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個職業工資很高,可永遠討不到老婆,該職業如今變相存在

古代人婚娶跟現代不同,現代女子要嫁給一個男子,一般是看他有沒有車子、房子、工資如何、做什麼工作等等,而古代女子的擇偶基本是有父兄主持的,他們判斷南方的標準,一般是看潛力、官職、緣分,當然男方越有錢自然越好,如果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有錢的肯定比沒錢的更容易找老婆,古今皆是如此,不過古代有個職業,他們的工資收入很高,但卻娶不到老婆。

古代有個職業工資很高,可永遠討不到老婆,該職業如今變相存在

這個高工資又娶不到老婆的職業,就是劊子手,確切的說是沒有女人願意嫁給他們,畢竟劊子手從事的這個職業,主要是殺人的,雖然他們處決的是犯人,但畢竟天天那刀砍人,總會給人感覺有損陰德,同時也極為殘酷,儘管要殺人的是統治者,但劊子手作為執行者,同樣受到人們的唾罵。

劊子手讀作“gui”字,很多人讀成“kuai”字,這是不對的,之所以把砍殺犯人的職業叫做劊子手,因為古代“劊”的意思是“用到斬斷”,漸漸的就衍變成一個職業了,儘管劊子手受人討厭,但這個職業也有很高的標準,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做的,因為要成為劊子手之前,就需要拜師學藝,苦練砍刀功夫。

古代有個職業工資很高,可永遠討不到老婆,該職業如今變相存在

劊子手第一個要練習的就是殺生,練習的時候自然不能殺人,只選一些雞鴨魚鵝來殺,過了殺生這一關之後,就聯繫刀功,一般人的脖子強硬度跟冬瓜差不多,所以劊子手們練習時,要求在冬瓜上畫一根線,沿線斬斷才算合格,這種手法對刀功的要求,並不比如今的廚師低,甚至還要高。

真正成為劊子手後,他們的收入是很高的,有句話說“三年不砍頭,砍頭吃三年”,也就是說他們的積蓄,可以供他們吃喝三年,清末民初時代,劊子手斬首一人,可以得到4個銀元,如果犯人家屬對劊子手提出特殊要求,他們還有外快可賺,比如他們要求給犯人六個全屍刀法超群的劊子手能把犯人砍成藕斷絲連的樣子,家屬就會給他們錢。

古代有個職業工資很高,可永遠討不到老婆,該職業如今變相存在

民國時期劊子手每月收入50個銀元左右,而當時的普通士兵,每月收入才8個銀元,儘管劊子手很有錢,但卻沒女子願意嫁給他們,因為他們渾身沾滿血腥,如果你是女的,你敢跟一個以殺人為職業的人睡覺嗎,而且他還要抱著你睡,而且還會做其他事情,閉著眼睛想想都覺得驚悚。

1932年,國民政府通過《六法全書》確立“死刑用槍斃”,從此以後劊子手這個職業就消失了,但執行槍決的人,也是劊子手的變相存在而且,但用槍殺比刀砍要文明得多,所以如今的槍決執行者不會揹負心裡包袱,也有女孩子願意嫁給他們了,畢竟還是國家公務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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