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约定以房产抵押,如逾期未还款房屋归债权人所有是否有效?

dongyangwoainisy


按题目描述,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属于流押条款,所以这样的约定应当是属于无效的。

所谓流押条款指的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合同当中约定,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所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这样的条款即使是债务人自愿同意签署的,由于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这样的条款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之所以被认定为无效,是因为这样的条款有可能给债权人造成不公平的对待。

举个例子,假如,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元,但债务人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假如价值500万元。此时假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100万元,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就需要把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完全归债权人所有,那么显然债权人额外多获得了400万元的赔偿。所以对于这样的赔偿,显然对于债务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或者是代价是非常大的,与债务本身也是不对等的。所以对于这样的流押条款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如果债务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有权处分抵押财产,比如,将抵押财产进行变卖,用变卖所得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该债务紧限于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息,对于多余的部分应当退还给债务人。

如果债务人想以物抵债,那么需要债务到期之后,另行与债权人签订以物抵债的协议,而不能直接在借款协议当中约定将抵押财产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

所以对于借款纠纷有时候是非常复杂的,建议当事人有需要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律师一对一咨询。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一般情况下.无效.首先要查明.前因后果.如高利贷.套路框架下.属非法.高利贷全超国家规定年利24.以上都不支持。一般高贷都是月利5一10.包括利滚利.还有借债人只有一处住宅.和被当.误解.都可以不以房抵债.如银行借贷,不存在高利货.可以以大换小保留你全家有房住.如果本来就小也不能拍卖把你赶出去.但你必须得换银行的贷款。或工资收入中.必保证你生活除外.月月扣一部分.至到清账为止.。


王心德5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点,

以房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你们只是口头约定或是书面协议约定但是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合同成立但并没有生效,所以对于房屋不享有抵押权,也无权要求拍卖该处房屋并主张优先受偿权。

然后再说说房屋能否规债权人所有,担保法中明确规定,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所以房屋在债权到期时不能归债权人所有。


东友律师事务所


前面的回答都是不全面的或者说是部分正确,该问题分两种情况,本头条号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实务经验为你解答如下:



1.债务期限届满前,作出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与担保人就抵押物所折合的价格、变卖等进行协商,此时作出以物抵债的约定是有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欢迎关注本头条号,本头条号会经常解答一些问题,并对一些最新的法律规定作出解读。欢迎共同交流,为本头条号的创作提供素材。


普法小助手


该约定无效。根据物权法关于流押条款无效的规定即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该约定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建议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抵押权优先于一般债权,确保还款。


济南董律师


言法有信 为你解答

无效!

这种约定,在法律上称为流质条款或者称为绝押条款。法律禁止订立流质条款的约定。规定在订立抵押(质押,下同)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之所以禁止流质的约定,是因为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言法有信


无效,法律不支持。另外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只是协议约定的抵押对于第三方也是无效的。比如你们协议抵押房子但是没办理抵押登记第三方因为经济纠纷这些是可以申请查封这房子的,只有抵押登记了的才有优先受偿权。


贰宝的爹


通俗讲,借款人拿到钱之前签订的借款协议,如果约定借款人违约、逾期未归还借款的,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但事后因借款人违约,无力归还借款,双方就用抵押物作价抵债达成协议的,法律上是可以的,也是有效的。法律之所以规定借款人在拿到钱之前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有关抵押物直接抵债的内容不合法,是为了防止贷款人(抵押权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压低抵押物价格,损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徐国良律师


一般用房子抵押借款可以的,在银行贷款合同中无此条款,只是民间借贷合同中的杰作,有些借款合同中就设定了这样的条款(较普遍有)。实际在法律上,这条款是无效条款。但要小心,一般民间借贷用房产抵押的借款,一但逾期几个月不还,就把你房子直接过户(或卖买)他人(委托公证书)用不了你房主签一个字,这种外面很多,是违法。但倒霉的你自已。


早晨的阳光222222


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即使办理的了抵押登记也是无效的。

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如果发生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借款,法院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侄执行,拍卖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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