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開展校園不良網貸風險警示教育

  針對近期部分網絡借貸平臺為逃避監管,改頭換面通過“回租貸”等形式,繼續面向在校學生開展貸款業務等嚴重威脅學生權益、危害校園安全情況的出現,教育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利用秋季開學前後一段時間,集中開展校園不良網貸風險警示教育工作。

  一段時間以來,隨著治理力度加大,不良“校園貸”問題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為防止“校園貸”改頭換面、捲土重來,教育引導廣大學生增強警惕風險意識,提高防範能力,通知中明確,要大力加強金融安全教育,通過編寫金融知識教育讀物、開設金融安全相關課程、舉辦金融知識教育活動,提高金融知識教育的科學化、系統化水平,引導學生樹立金融理財觀念和金融安全觀念,切實幫助學生提高金融安全防範意識和金融理財實踐能力。

  通知強調,要切實提高風險防範能力,不斷完善預警防控機制。

  要增強防範意識,培養理性消費觀,提升法律素養,將防範校園不良網貸作為學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內容,提高學生對不良網貸的甄別抵制能力,引導學生培養勤儉節約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要完善預警機制、監測機制和處理機制,利用校園網站、校園廣播、“兩微一端”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全方位向學生髮布有關校園不良網貸的最新預警提示信息,密切關注校園網貸業務傳播途徑,定期開展校園不良網貸的摸底排查,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消除安全風險隱患,保障校園安全。

  通知同時強調,要完善資助體系,推進精準資助,開展資助宣傳,持續深化資助體系建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