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号牌存侥幸,闯卡被拘为哪般?

2018年09月04日15时30分滨海新区大队民警在滨海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遮挡号牌,于是通过喊话器让 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没有停下反而继续向前行驶,民警通过手持台联系另外巡组在前方设卡拦截该车。在下一路口拦截的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司机在发现有民警设卡拦截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减速的意向,反而继续加速行驶,不顾一切逆向行驶并强行闯卡。最后在渔人码头路口,民警使用破胎器对该车进行拦截,致使该车左前轮破损,该车在车胎损坏的情况下又继续向前行驶400多米,终因无法继续行驶,驾驶员下车弃车逃跑,执勤民警追出200多米后将驾驶员刘某控制。在民警控制住刘某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刘某拒绝出示,并声称什么都不知道,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且试图毁灭证据去撕掉遮挡物,民警上前阻止,刘某非但不配合反而大喊“警察打人”,试图混淆视听,逃避打击,于是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将驾驶员控制,之后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遮挡号牌存侥幸,闯卡被拘为哪般?
遮挡号牌存侥幸,闯卡被拘为哪般?

经调查,该驾驶员刘某,男,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大王庙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滨海新区交警大队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刘某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其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王家窝铺边防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这种违法行为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其实质就是为了企图实施超速、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准备,更有甚者是为了运输违禁品、实施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做准备。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不是小违法,而是危害极大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遮挡号牌存侥幸,闯卡被拘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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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广大司机和乘客在接受民警的检查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并配合,因为公安民警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确认驾驶员及乘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刑事犯罪行为,闯卡或者是不配合民警检查的行为,都会让民警产生“此人可能有严重违法或是刑事犯罪嫌疑”的判断,进而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当事人。因此,一旦当事人实施了闯卡或者不配合民警检查的行为,无论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都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妨碍公务罪”,受到刑事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朋友,对故意遮挡号牌、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采取的是“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绝不手软,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守法出行,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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