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通报

8月6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举行,会上通报了今年1—7月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有些市县因环境质量改善较差、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以及进展缓慢而受到通报批评,而且被扣减污染防治攻坚年度考核相应分值。他们都是谁?他们都做了什么?

对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的辉县市通报批评

辉县市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污染治理不严不实、督察问题整改不力,8月1日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给河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移交新乡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

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市县通报批评

信阳、三门峡、驻马店3市和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鹿邑5个省直管县(市)大气污染攻坚工作推进不カ,載至7月31日,PM10、PM2.5两项污染物同比均不降反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影响了河南整体治污的成效。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要求,予以通报批评。

对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的市县通报批评

6-7月份,安阳市、濮阳市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排名后3名;濮阳清丰县、驻马店汝南县、周口西华县、南阳新野县、安阳滑县、信阳潢川县连续两个月排名后20名。依据《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豫环攻坚办〔2018〕104号),予以通报批评。

对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较低的地市通报批评

信阳市、开封市1-7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达标率全省最低,且没有完成国家和省定目标任务,予以通报批评。

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推进緩慢的地市通报批评

1.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7月底前全省应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任务,平项山市(完成率40%)、许昌市(完成率66.7%)、周口市(完成率85.7%)未完成治理任务,予以通报批评。

2.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一是集中供热供暖建设项目任务中,新建改造管网任务济源(完成率18.56%)焦作(完成率23.66%)、许昌(完成率37.82%)3市完成率较低;新增供暖面积任务济源(完成率9.81%)、漯河(完成率21.65%)、三门峡(完成率22.25%)3市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二是清洁取暖“双替代”任务中,濮阳、商丘、济源3市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目前完成数为0;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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