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两湖一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游泳、野炊露营等行为

贵阳:两湖一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游泳、野炊露营等行为


人民网贵阳9月6日电 9月6日,记者从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获悉,为全面加强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贵阳市即日起将针对两湖一库准保护区内烧烤、游泳、垂钓,以及临湖村寨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证照不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游泳、垂钓、野炊露营、秸秆焚烧等行为,进一步规范临湖村寨餐饮(含农家乐)、住宿等服务行业的管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

据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整治期间,将取得风景名胜区规划手续、房屋权属证明、排污许可证作为办理工商、卫生、餐饮、消防、特种行业等手续的必备条件,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手续、房屋权属证明、排污许可证三项手续之中任何一项手续的经营户,一律不予办理其余证照手续;即日起,整治范围内的所有餐饮(含农家乐)、住宿等经营户一律自行暂停营业,接受核查;对规定时限内未暂停营业的经营户,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予以停业整治。

据介绍,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将覆盖贵阳市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地,由于涉及的区(市)多,范围广,情况复杂,因此会采取分类处置的办法,整治力度会更大,持续时间也会更长。

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符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的餐饮(含农家乐)、住宿等经营户,须达到以下条件且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证照(已有证照的重新核发)、继续经营:一是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及以上,主控指标(COD、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所有污水不外排进湖,全部循环使用,实现100%中水回用;二是自建油烟处理设施的,对餐饮油烟全部收集处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相关标准,确保油烟得到有效处理,无异味、无二次污染;三是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置。

对房屋建设手续不合法或不符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的餐饮(含农家乐)、住宿等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允许经营的,在经营期间,一经发现偷排污水行为,将依法予以关闭。(赵静 魏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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