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早上,有寮步市民爆料,在寮步浮竹山村文阁兴路,一轿车副驾的乘客牵着一条宠物狗,让狗在低速路上跑了将近1公里。东莞寮步交警对此事高度重视,闻讯后立即传召车主与副驾乘客,并对车主进行了相关处罚,对副驾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解释称,这只宠物狗他养了2年。当天是因为狗拉肚子,他准备带去宠物医院,但狗身体弄脏了不好上车,才决定顺便带狗“散散步”。
据了解,开车遛狗的行为,属于驾车时妨碍安全行车,已违反相关道路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该车驾驶员被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车主们为了行车安全、宠物安全,切勿以身试法。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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