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約三分之二繳費哪去了?

靈活就業人員約三分之二繳費哪去了?

前幾天一位朋友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社保辦理靈活就業退費一事, 原交了6000餘元養老保險, 退回的僅2600餘元,4000餘元繳費被統籌社保了. 工作人員說根據有關政策辦理. 筆者查了一下,《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靈活就業人員自主繳費中的12%記入統籌基金,8%記入個人賬戶, 如靈活就業人員急需錢用申請退全部已繳費是不可能的, 12%已入統籌基金, 只能退8%繳費. 根據有關社保政策未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

什麼情況下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退保呢? 根據社會保障法規有關規定如下情形可以退保: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參保人因故死亡;參保人出國定居;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另外農村戶口憑回鄉證明也可以一次性提取養老保險金,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這些條件非常苛刻, 靈活就業人員自主繳費積極性受限.

筆者要問退保的靈活就業人員12%統籌基金哪去了? 有關部門應給個說法, 光一句入統籌基金不能讓靈活就業人員心服口服, 這筆錢數目不小. 全國収取了多少退保的12%統籌基金? 退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自已用了多少? 社保機構如何管理此費用? 靈活就業人員有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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