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7月12日,中卫市检察院召开“强化检察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卫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俞敏主持发布会,华兴时报、宁夏法治报、中卫新闻传媒集团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中卫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克勤介绍了《中卫市检察院关于构建“生态检察”机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安排。与会媒体记者围绕构建“生态检察”机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提问,发布人员分别作了解答。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张克勤副检察长介绍,《意见》紧紧围绕中央和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找准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生态检察”机制为重点,精准聚集、全面发力,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的主要内容

健全精准惩防机制,依法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

一是认真履行惩治犯罪职能作用。充分认识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犯罪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引导作用,坚持依法打击不放松,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二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犯罪。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环境污染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沿黄生态经济带、南部山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三是主动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治理。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优先快速办理等机制,确保办案效果。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相结合。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法制参谋”。积极推动完善普法责任制、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机制,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完善检察监督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

一是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持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完善“两法衔接”“155”监督模式,健全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审判监督。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及时监督纠正漏罪、漏犯,依法及时提出抗诉,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类案研究,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统一司法尺度,确保办案效果。三是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完善民事行政监督格局,积极开展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加大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力度,督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

建立公益诉讼机制,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一是积极参与河湖保护行动。围绕全市范围内重点河流湖泊,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污染调查。主动参与专项整治,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完善“河湖水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参与生态功能区建设。主动参与沙坡头等自然保护区“绿盾”清理整治行动,跟踪监督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修复工作。加大对生态(水源)涵养区等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专项调查,注重利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或起诉。三是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深化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

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合力。

一是完善内部配合机制。构建内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组,提高办案整体效能。二是健全外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法院等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分析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准确适用法律。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主动参与执法检查,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衔接配合机制,加强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实现同向发力。

《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构建“生态检察”机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把手”负责,其他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扎实有序落实。要积极适应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办案水平。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严格规范司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充分运用检察新媒体平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答记者问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记者: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如何,请介绍一下。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农牧、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跟踪监督,及时监督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8件,主要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案6件、滥伐林木案1件、污染环境案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2人。截止目前,共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7人,其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件3人、盗(滥)伐林木犯罪2件4人。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记者:《意见》中提出了建立公益诉讼机制,据了解,前段时间自治区党委还专门召开了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目前,我市的公益诉讼工作是如何推进的?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我们主动作为、主动出击、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中卫实际,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宁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请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已印发全市执行,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多方协作、检察承担”公益诉讼格局。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推进年”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内部协作、一体化办案、联席会议等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同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领域、黄河流域排污等4个专项监督活动,确保公益诉讼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件(民事3件,行政42件)。立案审查35件。其中,立案审查涉及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已按照法律程序发出诉前公告。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分别为:涉及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领域2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1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截止目前行政机关已整改并回复20件,正在整改11件,逾期未整改1件。对于逾期未整改的1件已上报上自治区检察院审批,拟提起诉讼。同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加大监管力度,共收回人防易地建设工程费329.45万元、国土出让金600万元,恢复耕地、林地合计 39.44 亩;整理畅通沟道1条;清理垃圾60余吨;无害化处理牲畜尸体33只;没收非法行医所得2000元及相关药品、器械。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记者:哪些属于公益诉讼范围,请简单介绍一下?此外,如何向检察机关反映公益诉讼线索?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简单说就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公益诉讼范围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共5个领域。

举例来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沙坡头区检察院发现黄河河道范围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存在污染黄河水源的危险,为此向水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将加强河道监管,确保了黄河河道和水源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宁县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现部分商店存在出售过期、无生产日期食品等问题,同时也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非法经营问题。为此,中宁县检察院向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维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5件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这两个领域的案件共29件,占比达83%。

广大群众可通过检察机关“12309”网上大厅、服务热线、关注中卫检察微博微信、来信来访等形式,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和反映涉及公益诉讼的相关线索。我们将安排专人收集、分析研判,对于属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我们将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直击中卫检察这场新闻发布会!

中卫检察第217期

供稿:办公室

中卫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