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重庆市蔬菜协会关于评选“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 等荣誉称号的通知

通知|重庆市蔬菜协会关于评选“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 等荣誉称号的通知

重庆市蔬菜协会

关于评选“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

等荣誉称号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产业队伍,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由市农委、市商务委指导,重庆市蔬菜协会主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产供销融合优秀企业(个人)”、“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先进单位”、“重庆市名优特新蔬菜品牌推广优秀企业”评选活动,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性带动作用。

材料上报截至时间为2018年 9月20日,协会将在10月上旬举行会议对评选结果进行总结和公布。

联系电话:023-47888398

联系人:杨晓萃、曹诗杰

QQ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重庆市双福国际农贸城蔬菜市场37#二楼综合办公室

附件:1. 关于评选“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等荣誉称号的方案

2.材料申报表

重庆市蔬菜协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1:

关于评选“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等荣誉称号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产业队伍,弘扬艰苦创业的劳模精神与工匠精神,鼓励创新创业,树立行业标杆,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由市农委、市商务委指导,重庆市蔬菜协会主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产供销融合优秀企业(个人)”、“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先进单位”、“重庆市名优特新蔬菜品牌推广优秀企业”评选活动,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性带动作用。

一、原则

(一)科学。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力求设置科学,符合客观实际,准确反映评选对象的综合实力。

(二)公开。通过重庆市蔬菜协会公众号、新闻媒体、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初选名单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正。在市农委、市商务委指导下,与重庆市蔬菜协会、知名媒体人、农业专家客观公正的量化评价。

(四)自愿。凡是符合条件的市境内的蔬菜生产企业、蔬菜品牌、蔬菜批发商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均可参加。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蔬菜协会

本次活动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中国蔬菜流通协会、重庆市农委相关处室、重庆市商务委相关处室、重庆市农科院蔬菜研究所、重庆市蔬菜协会部分理事单位组成。

评审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研究、决定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项。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重庆市蔬菜协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三、项目设置

(一)重庆市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

(二)重庆市产供销融合发展优秀企业(个人)

(三)重庆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先进单位(个人)

(四)重庆市名优特新蔬菜品牌推广优秀企业

四、评选条件

(一)重庆市知名经销商暨单品销售大王

1.参与评选单品为:本地杂货、外地杂货、云南杂货、白菜、山药、姜蒜、红薯、萝卜、辣椒、冬南瓜、大葱、土豆、粤菜、菇类、洋葱、莲藕、仔姜、芋儿十八大品类

2.从事蔬菜销售工作5年以上,在评选品类中有较高的影响力,且销量在本市排名前列,需提交至少3年或以上的年销售量材料。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依法照章纳税,且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4.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无不正当竞争;无扰乱市场、行业经营秩序、无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不良行为。

(二)产供销融合优秀发展企业(个人)

1.申报企业(个人)需从事蔬菜产供销产业链工作3年以上,蔬菜种植、供应、销售全产业服务,有企业自属种植基地不少于1万亩,且在供应销售链上固定的销售渠道,近三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为本地蔬菜产业结构调整做出积极贡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依法照章纳税,且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无不正当竞争;无扰乱市场、行业经营秩序、无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不良行为

(三)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先进单位(个人)

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先进单位是指以蔬菜加工或流通为主业,或以贫困地区劳动力为就业主体的,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地区蔬菜进入市场、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的企业。

1.认定范围。在贫困地区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形式直接带动贫困农户的企业;以贫困地区为原材料基地的企业;。认定工作要突出扶贫特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重庆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的企业。

2.企业带动辐射能力。加工业企业应以当地蔬菜为主要原材料,流通企业应以营销当地主要蔬菜为主。企业与带动基地、农户之间签订稳定的合约关系,或形成长期稳固购销关系。

(四)重庆市名优特新蔬菜品牌推广优秀企业

1.参评企业需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参评企业和品牌有突出业绩表现;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产品质量负面事件;有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美誉度;

3.参评单位和品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对行业发展有引领或带动作用,对全市农产品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具有行业借鉴价值与示范作用;

4.参评蔬菜基地在基地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带动农户、品牌化、标准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创新举措及联动作用;

5.参评组织或个人须有较强的品牌、质量、创新与发展意识,推动本市蔬菜行业品牌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流程

(一)申报(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20日)

符合评定范围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个人、品牌,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蔬菜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7888398,QQ邮箱: 526978330)。

(二)行业评荐审定(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

评选小组将对入围候选个人及企业进行认真审查、听取意见、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公示(2018年10月1日—2018年10月7日)

将拟定名单在重庆市农委网站、重庆市商务委网站、重庆市蔬菜协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颁奖(2018年10月上旬)

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市蔬菜协会将于10月上旬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奖牌。

六、要求

本次开展全市“知名经销商单品销售大王”、“产供销融合发展优秀企业(个人)”、“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先进单位”(个人)、“重庆市名优特新蔬菜品牌推广优秀企业”评选工作,由市级相关部门指导,量大面广,社会影响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牵头工作,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蔬菜生产企业、蔬菜经销商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树立行业标兵和楷模,引领行业发展。

各申报单位(个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评选活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程序执行,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泄露机密,如有违者,将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重庆市蔬菜协会咨询电话:023-47888398

(二)本通知中的评选办法由重庆市蔬菜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市名优特新蔬菜品牌推广优秀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主要推广品牌经营年限
品牌简介 (可另附页)
所获荣誉 (可另附页)
申报理由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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