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協會: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 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北京互金協會: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 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互金通訊社訊 8月30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北京互金協會”)發佈《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及其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風險提示強調,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 “ICO”及其變種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經濟秩序,帶來社會風險隱患。

為加強行業自律,提升投資者風險意識,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北京互金協會就有關風險事項提示如下:

一、此類不法行為的網絡化、跨境化特徵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範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控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此類不法行為的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教授”、“大V”站臺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週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通證經濟”、“眾籌”、“共識經濟”等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此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以先進技術為標榜、以發幣攬財為目的、以交易炒作升值為利誘,實質是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

此外,北京市互金協會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以下是《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及其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全文:

北京互金協會: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 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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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金協會: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 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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