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國地稅合併 如何應對帶來的社保壓力?

最近在財稅界,相信大家最為關心的一件事情,莫過於國地稅合併後,社保將由稅務部門徵收的問題~

國地稅合併政策,並且合併後又地稅收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也會新舉措,之前一直由地稅局代替社保局代收的社會保險費,為了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就意味著企業所得稅工資薪酬支出,與社保繳費基數和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否匹配,原先數據分拆在地稅局和社保局,現在統一在稅務局了,所以查起來就很便利了,那之前企業所做的各種社保違法行為就很快被查處了。

如今國地稅合併 如何應對帶來的社保壓力?

目前企業在社保繳納方面,無論是創業公司還是已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和現象,而且極為普遍:

1、不足額繳納

企業沒有按員工的個人上一年度的收入總額作為社保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而是以不同的檔次來進行劃分。

如今國地稅合併 如何應對帶來的社保壓力?

公司的社保繳納基數現存不少問題,司齡長的員工社保基數多年來只是隨著最低繳納基數稍作變動,無法反應其真實收入水平,同時司齡短收入相對較低的員工也無需承擔較高的社保負擔,基於以上原因,為規範公司的社保繳納,保持內部平衡性。

2、沒有全部繳納

很多公司,在員工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從轉正之後才開始繳納社保,理由是試用期員工不穩定,繳了社保試用期通不過,還要退嫌麻煩。

3、以勞務工的名義不繳社保

勞務工是指以完成一定勞動任何或工作量為前提,進行的一種用工,勞務人員人身是自由的,不受公司的制度約束,不用繳納社保。其實勞務工在公司中僅限於保安、保潔、快遞、司機等特定崗位,這些崗位以勞務用工、小時工的方式比較好界定,但更多的操作工、理貨員以勞務工的用工形式,則明顯是不合法的。

外界有許多勞務外包公司,幫企業以省社保為名進行的操作,又存在著許多弊端如下:

如今國地稅合併 如何應對帶來的社保壓力?

那如何才能合理合法合規的進行社保統籌規劃呢?

如今國地稅合併 如何應對帶來的社保壓力?

總之我們要清楚,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企業自己說我是用非全日制用工就可以的,是需要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備案的,並買到工傷保險,才算是備案成功,現在的社保又是入不付出時候,能輕易同意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