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爲小夫妻準備了700萬一室戶當婚房,女方覺得太小氣。你怎麼看?

小情獸TT


不是不想結婚,是我買不起房;不是不想生孩子,是我們養不起娃娃。錢,困擾著人們的生活,讓生活中的一切都糾纏著錢的味道。

在上海,婆婆給兒子準備了80平方的一室做婚房,而女方家長卻希望婆婆讓出自住的二室。把這事放在網絡上討論,我想大致以下幾種觀點:

一、對於外地人來講,700萬的婚房不管大小,那都是不小的投入。就衝那套小小的自有住房,小夥子找一個外地女博士都是有可能的。

二、對於上海本地人來講,80平的房子暫住可以,有了孩子確實不夠寬敞。上海丈夫娘提出這個要求不算苛刻,但轉念一想,為何你不給姑娘陪嫁一套大房子呢?

三、作為旁觀者來看,年輕人既然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那就坐下來好好商量。兩個年輕人有了一套房子,安心生活,努力工作,有孩子以後可以貸款買個大房,或者婆婆高興了會主動讓出房子,這些都是需要以後逐步解決的問題。假如兩個年輕人剛剛相識,準婆婆就提出這樣的想法,那還是靜下來看看吧。

俗話講,知足常樂。在大城市生活,房子是最沉重的負擔。年輕人結婚後就有自己的房子,這是多少奮鬥在一線城市的年輕人的夢想啊。無論怎樣,年輕人要感恩父母給予的幫助;作為父母,誰都希望孩子組建幸福家庭,經濟方面,能幫助就幫助,最好不要過多參與。這位丈母孃,你聽懂了嗎?


入青0601


如果這事發生在上海,那我可以講,很可能從一開始大家理解思路就是錯的。上海小姑娘嫁人很講究門當戶對和務實。這句話沒有褒義,也沒有貶義,因為我就是上海小姑娘。

現在比較流行的思路是,男女雙方共同出首付買房共同還貸。一線城市真心房價太高。但是這裡面可能會存在,男方比女方多負擔多承擔一點。第二種情況就是完完全全男方出婚房,這裡面其實相當多的小姑娘是不願意的,因為歸根到底,房子的產權很可能是婚前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的。所以很多女方父母無法明著反對,但是心裡面會有諸多挑剔的條件,這就是很多分歧的由來。是很多所謂苛刻條件的開始。你會覺得這樣的結婚對自己的女兒是沒有保障的,因為上海嫁女兒也不可能是光著手出去的,無論裝修家電,酒席成本都很昂貴,女方都會負擔一部分的。不要覺得男方提供婚房就很厲害,婚房歸根到底還是男方的,不是女方的。而且很多女方也有能力提供婚房,但是傳統觀念還是居多嘛。反過來想一想,女方提供婚前婚房,男方提供陪嫁家電部分裝修,孩子跟女方姓很多男人願意嗎?為什麼反過來就會覺得女方是佔便宜呢?

還有很多人說700萬找不到老婆,什麼什麼什麼,你要知道,在婚姻市場,並不是只有女人勢利,男人也是趨利的。他要找的也是和他門當戶對的,有共同經濟能力的居多。大家互相挑剔不是很正常嗎。所以會不會條件放出來,人家不要,有可能啊,我們家條件不比他差啊!

當然我所說的大前提是男女雙方門當戶對都有能力。所以這裡面關鍵有個前提,就是女方家的經濟條件和女方本身到底是在什麼地位市場,如果女方條件很差很差,沒有話語權,那就沒辦法,那你就接受男方的安排對吧。

最後說一句,婚姻本質上就是經濟利益的交換,就是雙方安全感的保障,而不是所謂愛情的結晶,愛情,真正的愛情就應該是純粹的,可以是不結婚的。所以我覺得一切的保障和談法都不要說什麼是毀滅愛情,我覺得是先談清楚了,大家說清楚了才不會婚後心裡有隔閡。


天藍海清2018


女方也出700萬。男方賣房子,兩邊加起來1400萬,買個兩居或三居,寫兩人名字。公平不?公平啊,女方的700萬在哪呢,出錢了有話語權,不出錢少嘰嘰歪歪。


小得意在廚房


確實小氣了,猛一看700萬感覺好多啊!上海這樣的地方,房價那麼貴700萬才一室一廳的房子,根本不夠住!不是以錢來衡量,要以房子大小衡量!


抱天攬月4


小寶說:700萬一室戶當婚房,男方也不小氣,女方也應理解。

上海一位準婆婆為小夫妻準備了一套700萬的一室戶,當婚房,房子80平,還是裝修好的電梯次新房。公婆自己是住的同小區的兩房。而未來丈母孃卻覺得應該將老兩口的兩房讓出來做婚房。

1、上海結婚成本高,已經是啃老一族了,不應再如此挑剔。

上海的房價高是事實,在靠近市區的地方,一室戶80平700萬已經不便宜,男方已經提前準備好了婚房,女方還嫌小,的確有些太過挑剔了。

照道理來說,結婚買房都應該是小兩口自己的事,現在卻變成了老兩口要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掏出來給子女買房結婚用,本身就有些本末倒置了。老人操心孩子從小到大,在孩子成年以後本來應該享受自己的美好時光,天倫之樂了,而現實社會卻是,大家都在啃老,不斷地要求老一輩付出付出付出,什麼都是老人出錢,年輕人就只要自己享受享受就好了,結果還不滿意。

作為男方,準備好一套房子,價值700萬,都已經非常不錯了,為何還要挑三揀四呢?

雖說是一室戶,但實際上等於是客廳和房間連在一起的,面積有80平,完全也可以自己人為隔開分成兩個房間的,即使將來生了孩子,居住上也不會影響很大。

人家買不起這麼貴房子的,住個三四十平米的老房子當婚房的人也很多,人家就沒法生活了?

2、真要置換也得公婆自己願意,小兩口將來不夠住應該自行解決。

也許有人會說,女方都沒有要求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要求換大房子很合理。可是拜託,房子是人家婚前買的,錢也是人家全款出的,又沒要求女方出錢,憑啥要加女方名字?太過於得寸進尺也不太好吧。

真要置換也應該是老兩口自己主動願意置換才行,還沒結婚就惦記著老兩口那套房子,做媳婦的也有些越權了。

雖說可能從未來考慮,生了小孩,需要地方大一點,老兩口就兩個人,住小一點的房子也不影響。這樣說的確是有一點道理,但是不應該是女方提出來的。房子女方沒出錢,怎麼還沒過門就開始要做公婆的主了?站在公婆的角度上,任誰都會心裡要有想法的。

如果是公婆自己覺得,小兩口有了孩子,住一室的太擠了,主動提出兩個房子置換一下,那就另當別論了。

再者說了,即使將來真的小兩口覺得一室戶太小了,不夠住,而老兩口又不願意離開自己住慣了的房子的話,小兩口也完全可以和公婆商量好,是否將一室戶賣了,到稍微遠一點的地方去買一個大一點的房子。700萬在上海市區只能買到一室戶,但是到稍微遠點的郊區,幾乎都可以買個兩百多平的小別墅了。

3、結婚是為了感情還是為了房子?

結婚是兩個人感情上成熟了,願意組成家庭,長久地生活在一起。即使現階段房子有點小,但有房子好過沒房子吧?將來兩個人一起奮鬥,再換大的也不是沒有可能,何必要在還沒過門的時候,就計較這麼多,算計這麼多呢?

退一萬步講,老兩口如果說不給小輩準備新房,就和小輩住在一起,那也是沒什麼話好說的。單獨準備好了新房,卻還要落人口實,對他們也的確有點不公平了。

如果說女方實在覺得太小住不慣,又不願意住到郊區去,那也可以商量一下兩家都出點錢,小房子換大房子,既可以住得舒心,還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是可以接受的選擇吧。

說到底,解決方法很多,大家多溝通商量,誠心誠意地討論出一個大家都能滿意,並且保護自己利益的方案,才是比較實際的。如果雙方都抱著猜忌、算計的心理,那即使結了婚,後面還指不定會有什麼么蛾子了。

如果大家遇到類似的事情,會如何處理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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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上海和700萬幾個字,這個問題就簡單多了,就是男方家有一個兩居室一個一居室的房子,結婚要兒子住一居室,老兩口住兩居室,問題這樣一擺,正常女方家都不會同意的,要孩子也就是年把的事,孩子生下來糊牆上嗎?說句不好聽的,丈母孃來帶孩子,放屁都得在一個屋子裡放,沒有二間屋子迴避,那老兩口守著兩室難道是要生二胎?新婚夫妻要兩室其實是一個剛需的問題,而且男方家有,女方要求並沒有超出男方家條件,如果男方如此就覺得女方要求過多,那要麼不要孩子,要麼就和爹媽過好了,村裡娶媳婦還要起兩層小樓房呢,老土著手裡有兩套房,就算值個七千萬也不是現在花七千萬真金白銀買來的不是?村裡娶媳婦二十萬彩禮倒還是真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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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而言,說700萬一室戶“女方覺得太小氣”,我認為這是提問者的主觀臆斷,是偏見。

我們看看問題的根源:據婆婆描述,這是一套裝修好的80平米的電梯房,一直空著等結婚用。女方母親認為應該換公婆住的兩居室作為婚房,就讓女兒說給她兒子聽。公公覺得女方這麼做有點過頭,認為未來“丈母孃”不是善類,怕兒子結婚後吃虧。



首先我認為,公公思想有問題,過於偏激,對女方存在偏見。

由描述可以看出,不論是一居室的準婚房還是兩居室的現住房,都是男方提前購買的。也就是說即使結婚,女方也只有居住權。

女方母親只是提出換兩居室作為婚房,而並未要求在房產證上添加女兒名字,或要求將房屋更名到女兒名下,此要求實際上並不過分。或許只是考慮小夫妻結婚後有了孩子,一居室不夠住而已。

而僅僅因為女方母親提出這麼一個換房要求,公公就認定“丈母孃不是善類”,實在是過於偏激。我認為這是男方父母自己思想有問題,對女方存在偏見。



其次,女方母親提出這個問題,的確是不明智。

既然有準備好的婚房,雖然僅是一居室,也足夠小夫妻兩人居住。

80平米價值700萬,可見此城市寸土寸金。試想一下,有多少人因買不起房子,結婚時要麼和公婆一起住,要麼在外面租房子住。女兒結婚時就有自己的獨立居所,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

從中國傳統來看,老人住大房子,便於兒女隨時回來小住,也便於親戚往來走動,這是常情。

從實際情況出發,小夫妻剛結婚,每天上班忙忙碌碌,一室戶既適合居住,也便於打理。

即使為以後有了孩子考慮,也不是必須換公婆的兩居室才能解決問題。80多平米只有一居室,空間並未合理利用,完全可以再隔出一個房間來。

也說不定小夫妻二人奮鬥幾年後,有能力換一套大房子呢。

不論從哪方面考慮,女方都不應該要求公婆騰出自己住著的兩居室作為婚房使用。

所以丈母孃提出這個換房要求,實際上是為兩個孩子,也為兩個家庭添堵,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最後我想說,結婚是一件喜事,是夫妻二人的緣分,也是兩個家庭的緣分。雙方父母本是陌生人,因為兒女彼此相愛才會成為親戚。

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大家都應該抱著一顆寬容的心來看待對方。遇到任何問題,不要互相猜測,打肚皮官司,而應該商量著解決。

我相信,只要雙方以誠相待,彼此就會成為親人。何樂而不為呢?


洛語477


99隨便語:看了這則報道,瞬間覺得自己不是上海人也很幸福!

補充信息如下:

有上海網友在論壇發帖,講的是父母為兒子準備婚房。

男方的經濟條件很不錯,除了老兩口居住一套兩室的房子以外,家裡在同一小區,還有一套80平米的電梯次新房,只可惜是一室的戶型。這個小區位於地鐵口,在寸土寸金的上海,算地段很好的房子,即便這套一室的”小房子“,也價值700萬。

老兩口現在準備把80平米的一室房子拿出來,給兒子當婚房。

然而,女方媽媽覺得一室的房子太小,應當讓男方父母把兩室的房子讓出來,給小夫妻當婚房。

原來,當個上海人也很不幸的!

700萬的一套房子拿出來當婚房,居然被嫌棄了。

這樣的事情聽起來好像聽天書一般不可思議,但仔細一想,就憑上海的超高房價,還真就是那麼回事。80平米的房子,單價接近10萬,總價就是700萬了。

然而,哪怕上海的工資水平再高,一個年輕人想要買下這樣一套房子,也是基本沒可能的事,除非找父母要。

事實上也是如此,故事裡的這套80平米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財產。

所以說當個上海人也很不幸,尤其是生了個兒子的上海人,等這個兒子長大結婚,僅僅一套房子的價格,就抵得上老兩口工作無數年的全部工資所得。

相比於上海人,其他地方的人是不是頓時有種幸福感?別的不說,就拿臨近上海的江蘇而言,700萬無論在哪座城市裡,也足夠買上一套”豪宅“,絕對沒有哪個兒媳婦會嫌棄。

如今的愛情,玩的不就是金錢嗎。

如果我們把題目中的”700萬“這一條件隱去,立刻發現,這並不是一道有新意的題目。

男方父母在某小區有兩套房子,一大一小。現在準備讓兒子用小面積房子結婚,大面積的一套留給男方父母繼續居住。

大概就是上面這個意思。

男方支持者會說:人家父母已經給小倆口準備了婚房,總好過那些窮的什麼也沒有的吧?有總比沒有強,小兩口想住好房子,自己努力去掙!

女方支持者會說:男方父母已經老了,還住大房子不是浪費嗎?人家小兩口以後有了孩子,一套小房子怎麼夠住,男方父母這是自私。

嗚呼!其實現在這個社會,不僅是談戀愛結婚,而且在父母子女關係上,也是圍繞著一個字”錢“!

錢這東西太重要了!

父母沒錢,那就代表不愛他們的孩子。

父母有錢,但如果不願意把錢全都掏出來送給兒子兒媳婦用,那就是自私,依舊不是好的父母。

這樣的問題,似乎已經涉及到人性,偏偏人性這東西又很玄妙,看不見摸不著。男方父母,女方父母,男孩,女孩,整整四方勢力,成了拉鋸戰。


99隨便


不知道有種工程隊叫裝修隊嗎?都80平了,隔3間都有可能了,就算岳父岳母都來也有房間單獨睡。看不中就別嫁了。


大貓64751401


在要求男方或男方父母付出的同時,應該說說自己或自己父母為自己的婚姻付出了多少!嫌棄男方父母給予的婚房小?那麼可以這麼做:男女雙方共同出首付,婚後共同還房貸,自己購買婚房,房產證寫男女雙方的名字。至於婚後要不要孩子或者孩子跟誰的姓都可以,這樣就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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