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五旬男子家有妻儿,却跟另一女子同居18年生下三个孩子!

9月10日,邯郸市鸡泽县公安局向记者披露了一起涉嫌重婚案件。一位57岁男子与妻子结婚十余年,并生有三子后,在没有离婚的状态下,与另外一名女子同居生活了18年,也生了三个孩子。最小的孩子,才刚刚上幼儿园。

邯郸一五旬男子家有妻儿,却跟另一女子同居18年生下三个孩子!

男子没离婚 与另外一女子同居18年

事情的开始要从1983年说起。1983年,邯郸市鸡泽县鸡泽镇某村的男子王某与女子张某结婚。结婚十余年,两人育有1个女儿2个儿子。在同村人的眼里,王某的妻子张某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

2000年的时候,王某又结识了吴官营乡的女子叶某。叶某曾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一直自己一个人生活。王某对叶某很好,一来二去,两人开始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王某在自己村的村东头有一个酒厂,随后,叶某从家里搬出来,与王某共同居住在酒厂里。

18年来,两人一起生活并先后生育了3个孩子,孩子的户口都上在了叶某的名下。期间,王某也偶尔回到村里自己的家,但经常是当天去当天回,或者第二天就又回到酒厂了。

男子被刑拘 同居女子正在被调查

直到近日,邯郸市鸡泽县公安局接报称:王某涉嫌重婚。经刑警大队城关中队调查后,最终将涉嫌重婚的王某抓捕归案。

据了解,王某今年57岁,与张某一直没有离婚。“我跟她(张某)已经没有感情了,没办离婚完全是考虑到孩子。”王某交待,他与张某最大的孩子已经36岁,最小的孩子还没有成家。在此期间,王某与叶某在一起生活,两人之间最小的孩子,今年刚刚上幼儿园。

“王某在没有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长期与叶某以夫妻名义居住,并且育有3个非婚生子女,根据《刑法》关于重婚罪的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已经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楠告诉记者。“若叶某在已知王某有家室的情况下,还跟王某同居,那叶某也构成重婚罪。”

目前,邯郸警方已将王某依法刑事拘留。至于叶某知不知道王某是否有家室,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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