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或科目三5次考試都不合格怎麼辦?

如果科目二或科目三5次考試都不合格怎麼辦呢?

科目二或科目三5次考試都不合格怎麼辦?

5次考試不合格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後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四)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成績有效。

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也就是說,如果科目二或科目三任一項考試有5次不合格就需要重新報名,而不是保留已合格科目的成績,再繼續考。

考試合格標準

(1)科目一滿分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2)科目二滿分100分,申請C1或C2的80分及以上合格,申請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貨車(B2)的90分及以上合格;

(3)科目三滿分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4)科目四滿分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科目四考過後,當場就可以領取駕駛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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