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丫丫健身房老板“跑路” 健身卡成“空头支票”

游仙丫丫健身房老板“跑路” 健身卡成“空头支票”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位于游仙区东津路9号的丫丫健身房,谎称室内水电维修,老板卷款逃跑,至今下落不明。导致数百名健身会员买的数十万健身卡成为了‘空头支票’,充值入会会员损失巨大。此事件的直接受害人与健身房所在物业已于2018年9月7日报案。9月11日上午,游仙区居民张女士打进绵阳日报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

市民反映 游仙丫丫健身房老板“跑路”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东津路9号的丫丫健身房,一楼大门上张贴着盖有“绵阳丫丫健身游仙店专用章”的一则公告:“因健身房水电检修,闭店两天,谢谢理解。9月5日。”丫丫健身房位于大厦4楼,一楼的大门已被上锁,丫丫健身房内部情况不得而知。在一楼门廊,招聘健身教练和健身顾问的广告犹在(如右图)。

“我6月21日才交了1830元,办了一张使用两年的会员卡,还给女儿交了1000元形体训练课费,开始看到健身房检修水电,还信以为真了,没有想到丫丫健身老板没有告知会员也没有做善后处置,就在没有一点预兆的情况下跑路了,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不良商家的欺诈行为予以惩处,以净化包括健身行业在内的消费环境。”游仙区居民吕女士向记者反映。

吕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和丫丫健身俱乐部签订的“入会合约”,固定约定部分写道:“会员享受的设施:心肺训练器械,力量器械,健身课程操,更衣洗浴设施。此合约表示您正在购买丫丫健身俱乐部的会籍资格,您同意作为会员加入丫丫健身俱乐部,您将享受到作为会员提供的相应服务。”

警方 近500会员健身卡成“空头支票”

随后,记者来到东津路派出所了解情况,记者一询问丫丫健身房报警的情况,值班民警马上说:“都在这里先登记。”记者见到一位女士正在登记自己的联系方式,充值金额,此时,门外又来了两三位报警被丫丫健身房消费欺诈的女士。这几位女士都是先到游仙区工商部门做了登记的,再到派出所。记者在登记簿上看到,充值1500元的会员为绝大多数,入会时间不等,最长的有两三年,最短的仅两三个月。

东津路派出所副所长李勤说,据出警民警前期从小区物业和房东处了解到,游仙丫丫健身房目前拖欠水电、物业等费用已高达20余万元,健身房会员为了维权组建的群已有近500名群员,预计数量还有可能增加。目前确定健身房老板已经“跑路”,游仙警方到丫丫健身房注册地涪城区铁牛广场调查,该处原丫丫健身房已改换门庭。据游仙警方了解,丫丫健身房原在绵阳城区共有5个健身房,从2015年开始逐个关停,游仙丫丫健身房是其最后一个关停的分支机构。游仙丫丫健身房老板当前处于失联状态,警方正在全力寻找,以便确定此事件性质。游仙警方目前正在进行对受害人情况的基础调查工作。

律师 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纵观近年来的预付款消费纠纷,主要归纳为这样几类:办卡后不按约定标准提供商品或服务;办卡后经营者单方提高收费标准或减少商品种类、降低质量或者服务标准;经营者自行设定有效期,期满后单方规定消费卡作废,余款概不返还;分店关门后,消费者只能到其他分店消费,甚至可能遭到其他分店的拒绝;还有像丫丫健身房这样突然关门经营者卷款而逃或更换经营者,新经营者单方宣告预付卡作废,余款不返还的。对于以上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

谢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可按合同诈骗犯罪定罪处刑。本案中,丫丫健身房的经营者在收取大量消费者的会员卡预付费用后,以张贴虚假公告的方式不辞而别。故丫丫健身房的经营者涉嫌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涉嫌具有收受消费者给付的预付款后逃匿,故其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消费者要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秉公执法。受害消费者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荣 文/图)


分享到:


相關文章: