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依法处置一起暴力妨害执行事件

近日,宝坻法院依法处置一起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暴力妨害执行事件,对付珊珊、石俊霞、付学生等三人司法拘留15日,对付圳罚款人民币20000元。

7月15日,天艺乐器(天津)有限公司到宝坻法院起诉付珊珊、付圳、付学生,要求三被告返还原物,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7月25日下午,宝坻法院执行干警到被申请人家中开展执行保全工作。执行干警向被申请人出示工作证件和法律文书后,三被申请人及其亲属石俊霞仍声称不相信执行干警身份,并对执行保全工作进行阻拦,拒绝配合保全工作。

宝坻法院依法处置一起暴力妨害执行事件

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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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付圳用车辆堵住警车并报警,付学生拦在警车前面,拒不让行。公安干警出警到现场后,执行干警向公安干警出示工作证件及法律文书并说明情况,石俊霞趁机抢夺法律文书并将其撕毁。

宝坻法院院长邢小鹏接到报告后,对该事件高度重视,亲自带队赶赴现场,与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等领导靠前指挥,开展保全工作。此期间,付珊珊和石俊霞突然情绪激动,采取暴力手段阻碍保全工作。在邢小鹏的指挥下,执行干警与公安干警通力协作,将此二人强制带离现场,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为依法惩戒暴力阻碍执行行为,树立司法公信力,宝坻法院根据付珊珊等四人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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