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规定犯拐卖儿童罪者没有其它刑罚,一律死刑,你觉得如何?

福布斯擂疯


情感上支持拐卖儿童罪死刑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全部,拐卖儿童往往就是在毁灭一个家庭。从感情上来说,我痛恨拐卖儿童的人。他们也曾经是孩童,也有父母,很多人自己也有孩子,也明白那份骨肉亲情的重要性,但是为了金钱,他们舍弃了自己为人子女、为人父母所应有的基本道德操守。在道德层面,我是支持这些人被判处死刑的。

法律上,对某个犯罪适用绝对确定刑恐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无论我们内心多么悲愤,法律都必须保持它自身的独立性,不会也不可能等同于我们普世的道德价值观念。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如果说对犯罪情节不加区分,将触犯拐卖儿童罪的人一律判处死刑,是有违这一原则的。

事实上,一律判处死刑未必能真的杜绝拐卖儿童犯罪

事实上,我国规定有死刑的罪名并不在少数,但是每年还是在发生着,并没有因为死刑制度的存在而灭绝踪迹。死刑也许能威慑我们大多数人,但是对于穷凶极恶、甘为金钱舍弃灵魂的犯罪分子来说,也许并非如此。

试想一下,拐一个孩子是死刑,拐十个孩子也是死刑,中间放了被拐儿童是死刑,不放他们甚至是行迹败露后杀害他们也是死刑,这种情况下,这些暴徒犯更大规模的案件可能性丝毫不比不敢犯案低。

同时,这种情况下,案发之后嫌疑人归案前,被拐儿童的安全更难得到保障。尤其是被拐儿童年龄智力已经足够可以记住犯罪分子的一些特征时,这个时候,为了孩子被解救后不会给警方提供自己有关信息的,犯罪分子很可能会杀害这些孩子。毕竟,这时杀人即使被抓,最终的责任还是同一个死刑,不会再增添什么。

所以说,拐卖儿童一律死刑对于遏制犯罪的效果可能并没有那么好,还很有可能使被拐儿童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总结

1.拐卖儿童罪的刑罚确实应当得到一些修改,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这种改变一定要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目的,不能为了打击犯罪就不顾及其他。

2.同时,有人收买才会有人拐卖,过去我国对于收买者的定罪处罚也值得商榷,打击拐卖行为的同时也要进一步的加强打击收买被拐儿童的犯罪行为。


刘辉律师


很多人以为有人贩子的原因是因为惩处不够严重,其实有人贩子的原因,最根本的是因为其他两点。

  • 第一,是因为有人买,有需求就有市场,只要价够高,就总是会有人为了钱去以身涉险,这个和贩毒一样
  • 第二,是因为被抓的概率还不够高,我们假设一率都判死刑,但是十个人贩子被抓的有多少个呢?

很多人贩子不是不怕坐牢,不怕死,是侥幸心理很重,总觉得自己不会被抓到,事实上我相信的确目前由于人贩子太多,是很多人都没被抓到。


所以以上两点,才是遏止人贩子最最基本的原因,尤其应该积极打击买方市场,不要重年轻女,非要买个别人家男婴,生不出来,也可以按照正规程序领养。

我国弃婴每年其实很多,领养手续虽然复杂,但是至少以后你孩子上户口等系列问题会没有阻碍。

目前我国对于买婴儿的这方,惩处并不严重

相关罪名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是该罪仅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如果妇女自愿留下,还不追究刑事责任,孩子只要不虐待,救孩子的时候不阻碍可以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买孩子的人来说其实犯罪成本并不高。


更何况不少地区,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知道还有人买的,也不会有人为此去报警。

甚至一些村庄,还会集体配合阻碍执法。所以除了加大对人贩子的打击以外。其实买方也应该重处。

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压制一群人花重金去找人贩子买别人的孩子。


廖彩琳律师


拐卖儿童、买儿童的都应该重判,死刑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至少应该判无期不能减刑!

拐卖人口没人性,丧尽天良,所以判死刑相信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支持;买妇女儿童的人也不能不被追责,如果没有非法需求,何来贩卖?所以一并严处很公平。

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传宗接代是国人的传统思想理念;婚礼上也少不了亲戚朋友们“早生贵子”这句祝福语,所以结婚之后早点孕育下一代是老一辈的期望与希望,也成了年轻夫妇的大任。绝大多数婚姻家庭都在两三年之内喜添人口,因工作或者特殊原因晚育的只是个例。但是也有少数患先天性不孕不育又无法做人工授孕的家庭,或者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者没生男孩又想要男孩者,其中有一部分人打起歪主意,就和人贩子勾结达成无耻的买卖儿童协议。

如果确实无法孕育孩子又特别想要孩子的,除了人工授孕,在福利院合法收养孩子也可以。贩卖儿童谋暴利,买儿童法盲,所以都必须付出代价。





星151226


刑罚的种类这都是表面问题,关键还是根本。

拐卖儿童犯罪的出现,根本上还是因为有买方市场需求。如果没有人买,何来拐卖呢??

拐卖一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获取非法利益。至于买家的目的,可能就比较多样。但是报道出来的绝大部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案例,都是家庭没有生育孩子,特别是没有生育男孩子。这样的家庭为什么要买别人的孩子呢??这里就涉及一个中国特有的话题——养老。过去大多数人,尤其是农村人的养老模式都是养儿防老。养老产生养儿防老心理的原因,是我们国家的养老问题基本上大多数都是自己解决,就是下一代赡养老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途径。这就需要孩子,有能力的自己生,没生育能力的可能要违法收买,买方市场出现,导致卖方犯罪行为出现。

如果我们的养老体系像北欧英美国家那样健全完善的话,老有所养,那么我想养儿防老的意识会淡化很多。这样的话,收买儿童的需求会小很多,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自然而然就会少很多。现在农村养老体系比以前好一些,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也没有以前那么猖獗了就是明显的进步。

当然人性本恶,不排除一些买卖人体器官或者致残儿童伪装成乞丐进行乞讨的犯罪分子,这样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都不为过。

刑罚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方案也不是最好方案,任何问题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题主的问题,根本上来讲,涉及到社会学,以及国家治理等等深层次的问题了,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或者刑罚处罚就能完全解决的了的。


今朝风日好SK


买卖同罪,收养孩子必须要正常化走正常程序对孩子要像亲生一样对待,必须合法化,不能让孩子的父母及孩子受到伤害!


王林13551075708高温烧瓷像


天天这样问有意思吗?有脑子的人都应该清楚这是多么严重的事!不死刑就会有更多的无辜的小孩受罪!一定要严!


独士


我举双手赞成!支持拐卖儿童罪一律死刑!

一个家庭抚养一个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可恶的人贩子为了钱,不惜破坏一个家庭的幸福,使一个家庭变得家破人亡,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的做法是在令人发指,下面用一个真实的案例告诉大家我为什么支持死刑!



附近小镇上有一对夫妻,做五金生意,平时比较忙没有时间去管两个孩子,就让七岁的姐姐领着四岁的弟弟,在五金门市的空地上玩耍,姐姐要去上厕所,就让四岁的弟弟独自一个人在空地上玩耍,姐姐上厕所回来时,发现弟弟已经不见了,就急忙的告诉父母,父母来时已经晚了。


从监控上看,两个中年男子开着一辆面包车,停在了独自玩耍的小男孩身边,一位男子打量着四周,另一位男子从手中拿出什么东西给小男孩看,小男孩看了之后很快就和他们一起上了车,车便飞驰的消失在了监控中!

孩子丢了的这对父母也无心在经营手上的生意,他们关了店,踏上了寻找孩子的征程,一有孩子的消息,不管多远,这对父母都要去证实,可是每一次都是怀着希望而去,却都是带着失望而归,很快孩子的母亲经受不了,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渐渐的精神出现了问题,嘴里整天念叨这小男孩的小名,看到年龄差不多的孩子,就当成自己的孩子,无奈家人只好把她送精神病院治疗。



小男孩的父亲把女孩托付给自己的父母,便又踏上了寻找儿子的征程,一次次的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让这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悲痛!晚上经常眼睛一闭就出现儿子叫爸爸的画面,导致男子很多天都无法入睡,好心人又为他提供了一个线索,三百公里之外的一个地方,有个男孩很符合自己儿子的特征,于是他连夜驱车前往,在途中因为疲劳驾驶,不幸追尾大货车导致当场死亡!


一个好好的家庭被人贩子弄的支离破碎,死的死,疯的疯,还留下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大家说说人贩子到底该不该死!


步月故事汇


应该判死刑,思想不是极左,也不是极右。因为失去孩子给家庭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坏影响,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手机用户22036680794


死刑论罪用在人犯子身上是一个标准量刑,被拐儿童的下场是极其悲惨有的卖给做儿子做童养媳,有的被割掉器官卖钱有的被砍去手脚为它们街头到处讨钱,人犯子的做法对被拐儿童和父母的身心够成严重催残,它比故意杀人呢伤害大出几倍,


舒红星


那就等着所有人贩子跟你鱼死网破吧,反正都是死,逃不掉的时候就杀人吧,手里有几个人质就杀几个好了,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中国这些年坚持不取消死刑,那那些应该死刑的犯人少了很多吗?威摄不是对所有人都好使,更不是给你出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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