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零承诺」克东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创新“四零”承诺服务方式

「四零承诺」克东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创新“四零”承诺服务方式

【四零承诺】克东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创新“四零”承诺服务方式

「四零承诺」克东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创新“四零”承诺服务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派出所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克东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创新“四零”承诺服务方式。

一、科学合理规划功能区

(一)办公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窗口(大厅),要划分“办理区、待办区、等候区、宣传区、自助区、公示区”六大功能区。

(二)办公面积不足6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窗口(大厅),可将部分功能区合并,统一设置窗口风格以及服务公示内容。

(三)不设独立服务窗口(大厅),但行使行政审批、行政的大队内设科室,要在明显位置公示业务范围、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示范文本等内容。提供必要便民设施。

(四)农村派出所设置独立户籍室,拆除与办事群众之间的隔离装置。原则上服务台要与办公桌高度一致,最高不得超过90厘米,服务台颜色要以警用蓝、白色调为主,全部实行“面对面,敞开式”办公。

(五)窗口单位要在主要街路口等醒目地点设置指示标牌,派出所等昼夜服务群众窗口单位要设置指示灯箱或警示红灯。

二、统一服务窗口公示内容

户政服务窗口(大厅)要根据业务流程,依法依规统一制定公式内容和标准。

(一)在窗口醒目区域公示本单位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有条件的要设置显示屏、触摸屏。城镇派出所户籍窗口(大厅)要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账号和密码。

(二)制作业务样表模板和简单易懂的“群众办事指南”。

(三)制作“警民联系卡”,表明单位名称、民警姓名、联系方式及服务项目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向办事群众发放。

(四)派出所要制作“社区民警联系板”,标明派出所名称、电话和民警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在辖区醒目位置张挂。

(五)设置“政策公示板:,公布政策和办理流程、时限;设置 “警民联系板”“民警去向板”,公布窗口单位领导和民警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和动态信息。

(六)设置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采取设置即时评价器、张贴群众评价二维码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同步监控、实时查询。

三、最大可能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办事环节

户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大可能下放审批权。

(一)本着“能放必放”原则,尽可能地将户政部门各项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

(二)对已下放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位,做好权力承接工作,实现政策落地,严格依法行政。

(三)对取消和下放的事项,户籍业务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了。

(四)本着“能简必简”原则,户籍管理部门只保留情况复杂的疑难事项户口审批,其它的审批事项要全部下放到派出所,充分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

(五)分局户政部门对户口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派出所审批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内勤直接办理的事项随来随办、即办即结。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时限,缩短为30天。

四、再造流程精简办事环节

本着“能简必简”“让群众少走一步路”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办事环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派出所所内审批事项,由外勤民警调查,需所领导签字的,由当日带班领导签字,无需所长签字审批。

(二)市外迁入人员配偶,无论有无工作,都可随迁落户。

(三)取消落户申请书、学校证明、部队落户介绍信、家庭关系证明(可凭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户籍档案资料、工作档案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委会居住证明。

(四)市局户政部门保留情况复杂的疑难户口审批等四项审批事项,其它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分、县(市)局及派出所,充分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

五、创新多种便民服务渠道

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等多种平台,广泛实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上门服务、邮寄服务、“绿色通道”等多种便民服务方式,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一)户政部门在节假日、休息日、中高考等非办公时间和特殊时期,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

(二)行动困难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民办理身份证,可根据其申请,由县局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或辖区派出所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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