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是什麼?如何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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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權利是權限和利益的合體,那麼這當中就有許多合約合規條款的約束及普世價值觀和基本道德準則的約束。那麼要想維持就必須要有權責,有權沒責那都是耍流氓;得多少權益相應就要擔當多少責任。

現在社會很多搞特權,其實這個“特權”的權指的是權利而非權力,你敢懟權力那你就進去了。當然社會上還是有些正當的特權,這是法律或道德層面賦予的。如軍人在行政、事業單位辦事窗口有優先權;老弱病殘孕在使用公共交通等設施有優先權;學生在使用公共交通及社會公共設施(如博物館、科技館、動植物園等)有優惠權。這是法律法規賦予的也是普世價值觀基本道德觀基礎上給予的權益。像許多名人明星(娛樂圈或體育界)喜歡搞特權,這是不可取的,無論法律上或道義上都並沒有給予這種權限。只有不撼餘力地根除這種不正當的特權,這個社會才有真正公平公正的土壤。


Timlom


權利看你怎麼用這個權利看誰給你的,有人有了權力為所欲為,在使用權利的時候首先要了解一下反面的意見正面的意見綜合了以後你再下你的個決定,來在使用你的權利,發現了問題及時的糾正,才有可能把權利用的同志們喜歡領導喜歡各方面都認為你是很好領導,權力的應用方面也可以看出你這個人品


手機用戶52180728045


我個人覺得,權力是“給別人帶來好處的能力”。你跟著這個人,替他做事,能得到你想要的回報,那麼你就接受他的管理。如果一個人無德無能,是不可能有人維護他的,那麼他也不可能擁有權力。有人認為是法律賦予了權力,法律,是統治階級為了實現他們的管理而制定的,那麼,為何人們願意遵從法律,服從管理呢?這是因為,法律維護了人們的需要,人們遵從法律可以帶來安穩的生活。所以,好的領導,要能為下屬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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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力威權為基礎,以法律約定或行文規定的為準繩能夠約束人的力量叫權力。即使最強者,如果不把他的權威轉化為權力,服從轉化為義務,他就不能強到足以永遠當人。任何人沒有天生的權威,強力不構成合法的權力,人們只有對合法的權威才有義務服從。 在家庭中,父親對子女權力體現在對子女的愛上,在國家中,首領對臣民沒有這種父愛,他關心的是如何統治人民。只有宗教是不以暴力而能約束人,不以權威而能說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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