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潁上縣環保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招聘:潁上縣環保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潁上縣環保局擬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環保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

2.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錄用。

二、招聘計劃

擬公開招聘18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2、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環保一線工作;

3、服從環保部門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4、遵守法律法規和環保部門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保密職責;

5、熟練運用計算機設備和辦公自動化軟件;

6、年齡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無違法犯罪記錄;

7、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經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4.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派遣證)、戶口本及複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根據《職位表》到 縣環保局 報名,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報名。報名比例不低於1:2方可開考。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

(二)報名時間:2018年9月10日—9月17日

(三)報名地點: 縣環保局

(四)考試和考察

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麵試,採取百分制形式。考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採取閉卷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寫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能力,包括計算機操作能力和信訪相關知識。

本次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和複習資料。

筆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登記為準,領取准考證時間另行公告。

2.面試按照招聘名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最後一名出現並列時,並列人員同時參加面試。確定面試人員須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缺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考察。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出現並列最後一名的,以筆試高低確定。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的,按照考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4.體檢。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照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六)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後,根據招聘職位表確定被聘用人員並辦理相關錄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崗,凡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需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職位所需證書原件,屆時不能取得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2.所聘人員實行合同制,聘期3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1500/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工資1800/月+績效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後,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辦理五險,時間從正式聘用之日起起算。已聘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組織管理的,招聘單位可以隨時解聘。

五、其他

1.應聘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3.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應聘資格,已錄用的解除勞動關係。

附:《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潁上縣環保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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