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宁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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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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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动态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伊宁县道路实际,伊宁县交警大队决定于2018年5月2日零时起,启用10处固定式测速点、2处区间测速及15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线行驶及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监控技术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一、现将固定测速点位公告如下:

我县10个固定测速点设置在国道218线、省道220线、省道315线、县道705线、资源路ZA01线,具体分布为:

1、国道218线82公里(愉群翁乡下拜什翁路段)西向东,限速70公里/小时;

2、国道218线129公里+700米(喀什乡拜石墩路段)西向东,限速60公里/小时。

3、省道220线36公里(巴依托海乡路段) 西向东,限速70公里/小时;

4、省道220线26公里+400米(多浪农场路段)西向东,限速70公里/小时。

5、省道315线229公里(麻扎乡下坡路段) 西向东,限速40公里/小时。

6、县道705线35公里(莫洛托乎提于孜乡巴拉提买里路段)西向东,限速60公里/小时。

7、资源路ZA01线20公里(资源路移民新村路段)西向东,限速40公里/小时。

8、英塔木乡天鹅湖路段双向,限速40公里/小时。

9、墩麻扎小龙口东卡口双向,限速40公里/小时。

10、墩麻扎小龙口西卡口双向,限速40公里/小时。

二、现将区间测速点位公告如下:

1、吉镇城西大桥至胡地亚于孜乡力创卡口,通过时间不低于10分17秒。

2、吉镇和平路卡口至胡地亚于孜乡力创卡口,通过时间不低于10分18秒。

三、现将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1、弓月新城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2、富民路体育中心丁字路口点,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3、吉镇弓月城大街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4、供电公司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5、广场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6、工会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7、工商银行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8、中医院门诊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9、县宾馆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10、林业局十字路口北,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11、吉镇一小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12、吉镇派出所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13、公安局后十字路口(铁运大道路段),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14、愉群温乡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

15、胡地亚于孜乡十字路口,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另全县范围内启用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抓拍。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伊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五 日

交警动态

校对︱陈媛

审核︱李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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