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76條惠台實施意見 涵蓋投資、就業、文化、生活各方面

浙江出台76条惠台实施意见 涵盖投资、就业、文化、生活各方面

浙江在線7月8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南希)今天上午,首屆海峽兩岸青年發展論壇在杭州舉行。論壇上,《浙江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正式發佈,出臺76條惠臺實施意見。

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改委發佈了31條惠及臺胞措施。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抓好落地見效工作。今年3月以來,省臺辦、省發改委會同省級36家單位深入調研,廣泛徵求臺商臺胞意見,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政策措施,著力推進31條惠及臺胞措施在浙江應落盡落,臺商臺胞與浙江居民的同等待遇應享盡享,臺資企業享受本省扶持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政策的“雙靠待遇”應靠盡靠,可以先行先試的應做盡做,切實與臺商臺胞分享浙江發展大平臺和良好機遇,為臺灣同胞在浙江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同等待遇和優先服務。

在浙江省76條實施意見中,包含投資合作(32條)、科技創新(10條)、就業創業(13條)、文化交流(9條)、生活待遇(12條)等五部分。《實施意見》結合浙江省實際,著眼於有利於促進臺企紮根浙江發展、有利於推進與臺灣先進產業交流合作、有利於臺灣專業人才在浙發展,進一步推動落實在浙臺胞與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具體涉及投資合作、創業創新、轉型升級、金融服務、人才保障、就學就業、乘車、住宿、購房、辦理銀行卡等舉措,還在影視、出版、文化交流、衛生醫療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

臺資企業發展方面政策,主要是幫助臺資企業破解市場準入、審批、用地、融資等方面的難題,推動臺資企業上市、上網、上榜,促進加快轉型發展。投資合作方面政策,主要是鼓勵臺商參與高端裝備製造、信息產業等領域的合作,參與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特色小鎮和我省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等大平臺建設,同等享受相關產業、科技、稅收、品牌建設等方面的政策,從而進一步深化浙臺產業的合作。引進人才方面政策,主要有為臺灣專業人才提供本地人才與引進海外人才政策“雙靠待遇”,申報國家和省“千人計劃”等專項人才計劃、協助取得職業資格、參與職稱評定,以及為臺灣專業人才在浙落戶、安居、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著力吸引臺灣專業人才參與我省“人才強省”的建設。

這76條實施意見,除了共性的外,著力提煉政策含金量,不少具有浙江特色,呈現多個亮點。如,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惠及臺資企業,臺資企業同享企業減負政策。第1條規定臺資企業“雙靠待遇”,“同等享受省級和各地設立的各類扶持資金和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從政策層面概括規定了臺資企業的同等待遇。第42條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申報政府質量獎、浙江標準創新貢獻獎。第37條“符合免稅資格條件的臺資研發中心,可按規定享受科技創新進口免稅政策。重大臺資項目研發總部項目,可‘一事一議’制定具體支持舉措”,將有助於引導大型臺資企業把研發總部設在浙江。人才政策方面,第44條規定“臺灣專業人才可同等享受浙江支持本地人才培養和引進海外人才的有關政策,以及在浙安居、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等人才服務保障方面的政策”,切實為臺灣專業人才來浙江發展解決後顧之憂。

為及時回應臺商臺胞關切,針對臺商臺胞反映比較多的就業、購房、教育、辦理信用卡等方面的問題,實施意見中都有體現。如,第65條規定“在本省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臺灣同胞憑居住證明、工作或學習證明等,可以按照規定在當地購買或租賃住房,享受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第67條規定“臺灣同胞可憑臺胞證在本省合法經營的賓館、酒店、家庭旅館等登記住宿”。第70條規定“臺灣同胞憑臺胞證、收入證明並由工作所在單位提供擔保,銀行予以辦理信用卡,憑臺胞證可當場辦理銀行儲蓄借記卡”。

浙江將以《實施意見》為契機,進一步切實推動貫徹落實31條惠及臺胞措施在浙江落地、走在前列,與服務推進浙江省“兩個高水平”建設緊密結合,進一步引導、推動廣大臺商臺企參與全省大平臺建設,共享發展機遇;與“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緊密結合,努力做到廣大臺胞臺企享受政策舉措“少跑路”“不跑路”;與臺胞臺企關切的問題緊密結合,重點突出臺企紮根浙江發展、推進與臺灣先進產業合作、引進臺灣高端人才等方面,進一步落實同等待遇,切實增強臺胞臺企獲得感、歸屬感,增強在浙發展信心和決心。

目前,浙江部分臺商臺胞聚集的地區已經出臺政策意見,如寧波已出臺80條意見,溫州市出臺24條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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