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7月26日,有網友稱,鳳凰衛視知名媒體人楊錦麟爆料范冰冰因“陰陽合同”問題被警方逮捕。但很快楊錦麟本人便發文否認:自己從不認識這個所謂的爆料人。對於范冰冰是否被抓,他只是說在機場和人談起了羅昌平的一篇微博,羅昌平的微博中說,范冰冰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行政人員被警方帶走,范冰冰本人仍在北京家中。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如此流言蜚語,范冰冰一方卻出奇的“冷靜”“剋制”,沒有發出任何的聲明闢謠。范冰冰究竟出了什麼事?一時間議論紛紛。2天之後,7月28日《經濟觀察報》報道,江蘇警方對范冰冰的“陰陽合同”案有了實質性進展,范冰冰身邊括一名執行經紀人在內的工作人員被警方採取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范冰冰本人以及范冰冰的弟弟範丞丞兩人已經被警方“邊控”限制出境。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多家記者聯繫范冰冰本人以及范冰冰的工作人員求證消息是否屬實,但一直沒有人出面對此進行回應。再次翻看范冰冰以及范冰冰工作室的官微也沒有任何消息。按照以往范冰冰工作室面對負面消息的強勢態度和一貫做法。這次被范冰冰姐弟被警方邊控限制出境之後,范冰冰方面竟然沒有任何回應,由此判斷范冰冰極有可能牽涉此事。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事情回顧 崔永元曬陰陽合同 引發娛樂圈稅務問題大地震

5月28日29日,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因不滿馮小剛范冰冰等人拍攝《手機2》,在其微博爆料某位演員4天6000萬的天價片酬,還曬出了一份有范冰冰名字的合同,稱這就是陰陽合同涉嫌偷稅漏稅。范冰冰方面發聲明直指崔永元侵犯了范冰冰的合法權益,構成誹謗。此事引起國稅總局的重視,國家稅務總局通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違規將嚴格處理。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范冰冰近年來隨著人氣的增高片酬水漲船高,有媒體稱范冰冰5年來總收入高達10億。極高的人氣和商業價值,也使得范冰冰本人受到眾多資本的青睞。范冰冰控股參股或者與她相關的公司共有13家,范冰冰本人擔任了5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與范冰冰相關的這些公司中,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最為引人關注。范冰冰作為明星股東,她當時用296.7萬元購買的唐德影視128.99萬股。因為此次稅務風波逃稅漏稅的影響,唐德影視的股價大跌。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傳:范冰冰姐弟因稅務問題“限制出境” 如逃稅屬實至少判三年

此次范冰冰被限制出境是否屬實尚不得而知,如調查證實范冰冰有逃稅行為,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