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後取走存款,犯罪嗎?對方貸款怎麼辦?

夫妻感情不好經常的發生爭吵,彼此的關係也變得越來越差了,在這時候就會分居,讓彼此能夠冷靜下來一段時間,但有些人卻在分居的時候將夫妻共同的存款給取走了,那麼,分居後取走存款怎麼判?

夫妻分居後取走存款,犯罪嗎?對方貸款怎麼辦?

夫妻分居後取走存款犯罪嗎?

如果只是分居,在婚內期間取得的財產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什麼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主要由兩個因素:

1、在客觀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廢止,夫妻雙方完全分開生活, 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2、夫妻一方或雙方在主觀上有分居生活的意願,即在主觀上拒絕夫妻共同生活。

因而,僅有夫妻分居生活的客觀事實,尚不足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婚姻法第32條規定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此款所稱“因感情不和分居”就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那麼,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有什麼條件?

夫妻分居後取走存款,犯罪嗎?對方貸款怎麼辦?

未離婚夫妻分居後對方貸款怎麼辦

對於夫妻分居未離婚對方貸款是否構成共同債務,是由法院依法審理後再作出認定的。這需要一個過程,但法律規定,訴訟的另一方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可以對被訴方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措施。如果經法庭審理,發現財產保全有錯誤,則造成的損失由申請方承擔。法律同時也規定了,申請方在申請時要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以便申請錯誤時,承擔賠償損失,因此,由此造成的損失,被訴方的利益是能得到保障的 。

法院對於共同債務的認定包括以下幾點:

1、以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為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基本原則,即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例外規定,即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時,還應考慮兩個因素:

(1)是舉債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2)是夫妻是否有舉債合意。

如果一方有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或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需注意:這個舉證責任是由債務人承擔,具體地說,就是那個不同意是共同債務的人。因此,不同意是共同債務的一方,必須提供證據以證明不是共同債務,僅以不知情為由,是很難成立的,換句話說:光嘴巴說說是沒用的。

夫妻分居後取走存款會判定有罪嗎?分居不是離婚,不能夠按照離婚的標準來看待,要是你覺得自己需要拿回屬於自己一部分的共同財產,可以跟對方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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