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次問詢函暨繼續停牌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7月1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與本次重組相關的議案,並於2018年7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站刊登了相關公告。

公司於2018年7月27日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對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081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按照《問詢函》的要求,公司於2018年8月14日向上交所報送了相關回復材料,有關回復材料及修訂後的重組草案及摘要詳見公司於2018年8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關公告。

2018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0873號)(以下簡稱“二次問詢函”),按照《二次問詢函》的要求,公司於2018年8月28日向上交所報送了相關回復材料,有關回復材料及修訂後的重組草案及摘要詳見公司於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關公告。

201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購買報告書(草案)信息披露的三次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2431號)(以下簡稱“三次問詢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臨2018-068號公告。

截止目前,《三次問詢函》回覆資料仍有部分事項尚待進一步核實和完善,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決定延遲《三次問詢函》回覆。

延期回覆《三次問詢函》期間,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公司將積極協調各方推進《三次問詢函》的回覆工作,待完成對重組問詢函的書面回覆後,公司將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按規定申請股票復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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