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佛山進入“三伏天”一年中最熱的日子,連日氣溫高達35℃,戶外高溫作業人員的補貼、防暑保障措施受到關注。

根據相關法規,每年6月-10月,廣東都會為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或工作場所溫度不低於33℃的市民發放高溫津貼,企業單位有無準時發放?另外,進入到求職季,畢業生如何避免招聘陷阱?暑期實習打工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7月24日上午8:15—9:00

《走進12345,對話民生》欄目就以上問題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上線單位

為各位街坊解答疑難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平安(圖右3)

勞動關係科副科長 羅昭霞(圖左2)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副院長 高棟(圖右1)

佛山市政府12345熱線 效能主管 雷素素(圖右2)

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副支隊長 郭海濱(圖左1)

就欄目主題

佛山如何保障企業職工正常工資待遇,和諧勞動關係?

進行了深刻交流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平安

如何看待現在佛山的勞動關係?

市委市政府特別重視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特別是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今年我們開始三年行動計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方面,特別是在打基礎方面、勞動合同的簽訂、工資的支付、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社保的繳納等等方面的基礎工作我們在進一步加強,尤其是在勞動權益保障方面,我們注重從源頭治理。

目前來看,佛山整個勞動關係和諧建設方面還是走在前面的,勞動關係進一步和諧,企業在違反勞動保障法法規方面的案件也在下降。當然當中也有一些不和諧的因素。有一些企業尤其是一些不太正規的企業時有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法規的事情,例如說在工資支付、超時加班、勞動權益保障、夏天高溫津貼等方面。

高溫津貼的相關內容

《廣東省高溫勞改補貼辦法》有兩個很明確的規定,第一個是時間,每年6月份到10月份的5個月發放高溫津貼。第二個是標準,每人每月150元,按照天算是6.9元/天,這是廣東省高溫勞動補貼辦法》規定的。

這個高溫津貼是強制性的,以工資形式發放給大家。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是發放的人群有規定,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的,例如建築工人、交通巡警、戶外作業巡線檢查人員,第二是工作場所溫度不能降到33℃以下的,雖然是室內,但是從事高溫工作,也要享受高溫津貼。

補充提醒:氣溫高於39度以上停止一切露天戶外作業。清涼飲料是免費發放的。不能衝抵高溫津貼。再一個是37度到39度室外作業,每天工作不能超過6個小時,中午14:00—16:00停止在外面作業。高溫津貼每年6月份開始發放,但是工資發放有一個週期,一般7月份發6月份的工資,從7月中旬就開始進行檢查。如果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給工人發放高溫津貼,一是責令改正,及時發放,二是情節比較嚴重的可以處罰,處罰金額2千元至1萬元。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佛山市政府12345熱線 效能主管 雷素素

佛山12345效能主管雷素素

分析總結了近期與上線單位職能相關的市民訴求、意見

佛山12345收集到的勞動關係、工資待遇相關數據情況

工資待遇中的津貼,補貼等待遇,例如高溫補貼,這一項補貼只是工資福利一小部分,因為只是針對階段性時間和部分人群,但是作為勞動者來說,只要屬於自己的權益,無論大小都希望得到保護。其實以小見大,如果這麼小的一部分我們都可以這麼關心和這麼重視,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佛山市政府在保障勞動權益所做出的一些努力。同樣對於熱線來說,每個市民的問題我們要重視起來,因為每一個勞動者可能都要支撐起整個家庭。

而熱線今年收到關於職工勞動訴求問題14225宗,佔了熱線受理總量2%左右。我們可以先在問題區域分佈來看,5個區有所不同,南海區佔比40.8%以上,順德區30%,禪城區16.37%,三水區和高明區稍微低一點,三水區5.87%,高明區3%。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從問題時間維度來看,每年1月份到過年前是一個高峰期,夏季5月份到7月份也是反映問題環比其他月份有較大上升幅度,佔37%。

從具體受理問題來看,我們收到這些受理問題需要下派到部門處理的有650宗,從問題類型來看有幾個類別,首先拖欠工資糾紛佔最多,達到67%,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社保糾紛佔到21.69%,反映單位違反產假、年假規定佔4%,後面的都比較小,例如最低工資標準、高溫補貼、單位損害實習生分別佔2%、2%和1%。

由佛山12345效能主管雷素素代表市民向有關部門進行諮詢

並由有關部門進行解答

案例

Q&A

佛山市政府12345熱線 效能主管 雷素素

首先是關於高溫補貼。室外作業比較容易理解,但是在室內工作是怎樣的,可能市民有疑惑。李小姐致電我們的熱線諮詢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如果是位於禪城區,她從事的勞動是居家養老服務,員工提供上門服務的時候需要騎電動車出行,但是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室內工作,只是少部分時間才需要出去。

第二個問題,單位位於南海區桂城街道,也是從事社工服務,員工大部分時間都是從事室內文書工作,少部分時間需要外出。這兩家單位的情況,李小姐想諮詢,員工大部分都是室內工作,少部分是需要去到戶外,想問一下單位需不需要為員工發放高溫補貼?怎樣界定高溫,是實際測量溫度,還是看天氣預報?

勞動關係科副科長 羅昭霞

針對以上情況,勞動者應該是履行工作職責的期間的路途,這個也應該算他工作的一部分,從事露天工作,單位也是應該支付高溫津貼的。

按照《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是達到35℃以上,但是發放高溫津貼不是隻看溫度,明確規定6到10月期間用人單位安全勞動者露天工作,就需要發放。比如像今天下雨未必達到35℃,可能33℃,但是隻要6到10月期間安排露天工作都需要支付高溫津貼。第二個是室內,很多社工都在室內工作,但是室內的溫度高於33℃以上(含33℃),用人單位也要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除了按月支付,還有按天支付,也就是剛才12345提到的問題,可能大部分時間都在室內,但是有少部分時間需要到露天戶外,我們就可以折算,當天露天工作可以折算成6.9元/天支付給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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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佛山市政府12345熱線 效能主管 雷素素

高發期其實夏季也有,我們說一個與夏季有關的,就是暑期。暑期很多學生會去做實習生,有市民想諮詢,單位因為需要要向這些實習生支付工資,單位內的實習生屬於勞動僱傭關係,還是勞動勞務關係?單位和實習生屬於什麼關係是市民覺得比較困惑的。

勞動關係科副科長 羅昭霞

實習生和暑期工是有區別的。實習生是大中專生根據學校的安排到某個用人單位進行學期實習,需簽訂一個實習三方協議,即學校、用工單位和學生的三方協議,之間的權益是根據這個三方協議進行約定。但是很明確法律上規定實習生也好,見習生也好,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之間有糾紛就按照簽訂的三方實習協議,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再說暑期工,因為現在暑期有很多在校學生都想體驗一下社會生活,但是因為他們涉世未深,很多時候會遇到招聘陷阱,例如說很多招聘廣告打著高薪招聘、一萬元以上招聘暑期工,但是很多學生去到用人單位就發現實際工作內容和招聘工作上所說的完全不一樣。

還有一個常見的是暑期工通過職業中介去找工作,但是會碰到很多職業中介收取檔案費、押金等各種各樣的費用,其實這是不規範的,所以人社部門在這裡提醒一下廣大學生們在找暑期工的時候要注意三個方面。

第一個一定要找信譽良好、有合法經營營業執照的企業。怎麼看他有沒有合法營業執照?可以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裡面有很詳細的企業營業執照的有關信用信息。碰到職業中介可以看他有沒有人社部門發放的人力資源許可證,有這個證才是合法中介,如果沒有的話,遇到這些“黑中介”可以向人社部門進行舉報,我們會依法查處這些“黑中介”。

第二個要注意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這個書面協議裡面一定要包括你的工作時間、報酬數額、發放等關鍵內容,並且一定要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者蓋章,而且日常工作當中也要注意保留一下工作證等工作憑證,到時候發生糾紛可以作為一個維權的依據。

第三個是遇到糾紛的時候,作為在校學生應該怎麼辦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校學生在暑期期間打工不視為就業,不建立勞動關係,但是遇到糾紛也可以通過民事途徑解決,也可以到有關司法部門尋求法律援助。

現場解答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聽眾朋友

早上好,我姓陸。我們現在在一個鐵棚環境下工作,夏天鐵棚溫度比較高,如果不開空調的話,最高達到了41℃。前一兩年公司在室內安裝了空調,但改善不了環境,始終也有35℃左右的高溫。我想問一下,假如這樣的情況,即使安裝了空調,我查過資料,35℃以上已經算比較高溫的環境,我們還可不可以申請高溫補貼?應該怎樣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關係科副科長 羅昭霞

陸先生你好,發放高溫津貼有一類人群是對於室內作業人群,室內作業人群只要室內溫度高於33℃(含33℃),用人單位也必須依法支付高溫津貼,這個高溫津貼是強制性的,用人單位不能通過發放清涼飲料來抵扣高溫津貼。

如果你遇到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的話,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聽眾朋友

我還有一個問題,也是關於工資方面的。因為我是做化工的,假如實驗室沒有提供比較安全、環保的環境,我們一般做實驗要有一個抽風機,但是企業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拆除了抽風機,導致我們在室內做實驗的時候高溫,就要開空調,開空調就要關閉窗戶。因為我覺得繼續做下去對身體不好,我想申請離職,可不可以拿到應有的補償金,因為化工畢竟對日後潛在危害影響,可不可以申請這部分的補償金?

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副支隊長 郭海濱

作為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更何妨從事化工類,更要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危化品管理相關的規定。如果你們單位沒有按照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為你提供相關勞動條件的話,首先你可以向安監部門進行投訴,由安監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管。其次,如果你覺得在那裡工作對你的健康有影響,這個是屬於用人單位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為你提供勞動保護,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提出即時離職,而且提起離職的方式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支付標準是你工作滿一年,從你離職之日開始起算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年的工資,不滿一年支付半年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關係,終止勞動合同。離職的時候可以要求單位一次性支付工資,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按照以上標準支付補償金。有兩個途徑,一個是以補償金為訴求申請勞動仲裁,第二個補償金納入勞動監察執法的範疇,可以向鎮街所屬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撥打12345舉報,也可以登陸人社部門的網站進行網上舉報投訴,我們會依法責令單位支付。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聽眾朋友

早上好,我姓歐陽。我之前打過電話到12345,應該有好幾個星期了,反映我們在村委工作沒有購買社保。我的家人在村委從事水電工作,很多年了,工資只有1300多元而且沒有發放高溫津貼之類的。加上從來沒有購買過社保,我想問一下村委就不用購買社保嗎?

勞動關係科副科長 羅昭霞

歐陽小姐你好,首先說一下工資的問題,目前工資是1300多元,佛山市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即1720元,已包含個人應該承擔的部分社保,扣除以後應該還有1500元左右,所以給你1300元的工資是嚴重違反最低工資的規定,對於用人單位這樣一個嚴重違法行為,下來我們會為你跟進,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對於社保的問題,因為村委會、居委會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問題有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從當初《勞動合同法》開始,村委會、居委會僱傭的勞動者法律上是不認可建立勞動關係的,因為村委會、居委會只是一個群眾性自治組織,不符合用人單位的性質。

但是從2017年開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相關規定,上面明確規定村委會、居委會聘請的勞動者應當認定勞動關係,從而更好保護這部分勞動者,不再讓他們遊離在《勞動法》的保護範疇之外。所以從去年開始,你的單位應該為你補繳從入職之日起的社會保險。如果他沒有補繳的話,因為現在補繳社保的職能歸屬地稅部門,你可以到地稅部門進行投訴,人社部門也會將你的情況轉介給相關地稅部門跟進。

留言提問

機關單位人員是不是休了四年一次的探親假就不可以再休當年年假?

勞動關係科副科長 羅昭霞

按照相關規定來說,四年一次應該是已婚人士。按照國家探親假的規定,已婚職工四年一次可以探望外地父母。但是探親假和帶薪年休假是兩個概念,法律上明確勞動者可以依法享受探親假和帶薪年休假、產假等假期,所以這兩個假期是並列的,並不是說休了其中一個假期,另外一個假期就不可以休了。

勞動合同約定上班時間,下班以後公司總是要求開會,這個開會算不算加班?第二個問題,用人單位幫勞動者購買社保,但是單位兩三個月就會換一個單位,算不算違規?

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副支隊長 郭海濱

《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企業或者用人單位不可以超時加班,開會也肯定屬於加班。相關規定是每天加班不可以超過3個小時,每個月加班不可以超過36個小時,你可以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單位是否屬於超時加班,而且按照相關規定應該支付超時加班的加班費,你可以向單位要求支付加班費,如果超時加班認為侵犯了你的權益,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

第二個社購買社保的問題,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要看事實上跟你建立勞動關係的是哪一個單位,應該是按照實際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來購買社保。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換,但是換一個單位為你購買社保的話,應該屬於社保違法行為。如果你明知用人單位換了單位購買社保,而你又享受了相關社保待遇,可能涉及詐騙。這個情況我建議你向相關的地稅部門反映,也可以向社保經辦部門反映。

「回顧」《走進12345,對話民生》與你共談勞動保障

這一期的《走進12345,對話民生》暫告一段落

如果各位街坊需要反映類似情況或諮詢問題

歡迎通過本微信公眾號佛山12345“微服務-微交流”諮詢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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