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砂石價格暴漲,廣東、陝西要求加強砂石價格風險管控

部分地區砂石短缺、價格暴漲已超出了發承包雙方所能預見的範圍和承擔的風險,嚴重影響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給工程施工帶來潛在的質量、安全隱患。廣東省、陝西省住建廳近日紛紛發佈文件,要求加強對砂石的風險管控,以穩定市場秩序。

廣東住建廳要求住建部門及時發佈砂石價格,加強風險管控

近期,廣東地區砂石短缺,價格暴漲,部分地區砂石達300元每方,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建築工程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砂石等建材價格風險管控,及時發佈砂石等建材價格。

今年以來,受宏觀政策、基建投資加大等影響,廣東省建築材料價格波動異常,砂石、水泥、砂漿、混凝土等價格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漲,超出了發承包雙方所能預見的範圍和承擔的風險,嚴重影響了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給工程施工帶來潛在的質量、安全隱患。為穩定建築市場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設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帶來的風險,切實維護髮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廣東住建廳要求:

一、高度關注建材價格異常變化,積極調節市場供需平衡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和省政府召開的全省上半年經濟分析會的部署,按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管理,積極主動會同水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建立砂石等建材管理的動態協作工作機制,規範河、湖砂的採集活動,廣泛開闢用砂來源渠道,以滿足全省建設工程特別是涉及民生的重點工程項目對合格工程用砂的需求。

二、強化建材價格信息的動態發佈,引導市場主體正確研判建材價格走勢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大力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的通知》(粵建價〔2017〕248號)的規定,加強對市場價格走勢的監測、預研、預警,動態調整發布週期,及時發佈人工和鋼材、水泥、砂石、砂漿、混凝土及混凝土製品等主要材料價格以及各類造價指標指數,引導建築市場主體對建材價格的變化進行研判,為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提供支撐。

三、提高發承包雙方的風險意識,合理確定建材價格

近期砂石、水泥、預拌砂漿、混凝土及混凝土製品等材料價格的波動,客觀因素較多,超出了發承包雙方按以往經驗所能預見與避免的範圍和承擔的風險,已造成合同雙方利益的嚴重失衡,在編審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價、投標投價、發承包合同的簽訂、工程結算(決算)時,發承包雙方應進一步增強工程風險意識。

一是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全過程應充分考慮建材價格波動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的影響。

二是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考慮建材價格波動存在的風險因素,合理報價,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保證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三是發承包雙方簽訂發承包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可調價的主要材料範圍,合理約定主要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幅度及超出幅度後的調整辦法,公平分擔主要材料價格波動造成的風險,以保障工程的順利實施。

四是涉及建設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機具臺班價格波動異常,超出發承包雙方按以往經驗所能預見與避免的範圍和承擔的風險的,可參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13)第9.8.2條原則重新協商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四、加大建材價格爭議的調解力度,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工程建材價格爭議調解機制,對發承包雙方提出的建材價格爭議,要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快速調解,以促進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陝西加強砂石等建築材料價格風險管控

隨著國家環保督查對汾渭平原及長三角地區的日趨嚴格,加之近期西安市對秦嶺山脈的綜合治理行動影響,銅川市、周至縣、洛南縣、柞水縣、渭南市地區等將近90%的砂石場已被取締或關停,導致混凝土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漲。

西安區域砂石等原材料價格一日幾漲,目前不但全部要以預付款形式採購,且面臨“有錢也買不到”的情況,大大增加了當地砼企生產成本及資金壓力。

不少砼企面臨停產的風險,不得已調整C30砼價至550-560元/方。目前,C50砼價市場價每方已達700元以上,而且價格還在不斷上漲中。

近日,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加強建築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通知》,要求:

工程項目各方主體應做好市場環境變化下的風險應對,按照市場風險共擔的原則,注意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1.在工程項目合同中嚴禁強行約定承包人承擔全部風險。

2.新建工程項目合同中,一定要充分考慮到材料價格異常波動的風險,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自身能力,合理確定各方應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範圍。

3.在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無風險約定或風險約定不明確,雙方應客觀面對市場價格波動現實,合理分擔風險。

4.嚴禁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藉機漲價,各級管理部門應對涉嫌企業嚴肅查處。

5.各市(區)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市場材料價格動態變化,充分利用現有信息手段增加發布頻次,確保發佈的信息與市場同步。

砂石價格暴漲,相關政府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工程建材價格爭議調解機制,對發承包雙方提出的建材價格爭議進行調解,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砂石企業也應該多與相關企業加強溝通交流,避免糾紛和爭議,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或少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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