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人稟天地、人屬陰陽。生居覆載之內,盡在五行之中。
註: "人" 稟有天地陰陽之氣,居於天地之間。
依河洛八卦,書經洪範五行之中,俱皆詳論於五行生剋中逐項述明之。
002.欲知貴賤,先觀月令及提綱。
註:論人命之吉凶,四柱之中有格局者,為第一前提。而格局又以在月柱,干支所透出的 "財、官、印...." 等格局為取格之第一優先,除非月柱取不出格局,方可取其餘之格局。
如:戊辰、乙卯、辛丑、丁酉。
此例月透 "財" 、年透 "印" ,取格當為月柱之 "財" 格為取,不取年柱之 "印" 格。提綱是月柱之別名。
003.次斷吉凶,當以日干為主。
三元要成格局,四柱喜見財官,用神不可損傷。
註:次其在論吉凶之時,以日干為主。
生剋喜忌,皆以日干所屬之五行為主。
"三元" 包括天元 (天干) 、地元 (地支) 、人元 (地支所藏之天干)
,取格局要地支中所藏之天干,在四柱天干已是本有相同之干支,即可以取之為格。
如:戊午、乙卯、戊子、癸亥。
(01)四柱之中天干所列出之 "戊比肩" 、 "乙正官" 、 "癸正財" 等皆是日干 "戊" 土日主,比照五行生剋所產生之六神名稱。
(02)月柱天干為正官、地支 "卯" 中之 "乙" 與天干相同。
故此 "三元" 之中取出為 "正官格" 。
子平法中普通常格以 "財" "官" 二格為最佳。故曰 "喜見財、官" 。四柱財、官多,就能成為 "財、官" 格的機會亦多。
"用神" 之含義甚廣,當另在 "用神專論" ,書之中再詳為引述,今且先以 "調候用神" 作一個例式。
如:乙卯、壬午、庚辰、丙戌。
庚日干在午月,弱金遇火煆,全憑月幹上之 "壬" 字稍能壓制火之旺勢。最怕在丙運 (沖壬) 或丁運 (丁壬合木) ,合去這個 "壬" 字。此例全以 "壬" 字為最有用重要之神能壓制火勢。"壬" 字若在大運之中受沖刑損傷,則運程隨即逆轉,故曰:用神不可損傷。
(03)一個八字能成為 "正官格" 或者是 "正財格" ,固然是甚為理想的命造,不過仍然是須要日干強,方可以託受 "財" 、 "官" 之誨。
004.日主最宜健旺,年傷日柱,名為主本不和。
如:癸巳、乙卯、庚寅、戊寅。(月幹乙正財,月支卯正財)
此例是月柱 "正財格" ,只可惜日干太弱,以 "庚" 絕於 "寅" 、日干太弱,也不能有功名之兆,只主有才學而已。
古法以 "年" 為本, "日" 為主,主本一定要和好相生。
設若年、日二柱相互沖剋曰:主本不和,主不吉。
如:甲子、丙寅、庚午、甲申。
此例為 "年柱" 、 "日柱" 干支對沖,為主本不和。
005.歲月時中,大怕官、殺混雜。
註:此是指大凡正官格怕天干有七殺,七殺格天干又怕有正官。
如:癸亥、壬戌、丙子、甲午。此例為 "年、月" 官殺混雜,主不吉。
006.取用憑於生月,當推究於淺深。發覺在於日時,要精詳於強弱。
註:取用之 "用" 字是指有沒有用的意思。這可分作日主與格局二方面來說:
(01)格局好,日主太弱,縱然有好的格局,由於日干太弱,不能託財官之福,也是沒有用。
如:戊辰、庚申、丙子、己亥。
此例為月柱 "偏財格" 本是很好的 "臨官" 財。可是日干自坐丙子,又生在 "亥" 絕之地就可惜了。此命造格好日主弱,主先難後易,因地支會全官殺, "財" 去生 "官殺" ,有 "戊己" 食傷制之平衡,故主晚年吉,幼年艱辛。
(02)日干強,格局太弱也是沒有用。
如:丙戌、辛卯、丙戌、辛卯。
此例為日支人元 "辛正財" 透月幹、時幹 "辛正財" 之正財格,但 "辛" 財坐 "卯"為絕地,亦為可惜。比較強旺之勢,以月支為準繩。
如果日干,或格局比照月支為弱,就再以時支來對照之,如果 "月支" 在弱地,而時支在 "旺" 地,則仍可以論作晚年吉。
如:丙戌、辛卯、丙辰、丁酉。
此例亦為 "正財" 格、 "辛" 財對月支固然為絕地,但 "辛" 財比照時支 "酉" 卻為"臨官" 旺地,主晚年發達。故賦曰:發覺在於日時。
007.須月令入其格局,亦要輔其旺相休囚。
註:月柱所取出之格局是最為標準之格局,如果日干與格局有強弱殊懸現象之時,可以用大運來調和之。
如:壬辰、壬申、丙申、戊戌。
此例為 "正官格" 、日干 "丙" 坐 "申" 支顯得日干弱了些,而在大運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 運中俱皆為扶日干之地,仍可主發跡。
008.官星正氣,忌見刑沖。
註:"正官" 格是很端謹的,最怕正官運沖、刑。
正官一遇沖刑,就失去 "正官" 之氣質。
如:癸亥、丁巳、庚戌、己卯。
丁正官遇癸沖,則壞了 "正官" 取貴之氣質。
009.時上偏財,怕逢兄弟。
註:"兄弟" 是指日干之兄弟,即是 "比肩" 、 "劫財" 。
"時柱偏財格" 曰:時上偏財,最怕 "比、劫" 之運,主敗財。
如:壬子、丁未、辛酉、乙未。
此例入 "酉、庚、辛運" 之中,即是入 "兄弟" (比劫) 運,主敗財。
010.生氣印綬、利官運、畏財鄉。
註:生氣 "印綬" 指生旺之 "印" 格,大凡 "印" 格喜入 "官" 運,怕入 "財" 運。以 "財" 能剋 "印" ,壞了 "印" 格之秀氣。
如:癸亥、癸亥、甲寅、丙子。
此例為 "癸" 印坐 "亥" 為生旺之印綬格。
喜 "庚辛" 之 "官殺" 運,不利 "戊、己"之財運。
以 "官" 可生印, "財" 能剋印。所以喜 "官" 而畏 "財" 。
011.七殺偏官,喜制伏、不宜太過。
註:七殺格喜有食神制,七殺有食神制伏者曰:偏官。
不過七殺雖然喜食神制,但也不可以食神太多,否則制殺過度,也能壞了格局。
如:丙寅、庚寅、甲寅、壬申。
此例即是食神過多,制殺過度矣。
012.傷官復行官運,不測災來。
註:傷官格最忌行正官運,常法以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
如:癸亥、甲寅、癸亥、庚申。
此例為傷官格,入 "戊" 正官運,主不吉。
013.羊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
註: "歲君" 指流年太歲,羊刃格遇流年干支對羊刃一合一沖,主兇。
如:甲子、丙寅、甲午、丁卯。
此例 "甲" 羊刃在 "卯" ,遇 "己酉" 年,46歲己合甲,酉沖卯。
羊刃一沖一合,主兇。
014.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生官。非夭則貧,必是身衰遇鬼。
註: "官" 星有 "財" 生扶,日干又旺,主富貴之造。
一、財旺生官。二、身衰鬼旺。
如:戊戌、辛酉、甲寅、乙亥。 (財旺生官)
如:戊戌、辛酉、甲申、壬申 。 (身衰鬼旺)
"正官" 太旺、日干弱,曰 "官變鬼" ,制伏日干過甚,亦不能託福祿。
015.壬日生臨午位,號曰祿馬同鄉。癸日生向巳宮,乃是財官雙美。
註:此是指財官雙美格,以壬午日,地支午中 "丁己" ,丁是正財、己是正官。癸巳日,地支巳中 "戊丙庚" ,戊是正官、丙是正財、庚是正印" 。
六十干支之中只有 "壬午、癸巳" 二日能以日干自坐 "財官印" 是難得之遇,故論之為 "財官雙美" 。
016.財多身弱,正為屋富人貧。以殺化權,定顯寒門貴客。
註:這是指 "財" 格與 "七殺" 格二種格局之命例。
一、財多身弱。二、化殺為權。
如:戊申、庚申、丁丑、辛亥。 (財多身弱)
財坐臨官旺位,而日主丁臨 "醜、亥" 衰位,是為財多身弱,主外表華美之屋富人貧。
如:癸亥、庚申、甲寅、乙亥。 (化殺為權)
身殺二皆坐臨官旺位,而無食神制殺,都有癸印、庚殺生印,化轉七殺之旺力,能為日干所用。故曰:化殺為權。主平凡出生之人,終可得功名富貴。
017.科第登茅,官星臨無破之宮。納慄奏名,財庫居生旺之地。
註:正官格,正官不遇沖刑,主有功名之造。
如:癸巳、乙卯、戊辰、壬子
如:壬辰、壬子、戊戌、癸亥
財星坐旺,雖然又不是正官格,以 "財" 旺自能生官,也可以因財而得功名。
018.官星太盛,劫臨旺處必傾。印綬被傷,若有榮華不久。
註:此節前一段是指正官格,設若正官比日干旺盛得多,或者正官過多,再入正官運,反為不美。常法以四柱見有四位正官以上,若不能成從官殺局,主虛名虛利。
如:癸巳、乙卯、戊辰、乙卯。
後一段是指 "正印" 格入 "正財" 運,亦主榮華不久,因 "財" 能剋破 "正印" 之故。
019.有官有印,定作廊廟之材。無官無印有格乃朝廷之用。
註:四柱為 "正官格" 又有 "印" ,或者 "正印格" ,也有官印是為官印雙清,主有文職之功名。然而好的命例,不一定是 "正官格" ,或吉是 "正印格" 。
四柱即使沒有正官與正印,其餘如食神格、羊刃格,只要能成格局吉,也可以論其富貴。
020.小人命內,也有正氣官星。君子格中,也犯羊刃七殺。
註: "正官" 與 "正印" 格,常法是可以論作有功名,如果 "正官" 格遇 "傷官" 破。 "正印" 格有 "財" 星,也不主富貴之造。
如:戊子、辛酉、丙子、己丑。
此例為傷官混官,詩曰:小人命內,也有正氣官星之謂。
反之 "七殺" 與 "羊刃" 各別而論俱是兇暴之神。
設若四柱之中 "七殺" 、 "羊刃"全,如此就以暴制暴,反變中和。
如:壬子、壬子、丙午、甲午。
此例七殺坐羊刃,常法稱之為羊刃駕殺,主有權勢。
021.為人好殺,羊刃必犯於偏官,素食慈心,印綬逢於天德。
註:大凡四柱 "七殺、羊刃、食神" 全者,乃主武職,剛毅有威勢而肅殺之氣息較重。而
"印" 格坐 "天德貴人" 者,多主仁慈敦厚之風。
022.生平少病,日主高強,一世安然財命有氣。
如:戊辰、甲寅、庚申、壬午。
此例日干與財,均坐臨官位。既是日主高強,亦為財命有氣,主生平少病,一世安然。
023.官刑不犯印綬天德同宮,少樂多憂,蓋因日干柔弱。
註:平生不犯官非訟訴,是因 "正印" 與 "天德貴人" 同在一柱。
身強殺洩,假殺為權。身輕殺重,身弱有損。
如:庚申、戊子、庚辰、己卯。
設若日主太弱,則主多有憂患之遇。
如:丁巳、丙午、庚寅、癸未。
此例為殺重身衰,主多有困擾。
如:丁丑、丙戌、庚申、乙酉。
此例則為身強殺淺,七殺反為日干所用。故曰:假殺為權。
024.月生日干,運行不喜財鄉。日主無依,卻喜運行財地。
註:月柱生扶日干,即是 "印" 格之意,以 "印" 能生日主。 "財" 能剋 "印" ,所以 "
印" 格不宜入 "財" 運。日主無依,即是指日干沒有 "印" 來生扶,也就是說若不是
"印" 格,則行 "財" 運無妨。
025.時歸日祿,生平不喜官星。陰若朝陽,切忌丙丁離位。
註: "時歸日祿" ,即是日干之臨官位在時支之 "歸祿格" ,四柱不喜另見 "官" 星。 "
陰若朝陽" 是指 "六陰朝陽" ,六辛日生在 "戊子" 時之格局,最怕四柱有 "丙、丁
、巳、午" 之字。 "離" 是指八卦之 "離" 卦。 "離" 卦之干支即是 "丙、丁、巳、
午" 。
026.太歲乃眾煞之主,入命未必為災。若遇戰鬥之鄉,必刑於本命。
註: "太歲" 指流年太歲。一年之中以流年太歲之干支為主。 "入命" 是指譬如四柱之中
本有 "丙寅" 又入 "丙寅" 流年曰 "入命" 。這按常法而言是 "伏吟" 。 "戰鬥之鄉"
是指流年太歲之干支與四柱之干支對沖。譬如流年是 "甲子" 此造生在 "庚午" 年,
即是流年 "甲子" 與年柱干支 "庚午" 對沖。干支對沖,故曰:戰鬥之鄉。按常法即
是 "反吟" 。此賦文之中認為 "伏吟" 未必有災,而 "反吟" 則主不吉。
027.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丙、丁來剋庚、辛、壬、癸遇之不畏。戊、己
愁臨甲、乙幹頭須要庚、辛。壬、癸慮遭戊、己、甲、乙臨之有救。壬來剋丙,須要
戊字當頭。癸去剋丁,卻喜己之相制。
註:這是指五行相互制伏之中,取其中庸。如丙、丁火剋庚、辛金,四柱有壬、癸水反制
丙、丁火,則庚、辛金之日干可以不必顧慮有火來剋。
如:丙辰、庚申、甲辰、丙寅。
此例日干 "甲" 木遇 "庚申" 強金剋伐,但年、時有 "丙" 火制庚金,則無慮矣。
如:壬辰、丙午、庚辰、癸未。
此例日干 "庚" 金遭 "丙丁" 強火制金,但年、時有 "壬、癸" 水反制 "丙" 火,則
"庚" 金雖弱亦不畏 "丙午" 之火。五行相生相制之道,依此類推。
028.甲逢己而生旺,定懷中正之心。
註: "甲" 日遇 "己" 時天干,則 "甲己" 合土。只要是生在 "辰、戍、醜、未" 四庫之
月支、即是 "土" 之生旺位,主此命造之人,仁慈敦厚。
029.丁遇壬而太過,必至淫訛之亂。
註: "丁" 日遇 "壬" 月或 "壬" 時天干,則 "丁壬" 合木,如果四柱地支 "寅、卯" 旺
位之支太多,則主不吉。
030.丙臨申位,逢陽水,難獲延年。己入亥宮,見陰木,儘為損壽。
註:這是丙日主運 "壬" 之旺水剋火,己日干遇 "乙" 之旺木剋土,皆主夭壽。 (此節已
詳例於詩文之中) 。
031.乙逢庚旺,長存仁義之風。
註: "乙" 日主,月或時之天干為 "庚" (乙庚合金) ,設若是生於 "申、酉" 旺金之月
支,主此造有公義之性格。
032.丙合辛生,鎮掌威權之職。
註: "丙" 日干,遇月、或時天干為辛,則 "丙、辛" 合水。設若生於 "亥、子" 旺水之
月支,則主有權威。
033.乙木重逢火位,名為氣散之文。獨水三犯庚辛,號曰體全之象。
如:壬午、丙午、乙巳、壬午。
此例 "乙" 木日干,地支全為 "火" 地,乙木須去生火,而使日干之 "木" 消耗過多
,曰 "散氣之文" ,不主大貴。
如:辛丑、庚寅、壬辰、庚戌。
此例為日干 "壬" 水有年、月、時天干庚、辛生扶,而成 "金水" 二旺之局,曰:體
全之象。
034.水歸冬旺,生平樂自無憂。木向春生,處世安然有壽。
註:壬癸水日干之命,生於冬 "亥、子" 月為水旺之地,甲乙木生於 "寅、卯" 春木旺之
月,皆以日干強而論之。如能 "財官" 等格局亦健全,當可視作吉命之論。
035.金逢艮而遇土,號曰還魂。水入巽而見辛,名為不絕。
註: "艮" 是卦名,指 "寅" 字。庚金見寅為坐絕,如是遇 "戊寅" ,以 "戊" 土能生金
,故此庚見寅雖然是逢絕,因見戊土生金之故,乃絕處逢生,曰 "還魂" 。 "巽" 是
卦名,指 "巳" 字。壬水見巳為絕地,如是遇 "辛已" ,以 "辛" 金能生 "壬" 水,
也是相同作 "絕處逢生" ,曰 "不絕" 。
036.土臨卯位,未中年便作灰心。金遇火鄉,雖少壯必然挫志。
註:土臨卯位,是指 "己卯" ,卯木下剋上,主生平括淡,不熱中於功名。金遇火鄉,是
指 "庚午" ,也是地支火反剋天干金,亦以不樂於名利之中而論。
037.木從水養,水盛而木則漂流。金賴土生,土厚則金遭埋沒。
註: "木" 須要 "水" 來生扶,然而水也不可以太過,水太多,就能把木漂流而去。 (有
以甲木怕水多,乙木不怕水多之一說) 。土可以生金,設若四柱土太多了,則非但不
能生金,反而把金埋沒矣。
如:壬子、壬子、甲子、戊辰。 (日干甲木,水盛木漂)
如:戊辰、戊午、庚辰、戊寅。 (日干庚金,土多埋金)
038.是以五行不可偏枯,要稟中和之氣,須絕慮忘思,方無大失耳。
註:論命之富貴與否,全在觀察日干與四柱干支之五行關係,最要講究中和,不要過旺或
過衰,審察之時,要安心詳思,細細辨認,如此方不會有太大之失誤?
明通賦
【引述】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為陰陽。流出五行,化生萬物。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術士知
機,吉凶福禍定矣。凡看命以日干為主,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論運者以月支為首,分四
時而起,九行消長。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為吉。平定遂良。煞、傷
、梟、敗為兇,轉用為福。全備儲蓄於 "辰戌醜未" 。長生鎮居於 "巳亥寅申" 。子午則
成敗相逢,卯酉乃由入相互。支幹見有不見之形,無中生有。節氣為有餘之數,混處求分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兇。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則貴。犯垣
破局,非夭則貧,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號為內外三奇。
註:在明代以前之命理賦文中,有一種文人之習憤,就是在論說到正文以前,都一小段之
開場白,明通賦前面的一段,即是先作命理原則性之簡敘。
明通賦是比較深入的一種賦文,行文很簡練,對一些細節都不加以說明,可能是原作者認
為能看此賦的人,並不是初入門的人,而是對已經有命理甚礎的人,為之敘述重點方面的
觀點,故此語氣比較簡潔。
再以凡讀命理書藉的人士,有一點須先明瞭,命理賦文,固然是說五行生剋的理則,不過
這些文人,通常很重視文章寫得好或不好,因此在行文之上有時為兼顧字句對答之工整,
往往不惜影響實際內容,所以對一些形容詞,如 "加職加封,功名蓋世...." 等等的語句
,是不必去按字義解釋,一概只可認為是指 "吉祥" 之意即可矣。
001.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註: "官" 是指正官格, "真官" 是指凡四柱已經成 "正官格" 。一、正官不逢沖,也不
逢合。二、四柱不見七殺、傷官、干支皆透官。沒有遇上這二項不佳情況之 "正官格"
即可以稱之謂 "真官" 。只有 "真官" 仍不足以論作好命,好格局也必須要有健全的
日主方能承受福無。故此又曰:時遇命強。
"時" 之解釋有三種:
甲:五行四時之 "時" ,就是指 "春、夏、秋、冬" 四季之時節。時遇:是指日干對月支
之月令。如甲、乙日生在 "寅、卯" 月,即是旺木在春,如此之相遇就可以稱之謂 "
命強" ,也就是日干很健全很強。
乙: "時" 是指時辰,日主如果是 "甲、乙" ,並未出生在 "寅、卯" 月,但出生在 "寅
、卯" 時,也可以稱之謂命強。
丙:如甲日由生在 "甲寅" 日,也可以稱之謂 "命強" 。 "命強" 之原則是日干在地支能
見對 "臨官、帝旺、長生" 位,皆可以論之為 "強" 。設若 "正官" 不遇見 "殺、傷
、沖、刑、合" ,日干又健強,即可論作早年發達。
002.良馬月乘時健,未遷銀青之職。
註: "馬" 在命理之中可以通用於二種含義。 "馬" 一作正財,一作驛馬。 "良馬" ,是
指正財坐旺 (長生、臨官、帝旺) ,或驛馬坐旺。
"月乘時健" ,良馬在四柱都可以坐旺,最好是在 "月" 或 "時" ,此中並沒有另指
出其他條件,但是任何能使用之吉神,必然是不逢 "沖、刑" ,這一點是不須逐條重
加複述, "良馬" 也包括不遇 "沖、刑" ,日干亦旺,方可認為未來之職位屢屢升遷。
003.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註: "月印" 指月柱上的正印格。 "附日" 是一個抽象形容詞,因為月柱 "正印格" 當然
是與日柱為鄰, "無財氣" 是指四柱沒有 "正財" ,偏財則無妨,由於月柱既已成 "
正印格" ,以六神生剋定則為 "財剋印" ,正印格帶正財為破印之象,正印格甚忌四
柱之中有正財。故如果月柱正印格,四柱沒有正財,即成好格局,曰:黃榜招賢。
黃榜招賢,是指古代朝廷欲招請某一種人才貼出榜文以求賢才,在此處是指 "能遇見
賞識之貴人" 。
004.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註:日祿歸時,指時支是日干之臨官位。如日干甲,時支寅。日干乙,時支卯。日干丙,
時支巳。日干丁,時支午。日干戊,時支午。日干己,時支巳。日干庚,時支申。日
幹辛,時支酉。日干壬,時支亥。日干癸,時支子。
以上日干所通之時支,皆為日干之 "臨官" 位, "臨官" 又稱 "祿" 。日干之祿在時
支,故稱 "日祿歸時" ,四柱不見正官曰 "沒官星" ,青雲得路即是一帆風順之意。
005.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註: "月令七煞" 是指月柱七殺格。 "煞身俱強" 是指日干與七殺,二相均等之強。
如:月柱庚申, "庚" 臨官在 "申"。日柱甲寅, "甲" 臨官在 "寅"。
此二者均坐 "臨官" 之位,故曰俱強。 "黑頭宰相" 指頭髮尚未變白,全節即是指中
年發達之意。
006.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註:時上偏財,指時柱偏財格。
如:乙卯、戊寅、丙戌、庚申。
月支寅,為日干之長生。時支申,為時幹偏財坐臨官。偏財旺,日干亦強。曰:財命
並旺。主白手起家之人士。
007.建祿,坐祿或歸祿,遇 "財、官、印綬" ,主富貴長年。
註:建祿為月支臨宮,天干遇 "財官印" 地支為臨官,天干遇 "財、官、印" 創之意也,
但並不一定每種日干之臨官位,皆可遇 "財、官、印" 。
如:甲日見戊寅月,遇偏財。乙日見己卯月,遇偏財。丙日見辛巳月,運正財。丙日見癸
巳月,遇正官。....等等是否臨官能天干遇 "財、官、印" ,只須在天干日主對六神
表中一查即知,如果是正值臨官地支,同柱天干為 "財、官、印" ,皆主吉祥。歸祿
是指時柱:時支為臨官,天干為 "財、官、印" 之意。
008.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身強方可)
註: "刃" ,羊刃,又稱陽刃,也就是日干帝旺之位,如果只稱 "刃" ,乃是不分日干為
陰幹或陽幹,凡地支遇帝旺位皆可稱之為 "刃" 。
日干甲,地支卯為刃,用殺。日干乙,地支寅為刃,用官。
日干丙,地支午為刃,用殺。日干丁,地支巳為刃,用官。
日干戊,地支午為刃,用殺。日干己,地支巳為刃,用官。
日干庚,地支酉為刃,用殺。日干辛,地支申為刃,用官。
日干壬,地支子為刃,用殺。日干癸,地支亥為刃,用官。
如果稱為 "羊刃" ,羊即是 "陽" 的簡稱,乃是指五陽幹之帝旺位。
日干甲,地支卯為陽刃,喜七殺。
日干丙,地支午為陽刃,喜七殺。
日干戊,地支午為陽刃,喜七殺。
日干庚,地支酉為陽刃,喜七殺。
日干壬,地支子為陽刃,喜七殺。
如:月柱?卯、日柱甲?,月支卯為月刃。
日柱丙午,日支卯為日刃。
日柱庚?、時柱?酉,時支酉為時刃。
月刃、日刃、及時刃,都喜歡逢 "官煞" ,即正官、七煞。不過 "官、殺" 之間有些
區別,如果日主為五陽幹 (如上表) 之羊刃,則必須 "七殺" ,正官反為不能有完美
結局,如果五陰幹則可以用官。
日干乙,地支寅為陽刃,喜正官。
日干丁,地支巳為陽刃,喜正官。
日干己,地支巳為陽刃,喜正官。
日干辛,地支申為陽刃,喜正官。
日干癸,地支亥為陽刃,喜正官。
五陰幹見地支 (四支) 帝旺,有人稱之為 "陰刃" ,有的人又不重視 "陰刃" ,按明
通賦之作品時代,在命理上的觀點,但以 "帝旺" 位即稱之為 "刃" ,不過在天干配
屬時有陽幹之 "刃" 喜 "七殺" ,陰幹之 "刃" 喜 "正官" 。由於日干不論為陰幹或
陽幹,地支遇 "帝旺" ,俱皆是日干甚旺之地,日干甚旺者,必須以 "官、殺" 制服
之,陽幹之帝旺,當然氣勢又為強烈一些,必須用 "七殺" 制之方可。
榮神:是指吉神。如天德貴人、月德貴人、天乙貴人,皆可稱之謂 "榮神" ,全節即
是指 "刃" 與 "官、殺" 與 "貴人" 同在四柱者為吉造。按:明代遇 "羊刃、七殺"
以外,更須加 "食神" 制殺,理則上又更為完善矣。
009.月令專制七殺,身健膺揚。運元生發三財,命強豹變。
註:專制,指專位 "子、午、卯,酉" 之地。
如:??、壬子、丙午、??。月幹壬 "七殺" ,地支子、午皆為 "帝旺" 。
日干與七殺均在專位之地,故曰:專制七殺。日主亦在專位,故曰:身健。膺揚:是
指武職。運元生發三財:財是指 "正偏財" ,以 "財" 可以生 "官、殺" 。三財:是
指一、四柱本有財星。二、大運亦在財地。三、流年亦值財年。如此三個 "財" 地相
聚,以生七殺,其殺益旺,可以任將軍之職矣。
010.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陰傳方。
註:正祿可以作年柱天干正官,年支也有正官,也可以作年柱地支為 "祿" ,年幹為 "財
、官、印" 。遇此年柱上 "財、官、印" 干支皆有者,主出身好家庭。
011.日坐真官、真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註: "日坐" 即是日干地支專位。
如:日柱丙子 (癸) :正官,為真官。
月柱?申、日柱壬子:月德貴人,為真貴。
甲子 (癸) :正印,為真印。
"有成" 即是指所坐 "官、貴、印" 之地支,不遇沖刑,乃是屬福氣之人。
012.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主富出人間。
註: "月內偏財" 指月柱偏財格,無 "敗" ,敗是以 "偏財" 作標準,能敗財者為 " 比
肩、劫財" ,如果月柱 "偏財格" ,時柱為 "比、劫" 坐干支,即是 "有敗" ,無 "
比、劫" 坐時柱干支者,即是 "無敗" 。 "煞" 指 "亡神、劫煞" 之凶煞,如果沒有
這些 "敗、煞" ,乃為大富之人。
013.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註: "日下正馬" 即日支坐專位 "正財" 。
如:??、?酉、戊子、?申。戊子日,專位坐 "正財" ,若月、時二柱地支,皆為 "金"
,金生子水,曰有助有生,乃成功之士。
014.身強坐煞,運行身旺之鄉,主發財發福。
如:??、?醜、己卯、?未。己卯日為天元坐殺,但須生於 "辰、戌、醜、未" 土月,
或年、月、時幹有戊、己土扶助日主,即是身強坐煞,大運再入 "戊、己,辰、醜、
未" 之運,益為發達。
015.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主加職加封。
註:這是指 "日祿格" ,李虛中以 "年為本,日為主" 。獨主,指日干坐臨官,其他年、
月、時之三柱,均不另再見 "臨官" ,這種格局大運喜行貴人運。
如:戊子、庚申、甲寅、丁卯。
貴人運有:一、 "醜、未" 是天乙貴人之大運。二、癸是天德貴人之大運。三、壬是
月德貴人之大運。在此貴人運中,主發跡。
016.食神生旺,無印綬刑沖,乃母食子祿。
註:食神生旺,指食神格坐在生旺之地支。
如:??、庚申、戊?、??。其餘干支,只要不是 "偏印" 或沖、刑食神,即作佳造。
所謂 "母食子祿" ,不是說靠兒子之福祿,乃是一個譬喻詞。 "食神" 為日干所生之
五行,日干為戊土,土生金 (庚) 為食神,譬作母子之意。
017.主本臨官,沒官囚煞敗,為弟襲兄班。
註:主、本即是日或年坐臨官。四柱有正官,但不在 "死衰" 之位,也不見凶煞,如 "劫
煞、亡神" 等等,則指不但自己可以發達,而且還能提攜兄弟,手足皆發達。
018.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註: "倒食" 即是 "偏印" 之別名,以偏印製食神,食神遇偏印為 "倒" ,故稱 "倒食"
,此一節是指 "偏印" 坐臨官位之偏印格。
如:??、甲寅、丙?、??。 "印" 不分正偏,皆是可以生助日干,正印旺在前已經說
明是可以得貴人賞識其才智, "偏印" 略比正印差一些,也可得 "侍臣叨祿" ,即是
在大貴人身邊作親近之人。
019.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註: "胎生元命" 即又稱之為四柱坐絕,日干臨於四柱地支,皆是 "絕位" 。
如:?申、?申、甲申、?申。四柱俱在 "絕" 位,當然是最弱之日干,五行之道,物極
則反,極弱。弱中之弱即是 "強" ,不過弱中之弱,並不是指他秉性可變強,乃是一
種柔和之溫文,而受人尊敬,反為人上人之效果,故四柱不可天干見 "正財、偏財" 。
按: "財" 是日干所剋之星,四柱既已坐絕,當順其柔勢,不可再剋他物,方為全柔之道
,如果四柱坐絕又不見 "財" 星,在古例之中可以認為官至侍郎,而且並不須要特殊
超人之才學,自有貴人提攜。
020.歲月正官,七殺混淆,主人下賤。
註:年幹、月幹並見 "正官、七殺" 。
如:辛?、庚?、甲申、??。俗稱為 "官殺混雜" ,此造一生變化很多,安寧之時很少。
021.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
註:此節是接020.節之下文, "官、殺混雜" 之八字,又不一定即是肯定為不吉,其轉佳
之可能為日、時,日干專制, "專" 即是專位 (帝旺之位) 。
如:辛?、庚?、甲寅、丁卯。以這一個命例,日干自坐 "臨官" ,時支又在 "帝旺" ,
可謂極弱的日主,如此就不怕 "官、殺混雜" ,反而可以成就高、名重權。
022.月時七殺,正官雜亂病交侵。歲運沖開合去,官清名顯。
註:021.節是指 "年、月" 正官、七殺並立天干,此節是指正官、七殺,在月或時,乃主
身體較弱。
如:??、庚?、甲申、辛?。如果年幹是 "乙" 或者大運為 "乙" (可以合去庚殺,如
果丙運可以合去辛官) ,如此則 "官、殺" 不混雜矣,故曰轉清就可以化兇為吉。
023.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註: "過制" 是指 "官、殺" 制日干,日干在原則必須要有某種程度之管制,譬如有正官
制、有七殺制,其中只要有一種管制就可以了,如果既有正官制日干,又再加七殺傷
日干,則日干受制太過。 "過制" 即是 "官、殺" 一起制日干,也就是 "官、殺混雜"
。 "爭強" 是指官殺爭強。官殺爭強與官殺混雜是有區別的。 "官殺爭強" 比 "官殺
混雜" 更為不宜,故曰 "尤忌" 。
如:丙寅、庚寅、甲寅、辛未。 (官殺混雜)
天干有官、殺,地支沒有官、殺,可以稱之謂官、殺混雜。
如:丁卯、庚戌、甲申、辛未。 (官殺爭強)
天干有官、殺,地支也有官、殺,即是正官、七殺,干支均有透藏,稱為官殺爭強。
024.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註: "天元" 即日干,無氣是指生於失令之月,如甲日生於申月、丙日生亥月....等。月
支上既已失令,最宜日支為時支坐在旺位,故曰:最宜中、下、興隆。
如:??、?申、甲寅、丁卯。以日、時地支之臨官、帝旺強位,來彌補月令上之弱勢。
025.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註:年本即是年柱,偏官是指七殺有食神制殺,七殺有食神制是好,不過必須食神在七殺
之前一柱,否則七殺在食神之前,則終必引發禍端。
如:甲子、庚午、戊午、壬子。
這是七殺在前,食神在後,而遭兇禍,故曰:須忌始終剋害。
026.陽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註:羊刃格,最喜七殺、食神同在四柱之中,乃是可以發達之兆。七殺與陽刃都是勢暴之
物,二暴相遇,反而不作兇暴之物,故曰:削平禍亂。
027.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註:金神,指金神格,成為金神格之條件為:生於巳、午、未月。日干為甲或己,時柱為
乙丑、癸酉、己巳。
如:甲午、庚午、甲寅、乙丑。制伏 "金神" 須 "火" 地,如果大運入 "壬、癸、亥、子
、醜" 即是敗地。故此金神格須火制伏,則為人所敬。
028.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註:天德貴人、月德貴人,皆在天干,故寓名為陽,天乙貴人取地支,故寓名為陰。 "旺"
是貴人在長生,臨官位,則貴人有力,可以榮顯自身,貴人即使是坐在 "衰" 位也有
解難保身之效果。
029.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註:天罡是 "辰" ,地魁是 "戌" ,此節指的是 "庚戌、庚辰、壬辰、戊戌" 四日出生之
"魁罡格" 。魁罡格怕逢沖、刑。遇沖、刑則先難後成。不遇沖、刑而且日主亦強,
則有聲譽,魁罡尤喜踏併,就是一柱以上魁罡並列四柱,尤為發福非常。
如:月柱、日柱皆為庚戌。
030.官庫財庫,沖開則榮封爵祿,閉塞則貧乏資財。
註: "庫" 是指四庫。 "未" 是木庫。 "戌" 是火庫。 "醜" 是金庫。 "辰" 是水庫。四
庫之地支天干坐 "財、官" 者為官庫、財庫,遇見 "沖" 反作沖發之意。
如:??、??、甲戌、辛未。 (時支未是日干甲之庫) 這一種官庫、財庫,並一定是每
一個日干皆可排列得到,這一類之形式屬於很少數的一種。
031.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註:傷官格要 "傷官傷盡" ,最好四柱一個正官都不見,則為有權之造,如果入正官運中
,則又為蹇難之運地。
032.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註:祿馬飛來,又稱 "飛天祿馬" ,這一種格局很少,三命通會之中以 "癸亥日癸亥時"
為 "飛天祿馬" 的格局。
033.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註:這是一句例行之行文,意指一個命造四柱,日干及六神格局之間要中和,不要合制過
度或不足,凡能中和純厚的命造均可論為佳造。
034.唯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註:正官、正印最宜為 "月、年" 一為正官,二為正印,或者是 "年、月" 天干、地支為
一官一印。
如:辛?、癸?、甲寅、??。 (年幹辛為官,月幹癸為印)
如:癸酉、??、甲寅、??。 (年幹癸為印,年支酉為官)
此二例俱皆是指清官,品德甚佳之人,且又能為朝廷所器重。
035.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註: "祿" 指臨官, "馬" 指 "財" 或 "驛馬" 。
如:??、己卯、乙卯、??。 (月幹己偏財,月支卯臨官) 喜 "臨官" 、 "財" 或 "驛
馬" 在一柱之中,故曰:同居。主凡事得手應心。
036.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破合去財亦發。
註:印綬指 "正印格" ,印格喜見七殺,曰:殺、印相生。
如:乙未、癸卯、丁卯、??。 (殺印相生)
"逢合則晦" ,指正印被合,則發展困難。
如:庚?、乙酉、丁卯、??。 (乙庚合金,把 "乙" 之正印合去)
"逢財則災" ,如下例。
如:??、乙酉、丁卯、辛?。印格,時柱坐財,以 "財" 能剋印,故晚景不佳。
"破合去財亦發" ,指四柱雖為 "財、印" 二戰之下,如在 "丙" 運, "丙辛" 合水
,合去 "正財" ,亦可發達。
037.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遇印則秀,敗財破印不吉。
註:地支是臨官,天干是官 (同一柱) ,主貴。臨官天干是 "財" ,則主富,臨官天干見
"印" ,則主秀,即是有才氣。 "敗財破印不吉" ,如下二例。
如:??、甲申、庚?、辛?。
月幹甲偏財,地支申臨官。財坐臨官,時柱坐 "劫財" 即是敗財。
如:??、戊申、庚申、甲?。
印坐臨官,時柱見 "財" ,以財剋印,即為破印。
038.官煞兩停,喜吉存之,憎者去之。
註:此節是重複以上所述,一個八字如果是正官、七殺並見,必須要合去一個正官或七殺
,方屬吉論。
039.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運逢生旺必加封。
註:官、殺混雜的四柱,如果能合去正官留七殺。
如:辛巳、丙?、甲寅、庚午。丙辛合水,合官留殺,主武職。
如:庚寅、乙?、甲寅、辛未。此例為合殺留官,主文職。
不論是 "合殺留官" 或者 "合官留殺" ,均須在旺日干之運中,方可發達。
040.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
註:四柱八字如見 "財、印" 並存於天干,要 "財" 在前, "印" 在後,不要印在前,財
在後。以 "先財後印,反成其福。先印後財,反成其辱" 。
041.貴則見義忘利,取印捨財。富則見利忘義,取財捨印,歲遇命強而進爵。
註:此節與以上所述 "合殺留官,合官留殺" 之原埋相同,此節改以 "合財留印,與合印
留財" 之形式而言之。二者皆須行日干旺地之運,主大發。
如:甲子、己巳、甲寅、癸丑。 (合財留印,主權勢)
甲己合土,合去 "財" 而留 "印" ,主權。
如:戊寅、癸亥、甲寅、戊辰。 (合印留財,主富有)
戊癸合火,合去 "印" 而留 "財" ,主富。
042.十干背祿,喜見財豐。
註:背祿。地支臨官,天干為傷官,十干背祿即是十干之臨官位地支,天干又見傷官。
如:??、己巳、丙寅、??。傷官可以生 "財" ,所以縱為臨官乾坐傷官,只要其餘的
干支 "財" 旺,傷官能生財,也可稱是吉造,故曰:喜見財豐。
043.敗逢比肩逐馬。
註:比是連續上一節之所說,臨官天干見傷官。本是 "背祿" ,所幸四柱有 "財" 旺,可
以轉作 "傷官生財" ,反否為吉,如果時柱又見 "比劫" ,比劫剋財,故又稱 "逐馬"
,又為不吉之兆。
如:甲子、乙亥、壬子、丁未。
入比肩、劫財運,則為敗運之兆。
044.五行食神,許乘馬盛。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註:食神格,喜四柱 "馬" 、 "財" 盛,以 "食傷生財" 。食神格忌 "偏印" ,如果四柱
之中有很旺盛之偏印,或者入偏印大運,俱作破敗運程之說。
045.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時歲火當,轉為印綬。
註:戊日午月,本是帝旺之地支,由於 "火、土" (同生、旺、庫) ,戊土之帝旺位是寄
於 "丙火" 之位,故 "戊午" 之旺位,沒有 "丙午" 之旺位為專,因此有人認為 "戊
午" 可以不必視作 "羊刃" ,但以 "午" 火生 "戊" 土,可以作 "印" 之力量來衡量。
046.丙日醜時,非為背祿,支幹金旺,反作貲財。
註:丙日生辰 "醜" 時, "亥子醜" 是丙火衰弱之地,也即是生時在 "背" 地,然而 "醜"
字既是 "水" 位也是 "金庫" ,如果八字之中其餘的干支中 "金" 字很多。這個時支
"醜" 字,就可作 "金庫" 論之,丙日,火剋金為財,故此 "醜時" 反可以作 "財"
庫來論斷矣。
047.官坐刃頭終被刑。
註:地支是 "羊刃" ,同柱天干為 "正官" 。
如:??、辛卯、甲子、??。 (月幹辛正官,月支卯陽刃) "正官" 是可以制日干之六
神, "正官" 制日干之臨官位,則為中和之氣象。 "正官" 制日干之帝旺 (羊刃) ,
則其力不足。故曰:終被刑。意指日干終必不能制服。
048.貴壓三刑須勢政。
註: "貴" 指天德貴人,天月德貴人是以月支對照四柱天干所查出,天干在地支之上。故
曰:壓。三刑,即是 "醜、戌、未。寅、巳、申。子、卯" 之三種刑,全節之含意為
,地支三刑全,而同時坐貴人。以貴人壓住三刑,刑氣反主貴,可以握權。
如:?未、辛丑、丙戌、??
049.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
註:天殺與天德、月德貴人同柱,七殺是勢暴之物,天、月德是主貴之神。七殺有主貴之
神同柱,其暴勢反變為安祥之士。
如:甲子、丙寅、庚戌、己卯。 (月幹丙七殺,月支寅月德貴人)
050.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註: "花" 指桃花,即桃花之神煞帶六合,主多風韻之事,尤以桃花在時柱為重。
如:??、??、丙戌、辛卯。 (戌、卯為桃花六合)
051.孤寡雙全帶官、印,曾膺主持。無則只為道行。
註:四柱之中帶全 "孤辰、寡宿" ,主孤寡六親淡屬之命,最宜於偏道,如果四柱同時帶
有 "正官、正印" 。即使是修道,也可以作寺院道場之主持,如果只有 "孤寡" 而不
帶 "官、印" 就是一般平常的修士。
052.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註: "控邀、隔角" 即是 "孤、寡" 之別名。 "逢" 是指本柱天干對地支。 "坐" 是指日
幹對四柱地支。
如:丙辰、癸巳、己丑、己巳。 (地支巳為孤辰,地支醜為寡宿,時支巳為坐旺逢旺)
此例主寄養他家,如果 "孤寡" 皆坐逢衰地,即為六親不靠之兆。
053.吞焰全排,家人消散。
註: "吞焰" 即是 "偏印" 。 "全排" 指年、月、時柱之天干有三幹都是 "偏印" 。
如:甲子、甲戌、丙寅、甲午。主家屬分散。
054.空亡偏見,親屬離傷。
註: "空亡偏見" 指空亡互見。即是年空亡在日,日空亡在年,又稱之 "互換空亡" 。
如:壬申、癸卯、甲戌、戊辰。
年柱屬 "甲子" 旬,空亡在 "戌" 。日柱屬 "甲戌" 旬,空亡在 "申" ,主親屬不常
相聚。
055.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
註: "財" 剋 "印" ,而 "財、印" 又同在一柱之中,故曰雙傷。
如:甲子、丙寅、庚午、己卯。
時幹己正印,時支卯正財。正財剋正印,又為地支剋天干,亦作親屬很少之論斷。
056.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爹孃。
註:四柱官、殺混雜,只須合去一個即可,合官留殺,或者是合殺留官。此節是指官、殺
俱皆被化合。
如:丙寅、辛未、乙卯、庚辰。
丙、辛合官,乙庚合殺,此即是官、殺俱去,主不受長親之福。
057.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
註: "耗" 是 "大耗" ,又稱 "元辰" 。 "刃" 即是 "羊刃" 。
如:辛丑、甲午、丙午、己丑。
地支午為陽刃,醜為大耗。四柱 "大耗" 、 "羊刃" 交差滿盤,主性情急躁。
058.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註:四柱全陰或全陽。
全陽:甲、丙、戊、庚、壬。子、寅、辰、午、申、戌。
全陰:乙、丁、己、辛、癸。醜、卯、巳、未、酉、亥。
如:丙申、庚寅、甲戌、戊辰。
"排剋" ,即順剋,亦主性情不佳。
059.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生。
註: "梟" 指偏印,日干很衰弱,而遇見偏印很多,偏印也有扶日干之功效,因日干過衰
,只能表示可以有一個很安定的辛勞生涯。
060.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註:日干坐 "絕" ,而四柱食神很重,以日干過弱不能託福,只宜作遊方之自由職業。
061.若也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絕品。全印、全沖、全逢,命強無破,則
祿受千鍾。
註:一個四柱八字,但求清純、中和,官即是官,殺即是殺,不要駁雜混淆不清,但能日
主健旺,即是可以承受福業。反之則不佳。
062.日干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
註:日主固然不能太弱,但也不能太旺,太旺而格局甚差,大抵皆是主孤芳自賞,藝術文
哲有成功之人。
063.天元任弱無情,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註: "天元" 即日干很弱,坐於衰、死、墓、絕之地,四柱又不見比、劫、祿、刃、印等
來生扶,主自謀生計。
064.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註:設若日干很弱,不能託財官之福,如果四柱有 "比肩、劫財" 扶日干,有 "印" 來生
日主,也可以發達,但是在四柱不宜是 "財" 坐在天干,因為 "財" 要剋 "印" ,剋
去扶日干之喜神。
065.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以生救。
註:食神格最怕偏印 (梟) ,如果四柱之中,食神與偏印交差並存,或吉又是同一柱中偏
印坐食神,則為不吉,如果有這種情形存在於四柱,則四柱之中另有強力之 "偏財"
,以 "偏財" 可以剋制 "偏印" ,如此則可保存 "食神" 之完整,故曰:喜財星而生
救。
066.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醜、午,謂之祿馬飛來。
註:甲子日見子時,必是甲子時,明代以後稱之謂 "飛天祿馬" 。三命通會之中也有很詳
細的說明,是列入貴格。
如:甲子、丙寅、甲子、甲子
067.庚申時逢戊日,無甲、寅、丙、午、丁、卯,名曰食神明旺。
註:此節又稱之為 "六戊日遇庚申時" ,即是 "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
。這六日生的人,而又生在 "申時" ,戊日見申必為庚申時,四柱之中沒有 "甲、寅
、丙、午、丁、卯" 這六個字,為很好的佳命。
068.六辛日而無午宇,得戊子時,辛合丙官為貴。
註:此節又稱 "六陰朝陽" 。辛為太陰,子是一陽之地。 "辛丑、辛卯、辛巳、辛未、辛
酉、辛亥" 。這六日出生之人,又生在 "子時" ,則成此格。四柱不要見 "午" 字,
因 "午" 能沖 "子" ,尤其是四柱天干另有 "丙" 字則更貴,但須生在秋冬。
如:乙酉、丙戌、辛酉、戊子
069.六癸日而無乾土,得甲寅時,寅刑巳格尤奇。
註:六癸日即 "癸卯、癸巳、癸未、癸酉、癸亥、癸丑" 。六日出生的人,又生在 "甲寅"
時,四柱年、月二柱的天干,只要不是 "戊、己" 土,即可以論作為好命,如果恰為
"癸巳" 日,則更為六癸日中之最優美者。
070.癸無丙火 "戊己、庚申" 時合一巳之財官。
註:此即同樣以六癸日為主,時柱遇 "庚申" 時,四柱其他之干支不要見 "丙、丁、戊、
己" ,也是佳造好命。
071.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
註: "曲直" 即是木。 "炎上" 即是火。甲曲直,指全木局。丙炎上,指全火局。
如:甲寅、乙亥、甲寅、乙亥。 (全木局,曲直)
如:丁巳、丙午、丁巳、丁未。 (全火局,炎上)
以上二種例式:一是甲曲直,一是丙炎上,官職很高而雙妻之命,因為凡全局之命造
,即四柱皆傾向於一種五行,即是成為很清純的全局,以全局為過於單純,這一個格
局人的性格,大都是公正不阿,清廉自守,即使作官也極為清廉,不善理財,故曰:
不富。
072.戊從革,庚潤下,職重嗣少而自貧。
註: "從革" 即是金,戊土生金。 "潤下" 是水,庚金生水。此節是指四柱為全金局或全
水局,也是職重權高而很清廉。
如:戊申、庚申、戊申、辛酉。 (土金局)
如:辛酉、辛丑、壬子、癸丑。 (金水局)
073.身犯休囚之地,併沖官貴何嗟。
註: "身犯" 指日干坐逢衰、墓、死、絕之地,雖有 "官、貴" ,又是遇沖刑之位,不宜
在功名富貴之中久勞,宜於退位避身,反之則多是非而自嘆也。
074.自專官旺之支,同釣祿子猶貴。
註: "自專" 指日干自坐正官,或貴人又在旺也。
如:甲子、甲戌、丙子、癸巳。
日柱丙子自坐正官,又與貴人同一柱。
075.陰木獨遇官星,乙鎮鼠窠最貴。
註:此節又稱之為 "六乙鼠貴" 。 "鼠" 者按十二生肖,子年屬鼠,此處是指生在 "子"
時,六乙日即 "乙卯、乙丑、乙巳、乙未、乙酉、乙亥" ,屬於貴格。明代論六乙鼠
貴,只取乙亥、乙未二日,而且四柱無正官方可。
076.陽水疊逢辰位,無沖無剋,壬騎龍背非常。
註: "陽水" 即是 "壬" , "疊逢" 指多見 "辰" 字。
如:庚辰、庚辰、壬辰、甲辰。
註: "無沖無剋" 指四柱地支不可有沖剋。
如:丙辰、壬辰、壬辰、壬戌。
如此例式,干支有沖則不作主貴之格矣。
077.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註:此節即是 "井欄叉" 格,天干三庚,地支遇申子辰。
如:庚子、庚辰、庚申、乙酉。附帶之條件是時支不可見 "火" ,如果時支見水則福氣減
一半,故曰: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078.合官合財作公卿,防遇休囚剋害之辱。
註:合官、合財是指貴人與財官帶合,主吉兆。但怕閤中另有沖刑,或官或貴又坐在地支
死墓衰絕之地,則福中見受阻拆。
079.拱貴拱祿為將相,忌刑沖、填實之兇。
註: "拱" 是挾拱,即天干兩字相同,地支二個字隔一字,虛拱一個字。
如:??、甲寅、甲子、??。月支、日支中間虛了一個 "醜" 字。甲見 "醜" 是天乙貴
人,即是夾貴,夾拱中間這一個字要 "貴人或臨官" ,不要是夾 "劫煞、亡神" 等之
凶神。如果己經有 "醜" 貴人夾拱,四柱即不要另外有 "醜" 字,如果有 "醜" 字,
為填實,一經填實,福氣就減輕了。
080.官印暗合之地,其貴可知。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註:官印暗合,為天干暗合地支中之天干。
如:戊子 (癸) 。天干 "戊" 合 "子" 中之癸。福氣如 "財" 等要在地支,比在天干為佳。
081.五行正貴,怕刑、沖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註: "正貴" 指貴人坐正位 (臨官、帝旺、長生) 。
如:壬子、丙午、丁巳、丁未。
月柱貴人坐臨官逢帝旺。貴人既已在 "午" 旺之貴,不宜鄰柱有沖剋之支。正官、貴
人等皆喜在生、旺之地,不喜合在衰、絕之位。
082.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傷,魂歸嶽府。
註:沐浴位不喜與劫煞同一柱中,若大運再遇之,主有凶兆。
083.傷官見官,禍害百端。
註:傷官格,四柱中另有正官透天干,或者入正官大運,主不吉之兆。
084.逐馬逢馬,勞苦千般。
註:正財格、偏財格,時柱為比肩、劫財,或者大運在比劫之運,事多辛勞。
085.財逢羊刃以多傷。
註:羊刃在地支,天干只宜見七殺,設若天干為 "財" ,則多有傷勞之事。
086.印見妻財而不破。
註: "妻" 星是正財。正財本來是剋正印,不過在日柱地支之 "正財" 可稱之謂 "妻財"
,故此正印格不忌日柱地支坐 "正財" 。
明通賦原賦文中,仍帶有一些其它細節之事項,不過其重要各節都已說明在上面,尤其在
特別格局的一方面,簡練而甚為有用。
如六戊日遇庚申時,是一種經常可以見得到的四柱。明通賦之作者行文甚是練達,對業餘
者尤其是有實用之效益。因為這一篇賦文在強弱的說詞上,只重在 "長生、臨官、帝旺"
三個位置論作是強,概念比較分別,易於了達及使用。
玉照神應經
001.四陽全立,定知難有陰尊。
註: "四陽" 為四柱干支皆屬陽,天干為甲、丙,戊、庚、壬,地支為子、寅、辰、午、
申、戌,為人性格嚴謹察微,耿直忠信,但過於自信,不利女命。 "陰尊" 非是指母
親,乃是主女人不能支配其主張,家權獨秉,須正印逢沖,始作剋母之論。
002.陰覆全逢,不是陽尊老壽。
註: "陰覆" 為四柱干支皆屬陰,天干為乙、丁、己、癸、辛,地支為醜、卯、巳、未、
酉、亥,為人性格內向沉靜,妻權高張,及壽不永。
003.卦逢生氣天德合,世世長年。
註: "卦" 非是指八卦,乃是指三會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戊、亥子醜" ,及三合 "亥
卯未、寅午戌,巳酉醜、申子辰" 等均可稱之為 "卦" 。 "生氣" 乃是指四長生之位
,即是 "寅、申、巳、亥" ,不分陰陽,甲乙木長生在 "亥" ,丙丁火長生在 "寅"
,庚辛金長生在 "巳" ,壬癸水長生在 "申" 。天德合,即是指天德貴人坐在 "寅、
申、巳、亥" 之一柱內,即是長壽吉祥。
004.身命逢刑,返剋,而必須夭賤。
註:身命即日柱地支逢三刑,曰逢刑。 "醜、戌、未。寅、巳、申。子、卯" 日干又遇月
、時天干沖剋,主夭貧。
005.時來破日,支兇而幹見還輕。
註:時柱與日柱對沖,則以地支沖為重,而天干沖者為輕。
006.患難官災,遠近而自得失。
註: "遠近" ,依四柱而分,年柱為 1至15歲。月柱為16至30歲。日柱為31至45歲。時柱
為46至死亡。若歲運合上四煞,以合於何柱,以當時之年齡本運在何柱,同在一柱者
兇,非在一柱者輕,隔一柱則更輕。
如:戊子、壬戌、戊辰、辛酉 (大運:己未、癸丑)
此命例,26歲運歲遇 "醜、戌、未" 三刑會齊,會於月柱,26歲本運正在月柱,故曰
重。若46歲本運已在時柱,縱遇三刑在月柱,則遠,故輕,餘類推。
007.兩分交戰,識取尊卑。
註: "兩分" ,二柱相沖,弱的一方本運為重。
如:甲午、庚午、甲寅、乙丑。 (年柱、月柱幹沖支刑)
年、月沖刑,甲強 (黨多) 庚弱,則禍應在月柱本運 "庚" 地。16至23歲。二柱相沖
以尊、卑即強弱視定何位。
008.三犯月胎,祖宗尤禍。
註:唐代稱年柱為 "胎" 。胎字不是指清代所謂之 "胎元、胎息" 。三犯月胎,即是 "月
、日、時" 三柱之地支,沖年柱地支。
如:甲寅、壬申、戊申、庚申。
此例雖為 "六戊日遇庚申時" 為 "食神明旺" 好格,以三申沖寅,也作禍延長親。
009.丙、戊、丁、申,時連戌亥,道士僧人。
註: "戌、亥" 是 "乾" 卦之地支, "乾" 代表 "陽" 或 "男" 命。男命 (乾道) 終止於
"戌、亥" 。如果男命 "日、時" 二地支為 "戌、亥" 或者是 "亥、戌" ,為坐 "天
羅" ,乾道之極,主孤。尤以 "丙、戊、丁、甲" 四天干的男命為最重。
如:甲子、丙寅、戊戌、癸亥
此例為命帶 "天羅" 立孤,最宜修道。
010.魁罡見其往來加臨,獄官屠訟。
註: "魁罡" 不是純以 "庚辰、庚戌、壬辰、戊戌" 四日之出生人之 "魁罡格" 。而是宋
代以前重點為 "辰" 是 "天罡" 。 "戌" 是 "地魁" 。四柱地支如果是 "辰、戌" 多
,主上焉者為執法之獄吏,下焉者屠夫,指其性嚴少慈悲之心。
如:壬戌、庚戌、庚戌、丙戌
此例主武職督撫之權。
011.寅申、庚申,商途吏人。
註: "寅申、庚甲" 即是 "甲寅、庚申" 。
如:戊戌、甲寅、庚申、甲申
此例為 "身、財二停" ,主成功之商人,或財經官吏。
012.子午逢之,他鄉外立。
註: "子、午" 逢之,即是地支為兩子、兩午。
如:戊子、甲子、丙午、甲午
大凡命造地支為二子、二午者,謂 "子、午" 雙包,主外鄉發跡。因地支為 "子午雙
包" ,則四柱必為全陽,主此人性格嚴謹察微,耿直忠信,但過於自信,易招小人之
忌。
013.癸、乙人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註: "癸、乙" 是陰水陰木,卯、酉是 "東、西" 門戶。水、木相生,地支又見沖,主風
韻事多。
如:癸酉、乙卯、癸酉、乙卯
此例雖為鳳凰干支,亦主不吉。
014.乙辛丁、巳卯酉,官事陰人,多有是非。
註:乙、辛、丁皆陰幹。乙祿在卯,辛祿在酉,丁祿在巳,若四柱全陰又有二柱為陰支旺
位,則主計謀多而是非亦多。
如:癸酉、丁巳、辛酉、辛卯
此例有謀而多是非。
015.幹神支墓,須詳上下吉凶。
註:四柱雖有 "財、官、印、祿、馬、貴人" ,如果幹支坐在 "死、墓、絕" 之地,也不
主吉,不可一見 "財、官、印..." 等在四柱皆作吉論。
如:辛卯、辛卯、甲申、癸酉
此例雖為 "官印雙清" ,以正官坐絕,亦不主貴。
016.德合與吉幹相逢,觀於遠近。
註: "德合" ,即日干合他幹,而他幹上有 "天、月德貴人" ,故稱吉幹。
"遠近" ,即是合於時幹為最吉,合月、年則略差。
如:??、?卯、己丑、甲? (月支卯,月貴在時幹甲)
甲?、?卯、己卯、?? (月支卯,月貴在年幹甲)
雖是二卯貴人聚。甲、因在年吉不如上例。
017.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兇。
註: "甲寅" 日 "辛丑" 月,一生多官非,若非 "辛丑" 月生而見 "辛丑" 運,此運程之
中,是非亦多。若 "辛丑" 月見 "辛丑" 流年者兇。以 "辛" 是 "甲" 之正官, "醜"
是辛金之墓庫,即是官星入墓者兇。
018.癸未庚申,必為盜賊亡沒。
註:癸未日庚申時輕,庚申日癸未運重,主盜賊之險。
019.火逢盛土,見庚而生自途中。
註:本經之 "土" 生旺依從 "水" 。盛土即是 "子" 、 "辰" ,火逢盛土與火逢盛水其義
相同,其原意排成甲子即是如:庚辰月、丙子日,天沖地合。庚辰月、丙辰日,天沖
地刑。子、辰任何一支藏天干露出年、月,即年、月有 "乙、戊、癸" 幹,即亡於他
鄉。 (附註:土之 "生旺" 應從 "水" 或 "土" ,乃十分複煩之事,此句但以天沖地
合 (刑) ,即可論兇,生、旺之支但可參考,不可通用於其他命例,故兇則是真,亡
於他鄉則未必,漂流異鄉則可信之。)
020.戊己懼寅卯,休囚,而生大疾。
註:此亦以戊己休囚從水,不從火,此言戊己日干,支全 "亥、卯、未" 者體弱,若行 "
亥、卯、未" 三合運者,主疾。
如:??、?卯、戊?、?? (大運:?未。流年:?亥)
不論在年、月、日、時支,或 "亥卯未、未亥卯...." 之順逆,均相同。若為 "寅、
卯、辰" 亦相同。
021.丙丁亥子,投於江水波濤。
註:丙人行 "子" 運,或丁人行 "亥" 運,或丙丁人生於亥、子時,為江水波濤,並非指
落水而亡,而是指 "事業似江水波濤" ,或身染 "水浮氣虛" 之病症,此屬五行十干
敗地,以下三節,其理皆同。
022.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註:庚日干生人,大運至 "午" 、辛日干生人,大運至 "巳" ,多主心臟病或血疾。按:
此句不宜作 "庚午日辛巳時" ,以三命通會註明 "庚日辛巳時,辛為劫刃長生,丙合
殺刃為權,主貴" 。辛巳日,則無庚午時。
023.甲申乙酉,小兒風病肝經。
註:此句亦為甲日干行 "申" 運,乙日干行 "酉" 運,若在初運幼年見之,肝或神經性質
之病。 (附註:不可引用為甲申日乙酉時。因甲申日無乙酉時,或乙酉日甲申時,若
非四柱俱絕,則為官煞混雜主下格,經文不可能只能引用半句,而半句無此甲子之論
證。)
024.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
註:此句原在017.至018.節之中,應有十節,即十干各有一節,脫漏了八節,此處又後補
上一節,此經缺漏甚多。以020.至023.節,火、土、木、水俱全,又脫漏了壬--辰戌
、癸--醜未一節。按, "辛卯庚寅" 皆以日柱對大運,或日、月二柱亦可同論。基於
本經取 "三限" 之立論,不重視時柱,全經根本不提一字 "格局" 。吉、兇全以三限
"運柱" 刑、沖、合、會,論吉凶,為甚早期之經典,當在隋唐時代之作品,切勿用
宋代以後之術語註解,其時尚無 "食、傷、殺、梟" 之名稱,故此經只可作重要之輔
導,不可與子平法合於通用 "詞義" ,因二者基本立義不同。
025.門中有土,土金,而腰腳須沉。
註:門者, "午" 也。三命通會曰:子為帝座。午為端門。土金者,午支藏丁、己。己土
也,即戊午日透己土,又有金在四柱。
如:庚午、己卯、戊午、乙卯
此即今日所論燥土不生金,反埋金,主腰足之疾。
026.申巳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
註:申、巳二支相遇作巳申合水,若再見 "寅" 字,即為 "寅巳申" 為三刑,故雙如為合
,見 "寅" 子則為 "遇刑" ,此通用於四柱,臂肢難舉之疾。
027.丙丁歲月,壬癸遇而眼目有疾。
註:即丙丁年月,而見壬癸日時也。
如:丙?、丁酉、壬?、癸卯
丁?、丙午、癸?、丁巳
028.甲乙若見庚辛,忌疾生於頭面。
註:甲乙日干之人,四柱並見庚辛,或甲乙人值庚運辛年、或辛運庚年,主頭生疾病。
029.水土同來寅卯,平生膈氣風痰,再入天罡小腸腹急。
註:戊己壬癸日生人,支全寅、卯,或值寅運卯年、卯運寅年,主風痰。 "天罡" 即 "辰"
。再入天罡,即 "寅卯" 又再見 "辰" ,乃三會東方木,全木之局於水土人,則腹疾
之徵兆。
030.東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如:甲子、丙寅、庚寅、戊寅
此例 "庚" 金為 "西" ,時支生於 "寅" 為東木,主子息緣薄。
031.北丙南壬,必是波濤之客。
如:壬子、壬子、癸未、戊午
此例 "癸" 水為北,時支 "午" 火為南,主一生多調遷。
032.壬多子醜,仕道須尊。
如:壬子、壬子、壬子、辛丑
此例為水旺之地,指有智慧才學,儒林所崇敬。
033.戌亥連陰,家生盜賊。
註: "連陰" ,指日主是陰幹,而日時二支是 "戌、亥" 。
如:甲戌、乙亥、己亥、甲戌
此例主子息不佳。
034.醜中立癸,甲見而釋教之人。
註:甲是十天干之首,癸是十天干之尾。 "醜" 是十二月之支 (一歲終末之地) , "寅"
又為 "甲" 之臨官,甲可視作 "寅" 。如此則為幹、支,皆是首尾之地,主六親淡薄。
035.乙犯天罡,陰人媒氏之女。甲乙同來寅卯,定出長髮師姑。
註: "天罡" 是 "辰" 。 "乙" 幹只喜見 "亥、卯、未" 之三合木局,不喜見 "寅、卯、
辰" 三會之木局。設若地支成 "寅、卯、辰" 三會木,天干又見 "甲、乙" 全有,則
"木" 太過旺盛,設若是女命主帶髮修行。
如:癸卯、甲寅、乙卯、庚辰
此例女命為獨身女。
036.當生有虎,怕入寅卯。狼虎之傷,歲刑足病。
註: "當生" 即是日主。 "虎" 指白虎, "金" 是也。以 "庚" 金絕於 "寅" , "辛" 金
絕於 "卯" ,故曰:怕入寅卯" 。 "狼虎之傷" , "虎" 即是 "寅" ,此為寅年之生
肖為 "虎" 而作借寓之意,在此是指庚辛人入 "寅、卯" 運,主足有疾。
037.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難安。
註: "雀" 是朱雀,指 "丙" 。 "天后" 是 "壬" 。 "壬、丙" 是對沖。水火對沖,一定
要旺位對沖, "壬子" 沖 "丙午" 即可, "壬午" 沖 "丙子" 則不可。 "翅翼" 是指
上下不一,也就是指只可 "子" 與 "午" 之水旺、火旺之地,其餘中間之 "壬寅、丙
辰、壬申、丙戌" 等都不宜沖。
如:丁巳、壬子、丙午、庚寅
"壬、丙" 旺位沖。
如:戊辰、壬戌、丙子、甲午
"壬、丙" 中道難安。
038.戊己朝仁,田宅,而瘡腫獄訟。
註: "仁" 是指 "木" ,即 "甲、乙、寅、卯" , "戊己" 日干所生之人,大運入 "甲、
乙、寅、卯" 運,主不吉。 (此經戊己土之生旺,庫位是從水,不按從火之論)
039.癸丁加於幹位,鬼賊心血日常行。
如:癸卯、丁巳、癸卯、丁巳
此例天干兩見癸、丁沖,主心血之疾。
040.青龍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禍。
註: "青龍" ,是指甲。
如:丁巳、己酉、甲辰、癸酉
此例 "甲" 日干,地支 "辰、酉" 合於金之地,主不利長親。
041.太陰失路,多生婦女之憂愁。
註: "太陰" 是 "辛" 。 "失路" 指 "辛" 絕於 "卯" 。
如:壬子、壬子、辛卯、辛卯
此例辛日在時支坐絕逢絕,主多生女兒。
042.天后狂情到魁罡,忌於身厄。
註: "天后" 是 "壬" 。 "狂猜到魁罡" 是指地支辰、戌多。
如:戊戌、壬戌、壬辰、甲辰
此例日干 "壬" ,地支 "辰、戌" 多,主體弱。
043.六癸還生,四柱旺相,鬼賊奔流,休囚腎病。
註:六癸人,四柱地支全在 "亥子" 旺相之位,無 "戊己辰戌醜未" 者,吉命論。 (此即
俗稱所論之潤下格) 。鬼賊:即是官殺,即日干水多但不在亥子旺地,反坐 "巳、午
...." 等衰地, (月支) 又見官殺三、二成群 (即土) ,則主腎病,按醫家五行水主
腎。
044.休囚十干墓死,而久病尋源。
註:此乃此十干坐墓死各有一定之病疾,但前面所列出者只有甲、丁、戊、己、庚、辛、
壬、癸八柱,缺乙、丙二種,乃是原經脫漏二節,至三十六節等所指,乃是一般性之
運途,夾雜一超,非醫家五行,但論病症之兆,此處缺乙、丙二種。
045.天月德雙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原文脫一 "天" 字) 。
註:天月德貴人只取天干, "雙加" 即天、月德共同為同一天干。此種 "雙加" 天月德貴
人只有四組,但又分上吉、中吉。
上吉:丑月 "庚庚" 又見雙 "乙" 六合,未月 "甲甲" 又見雙 "己" 六合。
中吉:辰月 "壬壬" 見一天干丁、或地支又藏一丁,由於辰月無丁辰。
戌月 "丙丙" 見一天干辛、或地支又藏一辛,由於戌月無辛戌。
若要會齊天月德雙加又雙六合,另一干位必須取於支藏之天干,方可會齊,人命遇此
為福壽齊眉之人。
046.見陽幹而貴士多昇,遇陰幹而陰人財力。
註:此即上一句之續,陰陽幹者指日干。
047.尊卑同視十二宮所主何神。
註:神即 "六神" ,但此經之年代,神字只指 "財、官、印" 。尊卑即是天干、地支,天
幹為尊、地支為卑。十二宮即 "長生、沐浴、冠帶...." 之十二差別位。全文之意為
看日干對四柱地支,那一柱之十二宮為強為弱。由此再以五行論定之 "財、官、印"
各別在干支上比照十二宮,便知此 "財官印" 三種,何種為本命之主神。此即是後世
"取格" 之最早胚胎。
048.三限詳見於四柱。
註:年為初限,主 1歲至25歲。月為中限,主25歲至50歲。日為末限,主50歲至死亡。
049.鬼逢生旺,後生兮,貴氣崢嶸。
註:鬼逢七殺, "後生" 即是生時當令。全文即是七殺當月令,日干當時支之令,也就是
今日之 "日祿歸時" 之 "身殺二停" 合併之語,主貴也。
050.進退干支識辨兮,要明得失。
註:幹與支前數或後數,在一定正比之下,各有吉、兇之分,如前五為宅,後五為墓,前
二辰為喪,後二辰為弔....等等。 (附註:此經只說干支進退,要辨得失,並未按前
一後一至前五後五之得失,一一註明,其中應有二至五節之漏失,造成日後對 "墓、
宅、喪、弔、勾、絞" 等之缺乏史淵考證,從經文中可信 "有此一說" ,卻又是詳情
不明。)
051.全逢本卦相應,而出自尊顯。
註: "全" ,是全四柱,如甲人亥卯未,四柱全與木三合 (卦) 相生相應。沒有 "金" 反
制之字即為相應,乃屬吉命。此即是後代依此經文演孌成之 "從旺格" ,要緊在一 "
全" 字。
052.返戰無功,定乃出兇人作賊 (原文兇誤作軍字) 。
註:此是接上一句, "返戰" 即是四柱大部份都與三合 (卦) 之五行相應。如甲見亥卯未
,卻又額外多了一庚或辛等,即造成反剋此卦。一遇反剋卦即壞了事,故曰:返戰無
功。非但不作吉論,反作兇命。此即是後代之 "從旺不成災禍百出" 之理哲依據。
053.命前胎月,再立墳塋。命後一辰,家宅難尋。
註:命前命後,即如丑日見子月謂命前,丑日見寅月為命後。胎字,即年柱。此即是後世
所稱之 "夾角" ,命前寅見醜,再立墳塋:常見喪事。命後醜見寅,家宅難尋,居主
不定,但貴命亦可帶此 "夾角" ,無非人丁單薄,常調遷耳。
054.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多憂。
註:日支、時支為酉、戌相連,多為隨他人奔走衣糧,略有資產,常遇小人騙取。
055.龍常寅,亥卯未,經商利絡綿綿。
註:龍是甲,常是酉,排成四柱即是下例。
如:?未、?亥、甲寅、?卯
?未、?酉、甲寅、?亥
上為 "從旺" ,下為 "酉" 官制日干臨官,皆主商人之富。
056.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煙花之色。
註:四柱全屬 "水、木" 二局,男命則吉,女命漂另。
057.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瘡。
註: "三" 是八卦之數, "三" 是 "東" ,即是卯--丁卯也。 "二" 數是 "西南" 、 "坤"
、 "申" 也,即是 "丁卯、丙申" 日、月,主口舌之病。此亦為醫家五行,應排於前
十干病症之處,脫漏。補抄於此。
058.艮金瘦小,離坎高雄。
註:艮是寅,金是庚, "庚寅" 為自坐絕地,故 "庚寅" 之金,是瘦小 (弱) 之金,離是
丙、坎為壬, "壬丙" 為水火既濟之象,反作旺論。
059.子午陰陽盛衰,二卦分兆。
註:即子、午配離坎二卦,丙午壬子為盛,壬午丙子為衰。
060.南多北少,家破人亡。
註:四柱只見火、水二局,而火多水少,主家宅不安。
061.反此之方,男女消落。
註:四柱只見水、火二局,而水多火少,亦主人丁不盛,此二句皆指水、火未濟之意。
062.東方全見,妻兒則難保長春。
註:此為後期 "陽幹從氣 (三會) 陰幹從勢 (三合) 之依據,陰陽幹同見三會、或一合、
或一天干同時見 "會合" 。
如:戊辰、乙卯、甲寅、乙亥
此例天干 "甲、乙" 木全見,地支既有 "寅卯辰" 三會木,又有 "寅亥" 六合木,為
東方 "木" 全見。
如:甲寅、丁卯、甲辰、乙丑
此例為此經之例。
如:甲寅、丁卯、甲辰、辛未
此例為推演之後代新例,即是滴天髓所稱 "方要方兮局是局" 。
方局不可混,乃是依此經文之天干全會,而悟入地支 "局、會" 相混之一,則進一步
之語,即是地支成三會,天干不可共見陰陽木,天支是一甲或一乙,地支不可三會又
三合,遇之者孤獨之命。
063.西旺東衰,金旺則傢俬不吉。
註:四柱成金、木二局,而金多木少,亦主家宅不吉。
064.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註:水命臨官帝旺全,主智慧之人。
065.癸申壬金,鬍人狡佞。 (原文申誤為甲)
註:金即 "酉" ,謂 "壬申癸酉劍鋒金" 過於鋒利,二者全為人智狡。
066.月胎歲合,祖立他門。
註:宋代醫家五行年柱以 "胎" 稱之,依此為淵源 "月胎歲合" ,即年、月二柱干支合。
如:庚辰、乙酉、??、??
主祖上離家大有發達,不可誤作自身離家另立生計。
067.歲日朝時,自身舍立。
註:年柱或日柱能得一柱干支之合於時柱,主自身獨立發達,與前一節比照,詳究其不同
之處。
068.合分內外,取於進退之方。
註:進退之方,乃指月支為日干之進 "生、旺" 退 "衰絕" 之方位而論。內合優於外合。
如:??、己丑、甲?、??
此為己合於甲,為外合。
如:??、己卯、甲?、??
此為甲合己, "卯" 為甲之旺方,即 "進" 方,為內合。
069.略見其強,足見夫妻之勢。
註:夫妻乃譬喻之意,如月柱己未、日柱甲子,甲己合,日干甲為夫, "己" 為妻,月令
氣勢傾向於甲或己,喻以夫妻孰強孰弱。
070.合逢四柱,後來妻再立兒郎。
註:四柱干支互相見合, "後來妻" 乃是指經此合以後新成立之五行,如日干 "乙" 與月
幹 "庚" 均已個別以 "乙" 土化 "金" ,辛月幹 "金" 化作 "水" ,新化合之乙庚 "
金" 丙辛 "水" 乃匹配而化,故以 "妻" 作喻字。 "再立兒郎" ,兒郎是五行四柱所
產生之 "財、官、印、祿、貴人" 之詞。原來日干乙木已化合作金,四柱俱合,五行
已有化變,故 "財、官、印、貴人" 亦須重立。此節乃是後世化氣格之依據。
如:丙子、辛丑、乙酉、庚辰
071.隔合居中,妻子財門須見破。
註:隔合乃是隔柱而合,如年與日合,月與時合,則合氣不純。 "妻、子" 指所合起新五
行之 "財、官" ,福業須遞減等級而論。
072.造於偏地見多,而二姓三名。
註:日干六合,比照地支 "生、旺、衰、絕" 多見衰、絕之位為 "偏地" 。三姓二名,意
指日干無一定之所依,而以運程而見變異,平生三好二壞,即時好時壞之意。
073.時日暗投逢合,孤兒義女。
註:暗投逢合,即是干支自合,如戊子....或遙合。後世之 "子遙巳格" 、 "醜遙巳格"
即此之謂也。 "孤兒義女" ,謂不屬日干直屬之 "財官印貴" ,如無人照顧卻又終必
成立,故喻作孤兒義女。
074.地刑所見,他母所生。
註:地刑即 "醜、戌、未。寅、巳、申。子、卯" 等三刑。 "他母" 以日主為母,日干在
"比、劫" 為他母,也即是指 "比、劫坐三刑" 為不吉。
如:乙巳、甲申、甲寅、丙寅 (年幹乙劫財,月幹甲比肩,地支寅巳申三刑)
此例即為 "比、劫" 坐三刑。
075.丁壬會命敗之鄉,出於偏房外妾。
註: "敗" 是指 "沐浴" 。
如:甲子、壬申、丁巳、戊申
此例為丁日干之 "沐浴" 在 "申" , "巳、申" 合入日柱曰:會命敗之鄉。主母系身
世見弱。
076.幹合身敗,須信男女娼淫。
註: "幹合身敗" 與 "會命敗之鄉" 含義相同,無非是074.節只指定為 "丁、壬" 二幹。
此節則是指任何一種天干,合入 "沐浴" 位即是。
077.身到旺鄉,有鬼者自須貴顯。
註: "鬼" 即是 "官、殺" 之別,身旺殺顯,主大吉。
如:癸丑、庚申、甲寅、丙寅 (月幹庚七殺,月支、日支、時支為臨官)
此例即是身旺有鬼 (殺) 。
078.坎離子午、丙壬重見,兒子雙生。
註: "雙生" 是指水火重重,吉中之吉。
如:壬子、丙午、壬子、丙午
此例為水、火重見,乃 "水火既濟" 之象。
079.時與胎月連合,必須延月而生。
註: "連合" ,指三會,非指三合。 "延月而生" ,大運月雖以建月而起,但實際運程過
中氣始發。
080.辛多旺相,老婦長年。
註: "老婦" 即是 "辛" 又稱太陰,非指老年之婦人,如辛酉等,不另遇 "庚" ,多主長
壽,而不主大貴。
081.金盛逢刑,非法亡歿。
註: "金盛" 如庚申月辛巳日遇 "寅" 流年併 "寅" 大運。以 "丙寅" 為最重, "庚寅"
為稍輕。明代賢哲,以此反推,以地支有刑,天干無刑。試問 "刑、剋" 可否以此理
適用於天干,以剋代刑。取諸八字來考證,結論是可以適用,即是四柱皆金盛,即便
地支不遇刑,但見天干有反剋,如遇有丙、丁火,臨庚辛金,亦可論兇。此即是後代
"從旺不成,災禍百出" 。
082.甲逢壬癸,生於江水之中,遠去他鄉,孤木柱逢多水。
註:甲日干,而四柱壬癸俱根通地支,則一生漂泊不定,也即是後代以 "甲逢水旺漂浮"
多加註作死木,其原始依據在此。
083.辛乾丙巽,術士醫流。
註:此句排倒天干,為 "丙乾辛巽" , "乾" 是 "戌亥" 。後代以此稱 "戌亥" 為 "天羅"
。 "巽" 為 "辰巳" 稱為 "地網" 。三命通會 147頁 "男怕天羅,女怕地網。火命 (
丙) 有天羅,女水土命有地網" ,皆偏業之流,故知原文應為丙乾,以女命水土人,
而不言辛。乃土生金,金生水,辛為中心之五行。年代久遠相互均有抄誤,二相對照
即可互為對證補足。
084.隔干支有相刑,生人斜眼之刑。
註:此句有二種標點。一、陽幹,支有相刑。二、陽干支,有相刑。前者為陽日干地支有
三刑為重,後者為同柱干支,上下反剋,如 "己卯" 木剋土,後世劃出稱下賊上,斜
眼之疾,意謂心地不正。
085.旺中戊己,後代為官。
註:戊己坐四庫 "辰、戌、醜、未" 者,福蔭子孫。
如:丙辰、辛丑、戊戌、己未
086.太乙與神後休囚,陰謀爭訟。
註:太乙是 "巳" ,神後為 "子" ,丙子遇辛巳,多是非。
087.五陽前建,定出清官。
註:如甲丙戊庚壬,甲日人遇前建,建祿為寅,進則為卯 (帝旺) ,臨官帝旺全者,為人
清正,李虛中稱之謂 "旺而有祿" 。
088.五陰後建,犯刑空,盜賊非橫。
註: "五陰" ,乙丁己辛癸,後建即冠帶位,若遇刑,則不吉,尤以乙幹遇兩 "辰" 為自
刑,後代截此一節,略為誇大些曰:冠帶重逢,女命必有風聲之露。指 "乙" 日則可
,餘幹不宜,失之以一偏全。
089.相沖辰戌,丙戊居墓者兇。
註:辰戌相沖本是不吉,而以 "丙戌、戊辰、丙辰" 天干為最重。如丙辰、戊戌、丙戌、
戊辰等,大運遇之亦作如此論之。
090.辰多而鬥訟官嗔。
註:此節連上節,以 "丙戊" 天干而言,地支多 "辰" ,主官訟常見。若甲辰、庚辰、壬
辰, "辰" 多即不作此論。
091.戌見而兇頑小輩。
註:此謂戌見,乃連上一節,仍以 "丙、戊" 天干而論,支坐戌多者,性急燥易怒。
092.天罡如逢日時,散失人口。
註:謂日、時地支皆遇 "辰" 日 "辰" 時,主子息散居一方。
093.木逢金盛,配遞兒郎。
註: "兒郎" 為 "所生" 。木 "所生" 之兒郎為 "火" 。 "木" 若見金盛伐木,四柱須配
置 "火" 則可制 "金" 解除伐 "木" 之勢。
094.金木安土,門中耗散。
註:土即辰、戌、醜、未。前節論 "丙戌、戊戌" , "丙辰、戊辰" 為兇,此節只論耗散
,而取醜、未二支。金與木貴人在 "醜、未" ,若見 "乙未、乙丑" , "辛未、辛丑"
或 "乙未、辛丑" , "辛未、乙丑" 等則貴人相沖,見耗散,但不可作兇。基於耗散
,必先已在興旺之地方克以論耗散,否則一名白丁想要耗散亦無財資可散。
095.五行太過,復為怯敗之宗根。
註:天地之道,忌於鋒芒過盛,物極則反,太過則危處必傾。
096.三命道元,推詳強弱之道。
註:三命道元,即是命道分論三元。天干為 "天元" ,分配天象如甲雷、乙風、丙日、丁
火....。地支為 "地元" ,分配如子、墨池水,水色青黑屬北,醜、柳岸,乃水中有
土....支屬天干為 "人元" ,如子--癸、醜--巳、癸--辛....等,各須詳分強弱,今
人重 "人元" 常法皆注重,日干與格局孰強孰弱,古法重 "地元" 。如:子年喜癸亥
運,歲、時為文章超群。丑年喜己未運,歲、時為上格....等等。
097.八卦之方能推男女盛衰。 (原文男字誤作陰)
註:本經是以卦配六十甲子,有先後天之分,考諸唐宋二代命家之卦 (明、清二代只有繼
承無開啟發揚之事) ,以男命取河圖,女命取洛書,而不分陽男女陰,陰男陽女之論
,故男命衰於 "戌、亥" 乾卦。女命衰於 "辰、巳" 巽卦,而不取 "申、未" ,若未
先熟悉於八卦,不克使用此節。
098.明宮九路,更辨陰陽得失。 (原文陰字誤作男)
註:098.、099.二節,一為男女,一為陰陽,誤排正文為 "陰女陽男" 。若原文為無誤,
必須尚再加列 "陽男" 、 "陰女" 二節。按易卦之理唯河圖、洛書二用,更無他法,
復考九宮為固定法則,即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為後天洛書之數
,甲子旬男起七宮,女起二宮,男順行女逆行,不分 "陽男陰女" 、 "陰男陽女" 之
年幹,原文排版為不明此理者所誤排。以 "子平法" 反修改於古典之故,此節亦為不
先熟悉易理者不克使用。
099.人逢建破妨害尊卑。
註:謂臨宮逢沖刑,六親多散聚。
100.癸巳與乙卯、庚申、丁亥,九流之士。
註:原文丁亥,誤排戌亥,以 "戌辛" 音相似,不慎排誤。乙卯、庚申為乙庚合、卯可作
乙論,申可代庚用,為干支六合金,過旺之謂。癸巳原為財官雙美,遇丁亥則天地雙
沖,財官均受損,故過旺與過,皆不成大福業。但一夾技隨寓而安之人。
101.各推前五,祖宗連後代皆知。
註:五者即五行,五行推前順,若金人而言。全生水 (子) ,水生木 (妻) ,木生火 (尊
長) ,火生土 (女屬) ,土生金 (兄弟) ,但此指納音五行,今世已不用此法。
102.丙丁多,深山澗水,陽孤陰亂。
註:深山中藏澗下水, "丙子、丁丑" 是也。丙丁火人遇子,醜運六親孤獨。
103.己庚同會,女子娉婷。
註:己、庚同遇 "甲、乙" ,則甲己合、乙庚合,主秀麗。
104.空中有合,門生虛道閒人。
註: "門" ,指 "戌亥" 為天門。 "戌亥" 落空亡又遇三合六合,主人之情性恬淡,不熱
中於權勢。
105.丁巳與丁卯各生,門內官人進納。
註: "門" ,指 "戌亥" 為天門。即丁卯遇戌為 "戌卯" 合,丁巳遇亥, "巳" 為臨官,
不畏沖,官人進納,不是指正官之官,而是指 "臨官發沖" 之意。
106.土居四季全,而多有田林。
註:土為戊己 "居四季全" 即支全辰戌醜未。 "田林" 即是木。 "木" 即官殺,指全土局
喜餘幹為甲、乙,即後世依此發展成從殺格。
107.四柱五行,定於內外。
註:日干五行為內,格局為外。六合、三合喜合日干,不喜合格局。
108.生逢兄弟不相親,終見交爭。
註:即比肩、劫財同一柱,大忌遇刑沖。
109.視於日時,識辨子妻。
註:男命以時支為子,以日支為妻,以 "日、時" 之衰旺論妻與子。
110.胎月尊人,推於父母。
註:女命以月柱為夫宮,年可併論作父母。
111.巽離旺相,丙丁俱全,足見高明。
註: "丙、丁" 人俱全 "巳午" ,為旺而有祿,以高命論。但不可另見 "子、亥、申" 、
沖合、有 "未" ,不可另見 "寅、戌" 。以經中但言旺相,不言 "長生" 與 "墓庫"
,即是不提 "本卦" ,再度強調成方 "會" 不可成 "局" (合) 之啟示。
112.壬癸、庚辛、土、本同法,亦當顯貴。
註:壬癸全 "亥子醜" 。庚辛全 "申酉戌" 。戊己全 "辰戊醜未" 。甲乙全 "寅卯辰" 。
皆能不遇反剋日干者,方論貴。
113.刑沖破,戊人,多定出兇人。 (原文兇字誤作軍)
註:戊人,天干見沖刑多,出凶兆吉多。原文 "戊辛多" 。查地支刑沖:見沖不論刑,地
支之沖,如 "子、午" 沖, "卯、酉" 沖,皆為陽沖陽陰沖陰。幹為戊辛,乃陰陽互
見,支不成沖,此 "辛" 字為檢校者, "辛" 、 "人" 同音之誤。
114.亥逢金盛,癱患長生。
註:亥為木 "長生" 之位,四柱金盛,行木運反不吉。
115.水立金中,門生陰病。
註:壬癸水入 "庚辛申酉" 運之中, "門" 指卯西門戶, "陰" 卯酉皆屬陰,即至金運之
中,有卯合庚或卯沖酉皆不吉。
116.卯酉辛乙無氣,仕道收潛。
註: "乙卯" 、 "辛酉" 為有氣, "乙酉" 遇 "辛卯" ,東西錯位為無氣,縱才高八斗,
亦難發越。
117.從魁乙辛相加,主還俗沙門。
註:從魁 "酉" ,乙酉、辛酉相加。天剋地刑,為人早年灰心,而志趣不定。
118.辛亥來卯上,定生厥順之人。
註:辛亥日見辛卯時,生不順之子息。
119.酉上逢丁,後須絕嗣。
註:丁酉日酉時,後代不興。
120.戊己如生四柱來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壽。
註:原文 "來" 誤作 "未" ,此經用土從水之 "生、旺、庫" 戊已土亦長生在申。三四位
戊己土,四柱聚在申長生位,故戊己幹多見申,主福厚之人。
121.庚辛向無火之鄉,出不義兇男孤女。 (原文兇男誤作軍人)
註:金人缺火,大運亦不入火鄉,為頑金,子息不佳。
122.木多繁盛、空亡,而定主飄零。
註:四柱木多,若長生、臨官位入空亡,主飄零。
123.有氣逢官,定為顯赫。
註:建祿上遇正官,不遇傷、殺,主顯赫。
124.壬癸旺中,必須流落。
註:壬癸 "亥子醜" 全,又遇 "子、辰" ,則主流落。
125.四清本主俱金,而文武兩升。
註: "四清" ,即四長生坐本位。如乙亥、丙寅、辛巳、壬申,干支互換均可。如辛巳年
丙申月壬申日乙巳時等,長生互換。
126.四仲見之,有旺,則門中生貴。
註: "四仲" ,即子午卯酉,可稱四正又可認為四敗。四正則吉,四敗則兇。 "正、敗"
之分,端以日干臨 "子午卯酉" 之位,在 "沐浴、死、絕" 則為敗。臨長生、臨官,
則為正。此點以五行而論,陰陽同生同死,不作陽死陰生....之論。如甲乙木同敗於
"子" ,同死於 "午" 。若臨四正,則後代昌吉,自身仍不免風韻事多。
127.季中全犯,有昇,而庫藏之官。
註: "季" ,即四季土,四柱支全 "辰、戌、醜、未" 為全。 "有昇" ,即是有氣,有氣
為庫,無氣為墓。支全 "辰、戌、醜、未" ,以戊己日干為最佳,主發跡名器之兆。
128.我去刑他,必主兵法之任。
註: "我" ,非是指日主刑月、時二字,而是指三刑之三個字,以在月支之 "字" 有情當
令於日主者,為我去刑他。
如:?戌、?未、乙丑、??
?子、?卯、甲?、??
此者皆為我去刑他,主權位。反之則為他來刑我,多有是非。
129.乙庚旺相,方外聲名。
註:乙庚六合而生於 "申、酉、戌" 月,主四方有名聲。
130.戊癸炎輪,多主禮德。
註:戊癸合火,生於 "巳、午、未" 月,主謙禮有德之人。
131.丙辛真化,水盛陰婬。
註:丙辛化水,生於 "亥、子、醜" 月,反為私德不吉。
132.甲己同交,交之有信。
註:甲己合土,生於 "辰、戌、醜、未" 月,主敦厚有信用。
133.丁壬化木,旺多仁義。
註:丁壬六合,生於 "寅、卯、辰" 月,亦為厚德之人。
134.諸卦吉凶視於遠近。
註: "卦" ,六合三合均稱之為卦、吉、兇。合乎上述之六合則吉,反之則兇。 "視於遠
近" ,即於四柱本運年歲而言,若40歲之人,六合在年月則遠,六合在月、日或日、
時則吉、兇在目前。
135.木中有土,鬼怪常聞。
註:戊己日干,地支全為 "寅卯辰亥未" 等,主多有是非。
136.金上安仁,門中虛耗。
註:甲乙日干,地支全為 "申酉戌巳醜" 等,主散耗。
137.炎到水鄉,陰入癱瘓。 (原文陰誤作女)
註:丙丁日干,地火支全 "亥子醜申辰" 。陰幹丁見之,多生四肢不良。陽幹丙見之,則
不吉之兆未定。
138.巽離同住乾宮,世出冷落男子。 (原文落誤作勞)
註:此即是男命火人,時日坐戌亥, "天羅" 孤相也。
139.丙壬同居震位,陰陽淫亂之宮。
註:天干丙壬沖,而地支全 "寅卯辰" 或 "亥卯未" 者,主私德不慎。
140.木入煙中,疾下為小。
註:甲、乙木人,入丙午、丁巳之運,洩木力過強,頓見速疾退逆。
141.旺相休囚,問於進退。
註:此是總括上文所說,以旺、休論吉凶否泰。
142.壬來朝甲,有貴官,終於須榮。
註:壬日本須坐辰為辰騎、龍背,坐寅則為 "虎背" 入空,但若為甲寅,則終必見榮華。
143.胎、月、朝時、建旺,則祖先富貴。
註: "胎" 字,自古無明確定義。第一所指為月柱,亦可通用年柱,此為年、月皆合時支
,又見日主建祿,世宦出身。
144.三交四聚,因官而出其名。
註: "三交" ,即年合月、月合日、日合時,任有其一即可。 "四聚" ,即祿、貴、官、
馬聚在三交之會,必有聲名。
145.帶刑全申巳寅,定有官刑嗔訟。
註:四柱下帶 "申、巳、寅" 三刑全,日干衰弱,必多官訟是非。
146.自刑重見,自死自兇。
註:自刑即 "午、酉、辰、亥" 四字全為重見、或二午、二酉....等,不論在四柱上全見
,或日柱有午,午,大運為辰,流年又為辰年,皆為兇險之年。
147.子卯相刑,門無禮德。
註:子卯相刑,貴人主嚴峻寡恩,常人則禮儀不週。
148.醜、戌、未全,肢病難癒。
註:四柱全 "醜、戌、未" ,主疾病之兆。若四柱上為醜,戌運,未年,此年亦以兇論。
149.辰、卯相加,必有刑獄腰腳之災。
註:辰、卯相見,主腰下之疾或訟訴。
150.寅來加巳,子孫憂勞熱燒身。
註: "寅、巳、申" 全者為三刑,但見 "寅在前,巳在後" ,則主子孫不吉。
151.巳立功曹,必見二官所失。
註:巳在前而寅在後,則主失職二次以上。 (皆以併位而言,隔位不計)
152.午逢醜位,久疾內氣之災。
註:午在前,醜在後,內有氣喘之病。
153.醜入炎陽,必有四肢深厄。
註:醜在前,午在後,主手足之疾。
154.子臨井宿,須生脾胃之災。
註:井宿即木,子在前,未在後,主脾胃之疾。
155.未到子鄉,定見尊兇婦厄。
註:未在前,子在後,主長親或女眷之災。
156.亥、申二勢爭強,不二,道路散失。 (原文二字誤作爾)
註:亥與申不分亥先申後、或申先亥後,故曰 "不二" ,皆主有散失財物之兆。
157.建逢 "酉戌" ,鬼賊門病終憂。
註:月支為酉,年、日為戌,或月支為戌,年、日為酉,主體弱。
158.旺中有卦本全,而出自清名。
註:此即是後世之 "從旺格" 之淵源出典處,若木之旺為 "寅、卯、辰" 生於此三個月之
時為 "本" ,而四柱皆木,或生木之水,即成從旺得清貴之名聲。
159.五卦頗同,文武二邊自顯。 (原文邊字誤作卑)
註: "五卦" ,即五行均皆相同。 "文、武" 非指文職或武職,以三會如 "寅、卯、辰"
順氣一方為文,三合 "亥、卯、未" 旺氣聚合曰支武,皆主顯達。
160.分三辯五,旺相兩名,死囚休廢,卑賤也。
註: "分三" ,即分別三合或三會。 "辯五" ,辨別五行,旺相之處。三合三會,皆主有
名聲。若日主與三合、三會坐反方休囚之地。如木坐 "申、酉、戌" 月,四柱全木,
卻主卑賤也。
161.子、醜宮觀閒人。
註:如戊子日,辛丑月,醜為戊主之月,子、醜合,子入醜中,乃文職虛名之人。
162.醜、子復為貞吉。
註:如癸丑月、壬子月、子醜合,醜入子中,反為貞士。
163.亥朝寅位,滋養外人。
註:如甲寅日見辛亥,則主不利主家。
164.寅、亥顯然之兆。
註:如乙亥日見甲寅,為吉祥之兆。
165.天魁到卯,破敗田地。
註: "天魁" 即戌,乙卯見丙戌之謂。
166.木入天魁,復為吉兆。
註:如甲戌見己卯等,則為吉兆。
167.酉辰、金土二合。
註:如庚辰見乙酉等,皆為和諧相合。
168.辰酉,和中有訟。
註:如辛酉見戊辰等,和中有是非。
169.巳刑傳送,道路長行。
註:加己巳見戊申等,主成事甚緩。
170.申、巳行人返覆。
註:戊申見己巳,則事多反覆。
171.未午合分得失,未吉午兇。
註:丙午見己未為吉,乙未見丙午為兇。
172.全逢下剋四親孤,尤忌二尊。
註:若四柱五行皆為支剋幹,皆孤,尤以長親為甚。
173.復剋於上,冬常退。
註:若時剋日,日剋月,月剋年,多進退之兆。
174.三來剋下,官嗔。
註:四柱中有三柱幹剋支者,多爭訟。
175.三制上時,鬼賊。
註:四柱中有三柱支剋幹者,性好反覆。
176.二上二下同類,則慮妻財之變。
註:四柱之五行中,有二柱是一類者,不論幹剋支、或支剋幹,二二相剋者,則妻門財物
有變異之憂。
附言
"玉照神應經" 無原作者之姓名,但依照經中之行文及理則之主旨。當在唐代中、末葉之
作品。全經並不提及任何一個 "格局" 之措詞,但以干支 "沖、刑、會、合" 以及 "財、
官、印、祿、馬、貴人" 而論吉、兇,十分近似唐代李虛中之論命立場,而且沒有一個 "
食神、傷官...." 等之名詞,故此當可推論是為 "宋" 代以前之作品。
由於經中沒有論及 "格局" 之一說,故此可以適用於任何一種格局,對格局不明之八字,
尤為切於實際之使用。故研究命理之道,對此經之瞭解與研究,其重要性是優先於 "用神"
二字。
初學命理之人士,如果已經能排四柱、大運、取格、查出神煞,只要能明白通曉 "六神定
位法、明通賦、及玉照經" 這三種章節並不太長。大約二個月的時間即可以很熟練,對業
餘研究的人士而言,即是已經可以作一個八字的判斷上範圍。一則八字重要的是命局之高
與低,其次才是運程之順逆。
俗稱命好不如運好,只是口頭話,並不是指這一句話毫無意義,而是指只有極少的八字,
可以把一則甚差的命造,僅憑一步運可以扶至極大的享通。通常所說之好運與壞運,都以
格局本身為主要的條件。譬如:一位千萬財富之人,在入逆運之時,仍可比一位擺地攤小
生意好運之時為好,故此說好運或壞運,應該先當辨別是大格局或普通之命造,才可以說
得上,好運是如何的好,壞運又會壞到怎樣的壞。在辨別格局基礎上,依 "明通賦、六神
定位、玉照神應經" ,大致是可以論斷出其範圍。在本格上之論斷,比較好一點的格局,
大都在 "明通賦" 之中,在大運流年方面,即是以本格為基礎再比照 "沖、刑、會、合"
及喜忌而自行調配。
消息賦
"消息賦" 一名 "三命消息賦" 。此賦作者是名為珞琭子。論其實瞭,約略是在東漢至唐
代初期之作品,以及宋代以後,也多少略有予增刪。
以消息賦中之五行術,大抵均著重在漢、唐兩代。 "消息賦" 之賦文是取材於賦文之中曰
:息一氣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而曰消息賦,引用五行之語,仍兼兩漢京房易之氣息甚
重,玆舉幾則賦文以作例式。
一、凶多吉少,類大過之,初爻。福淺禍深,喻同人之九五。這是京房易之 "五鬼變體法" 。
二、求月中而問日,向三避五。這是兩漢選則五行之理則,一月之中間何日為吉,向 "三"
即是 "滿" 日,避 "五" 即是不宜在 "破" 日。 (詳閱拙作 "神煞叢辰法" )
三、嫁娶修營路登黃黑。這是指婚姻,修造營繕之黃道日與黑道日。
四、先計二氣、次課延生。二氣是指八卦各分為大遊年四卦、小遊年四卦。其次才區別為
"延年" 或 "生氣" ....等等,這是指兩漢之遊年變卦。
從上面這四個引例,自然是可以看得出 "消息賦" 之五行使用年代之立場,都是兩漢之立
論。然而其中亦有不少是唐、宋時代之理論,如:
一、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 "奇儀" 即是三奇六儀, "財、官、印、祿、馬、貴人"
,此說盛行於初唐。 (見呂才祿命書)
二、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有 "劫財" 之一說已是唐、宋之間的立場矣。
三、兇會、吉會、伏吟反吟。 "兇會、吉會" 是指三合、三會之意,已是十二生庫十分確
定以後之事,按十二生旺庫在隋代之時尚未十分確定。 (見隋代蕭吉五行大義)
四、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徨。 "背祿逐馬" 一說乃宋代以後所盛行之術語也。
以 "消息賦" 列為 "子平賦集解" 之中,在年代上而論只屬於籠統而言之。把 "消息賦"
列入 "子平賦" 之依據有二:
一、註釋 "消息賦" 可以用李虛中法來註釋,可以用京房易三元九宮來註釋,也可以用子
平法來註釋。此間是以子平法之行文為註釋之主旨,故列入 "子平賦文" 之中。
二、 "消息賦" 在歷代已經有好幾位人士註釋,如東方朔、釋曇瑩....等,四庫全書之中
亦有徐子平撰之消息賦二卷,故依此也列入 "子平賦" 之中。
珞琭子消息賦文,凡二本。宋代一為徐子平,一為釋曇瑩所撰。 "王廷光、李同、曇瑩、
、徐子平" 四家,都有註本,然與舊本互有不同。明永樂大典所載,則獨載曇瑩之名,後
人集此四家之說合而為一本,反以徐子平氏為偶。
改王廷光之書,修於宣和癸卯年,曇瑩之著,成於建炎丁未年,比前者遲五年,其內容不
一之處,疑為傳寫抄誤,或者是永樂大典之中所刪增。
作者是佛門儅侶,故此依據釋曇瑩之說為主。消息賦著作之年代,筆者認為是西漢末王莽
時代之作品。由於在東方朔 (署名) 在賦中有一命例,為 "假今11月子日子時" ,所舉之
四柱為:??、??、壬子、?子。大運為壬子、癸丑、甲寅。按大運常法皆以月柱之下
一干支為初運,此例以初運即是壬子,則月支應為 "亥" 月為十一月,如此則應以 "醜"
月為正月,查歷代之曆法,王莽時代是以 "醜" 為正月。故以消息賦疑為王莽時代之作品
。王莽時代並無壬子年 (王莽自己巳年至光武帝乙酉年) 故而舉例只以壬子 (木) 人不註
明是何年之故。
【消息賦原文】
* 元無兮先天,稟清濁自然。著三才以成象,播四氣以為年。
註: "元" 者太極, "道" 之謂也,為天地之先。太極分二儀,則有上、下、清、濁,自
然之區分。 "三才" 者,易卦以三爻成卦,象乎天、地、人,在天為日、月、星,在
人為精、氣、神。李氏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又云:廣大配天地,變通配時。
* 以幹為祿,向背定其貧富。以支為命,逆順用以循環。
註:子平法論命以日干為主,以月支為建命之支,要日干向月支,也即是指,甲日要生在
寅、卯月,如此則可以稱之為干支同在 "祿" 位, "寅、卯" 既是日干 "甲" 之 "祿"
間, "申、酉" 即是 "甲" 之背 "祿" ,十二地支,週而復始,故曰:循環。
* 運行則一辰十歲,折除乃三日一年。精休旺以為妙,窮通變以為玄。
註:大運之干支曰 "辰" ,一組幹交之大運,主十年之禍福。起大運以生日之干支,數至
建月之日,三日作一歲以定起運之歲數。陽男陰女順推,陰男陽女逆推。釋曇瑩以推
而行之謂 "通" ,化而裁之謂 "變" ,四柱干支與大運干支,細詳其變通之理,吉凶
之義存其中矣,故稱為妙為玄。
* 其為氣也,將來者進,功成者退。其為形也,如蛇在灰,如繕在塵。
註:五行之為氣,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矣。易曰:變化者進退之象。將來者進如春、夏。功
成者退如秋冬。譬如向氣者為 "臨官、帝旺" ,背氣者如 "衰、墓、死、絕" ,順其
同則吉、乖其趣則兇。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進退之吉凶在其中矣。
* 其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其為無也,天垂象以為文。
註:太極之初,並不分有無、剛柔,及太極分兩儀,就有剛柔相推,陽盡午中,陰盡子中
,而午中生陰,子中生陽,在天有金、木、水、火、土之主要五行星,在地因而天象
之垂示,而成河洛之文。
* 播物之初,孰為之有,太極之後,孰為之無。盡以有出於無,無生於有。在天成象,在
地成形,變化見矣。
註:太極之初,不可分有或無,二儀一分,則無中亦生有。如 "死、墓、絕" 之後即是 "
胎、養、長生" 之機。 "臨官、帝旺" 之後,則入 "衰、病、死" 之地,終始循環。
* 其為常也,立仁立義,其為事曰見曰聞。
註: "常" 是五常,即仁、義、禮、智、信。五常轉用為五事,五事者:貌、言、視、聽
、思。釋曇瑩以金、木、水,火、土用之於宮、商、角、徵、羽為五常。仁、義、禮
、智、信為五專。
* 崇為寶也,奇為貴也,將星扶德,天乙加臨,本主休囚,行藏汨沒。
註: "崇" 是居高位之意,如甲人生於寅、卯為 "崇" 。 "寶" 是上生下。如 "甲寅" 甲
木生 "寅" 火長生之支。在京房易,則以寶為子孫之爻。 "奇" 是三奇 "甲、戊、庚
。乙、丙、丁...." 又或是五行之奇 (詳見拙作李虛中命書) ,將星枎天德、月德貴
人扶持命主,又兼帶天乙貴人,按常法是可以認作好命,設若 "本主休囚" ,則也作
起伏不定命造。 "本主休囚" 之 "本" 是指年, "主" 是 指日。
* 至若勾陳得位,不虧小信以成仁,玄武當權,知是大才而分瑞。
註: "勾陳、玄武" ....等名詞一共有十二種,也即是十二地支之另外一種代名詞,用之
於選擇法。
曇瑩以勾陳為醜土,在 "五常" 指信, "玄" 、 "武" 為水之神,在 "五常" 指智。
五行之中,水土不嫌死絕。若再得福德之神加臨,可立為出群之器。
* 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與丙丁相畏。
註:甲、乙、寅、卯木是 "仁" 。庚、辛、申、酉金是 "義" 。如果四柱金木交差,或者
是干支金、木互剋,即是木不木,金不金,故曰: "不仁不義" 。釋曇瑩舉例以甲、
申、乙、酉,是不仁。庚寅、辛卯是不義之類。由於 "寅、申、甲、庚" 交錯,而 "
卯、酉、辛、乙" 暗戰。等至丙遇壬,則丙非壬是 (壬水剋丙火) ,丁逢癸,則丁非
癸是,其餘如 "巳、亥" 、 "子、午" 等亦皆作同論。
* 故有先賢謙己,處俗求仙。崇釋則離宮修定,歸道乃水府求玄。
註:消息賦之作者,基本立場是以養性修道為主旨,而以五行之生剋為敘明之象。以五行
之消息來警惕為人處世不可過盈。滿則損,盈則傾。 "崇釋" 是歸依佛家,則以習 "
定" 為先。按佛教傳入中國,最早之時是在西漢,以此而論消息賦之著作時代不會早
於漢明帝之時代。 "歸道" ,是崇信道教,則以 "水府求玄" 。按道家以左 "金津"
,右 "玉液" 下灌丹田,丹田既滿,流傳骨髓....,上傳泥丸,反歸於腎,故曰:玄。
釋曇瑩以仁義每乖於得失,是非常絆以榮枯。於是日用不知,未曾休息,故先賢謙己
,處俗求道,少私寡慾,達物我非有之境。
* 是知五行通道,取用多門,理於賢人,亂於不肖,成於妙用,敗於不能。
註:五行之道,相生相剋,無所不通,賢者觀其天地之奧為大,俗者觀其得失世情為小。
五行生、旺、死、絕,周流不息,無所不通。鬼神寓於天地之間。四時運行不息者,
五行之通道也。
* 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抽不抽之緒,萬古聯綿。
註: "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 此語出太玄經,大玄出於楊雄,楊氏是王莽時代之人。
消息賦中引用陽氏太玄之言,依此而論,此賦最早之時代亦在東漢,可能不是西漢時
代之作品。 "見不見之形" ,如地支之中互藏天干,乃不明見之五行。 "抽不抽之緒"
,如 "子" 本為水,遇 "醜" 則變土,可變可不變,俱皆以五行相遇之際而認別,為
可抽不可抽之活性變化。
* 是以河公懼其七殺,宣父畏其元辰,峨眉闡以三生,無全士庶。鬼谷播以九命,約以星
觀。今集諸家之要,略其偏見之能,是以大解曲通,妙須神悟。
註:釋曇瑩以 "河上公懼五行七殺之暴,文宣畏元辰神煞之兇" 。 "峨眉" 是指蜀中一位
怪士,俗稱河上公嶽陽人,復姓公孫,少年慕道,隱雞足山。
鬼谷子是春秋戰國時之名士,門下高足其眾。此文是指慨括先賢之述作匯集於此賦之
中,從廣義而示釋五行。
* 臣出自蘭野,幼慕真風。入肆無懸壺之妙,遊衢無化杖之神。息一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
註:此節是原作者自謙之語, "懸壺之心" 指濟世救物之能。 "化杖之神" 是指昔入有一
賣卜者在市街賣卜,日課千人,因而傳聞於帝,帝乃命人來詔召此賣卜者,而此人卻
不肯應召。帝怒而命人逮賣卜者。於是賣卜人在市井處眾人之前,將手杖擲起,化為
龍昇空而去 (此為傳說之語) 。原作者以此而作自喻之意,意即是指自己乃是以修道
者之身,而論五行之理。
* 乾坤立其牝牡,金木定其剛柔。晝夜互為君臣,青赤時為父子。
註: "牝牡" ,即雌雄。乾為陽。坤為陰。金為西。木為東,東為春生為柔。西為秋肅為
剛。晝、夜各有所主,而循環不息。五行之神曰五帝,東方為木,青帝為父,木生火
,南火為火赤帝為子....。乾、坤、晝、夜、青、赤之說,譬諸君、父子之義。
* 不可一途而取軌,不可一理而推之。時有冬逢炎熱,夏草遭霜。類有陰鼠棲冰,神龜宿火。
註:五行之理不可以固定之理法而衡量。如丙火本是炎熱之性,設若是 "丙子" 干支,其
火也失炎熱之性。是以須干支納音而合論,不可 "一途而取軌,不可一理而推之" 。
* 是以陰陽罕測,志物難窮。大抵三冬暑少,九夏陽多,禍福有若禎祥,術士希其八九。
註:陰陽生剋變化之道無窮無盡,不是單以文詞之所能盡言,不過依原則性而言,冬季是
寒多熱少,夏季則炎多寒少。禍福之禎祥,也是可以在五行之中觀察得出八、九分之
主旨。
* 或若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窮。老遇建旺之廊,臨年偃蹇,若乃初兇後吉,似源濁而流
清。始吉終兇,狀根甘而裔苦。
註: "敗" 是指衰墓死絕之地。東方朔曾舉出一個命例,壬戌、辛亥、己酉、癸卯。
(01) "壬戌" 納音為 "水" , "水" 用 "火" 為 "財" ,生於十月。火絕於 "亥" ,主無
財。
(02)水以金為母,生時為卯, "卯、酉" 見沖,母亦不吉。
釋曇瑩曰:身雖依運,勢須及時。生逢旺歲,運亦須處於旺廊。晚年遇衰地,運亦喜
在困地,是乃隨宜之消息。初生興隆,晚歲興隆者,源濁流清之謂也。幼壯建旺,而
臨老冷落者,裔苦根甘之謂。
大抵人命以 "年" 為尊,月、日、時為次。年為四柱之君父,吉凶之主基。明運氣之
本,推虛實之項,取其月,觀安危之兆,察苦樂之原,取其日,定貴踐之本,決生死
之期,取其時。釋曇瑩又以 "日主初,日主中,時主未" 。
* 觀乎萌兆,察以其元,根在苗先,實從在後。
註: "年" 為根, "月" 為苗, "日" 為花, "時" 為果。釋曇瑩以天之象為日月星辰,
地之形為山川草木,然而知人物死生之說,方克觀乎未明之兆,察以立根之原可也。
* 胎生元命,三獸定其宗門。律呂宮商,五虎認其成敗。
註: "元" 是指 "年" ,年支每一支統三獸。
時下之 "生肖" 即取三獸之第一獸,在當時是有分別的。 "寅、申、巳、亥" 年用第
一獸。 "子、午、卯、酉" 年用第二獸。 "辰、戌、醜、未" 年用第三獸。
"呂、律" 者,是指 "宮、商、角、徵、羽" ,以甲乙為角,丙丁為徵,庚辛為商,
壬癸為羽,戊己為宮。 "五虎論其成敗" ,即是起月柱天干之五虎遁月法。譬 "寅"
字遁得 "甲、寅" 為旺, "庚、寅" 為衰之類。
* 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註: "無合有合" 是指呂、律地支之合,以地支為主。譬如: "寅" 、 "亥" 為六合,地
支不見 "亥" ,而見 "壬" ,以壬旺在亥。壬寅亦可合,故曰:無合有合。 "得一分
三" ,如 "寅" 中藏 "丙、甲、戊" 之類。
* 年雖逢於冠帶,尚有餘災,運方至於衰鄉,猶披勘福。
註: "冠帶" 是近於 "臨官" 之位,但仍不可以視作旺相,只是 "近於旺" 而已,故此認
為尚有餘災,似天之久雨乍停,雨雖止而地尚未乾。 "衰" 是 "帝旺" 之後一位,雖
已不是在旺地,方過旺氣,仍有旺氣之餘力,故曰:猶披勘福。
* 大抵天元嬴弱,宮吉不及以為榮。中下興隆,卦兇不能成其咎。
註:大抵命主自身坐衰,縱然是大運扶持,也可論吉,總不及本身自坐旺地之為吉。天干
為上元,地支為中元,納音為下元。設若地支旺於納音之五行,則為 "中下興隆" 。
縱然地支三合、六合為命主之反位 (卦兇) ,亦不作大凶之論。
* 若遇尊兇吉卑,救療無功。尊吉卑兇,逢災自愈,課有三會,災有五期。
註: "三會" 、 "五期" 有諸家不同之見解。
(01) "三會" 為如庚祿在申,本命有三庚。
(02)三會指祿會,甲祿在寅為一祿。見甲午,寅午會為二會,再見戌為三會。
等等諸家見解不同,今依釋曇瑩之見解為:祿有三會,長生、帝旺、庫是也。災有五
期,衰、病、死、敗、絕是也。此說最簡便。
* 凶多吉少,類大過之初爻。福淺禍深,喻同人之九五。
註:這一節是用 "京房易" 。 "大過" 是六十四卦名,在 "京房易" 中為 "震" 宮之 "遊
魂卦"。 "世爻" 在四爻父母。 "應爻" 在初爻妻財。
依京房氏之法則,大過卦六爻缺 "木" ,即缺比扶之專位,論倘震宮木弱。若 "應爻"
初爻一變為乾金,又為制震宮木,世爻一變為 "坎" 亦為不當,故曰:凶多吉少。
"同人之九五" 亦為京房易。 "同人" 卦是離卦之 "歸魂卦" 。 "世爻" 在三爻官鬼
。 "應爻" 在上爻子孫。
九五變爻化乾為離。詩曰:假令乾卦化為難,絕命之鄉為當知。福淺禍深是此兆,餘
皆防範細推尋。 (有關 "京房易" 詳見拙作 "京房易概論" 及 "鐵版神數考釋" ) 。
釋曇瑩更明白解釋為 "壬申癸酉" 入離位而消亡。
* 聞喜不喜,是六甲之虧盈。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有助。
註: "六甲" 是六十甲子對干支之衰、旺,如甲寅為盈,甲申為虧。若命帶 "財、官、貴
人" ,見 "甲申" 亦不只以為喜。若命運凶神惡煞,在 "甲申" 衰地,不見有兇。
* 八孤臨於五墓,戌未東行。六虛下於空亡,自乾南首。
註: "八孤、六虛" 即是六旬空亡。六旬有十二支為空亡,其中 "辰、戌、醜、未" 為五
行之 "墓" ,餘下八支即稱之為 "八孤" 。
* 但著財命有氣,逢背祿而不貧。若也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註:論命要 "財" 與 "命" 二者均旺,若能如此,即是入 "劫財" 之鄉也不致於大敗,反
之 "財" 、 "命" " 二衰,即是入 "臨官" 運中也不發。
* 若乃身旺鬼絕,雖破命亦延年。鬼旺身衰,逢建祿而夭壽。
註:此是 "身旺財官絕" 與 "身弱財官旺" 的二種比判。以 "身旺財官絕" ,只主貧乏而
仍長壽。 "身弱財官旺" ,則身富而夭壽。
* 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棲徨。祿馬同鄉,不三臺而八座。
註: "背祿逐馬" 之 "背祿" 是指日干在四柱坐旺位而入死絕之運。 "逐馬" ,馬即是財
,指四柱 "財" 旺,而入 "比、劫" 剋財之運,主破財不利。 "祿馬同鄉" 是指 "財
官" 同聚在一柱之地支,如 "壬午、癸巳" 日,即是自坐 "財、官、印" 。四柱不遇
沖、刑、大運不入背地,主吉祥之造。
釋曇瑩是用 "遁甲法" 。如:庚午、??、壬辰、丁未。大運在 "申" 即是 "祿馬同
鄉" 。 "申" 運尤以 "戊申" 為最佳。
(01) "庚" 祿在 "申" 、 "午" 馬在 "申" 。
(02) "壬" 日遁 "申" 為 "戌、申" 。
如此則年日,主本皆聚於 "戊申" 之 "祿馬同鄉" 矣。
* 生月帶祿,入仕居赫奕之尊。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
註: "生月帶祿" 是指建祿格, "重犯奇儀" 是指又兼全 "財、官、貴人" 為吉祥之造。
釋曇瑩是用 "遁甲法" 來註釋。年柱庚子、月柱甲申。用 "甲" 再遁 "子" 是 "丙子"
。若能 "丙子" 日為上吉之命。
* 與生地之相沖,宜退身避舍。兇會吉會,伏吟反吟,陰錯陽差,天沖地擊。
註: "生地相沖" 是指四長生之一位 "寅、申、巳、亥" 對沖,宜退位避身。 "兇會" 是
亡神、劫煞等三會三合。 "吉會" 是財、官、貴人等之吉神三合、三會。
伏吟:大運或流年與四柱干支相同。反吟:大運或流年與四柱干支對沖。
陰錯陽差:....
子、午二月沒有 "陰錯陽差" ,只有午月丙午日及子月壬子日為 "陰陽俱錯" 。
* 或逢四殺五鬼,六害七傷,地網天羅,三元九宮,福臻成慶,禍併危疑,扶兮速速,抑
乃遲遲。
註: "四殺" 有二種說法。
(01)子、午、卯、酉為 "殺" , "酉" 是火殺, "午" 是木殺, "子" 是金殺, "卯" 是
水殺。
(02)是 "九宮" 之四、五之別名,以一吉,二宜,三生,四殺,五畏,六害,七傷,八難
,九厄。
地,地網天羅: "辰巳" 為地網, "戌亥" 為天羅。
三元九宮:三元是 "上、中、下" 三元。九宮是坎一宮,坤二宮,震三宮,巽四宮,
中五官,乾六宮,兌七宮,艮八宮,離九宮。上元甲子起一宮,中元起四宮,下元起
七宮。 (參閱拙作 "神煞叢辰法" )
* 歷貴地而待時,遇比肩而爭競。至若人疲馬劣,猶託財旺之方。
註:運至貴人之地,天干不可坐比肩,否則分福。設若命主弱,財馬亦弱,就須另託氣旺
之方為宜。
* 或乃財旺祿衰,建馬不避沖合。歲臨亦不為災,年成故宜獲福。
註:釋曇瑩用 "遁甲法" 而解釋。年柱甲戌、月柱壬申, "甲" 絕於 "申" 、 "戌" 馬在
"申" 祿絕馬鄉 (財旺祿衰) 。不避沖、合、反吟、伏吟。
* 大吉生逢小吉,反壽長延命。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
註:大吉是醜,小吉是未, "醜、未" 對沖不作兇,天罡是 "辰" ,天魁是 "戌" , "辰
、戌" 沖可作延壽之論。釋曇瑩對此另有說明,以必須以 "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
辰水印,甲戌火印,丙辰土印" 方可論之。
* 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太衡臨昂胃之鄉,人元有害。
註: "從魁" 是 "酉" 。蒼龍是 "辰" 。太衝是 "卯" 。胃亦是 "酉" 。指 "辰、酉" 合
金,主有外財, "卯、酉" 對沖,指身有傷害之虞。
* 金祿窮於正首,庚重辛輕。木火困於金鄉,寅深卯重。
註: "正首"即 是 "寅" 為建月之首。庚見寅為重,辛見寅為輕。木則絕於西方 "申" 地
,甲見申為重,乙見申為輕。
* 妙在識其通變,拙說猶神。巫瞽昧於調絃,難希律呂。
註:五行之道,妙在要識其變通之道,文字終難達其義。 "律呂" 是指 "宮、商、角、徵
、羽" 。各有五行所屬, "調絃" 即是調節五行中和之意。
* 庚、辛臨於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壬癸運至丙丁,庶人獲其厚利。
註: "庚、辛" 見 "甲、乙" 為 "財" 。 "壬、癸" 見 "丙、丁" 亦為 "財" ,皆主可獲
得名利之地也。東方朔舉有一個命例。 "假令11月子日子時" (其中容或有失誤之處)
。月柱壬子、日柱甲子。按11月應為 "子" 月,東方朔以大運五歷起運五初運為 "壬
子" ,則應為 "辛亥" 月,其中有二項疑點。
(01)若是以月柱下一干支起運,以 "醜" 為正月,如此方能以 "亥" 月為11月,初運為 "
壬子" 。按以 "醜" 為正月,是西漢末年 "王莽" 時代之曆法,則消息賦當為 "王莽"
時代之作品。
(02)是起大運與今日不同,即是月柱本柱干支為首運。
* 聞朝歡而旋泣,為盛火之炎陽。剋禍福乎途遙,則多因於水土。
註:釋曇瑩以火之為性,暴而多烈。鑽木煙飛,擊石火發,朝而而旋逝,言其禍福來去均
匆匆,而水、土之性柔和,禍福來去均緩和。
* 金、木未能成器,聽哀樂以難名,似木盛而花繁,狀密雲而不雨。
註:五行之中,獨以 "金" 非假火煆不能成器, "木" 非藉金伐,亦不能成材。 "煆" 、
"伐" 均為艱辛之過程,但是先難後易,因哀而樂。故曰:聽哀樂以難名。木太盛則
枝繁,水太過則漂失,乃屬形似廣而實無依之狀態。
* 佔其金木之內,顯於方所分野。標其南北之間,恐不利於往來。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
幹。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窮通,述歲中之否泰。
註:金是西,木是東,則不宜運程在南 (火) ,北是水,南是火。在水、火之命造,亦不
宜在東、西之方。
"向三避五" 是選擇家之立場。依釋曇瑩之立場是用 "六輪八卦九宮之位" , "向三"
:是指 "福、德、生氣、天醫" 。 "避五" :是指 "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本宮" 。
*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宜春榮,寅、卯一揆。丙、寅、丁、卯,值秋
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脫厄。
註:此是指五行各要居於旺相之地, "壬、癸、亥、子" 要秋冬。 "甲、乙、寅、卯" 宜
春夏。反之 "丙、丁、寅、卯" 木、火之五行,入秋已失令,只宜保持, "己巳、戊
辰" 納音為木,一過秋冬,即有生機。
"乾" 宮是指 "戌、亥" ,一過戌、亥入 "子、醜,寅、卯" 之支皆是水、木之鄉,
即有生機之兆,故曰:脫厄。
* 值病憂病,逢生得生。旺相崢嶸,休囚滅敗,憂其死絕。
註:命主值病墓,是可憂之遇,值長生之位,為旺相崢嶸之宜。論及六親,以生我者為父
母,我生者為子孫,剋我者為官鬼,我剋者為妻財,比和者為兄弟,皆不宜坐逢死絕
之地,遇之者論為六親不吉之兆。
*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臨喪,目前可見。
註: "墓" 是指 "辰、戌、醜、未" 為四墓。 "鬼" 是指剋命主之五行。金怕巳、未火。
木畏乙、未、金。水忌丙、辰、土。土慮戊、辰、木。火懼壬、戌、水....等曰:墓
在鬼中。 "足下臨喪" ,為地支遇喪門。支及大、小運臨喪門,主喪服。
* 憑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
註:歲星為:年支子對地支卯。年支醜對地支寅。年支寅對地支醜。年支卯對地支子。年
支辰對地支亥。年支巳對地支戌。年支午對地支酉。年支未對地支申。年支申對地支
未。年支酉對地支午。年支戌對地支巳。年支亥對地支辰。
天年為:年支子對地支亥。年支醜對地支戌。年支寅對地支酉。年支卯對地支申。年
支辰對地支未。年支巳對地支午。年支午對地支巳。年支未對地支辰。年支申對地支
卯。年支酉對地支寅。年支戌對地支醜。年支亥對地支子。
* 先論二氣,次課延生,父病推其子祿,妻災課以夫年。
註:此節是指京房易之論斷, "延、生" 是大,小遊年中之名詞。
小遊年:乾、艮、巽、坤。輔弼、五鬼、福德、絕體、天醫、生氣、遊魂、絕命。
大遊年:坎、震、離、兌。伏位、禍害、天醫、延年、五鬼、生氣、六煞、絕命。
詳見拙作 "神煞叢表法" 。釋曇瑩以五行相生為父子,木生火等之類。陰陽相制為夫
妻,為交合之辰。金弱必然畏火,必須以 "金" 之子 "水" 來救助....等。
* 三宮元吉,禍遲可以延伸。始未皆兇,災忽來而迅速。
註: "三元" 即是 "天干、地支、納音" 。三者俱在旺地,有禍也遲。如果三者皆在弱地
,則禍起忽然之間。
* 宅墓受殺,落梁塵以呻吟。喪吊臨人,變宮、商為薤露。
註: "宅" 是命前五辰, "墓" 是命後五辰, "喪門" 之起例前已有列表, "弔客" 之起
例如下....。
釋曇瑩以善歌者有遶梁之聲,善曲者合宮、商之曲。今以呻吟愁嘆變為薤稱之輓曲,
乃喪吊臨門之災也。
* 幹推兩重,防災於元首之間。支折三輕,慎禍於股肱之中。下元一氣,周居往來之期。
註:這是氣運,古詩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歲丁壬二。戊癸須從一歲推,只有納音
行運氣。相生福德相剋兇,五行比順皆如意。金人遇金防兇禍,木人用木營求遂。水
火值水主動搖,運順氣逆不須記。
釋曇瑩以天元二遭剋伐,防頭目之傷,下元是指納音,逐干支而變遷。
* 仁而不仁,慮傷於戊己,至於寢食侍衛。物有鬼物,人有鬼人,逢之為災,去之為貨。
註: "仁" 是 "木" ,木能剋土 (戊己) 為財。只怕 "木" 之力不足,最好有 "水" 等生
"木" 以為侍衛。逢 "財" 之地,利於君子,敗於小人。君子則吉,小人則兇。
* 就中課形夾殺,魄往酆都。元犯有傷,魂歸岱嶺。
註: "課形" 是沐浴。夾殺乃沐浴帶凶煞,惡神沖刑主眈荒財色,逐妄耗真,主不吉。
* 或乃往來出入,抵犯兇方,嫁娶修營,路登黑黃。
註:此是用選擇家之神煞,指黃道乃黑道,雖非三命之談,亦為九宮之法。 "黃道、黑道"
之區分,頗為複雜。可參閱拙作 "神煞叢辰法" 。
* 災禍在歲年之位內,發覺由日時之擊揚。五神相剋,三生定命。每見貴人食祿,無非祿
、馬之鄉,源濁伏吟,惆悵絕宮之地。
註:此節是兼帶擇日之說,認為人命之吉凶故然重視於本命,仍須以擇吉日、吉時,命雖
好,若行事有逆日、時之吉、兇。
"五神三兇" 乃八宮卦之所屬, "五神" 為 "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歸魂" 。 "
三生" 為 "生氣,天醫、福德" ,俱為三元選擇法之理則。
* 狂橫起於勾絞,禍敗發於元亡。宅墓同處,恐少樂而多憂,萬裡迴環,乃是三歸之地。
註:陽命前三辰為 "勾" ,命後三辰為 "絞" 。陰命後三辰為 "勾" ,命前三辰為 "絞"
。大凡神煞是五行英精之位,凶神之地皆宜避之。
* 四殺之父,多生五鬼之男。六害元徒,命有七傷之事。
註: "劫煞" 在 "寅、申、巳、亥" 四生長之位,故曰:四殺。遊年太歲及大、小運俱在
"劫煞" 之位,生男不佳。 "七傷" 是不有妨於六親,亦傷自己。
* 眷屬情同水、火,相逢於沐浴之鄉,骨肉中道分離,孤寡尤嫌手隔角。
註:甲見己。乙見庚。丙見辛。丁見壬。戊見癸。皆喻之為眷屬,如合在地支 "沐浴" 位
之上,主親友俱甚孤單,如果再有 "孤辰、寡宿" ,則尤為難就姻親。
* 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身剋煞尚輕,煞剋身尤重。
註:四柱見有凶煞,必須先較量其輕重,以五行為準,命主剋凶煞為輕,凶煞剋命主為輕
。如 "寅、午、戌" 見 "卯" 為 "桃花" 。 "辛" 見 "卯" 為輕, "乙" 見 "卯" 為
重之類。
* 至於循環八卦,因河洛之遺文。略之定為一端,究之翻成萬緒。
註:論命之法,以河圖洛書之八卦,五行生剋之循環而為一定之法則,相互成因,而成幹
頭萬緒之變化。
* 若值攀鞍踐祿,逢之則佩印乘軒。若以馬劣財徵,遇之則流而不返。
註: "攀鞍踐祿" 即 "馬" 遇 "祿" 之謂也。
如:己卯、戊辰、壬子、??。子馬在 "寅" 。 "寅" 與 "月、年" 為 "寅、卯、辰" 為
三會。 "壬" 祿在 "亥" , "亥" 與 "寅" 為六合。
故曰: "攀鞍踐祿" , "壬子" 納音為木, "子" 是納音之 "印" ,故曰:逢之則佩
印乘軒,主吉。
如:乙酉、丁亥、己卯、乙亥。 "馬劣財微" ,者 (釋曇瑩以年柱而論之) 。 "乙、酉"
納音為 "泉中水" ,水馬在 "亥" 遇丁亥納音土,剋馬也。 "乙" 見 "卯" 日為 "祿"
,而 "己、卯" 納音亦為土,又為見剋。馬劣財微者,主飄蓬四海為業。
* 佔除拜望,戊子以四八為期。口舌文書,己亥慎三十除二。
註:此例以 "戊子" 年為例, "四八" 為32歲,在乙丑年。乙為 "戊" 之官,地支 "子、
醜" 合土,為吉兆,故主升遷。又如 "己亥" 人,28歲 (32減 2為28) ,流年在 "庚
午" 。 "庚" 為伏兵, "午" 為炙退,故生口舌是非。釋曇瑩認為這是三元九宮之法
,非純三命之理。
* 善惡相絆,搖動遷移,夾殺持丘,親姻哭送。兼須詳其操執,觀其秉持。厚屬論其骨狀
,成器藉於心源。木氣盛而仁昌,庚辛虧而義寡。
註: "搖動遷移" 東方朔以 "甲、乙、丙、丁" 四幹好動, "戊己、庚辛、壬癸四幹好靜"
。凶神多則不宜動幹,吉神多則喜動幹。
釋曇瑩以 "辰、戌、醜、未" 是四大殺之地,亦曰: "三丘" 。 "秉執操持" 是指一
個人之品德,古云:有心無相,相逐心生,有相無心,心隨相滅。這是指命好不如心
好之旨。
* 惡心曜加而有喜,宜其大器。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兇人。
註:釋曇瑩以為人忠信耿直,縱有兇星值命,反為權貴。設若悖傲無禮,惡自招殃,先賢
所勸勉之語也。
* 處定求動,剋未進而難遷。居安思危,亦可兇中卜吉。
註:易曰:君於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是以自天佑仁,吉無不利。
* 詳其往聖,鑒以前賢,或指事以陳謀,或約文而切理。多或少剩,二義難精。今者參詳
得失,補綴遺蹤,窺為心靈,永掛清檯,引列終編,千希得一。
註:消息賦之原作者敘述此賦,乃是以五行之吉凶而述道德之規範。吉、兇為其次,而端
正人心為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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