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第一美女胡蝶爲什麼會被戴笠幽禁了整整三年?

上官馨雪


這件事要從日軍攻陷香港說起。隨後便有人上門,力邀胡蝶去東京,拍一部電影,名字便是《胡蝶遊東京》——胡蝶怎麼辦?她只能婉拒,說目前有孕在身,不能長途遠赴東瀛。而暗地裡,則聯繫上廣東的游擊隊,望其能助自己前往大後方。

(民國時期的化妝術可能不如當下,但仍可一窺胡蝶的梅豔)

某種意義上說,前門驅狼、後門遇虎的故事這就開演了。因為在重慶,有一個神秘男子正等候胡蝶的到來,他說,為了製造假情報,又或是基於收集情報達成任務需要,需要胡蝶女士過來,在一個神秘地點停留一段時間,以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
這是個什麼意思?老實說聽不懂。
但無論你懂與不懂,胡蝶的男人潘有聲,這便無緣無故被捕了。隨後,他又被施放出來,可是他的妻子胡蝶,這便銷聲匿跡了。
為什麼呢?因為許多年前,有一個剛到上海灘的年輕人,雖然境遇很窘困,甚至吃飯都成問題,卻極喜歡一位影星。只要電影院裡有她主演的電影上映,無論如何,他都會想辦法搞到票子,前去為她捧場。許多年後,她依舊是電影皇后,而他,卻成了中國當時最大的特殊組織頭目。命運終於將她,送到了他的跟前。


昔日仰慕的大明星,首先是遇到打劫,他自然要伸手相助,此時已非同往日,他滿口答應要徹查此事,而且還發出函件,邀請胡蝶夫婦前來陪都重慶,甚至將自己的一間公館讓出來給他們居住。
隨即,他邀胡蝶夫婦前來共進晚餐。他在胡蝶面前談笑風生,據說興奮得像個孩子;用完晚餐之後,他又花盡心思討胡蝶的孩子們之歡心,玩紙牌、放煙花,實在是一個完美盡致的叔叔。而胡蝶,自然也出於禮貌,與他握了握手,並且微笑,笑臉上還有緋麗的紅暈。
他的微笑,是因為他的計劃很周到完美。首先第一步,他決心把那位礙事的明星丈夫拱開,自然拱開的理由很好,他幫潘有聲尋了一個財政部廣東區貨運處專員的肥缺,然後笑著對他說:“去吧!”潘有聲自然不會感覺不到對方的殷勤有問題,可是即便是別有所圖,他又能怎麼辦?勸胡蝶離開嗎?就算胡蝶答應,他們此時又能去哪裡?

所以,他只能離去,從重慶去了昆明。
而潘有聲前腳剛走,這位極有權勢的男人便一聲令下,直接從國外購置新貨,當作舊物送到胡蝶跟前。對於男人的殷勤,胡蝶也不是不明白,當男人向她慢慢靠近,拿出絲綢手絹幫她擦拭淚水,什麼意思?就算傻子也明白。
而且,沒得選擇!
你要知道,這個男人,就是被美國《柯萊爾斯》雜誌稱為“中國最神秘之人”的軍統頭子戴笠!

胡蝶是否有選擇的權利呢?顯然是沒有的。
不過,老天爺有!三年後,天意便展示出他的公正:一起空難事故,戴笠摔死於南京近郊。胡蝶則先出現在上海,後趕往香港,又回到了潘有聲身邊。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民國時的電影明星胡蝶,即便放在今天,也是美豔不讓群星。而當時的特務頭子戴笠,權勢之大,也不是今日那些土大款們能比的。所以,戴笠要把胡蝶藏入金屋,胡蝶是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

但是,戴笠並非幽禁胡蝶。二人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戴笠從未強求,但胡蝶知道他的心意,而且不敢違逆。

二人保持著一種表面上的你情我願。當然,背後還是有權有勢者包養女明星的庸俗戲碼。

戴笠看上胡蝶的時候,其實胡蝶已經結婚,她的丈夫叫潘有聲。潘有聲也是個電影演員,不過他的名氣遠遠不如胡蝶。而且,他的家世也並不煊赫。結合這兩點可以推斷,胡蝶對潘有聲是真愛。

但是,潘有聲發現戴笠對妻子胡蝶的心意後,他怯懦地退縮了。潘有聲的做法,當然有其苦衷:在那個亂世,戴笠隨便下個命令,就可以讓潘有聲永遠消失。

不過,作為一個男人,潘有聲是不及格的。畢竟,有一些東西比命更重要。

為了清除潘有聲這個障礙,戴笠給了他一個肥差,讓他到外地任職去了。潘有聲欣然前往。

潘有聲走後,心涼不已的胡蝶,無奈只好投入戴笠的懷抱。

戴笠對胡蝶,是很珍愛的。他使盡渾身解數,討蝴蝶的歡心。但胡蝶對戴笠到底有沒有產生感情呢?應該是沒有。

戴笠遭遇空難後,胡蝶立即回到了潘有聲身邊,兩人從此避居香港。這再一次證明,胡蝶的真愛是潘有聲。


趣談秘史


對於蝴蝶和戴笠的二人的關係比較權威的說法來自軍統特務沈醉,他在60年代寫了10多萬字的材料叫《我所知道的戴笠》,文中說到“戴笠對蝴蝶可說一見傾心,格外歡喜。他自有了蝴蝶以後,對於玩弄其他女性的興趣也減少了一些,因為蝴蝶很有一套籠絡男人的手段。當時胡的掛名丈夫潘有聲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從老婆被戴笠看中而佔有之後,他在美人與金錢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決定寧可犧牲老婆,而利用這個機會來發一筆橫財。”此外還有“和他(戴笠)同居時間最長久的要算蝴蝶了。從一四三年以後,胡便為他所佔據,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鄉公館內。他為討胡的歡心,除了為她修了不少房子外,更在楊家山公館前面修了一所很考究漂亮的花園……他(戴笠)住在這裡時,每天早晚總陪蝴蝶去花園散步,每去便叫增加崗哨,禁止特務們從附近通行和接近,所以蝴蝶和他住在哪裡幾年,有好多特務都不知道。”

沈醉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1961年,原載於《文史資料選輯》第22輯。身為軍統高層的沈醉對自己的上司戴笠是比較熟悉的,他寫的東西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由於已經過去了十多年,有些細節不一定能記清楚,這就是回憶錄的一大缺點和通病。從1943年到1946年蝴蝶被戴笠霸佔了三年之說就來源於此,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

抗戰全面爆發後,影星蝴蝶和丈夫潘有聲避居香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佔領了香港,曾重金邀請蝴蝶出演《蝴蝶遊東京》,在民族大義面前,蝴蝶以懷孕三月為由拒絕出演,並從香港經桂林逃到重慶。蝴蝶到重慶確實是1943年,蝴蝶一到重慶就希望拍幾部有關抗戰的影片。蝴蝶的願望得到了重慶電影界人士的支持,1944年蝴蝶和導演吳永剛合作拍攝影片《建國之路》。該影片講述的是工人修築黔桂鐵路的故事,男主角為著名演員魏鶴齡,女主角當然是蝴蝶。由於吳永剛是一名比較認真的導演,為求真實,導演和演員於1944年7月到廣西桂林參加實地拍攝,作為主角的蝴蝶當然得前往拍攝。1944年日軍發動了豫湘桂戰役,《建國之路》在桂林沒有拍攝多少鏡頭不得不被迫中止,蝴蝶也從戰亂的桂林回到了重慶。

回到重慶的蝴蝶已經是1944年10月,一直到1945年秋將近一年的時間,蝴蝶待在了重慶,45年秋之後蝴蝶就返回上海了。蝴蝶和戴笠同居最有可能的就是這一年時間,而且這一年蝴蝶是很不情願的,迫於戴笠的位高權重而被迫委身於戴笠。蝴蝶在電影界是一位潔身自好的影星,她身邊不乏達官顯貴,蝴蝶從沒來沒有依靠自己的美貌和名聲下嫁給一個達官顯貴從而實現榮華富貴。相反,蝴蝶的兩任丈夫都是平民百姓,已經身為人妻的蝴蝶沒有必要這麼做。


歷史軍魂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又是著名的扯淡歷史。

說戴笠從1942年開始囚禁胡蝶,霸佔胡蝶,強行和他同居,長達3年之久,直到戴笠死亡。

這都是無稽之談。

事實證明,從1943年底,胡蝶才從香港在軍統掩護下到達大後方重慶後,直到抗戰結束一直正常活動,還頻繁登臺演出。

官方傳記這麼寫道:胡蝶到達重慶後,在“中電”主演《三個女性》等片,還登臺義演,宣傳抗日

比如,1944年,胡蝶即應中國電影製片廠之邀,參加電影《建國之路》的拍攝。《建國之路》由吳永剛導演,魏鶴齡和胡蝶分別擔任男女主角。講述的是國人為抗戰勝利冒死修築黔桂鐵路的故事。這是有影像資料可以證實的!

其他的公開活動還有很多,霸佔從何談起?

同時,很多人看到胡蝶同丈夫一起活動。

比如川黔公路線區司令部總務科上校科長高嶽文回憶1944年的事情:又有一天,獨山鐵路賓館,又搖來電話,詢問筆者在否?說虞洽卿先生即刻前來拜訪,筆者答應不敢當。不久,虞洽卿先生便率同女明星胡蝶女士與其丈夫潘有聲先生,前呼後擁地乘小轎車來到我處相晤。

1945年抗戰勝利後,胡蝶回到上海,離開了重慶,所謂囚禁霸佔3年從何談起。

戴笠,是在1946年墜機死亡的。

至於胡蝶和戴笠究竟有沒有男女關係,這隻有他們才知道。

即便是有,也絕對和什麼霸佔、囚禁無關,胡蝶始終都有人身自由,而且兩人的關係不超過1年時間。

要知道,胡蝶並不是普通的良家婦女,她行走上海灘,是個離過婚的女人。

以她的歷練,你說戴笠能夠隨便將她囚禁、霸佔,基本是不可能的。

關於胡蝶的耀眼,基本來自身為戰犯的沈醉在1963年文革時期寫的交代材料。特殊年代,交代材料有很多虛構甚至荒誕不經的地方。

比如,沈醉寫到:在與戴笠來往的女星中,有"當時重慶話劇名演員白楊……電影演員陳雲裳(為軍統工作多年)。"

因為這一句話,白楊在1967年以"和戴笠有過往來"罪名蒙冤入獄八年,在獄中被折磨得痛不欲生。1973年,上海電影局為白楊冤案作出結論:"強加在白楊同志的""""叛變""""罪名應予推倒。關於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楊同志與戴笠有過往的問題,經複查,是沒有根據的,應予否定。"

有意思的是,沈醉在文革後的1980年又出版了一本書,將以上的內容統統刪除,顯然表明了這些都是虛構的。


薩沙


作家張恨水曾這樣評價 胡蝶 :“ 胡蝶落落大方,一洗女兒之態,性格深沉、機警、爽利兼而有之,如與《紅樓夢》中人相比擬,十分之五六若寶釵,十分之二三若襲人,十分之一二若晴雯。 ”


為什麼張恨水如此評價胡蝶呢?因為胡蝶是智慧與美貌並存的女人。她的情商堪比寶釵,勝過襲人。她為人處世堅韌頑強,透著晴雯般坦率。


胡蝶是何許人也?且聽有書君給您慢慢道來。


胡蝶於1908年出生在上海,原名胡瑞華。她的父親是鐵路系統任職,因為工作關係,她隨父親在廣州過了十幾年。直到16歲時,胡蝶才跟父親返回上海。當時上海有個中華電影學校,她這個滿身才藝的美麗少女,很適合走演藝路線。於是她便報考了這所學校。當時演員都很流行取名藝名,她想取名“胡琴”,又覺得不雅,忽然想到了美麗的蝴蝶,自己正好姓胡,就叫“胡蝶”吧。


1933年,有聲影片進入我國,胡蝶接拍了第一部有聲片《歌女紅牡丹》,從此在電影界大放異彩。接下來拍攝了《狂流》《姊妹花》等影片,一時間,好評如潮。被大眾評為“民國第一美女”。


民國第一美女胡蝶為什麼會被戴笠幽禁了整整三年?


人們都知道古代有“四大美女”,卻都只是聞其名不見其人,而胡蝶被稱為“民國美女之首”,她把美留在了銀幕上,近可觀皆其人,遠可聞其聲。



1、“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影星胡蝶,瞬間紅遍了上海灘。她的美與眾不同,左臉上有個酒窩,成了她的獨有招牌。在她一顰一笑間若隱若現,簡直美得不可方物。她不僅美麗動人,而且性格開朗,她喜歡打扮自己。她妝容總是端莊高雅、富有朝氣,言談舉止風趣幽默;她穿的旗袍、戴的首飾,都成為影迷們競相模仿的對象,愛她的人何止影迷呢。


2、“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


與此同時,有個人能力之大,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就是戴笠。戴笠,字雨農,年輕時,在周鳳岐部下當過兵。之後來到上海,在最落魄時,得到杜月笙的幫助。又在交易所認識了蔣介石、戴季陶等人。隨後追隨蔣介石,號稱“蔣介石的佩劍”、“中國的蓋世太保”、“中國最神秘人物”。


戴笠在落魄之時,有個結髮妻子毛氏。是個沒有文化的鄉下小腳女人。也沒有幾分姿色,他並不喜歡一個女人。在發跡以後,並沒有拋妻棄子,直到妻子病死後,戴笠就在好豪華別墅、好高級轎車、好喝酒、好洗澡的“四好”之上,多了一“好”——好女人。漸漸地,他好色成了盡人皆知的事情。


他在隨軍統局遷往重慶以前,一次偶爾到電影院看電影。正好看到了胡蝶主演的影片《啼笑姻緣》,看完後,就被胡蝶的美貌和演技深深地吸引了。他當即就說:“要是能娶胡蝶這樣的老婆,這輩子也算沒有白活啊!就算退一萬步講,如果能跟這個美人共眠一夜,也比在世上賴活20年強啊。”



戴笠當時只是一個小小的特務頭目,而胡蝶是個大有名氣的影星,他只能說說而已。戴笠以前是個京劇迷,自從看了胡蝶主演的電影后,只要有胡蝶主演的影片上映,他都必看,甚至看了好幾遍。


就在戴笠痴迷胡蝶電影時,日軍侵略戰爭開始了,國民黨軍隊節節敗退,蔣介石於1937年12月凌晨乘飛機離南京赴武漢,戴笠跟隨蔣介石轉移,戴笠的“胡蝶夢”也就做不成了。


隨後幾年,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國民政府禁止軍統特務結婚。戴笠作為頭目,首先聲明不到抗戰勝利,自己堅決不結婚。雖然他說不結婚,但是不耽誤找女人。他的慾望非常大,他曾經說過沒有女人陪伴就睡不得覺。所以戴笠對自己身邊的女特務、朋友妻女、特務家屬、女傭,甚至自己的侄女,只要他看上的,一個不放過。


但是他對胡蝶的愛戀,一直是有增有減。


3、機緣巧合,如願抱得美人歸


胡蝶也已經結婚生子,她的丈夫是洋行的潘有聲。日本侵略戰爭時,她隨潘有聲到了香港定居,丈夫做生意,她繼續拍電影,生活過得有滋有味。


很快日軍打到了香港,並且日本人逼迫胡蝶出演賣國影片。胡蝶在民族大義面前,堅決拒絕與日本人合作。這樣,日本人就不能容忍她的存在。為了搶救演藝界名人,國民黨派人專程接胡蝶和梅蘭芳去重慶。他們夫妻輾轉逃往重慶。胡蝶在逃亡時,帶了30多個箱子,裡面有夫妻倆多年的積蓄,在途經廣州時,竟然全部丟了。胡蝶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所以這筆積蓄對她來說十分重要。她找到了杜月笙幫忙追蹤財物的下落。


杜月笙想到了戴笠,戴笠一聽是胡蝶丟了東西,立即派了一幫軍統特務前去廣東破案,但一無所獲。戴笠一直愛慕胡蝶,為了博得美人開心,戴笠讓胡蝶出具財物清單,派人按照清單去國外悉數買齊。親自派人送給胡蝶,胡蝶看過後,心裡什麼都明白了。



戴笠對胡蝶夫婦照顧有加,但是因潘有聲一直在胡蝶身邊,他無從下手。於是就使用調虎離山之計,用給潘有聲找財路為由,打發他到滇緬線上運輸倒賣貨物。


潘有聲也是個聰明人,哪裡敢得罪戴笠呢。戴笠不惜一切幫助他們找回財物,又特地安排他們一家人搬入曾家巖公館,還不是因為自己的夫人胡蝶嘛。戴笠手眼通天,自己哪裡敢違揹他的好意,事到如今自己只好走了。


潘有聲走後,戴笠並沒有立刻霸佔胡蝶。而是每天前來問候。他看出來胡蝶愛吃水果,而戰時重慶又沒有什麼好水果,他派人從新疆空運哈密瓜,送給胡蝶吃。發現胡蝶身體微恙,趕快請來名醫,給胡蝶細心調理,並每天很貼心地陪她出去散步。


胡蝶喜歡清淨,戴笠就安排胡蝶搬到歌樂山的楊家山公館居住。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寫到:戴笠在神仙洞修建了一所華麗的公館,是準備與胡蝶同居時用的。當我隨同他和胡蝶一道去看這所房子的工程時,他對胡蝶說:‘我最喜歡這個地方,神仙洞裡住神仙眷屬。’


4、從此,胡蝶被戴笠“幽禁”長達三年


從1943年以後,胡蝶便被戴笠秘密“幽禁”。開始住在他的城鄉公館裡,為討得胡蝶的歡心,戴笠為她修了幾處房子,還在楊家山公館前面修了一所漂亮的花園,並大約花了一萬銀元,購買了各種名貴的奇花異草,他又親自佈置設計。(沈醉記載)


在戴笠與胡蝶同居期間,胡蝶說想吃南國的水果,戴笠馬上不惜代價,派出飛機從印度空運;胡蝶說不喜歡穿拖鞋,戴笠趕緊派人買了來各式各樣的鞋子;胡蝶說楊家山公館的窗戶光線不好,覺得樓前的景物也不別緻,戴笠急忙命人專門為她修建一幢花園洋房……(沈醉回憶)


都說胡蝶被戴笠“幽禁”,實際上是二人過著同居生活。而且據沈醉說,胡蝶是戴笠最深愛的女人,自從有了胡蝶,他再也沒有拈花惹草,把心思全部放在胡蝶心上。戴笠一直表示此生最大的心願,就是與胡蝶結為夫妻。據說抗日勝利後,他原本打算讓胡蝶跟潘有聲離婚,在1946年5月娶胡蝶為妻。


1946年3月,戴笠在執行蔣介石反共事宜時,乘坐的航班遭遇雷雨,輾轉幾次未能降落,最後飛機在南京近郊撞山燃燒,戴笠連具屍首都沒有留下。他帶著那個美好的希望走了,如果他活著,可能與胡蝶結婚,並傳為一段“佳話”吧。



5、胡蝶浴火重生


隨著戴笠的死亡,胡蝶出現在了公眾視野,跟丈夫潘有聲回到香港,在香港創辦企業,生產“蝴蝶牌”熱水瓶。六年後,丈夫得癌症去世。


胡蝶沒有再嫁,而是重返演藝界,加盟了邵氏電影公司,先後主演了《街童》、《苦兒流浪記》等多部影片。她傾力演戲,與李翰祥合作的電影《後門》,她以高超的演技,獲得了第七屆亞洲電影節大獎。58歲時,退出影壇,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


胡蝶的一生,是傳奇的一生,她與戴笠這段“孽緣”,一度被傳得沸沸揚揚。她在自己的回憶錄裡,對這段歷史隻字未提。去世前,只輕嘆一聲:“蝴蝶要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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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胡蝶被戴笠幽禁三年,這樁民國極香豔的舊事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你要說就是真的,可是沒有確鑿的證據。你要說就是假的,可又有一些細節不僅確鑿,而且還十分的耐人尋味。

而如果簡單換換詞,稍微改一改說法,一切或許就都能說通了——戴笠沒有幽禁胡蝶,但多半上過胡蝶的床;整整三年的說法太過誇張,但時不時的幽會一把則一點不誇張。

為什麼說戴笠多半上過胡蝶的床呢?

這事雖然不能說有白紙黑字的證據,但把細節說出來老司機們必定會認同。

1943年,胡蝶夫婦由桂林到重慶,不幸丟失了幾十箱行李和一些貴重物品。戰亂年代,一個女人的心愛之物、全部家當就這麼丟了,胡蝶的心情可想而知,想拼命找回來的想法更是可以理解。為此,胡蝶經老同學林芷茗搭線,找到了戴笠。

初次見面,胡蝶就提出來想請戴笠幫忙找回幾十箱行李。

見面就提這要求,胡蝶憑的什麼呢?

如果她只是抱著找戴笠試一試的心態,那就什麼也不用憑;而如果她是要戴笠務必想辦法幫她辦到,那憑的只能是她電影皇后的美貌。

其實,當她開口的時候,兩人的關係就開始微妙了。

然而,戴笠的殷勤應該是出乎了胡蝶的預期。他沒有大動干戈地去找,而是直接給胡蝶送上了幾十箱行李,這其中當然包括胡蝶看重的金銀首飾。

這麼一個大人物,這麼一種做派,言下之意其實再明顯不過了,我最大的誠意拿出來了,接下來該胡蝶你了!

你要是不接,那就是不給面子;你要是接了,那就不能不拿出最大的誠意。

作為一個女人,作為一個民國數一數二的女人,啥是最大的誠意?

當然只能是自己。

那胡蝶是怎麼抉擇的呢?

笑納了。

不要說老司機,就是剛在社會上摸過車的都應該能想到,接下來兩人之間會發生什麼。

必定是上床無疑。

這也正是戴笠和胡蝶緋聞軼事的曖昧土壤。

那為什麼又說戴笠沒有接著更近一步幽禁胡蝶三年呢?

先說說只講所謂證據,不論人情人性的那一派觀點。

有歷史研究者說了,戴笠自1943年後就幽禁了胡蝶,這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因為自1943年到重慶,至1945年離開重慶到上海,胡蝶待在重慶的具體時間滿打滿算只有10個月,期間有小一年的時間,胡蝶都在出電影《建國之路》的外景。

這說法十分可信,因為電影《建國之路》的外景攝製組有二三十號人,不管這些人會不會出來作證,總之,有這些人在,就是個證明。

這是從現實證據的角度證明戴笠不可能軟禁胡蝶長達三年之久,而從戴笠自身的角度,他又有什麼必要幽禁胡蝶呢?

有十個月時間,時常幽會一把,玩玩春宵一度不是挺好嘛。

緋聞裡的戴笠像是十足的色魔狂,而事實上能統領龐大的軍統,他不可能是個被下半身左右的人。

要知道有一點十分敏感也十分重要,胡蝶可是個在九一八跟張學良鬧出過大緋聞的人,至此抗戰關鍵時期,戴笠不可能圖一時之快,去鬧個滿城風雨,況且時不時地找胡蝶上個床根本也不妨礙他的一時之快。

另一方面,這麼講的話,胡蝶和他老公潘有聲的關係也才更符合實際,更符合常理。老潘被綠了那是一定的,但那種拿老婆換生意,一邊眼睜睜看著一邊忍氣吞聲的說法未必也太埋汰人了。

生逢亂世,都有身不由己的時候,何況是民國第一美女呢!

潘有聲即便無法釋懷,為了今後的生活也必須選擇釋懷。

聊到這,那問題來了,戴笠和胡蝶的這樁豔事究竟是怎麼傳開的呢?

這事的源頭在沈醉那裡。

是這傢伙有板有眼地說出了這麼一個故事,眾人一聽,很對胃口,於是就傳開了。

要說沈醉有抹黑戴笠的心理,可能也比較牽強。作為一個那段歷史的親歷者,爆料嘛,怎能不添油加醋,捕風捉影。

最後再說一說,胡蝶為什麼不闢謠?

因為怎麼闢也闢不乾淨呀!

其實呀,戴笠和胡蝶這樁舊事就是一面解讀緋聞醜事的鏡子。

事事無風不起浪!

習慣審視的見風,喜歡無聊的看浪。


黑句本


“戴笠霸佔影星胡蝶”,曾被一些史界人士批評為“偽歷史”,但“戴笠霸佔影星胡蝶”之說,確實流佈甚廣,真偽莫辨,姑且述之。

前年由華誼兄弟出品,葛優、章子怡、袁泉主演的懸疑諜戰片《羅曼蒂克消亡史》,袁泉扮演的吳小姐,其經歷就是以胡蝶為原型演繹的。

胡蝶,上世紀20年代上海紅得發紫的電影明星,以出演《火燒紅蓮寺》、《啼笑姻緣》、《絕代佳人》、《孔雀東南飛》等電影紅極一時,當選上海“電影皇后”。那麼,這樣一位電影明星,怎麼與軍統頭子戴笠扯上關係,並被他幽禁三年呢?

1935年,胡蝶與富商潘有聲結婚,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胡蝶與丈夫移居香港。香港淪陷,日本人上門請胡蝶合作拍電影,又請她拍宣傳片,胡蝶拒絕了,後假裝懷孕,逃回了大陸。在逃往重慶的途中,胡蝶寄運的30箱珠寶財物意外在廣東被人給劫了。

正是因為這個財物丟失之事,讓胡蝶與戴笠這兩個八竿子打不著、毫無關係的人扯上了關係。戴笠很主動地調動手下力量,遠赴廣東偵破此案。雖然珠寶沒找回來,但對胡蝶有意的戴笠,卻做了一件轟動一時的有趣事兒,他按照胡蝶的遺失清單,派人廣為購置,置齊後交給胡蝶,謊稱是找回來財物。

自己用過的東西,胡蝶一看自然知道這是假的,但他因此看到了戴笠披肝瀝膽追求她的一片心。所以,這批東西胡蝶笑納了,連同截圖笠那顆心。

隨即,戴笠給胡蝶的丈夫潘有聲介紹了幾筆大生意,將他支使到滇緬一帶,從此,戴笠在重慶將胡蝶幽禁霸佔了三年。

不僅如此,戴笠還對胡蝶大花心思討好,後來甚至要迎娶她,只是,1946年,戴笠遇空難去世,胡蝶重獲自由。

有人雖然說戴笠霸佔胡蝶為“偽歷史”,但這段“偽史”亦有一段史實來源的,如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說:

“戴笠對胡蝶可說一見傾心,格外歡喜……當時,胡的掛名丈夫潘有聲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從老婆被戴笠看中而佔有之後,他在美人與金錢不可得兼的情況下,決定寧可犧牲老婆,而利用這個機會來發一筆橫財。他知道不這樣做,身上不知什麼時候會被手槍穿幾個窟窿。當戴笠答應給他一個戰時貨物運輸局專員名義,讓他放手去做投機走私生意時,他便長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慶去和胡蝶會面。

抗戰勝利後,戴笠還準備叫胡蝶正式和潘有聲離婚而與他公開結婚。後來因為他從北平回上海時坐飛機摔死了,潘有聲才帶著胡蝶去香港當寓公。”


帝國的臉譜


戴笠對胡蝶說:我今生最大的心願是與你正式結為夫妻,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不要。胡蝶不愛戴笠,卻被迫與他過起同居生活。這也是胡蝶與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無論與哪個男子在一起都是為了愛,如果沒有愛便寧願自毀自己。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他強佔身體的日子,可以一滴淚也不掉地等待時間來化解這場屈辱。

胡蝶(1907年-1989年4月23日),上世紀上海灘電影皇后。

很多人都以為胡蝶是中國第一位電影皇后,事實上在她之前已經有張織雲,不過張織雲戲演的不多,且成名於默片,之後又沉迷於感情中,事業每況愈下,於是,橫跨默片與有聲電影的蝴蝶便成為家喻戶曉的電影皇后,而將張織雲被眾人日漸遺忘。

說到蝴蝶,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上海灘可謂紅極一時,她臉上那對招牌式的酒渦,成了美女的重要標誌,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飾,都成為大眾模仿的對象。

那時的胡蝶除了拍電影,還是宣傳海報的模特兒,做肥皂香菸的廣告時,畫裡的樣子非常美。她與阮玲玉當年都是上海灘的紅星,阮玲玉感性,胡蝶理性。阮玲玉對事業也肯吃苦,卻沒有像胡蝶那樣刻意去追求。胡蝶為了拍好戲去北京拜梅蘭芳學京劇,講普通話。演戲配音的時候,她在錄音室裡一待就是七個小時。

性格開朗的胡蝶一直是個目標非常明確的女子,她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於是在第一次婚姻結束之後,她很快再嫁洋行工作的潘有聲。抗日戰爭,潘有聲在香港做生意,胡蝶一家人隨往,上海失守而他們卻在香港過著太平的日子,潘有聲工作穩定,業餘買馬,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命運的改變是從胡蝶的30箱珠寶丟失開始的吧。

為了逃避與日本人合作,胡蝶將前半生的所有積蓄打理成30個箱子託人運往內地,誰知珠寶在半路丟失,得知消息的胡蝶大病一場。為尋得原物,又託了幾個朋友,其中有一個就把她介紹給特務頭子戴笠。聽說戴笠有辦法找回珠寶,胡蝶便硬著頭皮與其交往。戴笠慕名胡蝶已久,為博美人開心,不惜自己掏錢,買回一些相同的珠寶給胡蝶交差,這也就初步博得胡蝶的好感。

那年,胡蝶與丈夫潘有聲的感情還是非常好的,就是在胡蝶把珠寶都丟了時,潘有聲還安慰她說,沒關係的,他會想辦法養好這個家。還把自己生意上的規劃講給胡蝶聽,這讓胡蝶很覺得安慰。

而戴笠對胡蝶的愛是完全不同的。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得到胡蝶。

為了達到自己目的,戴笠又使出一招,派人打發走潘有聲,讓他去昆明做生意,還給潘有聲發了商人夢寐以求的專員委任狀和滇緬公路通行證。潘有聲一走,戴笠再也按奈不住強行佔有了胡蝶。面對戴笠強大的勢力,胡蝶無以反抗,雖痛苦難耐,也只好違心順從。自此,胡蝶開始了在重慶被幽禁三年的日子。

潘有聲做生意回來,被戴笠再次拘押,讓他知趣離開胡蝶。潘有聲無力反抗戴笠的壓迫,只好含淚離開重慶。


美圖坊


準確來說不能叫幽禁,戴笠肯定是沒有控制胡蝶的人身自由的,不過是利用了自己當時的權勢強勢撩妹,上了電影皇后的床。

戴笠泡胡蝶是1942年的事,全面抗戰爆發後,在上海的胡蝶不願給日本人演戲,與丈夫潘有聲逃難到了香港,日本人兵臨香港,胡蝶夫婦又從香港逃到了重慶。

從香港逃到了重慶的途中,胡蝶夫婦寄運的30箱財物卻在廣東東江一喧被劫匪搶了,這是胡蝶夫婦多年的積蓄,對於處在困境中的電影皇后來講,這是雪上加霜。

戴局長就是這個時候和胡蝶連上線,是胡蝶找上門求戴局長還是戴笠主動為美人請纓,已經不可知,但戴笠開始為胡美人忙前忙後,調動了軍統一幫干將前往廣東偵破案件。

查了半天,這批財物也沒能追回來。

為了求愛,戴局長豁出去了,他幹了一件人傻多金的土豪才會乾的事兒,按胡蝶開出的丟失珠寶、衣物的清單,讓人在國外購置,然後謊稱是從土匪手中追回來的,送到了胡蝶手中。

這批財物價值不小,而且是不是自己的東西,胡蝶怎麼可能會不清楚,但是她還是接受了戴局長的“美意”,給了軍統頭子“進攻”的空間。

第一步得手後,戴笠開始下一步動作,胡蝶畢竟是有夫之婦,且丈夫潘有聲在身邊,再是軍統頭子戴笠也不可能強搶民國第一天後,於是戴笠又想出了一招,給身為商人的潘有聲介紹了幾單大生意,讓他在滇緬線上倒賣運輸貨物, 最初潘有聲也許是沒識破戴笠的詭計,也許是不願開罪權高勢重對胡蝶夫婦有庇護之恩的戴局長的美意,也接愛了戴局長的“美意”。

等潘有聲做完生意回來,老婆已經讓戴局長給“霸佔”了,鬱悶的潘有聲帽子綠了,卻敢怒不敢言,自己一個人回了上海。

胡蝶是戴笠強行霸佔的,還是半推半就,就很難說了,畢竟在任何年代,權力和金錢都是女人最好的春藥,反正胡蝶在重慶三年做了戴笠的地下情人,期間入住了戴公館,成為戴局長的公開情人。

但對胡蝶,戴笠是對了真情,抗戰勝利後,他準備和胡蝶結婚,胡蝶也同意了,胡蝶到了上海找潘有聲離婚。

女人知道對不起老潘,說他只佔據了我的身體,我的心是永遠屬於你的。

可是我們都知道一句話,張愛玲說的,陰道是通往女人靈魂的通道,身體是打開心靈的大門。

但與潘有聲的離婚協議墨跡未乾,民國史上最離奇的一起空難發生了,戴局長魂歸天國。

胡蝶女士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到底是一種什麼心情,悲?喜?快?痛?

恐怕是五味雜存。

他們之間,真正的只是用簡單的一句霸佔就可以概括的嗎?

隨後胡蝶與潘有聲複合,帶著一對兒女離開上海到了香港。後來潘有聲在五十年代逝世於香港,而胡蝶一直活到了1989年,活了81歲。


答疑人:今日頭條年度歷史自媒《夜狼文史工作室》主編夜狼嘯西風


夜狼文史工作室


被戴笠囚禁三年,她依然是美麗的胡蝶。

其實在民國燦若繁星的天空下,有一大批美麗的女子值得記錄。我喜歡美女,她們優雅迷人,她們搖曳有致,她們穿著旗袍,行走在民國的時空隧道中。相比阮玲玉不堪閒言碎語,留下著名的“人言可畏”四個字自殺(當然,有人說那不是真實的遺書),我更喜歡胡蝶!她美麗不可方物,出演電影竭盡全力,不幸被大魔頭戴笠囚禁後,被迫成為他的情婦,卻沒有輕生,倔強的綻放,等待時機。戴笠死後,胡蝶終於和丈夫逃出重慶。她在自己的自傳裡,對這段歷史一字未提,去世前,只輕嘆一聲,蝴蝶要飛走了!



1908年,胡蝶出生在上海。她出生的那一天,正值慈禧和光緒先後駕崩。她的父親在鐵路上任職,所以她跟隨父親又到了廣州,在廣州度過了自己的青少年時期。16歲的胡蝶隨著全家返回上海,投考了上海中華電影學校。她原名胡瑞華,曾考慮取藝名“胡琴”,後一想,胡琴胡琴,豈不是任人拉來拉去,不妥。而後靈光一閃,取名胡蝶,諧音“蝴蝶”

1933年,胡蝶出演中國第一部有聲片《歌女紅牡丹》,大放異彩,後在《狂流》《姊妹花》中接連有出色表現,片子還在東南亞演出,也大獲好評。

相比阮玲玉一直在感情的漩渦裡掙扎,遇人不淑,自己也優柔寡斷的性格,胡蝶清楚自己要什麼。她和銀行經理潘有聲相戀四年後結婚,1937年上海失守後,她和家人避居香港。而後,1942年11月,胡蝶夫婦帶著年幼的兒女抵達重慶,她即被國民黨軍統局局長戴笠控制。

要說戴笠此人,手段極其毒辣,色心使然,讓他對胡蝶痴迷不已。據聞,胡蝶在戰亂中丟失了幾大箱的珠寶,那是她幾乎半生的積蓄,都是心愛之物。胡蝶心疼不已,為此事焦慮痛心,戴笠聞之,保證原樣奉還。後來,他果然把東西還給胡蝶,卻是戴笠自己找人一一配齊了的。

中美合作所內的楊家山公館,四處都有衛兵把守,密不透風。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想從這裡逃出去,比登天還難。面對軍統魔頭戴笠,胡蝶有兩種選擇,一就是去死!二就是接受現實!

人都說,活著其實比死更不容易。想到深愛自己的丈夫和幼兒,胡蝶把眼淚落到了心裡。她沒有以死抗爭,把命丟在這裡,而是選擇了與戴笠虛與委蛇。

三年的時光,和一個不愛的男人在一起,還得強顏歡笑。曾經貴為電影皇后,在銀幕上大放異彩,有萬千影迷的愛戴,卸下妝容,有愛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小家,這一切恍如隔世。沒有人知道胡蝶想了些什麼,她將所有的勇氣都用來活下來。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戴笠想和胡蝶結婚。他叮囑胡蝶飛往上海,和潘有聲辦理離婚手續,正在此時,戴笠因飛機失事死於南京近郊。胡蝶終於重獲自由,和潘有聲一起離開上海,前往香港。

去香港以後,胡蝶又拍了很多片子。1949年,潘有聲去世。1960年,日本第七屆亞洲電影節上,胡蝶榮登“亞洲影后”寶座。


1989年,胡蝶因中風併發心臟病在溫哥華逝世。

胡蝶在自傳中,對戴笠的囚禁一字未提,她死之前,只說,蝴蝶要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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