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明朝的虛假傳言,這條大家都聽過,不用再信明粉的一廂情願了

或許是因為《明朝那些事兒》的影響,網絡上出現一群自稱“明粉”的存在,如同呼喊口號一般,“明粉”四處宣揚這樣一句話:大明祖訓,大明朝從令往後,上至帝王,下至黎庶,皆必尊之: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廣大“明粉”不僅相信著這麼一句話,甚至真切地認為大明王朝真正做到了“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以中國歷史上曾經出現過這樣一個朝代為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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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一切只是“明粉們”的一廂情願,什麼“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都是假的。

先說大明祖訓的問題,眾人口中的大明祖訓,其實是指《皇明祖訓》,乃是是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編撰的明朝典籍。內容是為鞏固朱明皇權而對其後世子孫的訓戒。 初名《祖訓錄》,始纂於洪武二年(1369),六年書成,九年又加修訂;二十八年(1395)重定更名為《皇明祖訓》。縱觀整部《皇明祖訓》,從未看到“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翻閱其他史料,也找不到這句話的出處,可見是在扯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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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再看看明朝有沒有做到“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呢?首先必須承認,不和親確實沒有說錯,終明朝270多年,確實未有和親之事;不賠款,崇禎十五年,馬紹愉與清秘密和談,和談中答應清“索金三十萬、銀二百萬”之事敗露,引起朝臣譁然,於是崇禎只好就此作罷,也算不得真正的賠款;不納貢,萬曆年間,明朝曾派出使臣,攜白銀出使察漢浩特,希望能以夷制夷,怎麼看都有送保護費的感覺,當然,沒明確提出納貢,也不算是納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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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割地,1642年,崇禎與清議和,提出“劃定國界,以寧遠北雙樹堡中間土嶺為明國界,塔山為清國界,連山為適中之地,雙方進行貿易”, 《明史·志第十六》記載:“計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蕃,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於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里,南北萬里。 “寧遠大概在今之遼寧處,疆界後退如此之遠,與割遼陽瀋陽錦州等地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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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朱棣篡位於建文帝,原本就在北京一帶經營多年,勢力更為深厚,以“老巢”為都,也算天子守國門?崇禎舉棋不定、猶豫不決,拖延之下無處可去,只得自盡煤山,也算君王死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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