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法院依法审理 一起公诉机关指控的涉黑涉恶案件

王益区法院依法审理 一起公诉机关指控的涉黑涉恶案件

2018年9月5至6日,王益区法院就区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的罗勇等7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该案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蔡淑芳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员兰菊玲出庭支持公诉。

王益区法院依法审理 一起公诉机关指控的涉黑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罗勇为首,被告人李朋浩、兰松、褚琢、南富耀、刘建宝、于萧阳积极参与的恶势力,为强索高利贷,多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庭审过程持续两天,最后法庭选择择期宣判。

涉案的7名被告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此案件作为区法院依法判决的扫黑除恶案件,为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敲响第一锤,有力震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该起案件,我院领导充分重视,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审理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确保了庭审的顺利开展,彰显我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和决心,同时也是我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打黑除恶”变成“扫黑除恶”一字之差,却更加全面深刻,重视程度前所未有,除恶必尽,绝不手软。王益区法院全力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为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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