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整!2019年黑河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过期不缴视为放弃

大调整!2019年黑河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过期不缴视为放弃

大调整!2019年黑河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过期不缴视为放弃

各县(市、区)人社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8年黑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分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2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10元。2019年由原来的两档缴费标准改为全市统一的一档缴费标准,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260元。

二、缴费时间

自2018年9月15日起到2018年12月20日止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的集中缴费期,超过此缴费时间将不再收取个人缴费,视为放弃个人享受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

三、加强基金运行分析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确保基金安全,不出现系统性风险。确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缴费工作平稳进行

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对照改革任务,分解到股室,明确职责,确保落到实处。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准确解读政策,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好党的医保政策,使党的各项医保政策能够家喻户晓。要做好风险防控,多做解释工作,确保稳定。人社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特别是贫困人口)宣传动员和征收工作的配合衔接,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在机构改革期间,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群众待遇不断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

大调整!2019年黑河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过期不缴视为放弃

监制:橘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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