在日新月異的社會變革中、在洶湧的全球化浪潮裡,學會學習將是終身受用的財富。

互聯網是嶄新的學習媒介,網上人大是一所沒有藩籬的校園。在網上人大學習期間,我們還應當珍惜在網上和現實校園文化活動中與同學們的交流機會,擴展自己的生活舞臺。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的同學來自各行各業,人生閱歷非常豐富,與大家的交往將是隱形的課堂。當我們不吝於分享自己的感受、敞開自己的胸懷時,我們將能體會到學習的路上並不孤單,生活的路上亦然。

讓我們出發,為了我們的夢想和希望!

中國人民大學:致新生的一封信

我們的網上人大

網上人大創立於1998年,創立的初衷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為更多的學習者提供更好的學習資源和支持服務,為有志者架起一座通往智慧和成功的橋樑。目前,網上人大已經為超過十萬學生提供了學習服務,其中九萬多名學生已經順利畢業,一萬多名本科畢業生獲得了中國人民大學的學士學位。根據我們的調查,絕大多數畢業生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相當數量畢業生的職稱和職務獲得了提升,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我們的畢業生中一定會湧現出一批建設共和國的傑出人才。

教育的價值就是為受教育者創造價值。為了更好地滿足學習者的需求,適應學習型社會對教育的新要求,網上人大在提升自身的教育品質和教學效果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豐富的學習資源滿足了學生多層次的學習需求。

我們自主開發了二百多門網絡課程,並對課程內容進行了不斷的更新和升級;我們根據學習者的特點精心編寫了百餘種“現代遠程教育系列教材”,並推出了多門課程的學習指導書。除了常見的網絡學習資源,我們還開設了數字圖書館、學術講壇、數字論文庫等實時更新的拓展性學習資源。這些學習資源彙集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對學術及現實問題的深入思索和獨到解讀,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完善的支持服務體系更加適合在職人員學習。

課程輔導BBS、教師信箱、語音答疑等為學生提供了有效的師生互動方式;豐富多彩的線上線下學生活動幫助學生增進相互間的瞭解和友誼,使學生濡染於以人為本、包容並蓄的人大校風;網上人大的全國服務熱線、學習進度提醒服務、督學服務、限時服務等為學生提供了個性化的指導和服務,有力地保障了學生學習的順利進行。

全新的教學模式為學習者提供了更多選擇的自由。

網上人大采用了以網上導學、網上課程學習、網上討論、網上作業等為主要環節的教學模式,並實行彈性學習期限及預約考試製。學習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學習時間以及參加課程考試的時間。這種靈活的教學和管理安排,滿足了在職學習者的要求,因而得到了大家的歡迎和肯定。

今天,我國的網絡教育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讓更多的人接受高質量的網絡教育,滿足在職學習者多層次、多樣化的學習需求,是新時期對網上人大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我們將會繼續保持“走在時代前列”的人大傳統,務實進取,不斷探索更優的網絡教育模式,為學習者提供更高品質的學習資源和支持服務。

建設更美好的網上人大是我們大家的共同願望,也是我們的共同責任。每一位走進網上人大的學子,請你積極參與網上人大的創新和發展,讓我們攜手共創網上人大的美好未來。

優秀學生經驗談

來到網上人大,你會發現,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優秀的同學:他們或者直面生命中的痛楚和挑戰,用頑強的意志實現了繼續學習的心願;或者為了平凡的目標執著努力從而收穫了嶄新的自我;或者在苦悶中求索時於一縷書香中得到莫大的欣慰。優秀不再是傳奇,而是一種內心的堅韌和執著,是一種不斷的自省和思考。每個人都可以優秀,只要你堅持。

【信念·堅持】

·“所有成功者最初都是從一個小小的信念開始的”

2009年7月,我拿著國家211學府的本科畢業證投奔到求職大軍中。畢業證上清晰的農學專業名稱卻讓我有點手足無措,最終我被現實折服,去了一家對我所學專業而言,價值完全趨近於零的公司,我成為了一名臨時工,雜亂、繁瑣而又不需要任何專業技術是這個部門的標籤,我找不到出路。但是,我相信知識可以改變命運,想要改變人生方向,需要自己去掌舵,因為羅傑•羅爾斯說過:“在這個世界上,所有成功者最初都是從一個小小的信念開始的。”2011年7月31日,我報考了中國人民大學網絡教育的會計學專業。經過系統的學習後,我很快靠自學拿到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正好趕上公司財務人員緊缺,讓我有了轉崗的機會。之後,我們集團公司經常組織各級單位的財務人員參加考試,因為有了網院的幫助,每次考試的成績我都名列前茅,使我的發展空間變得更加廣闊。現在我準備報考會計助理,人生方向也漸漸明確。如今,我已養成一種習慣,只要一打開電腦,就會不由自主地登上中國人民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主頁。網絡教育已然成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因為有了網絡教育,我開始變的自信和堅強,我相信自己一定會成功,會有一份美麗的人生。

(201109學籍批次在讀學生本科二學歷會計學專業於莉莉)

·“只要厄運打不垮信念,希望之光就會驅散絕望之雲”

我在讀高中時不幸患上了線粒體腦肌病,從此無法像正常孩子那樣繼續學習。這是一種由原發性線粒體代謝功能障礙而導致的多系統疾病。患者常常會呈現腦萎縮、視覺神經萎縮和肢體肌無力等症狀。同時,我的家庭條件本來就不好,父母雙雙下崗,得了這個病之後,母親又必須留在我身邊隨時照料,父親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支撐著這個家。但我堅信:“只要厄運打不垮信念,希望之光就會驅散絕望之雲。”儘管我不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進大學校門,但是求知的渴望一直激勵著我不停地尋找一切可以學習的機會。只要能讓我學習,我什麼艱苦都能忍受,什麼環境也都能適應。報讀人大網院之後,我每天都在網上聽課、記筆記、做練習,在病情最嚴重時,我連早晨睜開眼睛都很困難,寫一個完整的句子都要花費很長時間,即使這樣我仍然在病床上堅持看書學習。學習幾乎成了我生命的動力與支撐,也成為我們全家人的精神寄託。我要以頑強的毅力,克服困難,繼續完成我“網上人大”本科段的學習。

(201109學籍批次在讀學生專科起點本科漢語言文學專業馬晨雨)

【行動·方法】

·付出總有回報,要做就做最好

在人大網院學習的課程中,英語對我來說是一道難過的“檻”,雖然我的口語不錯,但筆試卻是弱項,第一次參加學位英語考試就沒有通過。為此,我不斷的尋找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在背誦英語單詞和短句時播放錄音,嘗試著讓視覺和聽覺共同參與記憶,從而形成信息的雙向刺激,強化記憶效果。平時有空的時候多做模擬題,尤其是閱讀理解,每次泛讀練習四篇,精讀練習一篇。工夫不負有心人,第二次學位英語考試取得了70分的成績,順利拿到了學位。

和很多在職學習的求學者一樣,我面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可供自由支配的時間不夠。每當遇到學習中的難題,我就在網院論壇留言與同學們一起討論,或與同學進行語音聊天,互發郵件交流學習體會等。有時還會去附近高校的圖書館查閱資料或者上期刊網進行搜尋,尋求解決學習問題的方法。正因為把學習當作了自己的興趣愛好,所以儘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我經常在國內外出差,旅途上花費了不少時間,在家休息時,還要做家務和照顧老人,身體不好時還要住院。但只要時間允許,我不論是在飛機上、賓館裡、病床上,都會抓緊時間看書和查閱資料,最終順利地完成了本科學業並取得了88.7的總平均成績。

(201003屆畢業生專科起點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管健美)

·“只有喜歡,才能學好”

對於一個年近六十的中老年學生來說,通過業餘的時間參加本科學歷教育、採用網絡學習的方法來完成學業是一種對自我的挑戰,這樣的學習方式完全是靠自律完成的。讀書學習和完成學業需要具備時間、精力、智力和記憶力等諸多條件,這些屬於年輕人的優勢條件對我來說已成劣勢,只有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通過反覆學習的方法來加深對學習內容的理解,才能跟上同學們的學習進程。我的學習經驗總結是:

第一,合理的學習計劃很重要。在同一個考試的階段裡,選擇內容差異比較大的課程學習,這樣在考試的時候混淆的可能性就要少一點。在學習的方法上因人而異,每個人的學習方法是不同的,對我而言需要笨鳥先飛和以勤補拙,每個人的記憶力不同,需要的學習時間就不同,我需要通過反覆學習,多做練習來加深理解和記憶。每次在課程的學習中,我會製作一些小卡片,一面是題目,另一面是答案,利用乘車上班的時間進行反覆學習和練習所學課程的內容。

第二,學習的心態要調整好。要帶著為獲取知識而愉悅的心態來學習,對學習的內容才會產生興奮點,才有可能學好。從專科到本科學習的過程,是一個出於自願並且充滿愉悅的學習過程,故我從未產生過放棄學習的念頭。通過人大的學習使我總結出了一句學習的格言:“只有喜歡,才能學好。”

(201203屆畢業生專科起點本科漢語言文學專業朱辛偉)

讀完了幾位同學的故事,你是否有所感悟呢?是的,每一個人都可以變得優秀,只要你認準目標、堅持不懈地努力!

如何開始我們的學習

萬事開頭難。我們中的很多人已離開學校很久了,重拾書本時,也許會感覺有些生疏。現在和從前不一樣,我們需要努力工作、照顧家庭,空閒時間少、生活壓力大。當我們滿懷熱情地來到網上人大,網絡學習卻是熟悉的陌生人。我們該如何開始、怎麼學習呢?

讓我們先直觀地瞭解一下網絡教育與傳統學校教育的不同吧。相比傳統的學校教育,網絡教育具有這樣幾個優勢:學習資源全面豐富、支持服務溫馨快捷、網絡技術智能高效。同時,網絡教育的學習形式更加自由,可以讓我們的學習不受時間和地點的束縛、有充分的選擇空間。對同學們來說,可能最大的不同就是需要學會自主學習。希望以下的建議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一個好的學習心態

現在,我們已經瞭解了網絡教育的一些特點,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們將會對此有更深入的感受。那麼,對於第一次接觸網絡教育的我們,又需要如何調整心態,養成什麼樣的學習習慣呢?其實,在現代社會中學習已經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在接觸各種各樣的新工作、新事件、新人物的過程中,不斷地學習,將陌生變為熟識,在不知不覺間成長、成熟起來。有了工作和生活中的種種經歷,學以致用真正成為了可能,這使我們的學習更加充滿樂趣。讓網上人大成為你生活中的一位朋友吧,讓學習成為我們的一種習慣而不是負擔,生活其實就是不斷的學習,不是嗎?

堅持是成功唯一的秘訣。

學習就像是長跑,起跑和衝刺固然重要,途中跑卻是關鍵。在有了一個好的學習計劃之後,我們必須嚴格按照計劃進行學習。遇到困難的時候,首先應該考慮如何克服困難執行計劃,而不是立即調整計劃。在學習中我們不是孤軍奮戰,遇到問題和困難我們可以與老師、同學聯繫,彼此交流、互相勉勵,集體的力量能幫助我們更好的堅持、取得更大的成功。

學會管理自己、管理時間。

“偉大是管理自己,而不是領導別人”,這已是現代社會諸多成功人士的共識。調整心態是管理自己,堅持是管理自己,同樣,管理時間也是管理自己。時間的珍貴不言而喻,管理時間需要智慧和毅力。怎樣說“不”,推辭掉不必要的應酬與約會?怎樣把時間和精力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怎樣在學習、工作、生活三者中均衡地分配時間?每個人的情況都有所不同,但是每個人管理時間的目的是相同的,即通過科學合理的時間管理,提高時間的利用效率,合理分配精力。遵循這個原則,我們可以研究一下自己的作息規律,找出最有效率的學習時段,並在學習中不斷摸索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做好自我管理和時間管理,學習中的成就感就會無處不在。當我們立志管理自己,併為之努力踐行時,成功離我們還會遠嗎?

良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新的學習歷程就在腳下,讓我們滿懷信心邁開第一步,讓學習成就一個嶄新的自我!

貼心的諮詢服務

作為一名網絡教育的學習者,需要自己制定學習計劃,自己安排學習時間,自己獨立學習……真正地實現了“隨時、隨地、自主學習”。可是習慣了傳統教育的你,對這種自主可能會一時無法適應,遇到很多困惑,不知如何尋求幫助。其實走入網絡學習環境的你會發覺,獲得幫助很容易、也很方便。老師就在你身邊!

一、為你排憂的“綠色通道”——電話諮詢服務

各地服務中心在學習中遇到問題可訪問學院首頁(www.cmr.com.cn)右側的“服務中心”,通過電話諮詢服務中心老師。

全國服務熱線

010-82500808除了春節休假以外,其它時間都可撥打服務熱線(010)82500808

每週一至週五: 8:00 - 20:00

週末及節假日: 9:00 - 17:00

學院諮詢部的老師一直守候在電話旁,時刻準備為你提供優質的諮詢服務。所以,當你遇到問題時,別猶豫,直接撥打電話吧。

二、為你解惑的“服務平臺”——網絡諮詢服務

楊老師論壇“楊老師論壇”是為你解答關於招生、教學及管理中的各項疑問的好去處。同學們只要登錄學院首頁,點擊右側的“楊老師論壇”即可進入。

無論你遇到什麼學習問題,只要輕輕點擊鼠標,就會找到答案。所以,歡迎同學們經常來論壇,“楊老師論壇”不僅是大家獲得信息、解決疑難問題的好地方,更希望它能成為同學們的精神家園。

楊老師信箱1.招生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負責解答同學們關於招生的各種問題。

2.教務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負責解答關於學習和教學管理的各種問題。

你的每個郵件,楊老師在兩個工作日內都會回覆。

楊老師在線只要你點擊學院首頁右側的“楊老師在線”進入在線諮詢系統,楊老師就會為您在線提供實時的諮詢服務。在工作時間內(與服務熱線相同),同學們可以諮詢在學習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學生交費辦法

一、收費範圍及標準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學院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按國家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範圍包括學費、教材費等。

1.學費:參加高中起點專科、專科第二學歷、專科起點本科、本科第二學歷、高中起點本科學習的學生首付學費可以按照30學分、80學分(法學專科起點本科跨專業為100學分)、150學分三種方式交納,但至少首次應交納30學分的學費,以後根據個人學習計劃的安排預交學費。

學生應交的學費=本人所修課程學分之和×每學分學費標準,重修學分按正常標準重新交費。

2.教材費:教材費實行預交的辦法,在學習期間根據使用情況適當續費。

二、費用結算

學生畢業或退學時,剩餘學費和教材費將退還給學生。

學籍管理規定

第一章入學與註冊

第一條 入學註冊

通過入學測試或符合免試入學條件、被正式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進行學籍註冊。新生只有在完成學籍註冊後,方取得學籍。

第二條 學年註冊

學生在讀期間,每學年不論是否選修本學期課程,均須按規定日期辦理學年學籍註冊手續,以確認自己的學籍。。逾期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學制與學習期限

高中起點專科、專科第二學歷、專科起點本科、本科第二學歷的學制為2.5年,學習期限為2.5至5年。高中起點本科的學制為5年,學習期限為5至7年。

第四條個人信息安全

學生須妥善管理自己的網絡學習賬戶,定期更新個人密碼,不得向他人洩露用戶名和密碼。因個人原因而造成的用戶名或密碼洩露並造成損失的,學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誠信承諾

學生在入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招生條件和手續者或提供假證件、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學籍。報讀專科第二學歷、專科起點本科、本科第二學歷的學生,須提供屬於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如不清楚持有的證書是否屬於國民教育系列,可向發證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諮詢。學院依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負責對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備案。對報名者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包括已經持有的畢業證書是否屬於國民教育系列,不承擔、也無權承擔任何責任。由於報名時提供了不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等報名資料,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提供者本人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自覺維護學院的知識產權

第二章休學、退學、轉學、轉專業和轉學習中心

第七條關於休學

學院對學生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期限制管理,不予辦理休學。

第八條關於退學

學生因故退學,需向當地學習中心提交學院開具的學費發票並填寫《退學申請表》,經學院審批後辦理退學。對於已開具學費發票的學生,若發票丟失則剩餘的學費不予退還,請妥善保管好發票或交費憑證。經學院批准退學的學生,學費及教材費按以下比例扣除(適用於退學、取消學籍):

1.已選課程退費標準:不予退費。

2.學生賬戶中的剩餘費用(未選課學費):可全額退還。

第九條關於轉專業

新生註冊後原則上不得轉專業。如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或因工作需要必須轉專業,可向所屬學習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學生提出轉專業後,經學習中心同意並報學院審批後,按以下規定辦理:

1.原專業已選修課程,符合所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的課程及成績予以承認。

2.原專業已選修課程,不符合所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的課程及成績不予承認,所扣除學費、教材費不予退還,已取得成績的課程可申請一次性開具單科成績證明。

3.辦理轉專業後,教學計劃及學費交納按新專業教學要求執行。

4.學習期限自入學時計算,不得延長。

5.在讀期間,只允許辦理轉專業一次。

6.轉專業後學生學號不變。

第十條關於轉學習中心

學生因工作或個人原因,需要轉到其它學習中心參加學習者可到所屬學習中心填寫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習中心的同意並報學院學生服務中心批准,予以辦理轉學習中心手續。轉學習中心後學費標準按照轉入學習中心的標準計算,學生學號不變。

第十一條學生入學註冊後,原則上不允許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

如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變更姓名或身份證號的,由本人提交申請,並由學生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蓋有紅章的戶籍證明原件,遞交學院經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章獎勵與處分

第十二條關於優秀畢業生

學生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按教學計劃的規定完成所有學習任務,畢業時符合優秀畢業生條件者,學院予以表揚,並頒發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

第十三條學生違反學院規章制度,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相應處分:

1.考試中有作弊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並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如是本科層次的學生,同時取消其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再犯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2.學生在考試中有替考行為者,取消學籍。

3.在考試過程中,嚴重擾亂考場秩序,態度惡劣,對監考、巡考進行人身攻擊,當場中止其考試,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或取消學籍的處分。

4.學生在中國人民大學現代遠程教育網的BBS或CHAT-ROOM中發表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庸俗淫穢等言論尚未構成犯罪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學籍的處分。

5.學生擅自在網上索要或公開作業題、習題或試題及答案供他人抄襲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學籍的處分。

6.學生在入學或學習過程中提供虛假證件、證書、證明或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給予取消學籍的處分。

7.取消學籍的學生,由學院發給學習證明。

8.取消學籍的學生,不得重新報讀我院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第十四條對違紀學生,在處理時要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力求公正適當。

1.學生對學院的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的,應當在接到學院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屬學習中心提交書面申訴材料。

2.學院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複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如認定原處分依據有誤,處分不當,即重新處理。

3.受處分學生對學院的複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院複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4.從處分決定書或者複查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受處分學生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學院或者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第十五條對學生的獎勵和處分均歸入學生本人學籍檔案。

第四章畢業、結業和肄業

第十六條關於畢業

學生在學習期限內按教學計劃修滿規定學分,本科學生參加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核,符合畢業條件者准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第十七條關於結業

學生在學習期限結束時,按教學計劃學完規定的課程(指已選修了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而且對於本科生已申請了畢業論文),並已取得了結業學分(距最低畢業學分10學分以內)。另外,對於本科學生還需參加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核合格後發給結業證書。結業生可在結業後一年內再次參加課程考試或重新做畢業論文(自入學至結業後一年內累計最多可申請2次畢業論文寫作),合格後可換髮畢業證書,畢業時間以換髮證書時間為準。

第十八條關於肄業

學生在學習期限結束時,未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但已取得三十學分以上者可申請肄業,由學院發給肄業證書。

第十九條學生學籍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學院和各地學習中心負責

學院同學習中心的合作期滿或發生變更,該學習中心未完成學業的學生將由學院指定的學習中心代管直至畢業或學習期滿。

關於網絡課程版本升級後的修課辦法

為了應對快速的知識更新,使所學知識更加符合社會需要,同時為了不斷探索更新、更好的網絡教學方式,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推出在原課程基礎上升級後的新版課程。為保證課程學習的連續性及新舊版本課程的順利過渡,特制定網絡課程版本升級後的修課辦法。

一、學院定於每年12月初上線新版課程,選課開始時即被視為可選課程,向學生開放。新版課程於來年的3月份安排第一次考試。

二、學院於每年11月份安排停用舊版課程最後一次考試。舊版課程安排完最後一次考試且發佈成績後,考試次數未滿三次且未通過考試的舊版課程由學院統一強制升級為新版課程。考試次數未滿三次且已通過考試的舊版課程,學院不進行強制升級,由學生自行決定是否升級為新版課程。同時,舊版課程對所有學生正式關閉,網上的教學活動和考試不再安排。

三、已選修舊版課程且考試次數未滿三次的學生,升級為新版課程後,參加新版課程考試,不算重修,不必交納學費,學分和學費自動轉移至新版課程。升級後學生原舊版課程的平時成績(含作業)清零,需重新進行課程學習,完成課程作業等平時成績,且考試次數連續計算,累計不得超過三次。

四、對於已選修舊版課程但考試次數已滿三次的學生,如果參加三次舊版課程考試均未通過,且該門課程為必修課,則必須申請重修新版課程,按重修處理,須重新交納學費;若該門課程為選修課,則既可申請重修新版課程,也可改修其它選修課,也須重新交納學費。

五、舊版課程的網上教學活動在正式關閉之前照常進行。

六、學生改修新版課程後,從課程開通起滿足四個月的學習時間,方可參加考試。

網絡課程學習與輔導

一、看一看,試一試——認識網絡課程

同學們登錄學習平臺,點擊某門課程名稱即可進入網絡課程界面。

開始學習一門課程前,要先看看網絡課程有哪些構成部分,試著點擊各欄目名稱進入相關頁面瞭解其大體內容和操作方法,從而對課程有一個總體認識。尤其要瀏覽“學習指南”或“學前指導”,瞭解課程基本情況和考核方式。

網絡課程由學習欄目、自測欄目、答疑欄目、學習工具等部分組成,在網絡課程界面直接點擊欄目名稱即可進入相關頁面瀏覽或播放相關內容,也可在頁面中完成練習、作業等操作。由於課程建設時間不同,課程欄目設計和編排也有所不同,大體分為兩大類,其欄目名稱和界面樣式如下面兩幅圖片所示。

網絡課程類型Ⅰ:

網絡課程類型Ⅱ:

二、學一學、想一想——掌握課程主體內容

1.學習課程的核心內容

網絡課程類型Ⅰ:

課程大綱:課程大綱是課程中要求掌握的主要內容,是自學和複習的指導綱領。

課程講解:課程講解是課程的主體,它由教師講解部分(教師講課的聲音和圖像)、文字說明部分以及多媒體動畫演示、圖片資料、配樂或影視片斷等各種形式的輔助資料共同組成。點擊課程頁面左側目錄樹中的各個標題就可以學習。同學們可反覆聽教師講解。

網絡課程類型Ⅱ:

課程學習:課程學習是課程的主體,把課程內容分為若干模塊或專題,每個模塊或專題均由學習導引和若干內容單元組成,每個內容單元包含文字材料和圖片、教師講解音視頻、相關案例、背景資料、參考書籍或網址、思考題等,同學們可全面深入地學習相關知識。點擊課程頁面左側目錄樹中的各個標題就可以學習。

資源中心:資源中心存放了課程模塊各單元的文字材料、教師講解音視頻文件以及其它擴展性學習材料,同學們可以自行下載學習。

2.通過例題和案例深入理解重點知識

例題分析:教師會針對知識點結合考試題型給出相應的例題、題解和分析,可從中學習解題方法。。(注:網絡課程類型Ⅱ沒有該欄目)

相關案例:教師會根據課程內容提供相關的案例並進行分析,以便幫助同學們加深對課程內容的理解,擴展知識面。(注:網絡課程類型Ⅱ的相關案例整合在課程學習各模塊裡,稱為案例學習或案例分析、案例庫等)

3.通過背景資料、參考資源進行知識拓展

背景資料:教師根據課程內容為學生提供相關的背景資料,比如某知識點內容形成的背景、理論提出者的情況介紹、以及與課程觀點相反的爭論意見、某個知識點的進一步展開等,以利於全面理解所學知識。(注:網絡課程類型Ⅱ的背景資料整合在課程學習各模塊裡)

參考資源:有興趣的同學可根據參考資源提供的名錄查閱有關書籍、報刊,對某一知識領域展開深入的學習和研究。(注:網絡課程類型Ⅱ的參考資源整合在課程模塊裡)

以上是日常學習的基本步驟和網絡課程中的常見欄目。為幫助同學們學習,達到更好的學習效果,很多課程還設置了體現課程特點的特色欄目,如互動案例、佳片點評、音畫賞析等,同學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合理地加以利用。

三、練一練、測一測——鞏固知識,應對考試

每門課程的練習題均採用題庫系統管理,同學們可以通過網絡課程中的綜合練習、課程作業欄目從題庫系統中抽取題目進行自測,樣卷也可以用來自測。

網絡課程類型Ⅰ:

網絡課程類型Ⅱ:

綜合練習:在學習完一章內容後,可進入綜合練習欄目抽取練習題來檢驗學習效果。

課程作業:大多數課程作業題型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主要考察同學們對課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將課程中的基本知識轉化成對實際問題進行分析的能力。少數課程的作業題型是主觀題(問答題或小論文、小設計等),主要考察同學們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動手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通常每門課程需要完成多套作業,注意課程作業成績將按比例計入課程成績.。各門課程作業的具體記分規則和所佔成績比重請查看網絡課程中的課程作業說明。

課程平時成績截止時間(包括課程作業)為各次課程集中考試開始日的前一日24時。

樣卷:在學習完課程後,同學們可以試著做考試樣卷,檢測自己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及綜合運用能力,同時瞭解實際考試形式和考試要求。樣卷的題型、題量及難度與實際考試相當。(注:網絡課程類型Ⅱ的樣卷在“考試中心”裡)

同學們要將練習和測試安排在恰當的時間。每學完一章後應通過綜合練習進行自測,即學即練才能取得良好的學習效果;同時,在總複習階段也應多做綜合練習,達到全面複習、鞏固知識、掌握考核知識點的作用。各階段的課程作業分別對應相應章節的內容,例如第一套作業可能對應1-3章的內容,同學們學完這三章後馬上完成第一套作業,不但能鞏固所學知識,還能提高作業的成績。樣卷練習可以安排在總複習階段。

四、問一問、聊一聊——與老師、同學互動交流

各門課程中提供了多種互動和答疑方式,不但能解決同學們在學習中遇到的與課程內容有關的疑難問題,還為同學們提供了實時和非實時的交流平臺,希望同學們多與老師和同學進行交流,積極參與老師組織的學習活動。

教學輔導BBS:即網上電子公告欄,利用它可以實現學生與教師、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交流。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該欄目是課程輔導教師向學生提供學習指導、解答學生問題、進行師生交流的園地。同學們要充分利用這個欄目,根據教師的指導進行學習,積極提問和參與討論。請同學們在發言時,能做到提問明確,言簡意賅,表達到位。BBS主要包括以下版面:

【學習交流】:這是師生交流的主要版面,教師、學生都可以在此發帖,進行提問或討論問題。輔導教師會在此版面答疑、指導學習方法、組織學習活動(學習活動通常以案例討論、時事分析、經驗交流、問題討論、例題分析等形式進行),還會提供一些延伸學習材料,幫助同學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課程內容,提高學習效率。

【導學材料】:部分課程BBS存在此欄目。導學材料介紹了課程的特點及知識體系、學習該課程所需的前期準備知識以及與後續課程的關係,明確各階段應掌握的知識點,對重點、難點進行學習指導,幫助同學們把握學習進度。

【考前輔導】:每次考試前,輔導教師考前複習資料發佈在該版面中,組織同學們進行考前複習,指導複習方法,對考試重點、難點、例題進行分析。

【精華區】:同學們可以通過該版面瞭解以往學期的精華帖、其他同學的學習體會等。

課程消息:是師生答疑和交流的一種便捷形式,同學們在學習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可以從個性化學習空間發送課程消息向教師提問,教師會以回覆消息的形式給予解答。

值機答疑:教師通過網絡視頻會議系統進行語音輔導和在線答疑,實現教師和學生之間的實時交流。一般每次考試前一個月的上旬進行網上答疑預約,下旬根據學生的預約情況安排值機答疑課程。同學們可以通過文字或語音兩種方式直接向教師提問。請同學們注意查看學院主頁關於值機答疑的通知。

五、學習小幫手

網絡課程中設有一些常用的學習工具,學習工具是同學們學習的好幫手,使用起來方便、快捷,需要時可直接點擊這些工具按鈕。

小字典:可輸入關鍵詞查詢或根據索引列表檢索到本門課程的主要概念及其解釋。

筆記本:同學們在學習過程中可將自己認為重要的內容或學習心得輸入或複製到“筆記本”中,之後添加該筆記標題和所屬章節,在以後的學習中可隨時按章節索引查閱、修改或刪除存放在“筆記本”中的內容。

日曆:同學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進度在“日曆”中安排本門課程的學習計劃。

注:網絡課程的“筆記本”和“日曆”中的內容存放在計算機硬盤中的Cookies文件夾中,如果在使用計算機的過程中刪除了Cookies文件夾中的內容,以前記錄在“筆記本”和“日曆”中的內容將不再存在。

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及考場制度

一、學生參加課程考試的必要條件

1.所選課程開通四個月後方可參加課程考試。

2.學生須在考試預約期限內登錄OES平臺核查要參加考試的課程。每人每次考試最多可預約五門課程(小學分課程不佔考試預約門數)。預約截止後不準退考。預約後如不參加考試,學院將按缺考處理。

3.在學習期限內,每門課程最多可以預約三次考試(小學分課程每人每門課程僅有一次考試機會)。考試未通過或通過但對成績不滿意,可再次預約考試。

4.考試時須攜帶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若學生證丟失或正在辦理中,則必須到所屬學習中心開具《學生身份證明》,持此證明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5.考生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異地參加考試(以下簡稱“轉考”),需向學習中心提出申請,選擇所要轉考的考點。整個學習過程中,通常轉考次數不能超過兩次。

二、考試方式

1.大多數科目採用筆試、閉卷的方式,部分科目採用筆試、開卷的方式,少數科目採用在線考試方式進行。

2.考試內容不超出教學大綱規定的範圍,既考核學生對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檢驗學生運用基本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考試時間

學院每年安排三次考試,分別在3月、7月、11月,學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考試時間進行調整。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在各地學習中心或學院指定的考點舉辦。若學院同學習中心的合作期滿或發生變更,仍有學生未完成課程考試,學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考點,學生應服從學院的安排。

五、成績評定

1.課程考試實行百分制。

2.課程成績由平時成績和課程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3.學生在考試中受到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的違紀處分時,均取消考試成績,並在成績登記表中註明相應的違紀行為。

4.學生參加重修課程考試的成績,其考核和管理辦法與一般課程相同。

六、考場制度

1.考生在考試前二十分鐘憑學生證和身份證等統一規定的證件進入考場,且必須對號入座。入座後,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無證或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除了帶必要的文具(如2B/HB鉛筆、橡皮、圓珠筆、鋼筆等)外,禁止攜帶其它物品入場,已帶者須集中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地方。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自帶草稿紙。

3.對於開卷考試,可以攜帶各種資料,所帶資料只限自查,不許互借,禁止攜帶筆記本電腦、電子詞典以及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工具。

4.考生遲到三十分鐘或以上者,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已經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譁、交談等。

5.考生答題一律使用藍、黑色鋼筆或藍、黑色圓珠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紙上答題一律無效。

6.考生在答卷前必須在試卷指定位置,認真填寫考點、考場號、座位號、姓名、學號、試卷類型等信息。

7.考生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答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8.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偷看、夾帶、抄襲、換卷、代答、傳遞紙條、替考等,以上行為均視作舞弊或協同舞弊。對舞弊和不服從監考人員指揮,擾亂考場秩序、干擾監考人員履行職責者,視其情節輕重,可給予口頭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學籍的處分。

9.考試中,必須保持考場安靜。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利用通訊工具與外界聯繫,考生不得離開座位、不準吸菸。

10.考試結束,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將答卷按順序整理並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待監考人員收齊、清點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場。

課程考試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

為維護中國人民大學網絡教育考試管理秩序,促進學風、校風的建設,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對考試違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如下處分。

1.口頭警告;

2.嚴重警告,並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試成績;

3.記過,並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試成績;如是本科層次的學生,同時取消其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再犯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4.留校察看;

5.取消學籍。

二、考生有下列違紀情形之一,監考人員予以口頭警告。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左顧右盼、交頭接耳等;

5.在考場內或其附近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使用規定以外的筆、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7.手機等通訊工具未關閉;

8.其它應給予口頭警告處分的違紀行為。

三、考生有下列違紀情形之一,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取消本次考試科目的成績。

1.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

2.考場出現大面積作弊現象;

3.在考試開始後30分鐘之內交卷且離開考場;

4.考試期間撕毀試卷或答卷;

5.將試卷或答卷帶出考場;

6.夾帶紙條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

7.其它應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的違紀行為。

四、考生有以下作弊行為之一,給予記過處分,並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如是本科層次的學生,同時取消其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再犯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1.抄襲;

2.接傳答案;

3.交換答卷;

4.有意將自己的答卷讓他人抄襲;

5.有其它作弊行為;

6.其它應給予記過處分的違紀行為。

五、考生有如下違紀情形之一,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1.第二次作弊;

2.嚴重擾亂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

3.嚴重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4.賄賂考試工作人員;

5.偽造證件、證明、檔案或者其它未按學院規定取得考試資格的行為;

6.其它應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的違紀行為。

六、考生有如下違紀情形之一,給予取消學籍處分。

1.受到留校察看處分後再次考試違紀者(口頭警告除外);

2.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作弊行為嚴重的;

3.蓄意以非法手段提前獲取試卷;

4.公然侮辱、誹謗、誣陷、恐嚇考試工作人員,威脅其人身安全;

5.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其它應給予取消學籍處分的違紀行為。

七、申訴

1.學生對學院的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應當在接到學院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屬學習中心提交書面申訴材料。

2.學院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複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如認定原處分依據有誤,處分不當,即須重新處理。

3.受處分學生對學院的複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院複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4.從處分決定書或者複查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受處分學生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學院或者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課程考試成績查詢和複查辦法

一、課程考試成績查詢

學生可隨時登錄學習平臺,在左側“常用功能”欄目中“考試成績”處查詢歷次課程考試成績。每個考試批次課程考試結束後大約一個月,學生可以根據平臺公告欄中有關成績查詢通知的內容,及時查詢到課程考試成績。

二、課程考試成績複查辦法

1.申請複查成績的考生須在考試成績公佈後7個工作日內,到學習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課程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學習中心管理人員審查填寫內容後簽字,並加蓋學習中心公章。

2.各學習中心於考試成績公佈後10個工作日內,彙總並確認所有《課程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通過OES系統的成績管理系統提交複查數據,提交截止日期以具體通知公告為準,逾期不予辦理。

3.學院於收到複查申請表後5個工作日內,將複查結果OES系統反饋給各學習中心。

4.各學習中心接到課程考試成績複查結果後,及時通知相應考生;考生也可通過學習平臺“考試成績”欄目查詢。

三、課程考試成績複查內容

1.首先核查課程考試成績類別:成績有效、缺考、作弊、替考或其它違紀等特殊標記。

2.若課程考試成績有效,則核對卷面實際分數,核分時不涉及評分標準和評判尺度,不重新批閱試卷。

3.通過上述核查如發現課程考試成績記錄有誤,學院將及時在考試系統中進行相應修改。

4.通過複查,無論課程考試成績是否記錄有誤,學院都會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學習中心。

本科學生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辦法

一、考試對象

本科學生所有統考科目成績合格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資格的條件之一。本科學生必須參加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按不同層次和不同專業確定:

1.專科起點本科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

2.高中起點本科漢語言文學、傳播學專業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大學語文(A)》。

高中起點本科法學專業和社會工作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大學語文(B)》。

高中起點本科其它專業的統考科目除《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外,再任選《高等數學(B)》或《大學語文(B)》進行統考。

層次專業統考科目

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大學語文(A)大學語文(B)高等數學(B)

高中起點本科傳播學√√√——

漢語言文學√√√——

法學/社會工作√√—√—

其它專業√√—任選一門

專科起點本科所有專業√√———

三、考試時間

1.學生在學習期限內可多次參加考試,每次參加考試的門次由學生自定。每年的具體考試時間學院會在主頁上通知。

2.本科學生必須在學習期限內參加統考並取得合格成績才能申請畢業,到最長學習期限後不能參加統考。

四、統考報名與考試

1.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中國現代遠程與繼續教育網上進行報名。統考報名流程圖如下:

2.學生須在規定時間、規定考點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考試違紀處理

有考試違紀行為的考生,其相關科目的考試成績無效;有考試作弊行為的考生,當次考試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並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停考1-3年的處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者,取消統考資格。

六、考籍及成績管理

1.教育部網考辦為參加統考的學生建立考籍檔案。考籍檔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試成績、有關考試期間的處分記載等。

2.考試成績由教育部網考辦統一發布,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發佈。學院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向學生公佈成績,學生也可以登錄中國現代遠程與繼續教育網查詢成績。

七、考試輔導

我院針對學生的不同需要提供幾種類型的考試輔導:

1.網絡課程

在我院教學計劃中,設置了與統考科目相對應的課程供學生學習。部分課程緊扣統考考試大綱,具有基本教學和考試輔導雙重功能,除系統講授大綱要求的基本知識點外,還根據統考試題類型給出大量練習題,並在課程交流園地中開設統考輔導專欄,為參加統考的學生提供複習指導,解答學生問題。

我院課程與統考科目對應如下:

我院課程統考科目

《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

《高等數學》《高等數學(B)》

《大學語文》《大學語文(A、B)》

《大學英語》(一)(二)(三)《大學英語(B)》

2.統考園地

為幫助學生更好地複習統考科目,學院在主頁【學歷教育】中開設了統考園地“網絡統考”,該園地包括:統考資訊、統考報考指南、統考模擬練習系統、統考值機答疑、統考輔導等。

3.統考值機答疑

在每次統考前,學院會根據學生報考情況和學生的需求,組織某些科目的在線語音答疑,在答疑過程中,輔導教師會結合考試大綱對考試重點難點進行講解、進行答題技巧的指導、解答學生問題。

4.統考模擬練習系統

“統考模擬練習系統”為學生免費開放,該系統中的題型、題量、考核知識點、系統使用方法等與真實的統考考試系統一致。同學們可以進入該系統熟悉真實考試環境,進行模擬練習,在考前一個月左右進行強化練習,以鞏固所學知識,達到良好的應試狀態。

八、關於免考

1.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3.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或筆試合格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B)》。

4.2006年1月1日後,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考《大學英語(B)》免考的條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免考《大學英語(B)》;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5.入學註冊時年齡滿40週歲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6.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的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7.已通過應報考科目上一級別統考可免考應考科目。

符合免考條件的學生,可持相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向所屬學習中心提出免考申請,並填寫免考申請表。相應證件的原件由學習中心審核後退還學生,複印件附在申請表後。

附:免考“大學英語(B)”的少數民族學生的界定

1.少數民族學生民族身份的確認以本人身份證上的記載為準。

2.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青海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重慶市、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陝西省等西部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

3.下表所列少數民族自治州、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學生。

少數民族自治州

省(區)名稱人民政府所在地成立日期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1952.09.03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1957.09.20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1983.12.01

少數民族自治縣

省(區)名稱人民政府所在地成立日期

黑龍江省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泰康1956.12.05

遼寧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大城子1958.04.01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阜新1958.04.07

新賓滿族自治縣新賓1985.06.07

岫巖滿族自治縣岫巖1985.06.11

清原滿族自治縣清原1990.06.06

本溪滿族自治縣小市1990.06.08

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1990.06.10

寬甸滿族自治縣寬甸1990.06.12

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前郭1956.09.01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長白1958.09.15

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1989.08.30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縣孟村1955.11.30

大廠回族自治縣大廠1955.12.07

青龍滿族自治縣青龍1987.05.10

豐寧滿族自治縣大閣1987.05.15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圍場1990.06.12

寬城滿族自治縣寬城1990.06.16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雙江1954.05.07

江華瑤族自治縣沱江1955.11.25

城步苗族自治縣儒林1956.11.30

新晃侗族自治縣新晃1956.12.05

芷江侗族自治縣芷江1987.09.24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渠陽1987.09.27

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1990.04.01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抱由1987.12.28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營根1987.12.2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保城1987.12.30

昌江黎族自治縣石碌1987.12.30

白沙黎族自治縣牙叉1987.12.30

陵水黎族自治縣陵城1987.12.30

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龍舟坪1984.12.08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五峰1984.12.12

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江1953.01.25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吉田1953.01.25

乳源瑤族自治縣乳城1963.10.01

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鶴溪1984.12.24

課程免考管理辦法

課程免考指學生在選修我院教學計劃中的部分課程後,參加課程學習,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免去課程考試而取得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免考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

一、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二、前提條件

1. 申請免考的課程必須是已選修課程。

2. 允許學生免考的課程,僅限於所修專業教學計劃中的課程。

3. 辦理免考所用的課程成績或證書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內有效(指學生進入我院時或在我院學習期間,該門課程的成績或證書取得未超過六年)。

三、免考資格

免考資格可申請免考課程

教育部組織的網絡教育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統考考試通過)大學英語大學英語(一)

大學英語(二)

大學英語(三)

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

大學語文大學語文

高等數學高等數學

在國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績(英語除外)同名課程

參加國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國革命史》的考試,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績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原專科或本科專業為英語專業,且已取得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大學英語(三)

原專科或本科專業為計算機專業,且已取得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計算機應用基礎

會計從業資格(會計證)考試會計基礎基礎會計學

會計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財務會計學

經濟法基礎稅法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高級會計學

財務管理財務管理學

經濟法稅法

全國註冊會計師考試(CPA)單科或全科合格證、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注:2010年前取得的註冊會計師證書不能免考《企業戰略管理》)會計財務會計學、高級會計學

審計審計學

財務成本管理財務管理學、財務分析

稅法稅法

經濟法經濟法、經濟法概論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企業戰略管理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民法學

民事訴訟法

合同法

刑法學

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企業和公司法

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助理社會工作師個案工作

小組工作

社區工作

社會工作行政

社會工作師個案工作

小組工作

社區工作

社會工作行政

社會工作政策與法規

取得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三級)及以上證書工作分析

薪酬管理

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

取得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助理職業經理人(三級)及以上證書管理學原理

組織行為學

取得國家商務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英語語種外貿函電

商務英語

國際貿易實務

非英語語種國際貿易實務

劍橋商務英語考試BEC1級及以上證書商務英語

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三級助理理財規劃師(ChFP)及以上資格證書基礎會計學

西方經濟學

財務管理學

金融市場學

四、免考免修範圍

1.申請免考和免修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總學分的30%。

2. 本校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退學後重新報讀的學生,申請免考和免修的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總學分的50%。

五、學生必須如實提供免考課程的有關資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被取消學籍;已經畢業者,將宣佈畢業證書作廢,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課程免修管理辦法

課程免修指本科學生如果符合統考科目的免考條件,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不必繳納課程學費)。免修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

一、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本科學生。

二、前提條件

申請免修的課程必須是未選修課程。如果課程已選修,則不能辦理免修,可以辦理免考。

三、免修資格

本科學生符合以下統考科目的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時,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

1.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3.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或筆試合格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B)》。

4.2006年1月1日後,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考試不再作為統考《大學英語(B)》免考的條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免考《大學英語(B)》;2006年1月1日前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5.教育部統考科目與我院教學計劃課程對應如下:

統考科目我院教學計劃開設課程

《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

《高等數學(B)》《高等數學》

《大學語文(A)》、《大學語文(B)》《大學語文》

《大學英語(B)》高升本《大學英語》(一)(二)(三)

專升本《大學英語(三)》

四、免考免修範圍

1.申請免考和免修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總學分的30%。

2. 本校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退學後重新報讀學生申請免考和免修的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總學分的50%。

五、學生必須如實提供免修課程的有關資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被取消學籍;已經畢業者,將宣佈畢業證書作廢,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管理辦法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學位委員會的規定,我院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必須取得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

一、考試對象

中國人民大學網絡教育的所有學生。

二、考試時間

每年舉行兩次,基本定於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二個週六(或週日),具體考試時間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的通知為準。

三、考試預約及考試費用

1.在籍學生需要由學習中心進行集體預約,預約時須認真核查個人信息,信息錯誤會影響到學位英語合格證書上的信息。如果系統平臺中缺少學生照片,則不能進行預約,應儘快與學習中心老師聯繫,到學習中心進行現場照片採集後方可正常預約。

2.考試費為30元/人,由學習中心統一上繳至OES平臺。

3.畢業後兩年內的本科層次學生若除學位英語外,其它條件都符合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考試費用需交到所屬學習中心並由學習中心代為預約。

4.學生預約後可在OES平臺上查詢預約結果。

5.考試預約後考試費一律不退。

四、考試注意事項

1.按照考試時間及所在考場,準時參加考試。遲到30分鐘以上者不允許參加考試。

2.攜帶身份證和准考證,以及鋼筆、2B鉛筆、橡皮、直尺等必要的文具。

3.任何書籍、筆記、資料以及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均不得帶進考場。

4.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5.將身份證和准考證放在座位左上角備查。

6.在答題卡上填塗學校名稱、姓名、准考證號等項目。

7.仔細閱讀題目的說明。拿到試卷和答題卡後,請從試卷封面取下試卷類型條形碼,粘貼到答題卡指定位置。

8.答題卡選擇題部分一律用2B鉛筆塗黑,主觀題一律用黑色簽字筆書寫。

9.塗黑要覆蓋所印字母或數字底色,不要過淺;塗黑在字母或數字的中間,不要超過方括號;不得使用活動鉛筆,否則機器閱卷時會無法識別,影響考試成績。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乾淨,需沒有汙漬,否則也會造成機器閱卷識別錯誤,判為兩個答案而做答錯處理。

10.因填塗不合要求而產生的機器閱卷差錯由考生本人負責。

11.准考證號信息須塗寫正確,塗寫錯誤而造成的成績差錯由考生本人負責。

12.監考人收卷、清點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場。

13.試卷、答題卡一律不得帶出考場。

五、成績發佈和證書發放

學位英語考試由北京市教委統一閱卷和發佈成績。成績為百分制。凡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統一頒發《北京地區成人學士學位本科英語統一考試證書》。

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

為維護中國人民大學網絡教育考試管理秩序,促進學風、校風的建設,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保障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它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生作弊,取消考試成績,同時給予停考一年的處理。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6.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7.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8.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

9.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10.其它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三、考生應當自覺維護考試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以下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對於違反者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的考試,本次考試的成績無效;考生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它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5.其它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四、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即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取消考試成績,同時給予停考一年的處理。

1.在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2.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3.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4.其它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五、對於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考生,將取消考試成績,給予“記過”處分,並取消參加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的資格。

本科畢業論文寫作管理辦法

畢業論文寫作是本科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學計劃中作為一門獨立的課程來設置,佔6學分。本科學生的畢業論文成績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畢業。申請學士學位者,畢業論文成績應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學習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進行畢業論文寫作。為規範畢業論文的寫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畢業論文寫作資格

在籍本科學歷生(或本科結業生在結業一年內)方可申請本科畢業論文寫作,根據層次及專業不同,需同時具備以下學分、學費和課程學習的條件:

層次專業取得學分學費課程

高中起點本科各專業126學分(含)以上學生個人賬戶預留6學分學費必須選學《畢業論文指導》課,該課為畢業論文寫作輔導課,只提供網絡版課程,學分為0。

專科起點本科、本科第二學歷法學(跨專業)88學分(含)以上

法學本科第二學歷(跨專業)

其它各專業68學分(含)以上

本院專科畢業就讀本院專升本同專業58學分(含)以上

二、畢業論文寫作程序和時間安排

畢業論文寫作從申請到成績發佈週期約為165天。

第一次:6月10日至11月25日

第二次:12月10日至次年5月25日

寫作階段提交時間段評語查詢時間段要點提示

申請及選題階段第一次6月10日中午12時

6月27日中午12時提交選題即是提交畢業論文寫作申請。

畢業論文寫作申請時間截止後,學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畢業論文寫作申請。通過學習平臺“畢業論文”課程中的欄目進行申請和選題。

申請時的選題就是畢業論文寫作的題目,同學們應儘早選題。選題只能提交一次。

選題成功後,系統會自動顯示選題成功的提示信息;如未提示,請務必重新確認選題。

論文題目一旦選定則不能更改,但可在導師指導下添加副標題或在選題方向上適當修改題目,添加的副標題或修改的題目只在學生文檔中體現,畢業論文寫作系統仍為原選題。

第二次12月10日中午12時

12月25日中午12時

提綱階段第一次6月28日中午12時

7月7日中午12時7月22日中午12時前學生在選題成功後即可開始進行論文提綱的撰寫。

畢業論文寫作系統是各階段稿件提交的唯一有效途徑。

選題成功後,學生需進入畢業論文寫作系統認真瞭解“提交要求”、“版式要求”、“內容要求”等;需在系統中下載“論文模板”,論文寫作必須以該模板為準。

在各階段稿件提交截止前,且在導師點擊下載各階段稿件前,學生可以自行進行稿件的覆蓋替換,不限次數;一旦稿件提交截止或導師點擊下載批閱,學生則不能進行稿件替換。因此,學生應確認稿件不再修改後,再進行提交。

各階段稿件提交後,學生應立刻再次進入系統確認稿件提交有無錯誤或是否能打開。

第二次12月26日中午12時

次年1月4日中午12時1月19日中午12時前

初稿階段

第一次7月23日中午12時

8月31日中午12時9月20日中午12時前論文提綱未通過的學生,提交論文初稿時,應把修改後的提綱粘貼在初稿前面一併提交。

截止到初稿提交,若學生的提綱和初稿均未提交,則默認學生放棄本次論文寫作,將關閉學生的論文寫作系統。學生不得再進行本批次論文寫作,若進行下個批次寫作,將視為重修。

在初稿評語查詢階段,因不當借鑑、抄襲問題,且學生自認無法繼續完成本次論文寫作的,學生可根據提示在論文寫作系統中提交“終止寫作”的正式申請,寫作一旦終止,系統將關閉,本次論文寫作成績按照“不及格”處理,並做一次論文寫作的記錄,再次寫作需重新申請並重新交納相應學費。

第二次1月20日中午12時

2月28日中午12時3月20日中午12時前

二稿階段第一次9月21日中午12時

10月5日中午12時10月15日中午12時前二稿階段是讓導師進行指導的最後機會,初稿寫作不理想的同學,一定要認真按照導師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

在二稿評語查詢階段,因不當借鑑、抄襲問題,且學生自認無法繼續完成本次論文寫作的,學生可根據提示在論文寫作系統中提交“終止寫作”的正式申請,寫作一旦終止,系統將關閉,本次論文寫作成績按照“不及格”處理,並做一次論文寫作的記錄,再次寫作需重新申請並重新交納相應學費。

第二次3月21日中午12時

4月4日中午12時4月14日中午12時前

定稿階段第一次10月16日中午12時

10月30日中午12時11月25日左右論文定稿提交截止後,系統將自動關閉,任何學生不能再提交論文稿件。

定稿未提交,則視最後一次提交稿件為定稿,導師將依據最後一次提交稿件給出最終評語及成績。

最終成績是在導師初評成績的基礎上,經過學院審核後確定的。參加答辯的學生的論文最終成績,以答辯成績為準。

第二次4月15日中午12時

4月29日中午12時5月25日左右

三、畢業論文寫作要求

(一)文體

1.鼓勵學生寫作“工作研究型”畢業論文,即運用學習過的專業理論知識去解釋、解決社會現實生活或本人實際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等側重於理論應用的類型。

2.如果學生具有必要的理論修養、研究興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條件,所選題目確有價值,畢業論文也可以寫成“理論研究型”,即對有一定價值的理論問題進行一定深度的探討、質疑、釋疑、論證等側重於學術研究的類型。

3.不可將畢業論文寫成“調查報告型”、“工作總結型”等主要反映實際問題,缺乏理論深度,與所學專業知識缺乏有機聯繫的類型。 

(二)文風

1.態度嚴肅。論證主題應有一定理論價值與應用價值,不可過於膚淺,不可完全從個人興趣出發。

2.思維嚴謹。立論應正確,論據應充實可靠,結構層次應清晰合理,推理論證應講究邏輯。

3.語言樸實。注意學習使用科研論文特有的科學語言,行文應簡練,文字應樸實,不可過於繁瑣,不可使用過分誇張虛飾、感情色彩過分濃重的文學語言,不可使用過分直白的、庸俗的市井語言。

(三)規格

1.畢業論文應使用學院統一制定的論文模板,無論寫作提綱或正文,均須以此模板為準。

2.論文模板包括論文題目、提綱、正文、註釋、引用參考文獻資料目錄等。提交提綱時,正文項為空。提交正文時,如提綱一次通過無須修改,則提綱項為空;如提綱未通過,學生根據教師要求做了修改,則提綱項應有修改後的提綱內容。

3.畢業論文正文字數一般應在8000字至10000字左右(計算類論文可在6000字至8000字左右),提綱字數應在500字至1000字左右(提綱字數不包括在正文中)。

4.畢業論文正文段落層次劃分標準:

一、(用於論文小標題)

(一)(用於重要段落的劃分)

1.(用於要點的排列)

(1)(用於特徵的排列)

①(用於分特徵的排列)

5.對所引用的他人觀點、參考文獻須做註釋,清楚地註明作者、書籍名稱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時間、頁數等,引用其它參考資料也應註明資料來源。

6.參考文獻總數不少於10本(篇),其中參考書籍不少於5本,其他參考資料如期刊文章、論文、網絡文章等不少於5篇,參考資料內容必須與論文內容緊密相關,且為近五年出版或發行的資料。

7.參考文獻及引文註釋均使用尾註(標註在文章末尾)形式,具體項目和格式如下:

(1)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和報告類:

[序號]主要作者.(多個作者間用逗號“,”隔開).文獻題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例:

[1]周振莆.周易譯註[M].北京:中華書局,1991:20-25.

(2)期刊文章:

[序號]主要作者.(多個作者間用逗號“,”隔開). 文獻題名[J].刊名,年,卷(或期):起止頁碼 .例:

[2]何齡修.讀顧城《南明史》[J].中國史研究,1998,(3):163-173.

(3)電子文獻:

[序號]作者.題名.文獻出處,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 例:

[3]傅剛.大風沙過後的思考.北京青年報,2000-04-12[2002-03-06].http://www.bjyouth.com.cn/Bqb/20000412/gb/4216%5ed0412b.htm.

8.論文各部分樣式設置要求

(1)論文題目:宋體三號字居中。如有副標題,應另起一行,前面帶破折號“——”,宋體四號字居中。

(2)提綱及正文:宋體五號字兩端對齊,段落首行空兩字,段落間不允許空行,段落標題除可以加黑加陰影外,不得再使用其它任何樣式;單倍行距,段落間距都為零;不得對整篇文章使用表格嵌套;不得使用繁體字和任何背景色。

(3)參考文獻:宋體五號字。

四、成績

(一)畢業論文成績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作弊五等。

(二)稿件提交要求:畢業論文寫作申請獲得批准,但在初稿提交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提綱及初稿,視為放棄此次畢業論文寫作,畢業論文成績為無,記錄一次論文寫作。僅提交論文提綱,未提交論文初稿、二稿及定稿者,畢業論文成績為不及格。已提交論文初稿、未提交二稿及定稿者,視初稿為定稿評定成績;已提交論文初稿及二稿、未提交定稿者,視二稿為定稿評定成績。

(三)學院將對取得“優秀”成績的畢業論文,在“個性化學習空間”的“畢業論文”中的“優秀論文”欄目中全文公佈。如因著作權發生糾紛,由學生本人負責。

(四)關於畢業論文作弊情況的處理:畢業論文須獨立完成。如有抄襲、代寫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所寫畢業論文無效,並給予記過處分,同時取消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在提綱、初稿和二稿的寫作階段,如被指出存在不當借鑑、抄襲的,必須及時改正,如能及時改正,最終成績將以最終提交的稿件為準進行評定,但最終成績不能被評定為“優秀”;如不能改正,最終成績將被評定為“作弊”,半年內不允許申請下次寫作;已評定成績者,取消成績。已准予畢業者,宣佈畢業證書作廢;已授予學位者,宣佈學位證書作廢。由作弊帶來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關於論文重修的規定:學院為符合條件的在籍本科層次學生提供論文重修的機會。學生在畢業論文成績公佈後,如果對自己的成績不滿意,可以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申請重修畢業論文。重新申請畢業論文寫作的,需重新繳納畢業論文學費,論文寫作的申請及寫作程序參照各批次寫作管理規定執行,學生應根據重新選擇的論文題目進行寫作。畢業申請和學位申請的時候選用最高成績。提交畢業申請後,不得再申請畢業論文寫作。

(六)關於論文最終成績發佈: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定的畢業論文成績為論文初評成績,最終成績需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公佈。參加答辯的學生的論文最終成績,以答辯成績為準。

五、畢業論文答辯

畢業論文答辯工作既可以抽查進行,也可以組織部分優秀論文進行觀摩答辯。答辯在教學學習中心或學院指定地點進行。被確定為參加論文答辯的學生,必須按時參加答辯,否則論文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六、師生交流及問題反饋

(一)確定導師的時間:提綱提交階段結束後學院會根據學生選題總體情況進行指導教師分配。提綱階段的撰寫需要學生根據學院提供的選題的寫作要點和參考資料等信息,通過自己認真思考,自主進行。

(二)畢業論文留言板溝通:同學們在論文寫作過程中,可以通過論文寫作系統中的畢業論文留言板嚮導師請教寫作問題、與學院溝通管理規定、與同學交流寫作心得。對於同學發表的關於“寫作內容”方面的留言,導師將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對於同學發表的關於“管理規定”方面的留言,學院論文管理教師將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

(三)電子郵件溝通

1.導師信箱:導師確定後,導師的個人電子信箱信息會出現在學生的論文寫作系統中,學生可通過電子郵件與導師進行溝通。

2.論文管理信箱([email protected]):在論文寫作各環節中,任何關於論文寫作的管理方面問題都可隨時通過學生信箱發郵件至論文管理信箱諮詢。

3.郵件使用要規範

(1)正確書寫郵件主題:由於垃圾和病毒郵件大量充斥網絡,對於未按照要求正確書寫郵件主題的,很有可能被系統過濾刪除掉(如主題為英文、主題空白),因此需正確書寫郵件的主題。主題規範為:畢業論文—寫作問題(或管理問題)—***。

(2)發送給導師的電子郵件務必抄送論文管理信箱,當發給導師的郵件超過1周時間未回覆時,學生應及時發郵件到論文管理信箱進行查詢。

論文寫作期間如有使用非正常方法,擾亂指導教師正常工作、生活的學生,學院將對學生進行警告,直至取消其該次畢業論文寫作資格,情節嚴重的可給予取消學籍的處分,具體執行將參照《課程考試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中的相關條文。

附:畢業論文評定成績參考標準

1.優秀

(1)觀點正確,證據有力,論證充分,資料翔實,理論分析比較深入,理論緊密結合實際。

(2)結構嚴謹,層次清楚,文字通順,無錯別字。

(3)在某些方面確有一定的突破與創新,回答與解決了較為重要的理論或實際問題,確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2.良好

(1)觀點正確,論據有力,論證充分,資料翔實,理論分析比較深入,理論結合實際較好。

(2)結構嚴謹,層次清楚,文字通順,無錯別字。

(3)論證主題有一定價值。

3.及格

(1)基本觀點正確,論據較有力,論證較充分,資料較充實,理論分析不夠深入,理論結合實際較差。

(2)結構尚合理,層次尚清楚,文字尚通順,無錯別字。

4.不及格

(1)基本觀點有誤,論據無力,缺乏論證,資料貧乏,分析膚淺,理論脫離實際。

(2)結構混亂,層次不清,文字不通順,錯別字較多。

(3)如果學生在系統中提交的稿件的題目方向與學生選題方向不相符,則將被認定為文不對題,為“不及格”。

(4)畢業論文字數少於規定字數下限的80%,為不及格。

5.作弊

(1)凡引用他人資料超過全文三分之一篇幅的畢業論文,即為抄襲,按作弊處理。

(2)若有代寫行為,即代替他人寫作或他人代為寫作的,一經發現,所寫畢業論文無效,參照《課程考試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中的相關條文進行處理。

畢業管理辦法

一、畢業申請條件

1.本科生(高中起點本科、專科起點本科、本科二學歷)畢業申請條件

(1)高中起點本科的學生在 5—7 年內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並修滿150 學分,畢業論文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績。

(2)專科起點本科、本科二學歷的學生在 2.5—5 年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並修滿80學分(本院專科畢業生就讀本院專科起點本科同專業的學生須修滿70學分;法學專科起點本科跨專業、法學跨專業本科二學歷的學生須修滿100學分),畢業論文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績。

(3)專科起點本科、本科第二學歷各專業要求修夠2門專業選修課;高中起點本科各專業要求修夠4門專業選修課。

(4)本科學生參加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2.專科生(高中起點專科、專科二學歷)畢業申請條件

(1)在2.5—5 年內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並修滿80學分。

(2)修夠2門專業選修課。

二、畢業申請與辦理流程

1.進入畢業預審環節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期間內登錄學習平臺,進入“畢業管理”模塊提交畢業申請、核對個人基本信息、填寫個人簡歷與自我鑑定等,自我鑑定不少於300字。學生應在預審規定時間內提交新華社採集合格紙介照片,以免影響畢業證書製作。

2.畢業終審通知發佈後,系統將自動進行畢業資格審查,學生應及時登錄奧鵬平臺“畢業管理”欄查看畢業各項審查結果。有異議應在規定截止日期前提出。

3.學院將對學生的畢業資格認真審核,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批准畢業,並向學生頒發畢業證書、畢業生成績單和畢業生檔案,其中畢業生檔案不能私自拆封,應由畢業生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4.學院會將所有畢業生信息上報北京市教委進行畢業生電子註冊,畢業生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相關信息。

5.畢業證書、畢業生成績單、畢業生檔案和剩餘費用將通過學習中心發放給畢業生。學生辦理畢業生退費時應將足夠金額的學費發票退回。

6.對於在學習過程中或畢業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畢業申請資格;已批准畢業的學生,學院將宣佈畢業證書作廢,並撤消畢業生電子註冊數據。

三、畢業證書遺失的處理辦法

1.畢業證書遺失後,學生向所屬學習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查有實據,由學院開具“畢業證明書”,不予補發畢業證書;開具畢業證明書的時間與畢業辦理的時間相同,其它時間不予開具畢業證明書。

2.辦理“畢業證明書”需交本人免冠、正面、藍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與畢業證書照片同版)2張和工本費。學院所開具的“畢業證明書”內容和格式與畢業證書基本相同,有原畢業證書編號和簽發日期,有畢業證明書編號及簽發日期並加蓋中國人民大學印章。

3.“畢業證明書”作為學歷的證明,與畢業證書效用等同。

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國人民大學授予學位工作細則》,結合我院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科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者具備學士學位申請資格

1.掌握馬列主義基本理論,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解決問題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門學科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2.在學習期限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並修滿規定學分,課程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學分課程、大學英語、免修課程和免考課程成績除外)。論文成績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在校期間,參加學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簡稱“學位英語”)統一考試,獲得合格證書。其它語種的學生目前不能申請學位。

4.已經畢業的本科畢業生若除學位英語外,其它條件都符合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允許在其畢業後兩年之內參加學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後,再申請學士學位。

二、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學士學位申請資格

1.有嚴重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和行為。

2.由於各種原因受到“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

3.課程考試中有作弊行為。

三、學士學位申請辦法

1.凡符合以上申請條件者,需先到奧鵬學生平臺“學位申請”處提出學士學位申請。網上申請成功後,方可到學習中心處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

2.畢業生所在單位和所屬學習中心在《學士學位申請表》中填寫相應的審核意見,填寫時須用鋼筆或簽字筆,不得有塗抹。

3.畢業生交《學士學位申請表》時,需帶學位英語合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A4紙)、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A4紙),複印件由學習中心負責人簽字蓋章後附在學位申請表後。同時交2寸(48×33mm)同底、免冠、正面、藍色背景彩色照片2張。畢業證書和學位英語合格證書原件由學習中心審核確認後退還畢業生本人。

4.學院將對學習中心報送的學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並報請校學位委員會審查批准。

5.學校學位辦公室根據學位委員會批准的申請名單,向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和《關於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其中《關於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應由學生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四、嚴禁弄虛作假

申報學士學位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在申報過程中不得營私舞弊、弄虛作假,違者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已授予學位者,學院將宣佈其學位證書作廢。

附:授予學位類別

專業授予學位類別

工商管理管理學學士學位

市場營銷

會計學

公共事業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財務管理

國際經濟與貿易

經濟學學士學位

金融學

財政學

法學法學學士學位

社會工作

漢語言文學文學學士學位

傳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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